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讲义.ppt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876395 上传时间:2024-03-05 格式:PPT 页数:69 大小:7.58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讲义.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9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讲义.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9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讲义.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9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讲义.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9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范讲义.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 1 基本概念基本概念1.11.1 工程造价确定与工程造价鉴定的关系工程造价确定与工程造价鉴定的关系共共 性性契约性契约性遵守法定的规则遵守法定的规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 法规)当事人的权利、义法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约定来规范务通过合同约定来规范技术性技术性遵守科学的规律遵守科学的规律(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当事人的施工、计规范)当事人的施工、计价行为通过技术标准来规价行为通过技术标准来规范范 特特 性性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造价确定合同签约合同签约人确认人确认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鉴定委托鉴定委托鉴定机构按法定程序鉴定,委机构按法定程序鉴

2、定,委托人采信托人采信(遵守民事诉讼法,仲裁(遵守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仲裁规则)法及仲裁规则)1.21.2 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依据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2012年年8 8月月3131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

3、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仲裁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1.31.3 工程造价鉴定定义工程造价鉴定定义定义定义 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鉴定机构接受

4、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对诉讼或仲裁仲裁机构委托,对诉讼或仲裁案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运用案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门知识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鉴定意见的活动。1.4 1.4 鉴定程序鉴定程序 鉴定程序是鉴定活动应遵循的规则,是鉴定意见鉴定程序是鉴定活动应遵循的规则,是鉴定意见具备证据效力的首要条件。包括:具备证据效力的首要条件。包括:鉴定的委托与接受鉴定的委托与接受 鉴定意见的处理鉴定意见的处理 鉴定的组织与实施鉴定的组织与实施 鉴定文书的制作鉴定文书的制作 鉴定的步骤与方法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鉴定人出庭

5、鉴定人出庭作证作证 鉴定证据的采用鉴定证据的采用 鉴定业务档案管理鉴定业务档案管理 1.51.5 鉴定鉴定原则原则合法合法 鉴定主体合法鉴定主体合法 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程序合法 鉴定鉴定依据依据合法合法 鉴定范围、标准合法鉴定范围、标准合法 鉴定意见书合法鉴定意见书合法独立独立 鉴定机构组织独立鉴定机构组织独立 鉴定人员工作独立鉴定人员工作独立 鉴定鉴定 机构之间独立机构之间独立 鉴定人员意见独立鉴定人员意见独立 独立鉴定与独立鉴定与 接受监督的关系接受监督的关系客观客观 鉴定鉴定证证据真实客观据真实客观 鉴定方法科学客观鉴定方法科学客观 鉴定鉴定 意见意见准确客观准确客观公正公正 鉴定立场公正

6、鉴定立场公正 鉴定行为公正鉴定行为公正 鉴定程序公正鉴定程序公正 鉴定方法公正鉴定方法公正 鉴定意见公正鉴定意见公正2 2 基本基本要求要求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是取得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鉴鉴 定定 人人应当是应当是注册于该鉴定机构的注册于该鉴定机构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2.1 2.1 鉴定鉴定主体资格主体资格2.22.2 执业要求与监督执业要求与监督执业要求执业要求执业要求执业要求 鉴定人应严格遵守鉴定人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执业准则和职业纪律。在鉴定意见职业纪律。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并加盖注册造书上签名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鉴定监管鉴定

7、监管鉴定监管鉴定监管 鉴定机构应对鉴定鉴定机构应对鉴定人的鉴定活动进行管理人的鉴定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和监督,发现发现鉴定人有鉴定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业规范规定行为的,应当规范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予以纠正。2.32.3 鉴定项目的委托鉴定项目的委托 表现形式表现形式 鉴定委托书鉴定委托书 出出 具具 人人 委托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委托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内内 容容 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的目的、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的目的、范围、事项和鉴定要求、委托人的名称等。范围、事项和鉴定要求、委托人的名称等。委托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在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事项属于重新鉴

8、定的,应在委托书中注明。2.42.4 鉴定项目委托的接受鉴定项目委托的接受 1.1.接受接受 工程造价鉴定应由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是工程造价鉴定应由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是否接受否接受应当应当书面复函。书面复函。同意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同意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鉴定所需证据材料;鉴定所需证据材料;鉴定工作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鉴定工作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鉴定机构认为应当写明的其他事项。鉴定机构认为应当写明的其他事项。2.2.释明释明 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收到证据材料收到证据材料后,如发现委托鉴定后,如发现委托鉴定事项难以鉴定时,应向委托人释明,建议变更鉴定事项。事项难

