1、工作联系函XX公司:贵我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XX合同,合同约定XX工程由贵司负责施工,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符合XX规定。现贵司施工的XX分项工程经检测(或其他方式),检测结果为XX,与XX规定中的XX标准不符。根据合同XX条XX的约定,贵司须根据合同约定自XX日起在XX天内完成XX分项工程(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工作,整改后质量标准应当符合XX规定。如逾期整改,贵司应赔偿我司因第三方修复XX分项工程、延误工期等造成的损失。(或根据合同XX条XX的约定,追究贵司XX违约责任)。XXXX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经办人:(签字)日期:工作联系函(例)中建粤港建设有限公司:贵我双方于2023年5月1日签订汕
2、头市泰山路、中山东路(泵站至中阳大道)给水干管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支护、沉井顶管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约定砌筑井工程由贵司负责施工,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符合XX规定。现贵司施工的砌筑井分项工程经检测(或其他方式),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与XX规定中的XX标准不符。根据合同第5.3条款的约定:“质量问题整改率: 100%。由于乙方发生质量问题对甲方的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时或乙方对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或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5万元/次的经济处罚,并有权就相应损失部分要求乙方赔偿,且工期不予顺延”。根据合同约定及我司要求,贵司须在本函签收之日起5日内完成砌筑井分项工程(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工作,整改后质量标准应当符合XX规定。如逾期整改,贵司应赔偿我司因第三方修复砌筑井分项工程、延误工期等造成的损失。且我司将根据合的约定,追究贵司质量违约责任。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汕头水务项目部项目部项目经理:卢强经办人:刘俊杰日期: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