9、以鉴定时,应向委托人释明,建议变更鉴定事项。3.3.不予接受不予接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可不予接受可不予接受: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业务范围的;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业务范围的;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相关技术规范的;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不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不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向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所有鉴定材料。不得在鉴定期满后以上述理由拒绝出提供的所

10、有鉴定材料。不得在鉴定期满后以上述理由拒绝出具鉴定意见,影响案件处理。具鉴定意见,影响案件处理。4.4.回避接受回避接受 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应当向委向委托人说明不予接受:托人说明不予接受:担任过鉴定项目咨询人的;担任过鉴定项目咨询人的;与鉴定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与鉴定项目有利害关系的。2.52.5 鉴定终止鉴定终止 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可终止可终止鉴定:鉴定: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未达到鉴定的最低要求,请求补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未达到鉴定的最低要求,请求补充鉴定材料未能实现,导致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11、充鉴定材料未能实现,导致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要求终止鉴定的;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要求终止鉴定的;委托人或申请鉴定当事人拒绝按约定支付鉴定费用的;委托人或申请鉴定当事人拒绝按约定支付鉴定费用的;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终止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所有鉴定材料。退还其提供的所有鉴定材料。2.62.6 鉴定组织鉴定组织 人员水平要求人员水平要求鉴定人鉴定人应应专业对口、经验丰富。专业对口、经验丰富。

12、非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人员作为助手非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人员作为助手辅助鉴定辅助鉴定。人员组成要求人员组成要求对同一鉴定事项,应指定二名及以上鉴对同一鉴定事项,应指定二名及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争议标的较大或涉及工程专业较多的鉴定项目,应成对争议标的较大或涉及工程专业较多的鉴定项目,应成立鉴定项目组。立鉴定项目组。对鉴定工作实行审核制。同一鉴定人不得兼任同一单位对鉴定工作实行审核制。同一鉴定人不得兼任同一单位工程的经办、审核。工程的经办、审核。人员告之要求人员告之要求向委托人送达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向委托人送达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载明鉴定人员的姓名、执业资格专业及注册证号、专

13、业技术载明鉴定人员的姓名、执业资格专业及注册证号、专业技术职称。职称。2.7 2.7 回回 避避 1.1.公正公正声明声明 公正公正声明应在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载明。声明应在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载明。本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与鉴定项目当事人不存在任何现本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与鉴定项目当事人不存在任何现时或预期的利益(除本项目鉴定工时或预期的利益(除本项目鉴定工作作酬金外);酬金外);本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与鉴定项目的当事人没有任何利本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与鉴定项目的当事人没有任何利益往来;益往来;本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与鉴定项目当事人不存在现行法本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与鉴定项目当事人不存在现行法律规定所要求的回避情形。律规

14、定所要求的回避情形。2.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 当事人向委托人申请当事人向委托人申请鉴定机构或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回避的,应在收鉴定人回避的,应在收到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之日起到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之日起5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并说明理由委托人提出,并说明理由。3.3.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回避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未未自行回避,自行回避,委托人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委托人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担任过鉴定项目咨询人的;担任过鉴定项目咨询人的;与鉴定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与鉴定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委托人申请鉴定机构回避的,

15、由委托人当事人向委托人申请鉴定机构回避的,由委托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鉴定机构应接受委托人作出的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鉴定机构应接受委托人作出的决定。决定。4.4.鉴定人鉴定人回避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未未自行回避,自行回避,委托人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委托人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是鉴定项目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是鉴定项目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与鉴定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与鉴定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与鉴定项目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与鉴定项目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定公正的。鉴定人鉴定人接受鉴定项目当事人、代

16、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接受鉴定项目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私下会见当事人、代理人的规定私下会见当事人、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鉴定人主动提出回避并且理由成立的,鉴定机构应予批鉴定人主动提出回避并且理由成立的,鉴定机构应予批准准。2.8 2.8 鉴定期限鉴定期限 1.1.鉴定期限鉴定期限的约定的约定 鉴定机构与委托人根据鉴定项目争议标的涉及的工程造价、复杂程鉴定机构与委托人根据鉴定项目争议标的涉及的工程造价、复杂程度等因素度等因素约定。下约定。下表表内内的期限的期限可供参考可供参考。2.2.鉴定期限的延长鉴定期限的延长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

17、术问题需要较长时间的,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需要较长时间的,可可与与委托人协商延长,每次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委托人协商延长,每次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30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一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一般不得超过般不得超过3 3次。次。3.3.鉴定期限的计算鉴定期限的计算 鉴定过程中等待当事人提交、补充证据,勘验现场等所需的时间,鉴定过程中等待当事人提交、补充证据,勘验现场等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期限。不计入鉴定期限。涉及工程造价额(万元)涉及工程造价额(万元)期限(工作日)期限(工作日)100010004040100010003000300060603000300010000100

18、00808010000100001001002.9 2.9 鉴定准备鉴定准备了解案情了解案情全面全面把握,认真研究,把握,认真研究,抓住重点。抓住重点。制定方案制定方案包括:鉴定的依据、包括:鉴定的依据、应用的标准、调查应用的标准、调查的内容、工作进度的内容、工作进度计划、需当事人配计划、需当事人配合完成的工作等。合完成的工作等。2.10 2.10 出庭作证出庭作证 1.1.出庭作证事项出庭作证事项 鉴定人经委托人通知,应当依法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对工程造价鉴鉴定人经委托人通知,应当依法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的质询,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定意见书的质询,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

19、的问题。鉴定人出庭应鉴定人出庭应携带携带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专业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称证书等证书等,在委托人要求时出示。在委托人要求时出示。鉴定人应依法、客观、公正、有针对性地回答鉴定人应依法、客观、公正、有针对性地回答与与鉴定鉴定事项事项相关相关的的问题。问题。鉴定人出庭有权拒绝回答与鉴定事项无关的问题。鉴定人出庭有权拒绝回答与鉴定事项无关的问题。2.2.不出庭的法定事项不出庭的法定事项 鉴定人因鉴定人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规定定的的事由不能出庭作证的,事由不能出庭作证的,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以书面形式答复当事人的质询。经委托人同意后

20、,可以书面形式答复当事人的质询。3.3.擅自不出庭的后果擅自不出庭的后果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要求返还鉴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的,应当返还。定费用的,应当返还。2.11 2.11 保保 密密保密内容保密内容国家秘密、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案内业秘密、案内秘密和当事人秘密和当事人隐私。隐私。以保守案内秘以保守案内秘密最为重要,密最为重要,鉴定人保守秘鉴定人保守秘密的义务贯穿密的义务贯穿于整个鉴定活于整个鉴定活动始终。动始终。3 3 鉴定依据鉴定依据基础依据基础依据适用于鉴适用于鉴定项目的相关法律、法定项目的相关法律、法

21、规、规章和工程标准、规、规章和工程标准、规范、计价依据规范、计价依据等;等;鉴定鉴定证据证据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鉴定项目的证据具有鉴定项目的证据具有证明力,作为鉴定依据。证明力,作为鉴定依据。证据证据当事人的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定意见;勘验笔录。3.1 3.1 鉴定人自备鉴定人自备适用法规适用法规自行收集适用自行收集适用于鉴定项目的法律、法规、

22、于鉴定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素价格要素价格自行收集与自行收集与鉴定项目同时期、同地鉴定项目同时期、同地区,相同或类似结构工区,相同或类似结构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及程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各类生产要素价格。各类生产要素价格。标准规范标准规范自行准备自行准备与鉴定项目相关的标准、与鉴定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规范;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非国家或的标准、规范非国家或行业标准,由当事人提行业标准,由当事人提供。供。3.2 3.2 委托人移交委托人移交 1.1.证据材料内容:证据材料内容:与鉴定事项相关的所有案卷与鉴定事项相关的所有案卷 鉴定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

23、关资料。鉴定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鉴定机构接受后应开具接收清单。鉴定机构接受后应开具接收清单。鉴定机构不宜收取证据材料原件,宜收取经核对无误的鉴定机构不宜收取证据材料原件,宜收取经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复制件。2.2.质证、认证情况质证、认证情况:委托人移交的证据材料,应注明质证及证据认定情况,委托人移交的证据材料,应注明质证及证据认定情况,未注明的,鉴定机构应主动索取。未注明的,鉴定机构应主动索取。3.3 3.3 当事人提交当事人提交 前提前提委托人要求委托人要求当事人直接向当事人直接向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提交提交证据的证据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由由委托人确定。委

24、托人确定。证据移交证据移交鉴定鉴定机构机构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向向当事人当事人出具收据出具收据,及时将证据材料移交委托人,并提请委托及时将证据材料移交委托人,并提请委托人组织质证并确认证据的证明力。人组织质证并确认证据的证明力。延期举证延期举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鉴定的,鉴定机构机构应告知其向委托人申请延期,由委托人决定是应告知其向委托人申请延期,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准许延期。否准许延期。3.4 3.4 证据的补充证据的补充 鉴定人提请补充鉴定人提请补充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可根据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可根据鉴

25、定需要提请委托人通知当事人补充鉴定证据,对委托鉴定需要提请委托人通知当事人补充鉴定证据,对委托人人确确认的补充证据,鉴定人直接作为鉴定依据使用;对认的补充证据,鉴定人直接作为鉴定依据使用;对委托人转交,但未经质证的证据,鉴定人应当提请委托委托人转交,但未经质证的证据,鉴定人应当提请委托人组织质证并确认证据的证明力。人组织质证并确认证据的证明力。当事人自行补充当事人自行补充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自行向鉴定人补充证据的,鉴定人应告知其提届满后,自行向鉴定人补充证据的,鉴定人应告知其提请委托人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人作出决定后鉴定人应按请委托人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26、人作出决定后鉴定人应按委托人的决定执行。委托人的决定执行。3.5 3.5 鉴定事项调查鉴定事项调查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并进行复制。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并进行复制。鉴定人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询问应形成询问笔录。鉴定人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询问应形成询问笔录。鉴定人对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等问题或鉴定意见有鉴定人对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等问题或鉴定意见有重大分歧时,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家进行咨询,但重大分歧时,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鉴定机构出具。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鉴定机构出具。3.6 3.6 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勘验的

27、提出勘验的提出 委托人决定委托人决定委托人以有必要为前提,依职权委托人以有必要为前提,依职权决定。决定。当事人提出当事人提出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要求对鉴定项目标的物进对鉴定项目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的,应向委托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行现场勘验的,应向委托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鉴定人应参加现场勘验。鉴定人应参加现场勘验。鉴定人提出鉴定人提出根据鉴定工作需要现场勘验根据鉴定工作需要现场勘验的的,鉴定人应鉴定人应向向委托人委托人提出提出。勘验的组织勘验的组织勘验应由委托人组织勘验应由委托人组织委托人委托鉴定机构通知的,鉴定机构应委托人委托鉴定机构通知的,鉴定机构应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派代表参加。书面通知各

28、方当事人派代表参加。当事人、鉴定人以及根据需要委托的专业当事人、鉴定人以及根据需要委托的专业勘验人应参加现场勘验,勘验人应参加现场勘验,一方当事人拒绝一方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参加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勘验的确认勘验的确认 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笔录或勘验图表,记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笔录或勘验图表,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表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测人姓名、的现场图表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测人姓名、身份等内容。

29、必要时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留下身份等内容。必要时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留下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当事人代表经通知参与现场勘验,但对现场勘当事人代表经通知参与现场勘验,但对现场勘验图表或勘验笔录等不予签字,又不提出具体书面验图表或勘验笔录等不予签字,又不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的,不影响鉴定人对勘验事实的确认。意见的,不影响鉴定人对勘验事实的确认。3.7 3.7 证据的采用证据的采用 1.1.直接采用的证据直接采用的证据 委托人确认了证明力的证据;委托人确认了证明力的证据;经过当事人质证没有争议的证据或在鉴定过程中,经过当事人质证没有争议的证据或在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各方一致认可无异议的证据。当事人各方一致

30、认可无异议的证据。2.2.区别对待的证据区别对待的证据 当事人对证据当事人对证据有有异议或证据本身彼此矛盾,应提异议或证据本身彼此矛盾,应提请委托人决定,鉴定人应按委托人认定的证据作为鉴定请委托人决定,鉴定人应按委托人认定的证据作为鉴定依据依据;如委托人未作出决定,鉴定人可征求当事人对有如委托人未作出决定,鉴定人可征求当事人对有异议证据的意见并书面记录后,将该部分证据异议证据的意见并书面记录后,将该部分证据及及当事人当事人的异议、与该部分证据有关的鉴定意见单列,由委托人的异议、与该部分证据有关的鉴定意见单列,由委托人判断使用判断使用。4 4 鉴鉴 定定 4.1 4.1 鉴定方法鉴定方法 精算法

31、精算法:施工图预算法、清单计价法:施工图预算法、清单计价法 粗算法粗算法:概算法、估算法:概算法、估算法 根据鉴定项目证据材料是否完整、充分、详细,根据鉴定项目证据材料是否完整、充分、详细,应应优先选择优先选择精算法精算法,如受证据所限,可采用,如受证据所限,可采用粗算法粗算法进行鉴定。进行鉴定。鉴定人可以从专业角度,促使当事人对一些争鉴定人可以从专业角度,促使当事人对一些争议事项达成妥协性意见并形成书面文件。议事项达成妥协性意见并形成书面文件。4.2 4.2 鉴定步骤鉴定步骤排除疑问排除疑问了解案情、制定方案了解案情、制定方案自行计算自行计算根据证据、先行计算根据证据、先行计算核对核对签认签

32、认阶段性成果,请当事人核对签字确认(当事阶段性成果,请当事人核对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核对或不签认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人拒绝核对或不签认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出具正式意见前向当事人发出具正式意见前向当事人发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复核修改复核修改对当事人意见认真复核、修改完善对当事人意见认真复核、修改完善出具鉴定意见书出具鉴定意见书合议完成(当事人对征求意见稿拒绝合议完成(当事人对征求意见稿拒绝复核复核,提出意见的提出意见的,不影响鉴定意见书的出具)不影响鉴定意见书的出具)4.3 4.3 合同争议的鉴定合同争议的鉴定 1.1.工程合同有效,工程合同有效,根据合同约定

33、进行鉴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2.2.工程合同无效工程合同无效,根据委托人的决定或相关法律根据委托人的决定或相关法律解释解释的规定的规定进行鉴定进行鉴定。3.3.工程合同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约定不明工程合同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约定不明的,应厘清合同履的,应厘清合同履行的事实按其进行鉴定;如没有履行,行的事实按其进行鉴定;如没有履行,参照鉴定项目所在地同时参照鉴定项目所在地同时期适用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进行鉴定期适用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进行鉴定。4.4.工程合同计价依据、计价方法没有约定工程合同计价依据、计价方法没有约定的,的,参照鉴定项目参照鉴定项目所在地同时期适用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进行鉴定所在

34、地同时期适用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进行鉴定。5.5.工程合同对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约定条款前后矛盾工程合同对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约定条款前后矛盾,由,由委委托人决定托人决定,委托人不明确的委托人不明确的,按不同的约定条款分别鉴定按不同的约定条款分别鉴定。6.6.当事人分别提出不同的工程合同文本当事人分别提出不同的工程合同文本,由,由委托人决定适用委托人决定适用合同合同文本文本,委托人不明确的,可按相关,委托人不明确的,可按相关法律解释的法律解释的规定或按不同规定或按不同的合同的合同文本文本分别进行鉴定分别进行鉴定。4.4 4.4 证据欠缺的鉴定证据欠缺的鉴定 1.1.鉴定项目施工图(或竣工图)缺失,

35、鉴定人应鉴定项目施工图(或竣工图)缺失,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建筑标的物存在的情况下,鉴定人可通过现场勘建筑标的物存在的情况下,鉴定人可通过现场勘测计算工程量作出鉴定;测计算工程量作出鉴定;建筑标的物已经隐蔽的情况下,鉴定人可根据工建筑标的物已经隐蔽的情况下,鉴定人可根据工程性质、是否其他工程的组成部分等进行专业分析,作程性质、是否其他工程的组成部分等进行专业分析,作出推断性意见;出推断性意见;建筑标的物已经消失,当事人又无法提供证据证建筑标的物已经消失,当事人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也没有其他旁证证明该当事人主张,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也没有其他旁证证明该当事

36、人主张,鉴定人应作出否定性鉴定人应作出否定性意见意见。2.2.在鉴定项目施工图或合同约定工程范围以外,在鉴定项目施工图或合同约定工程范围以外,承包人完成了发包人通知的零星工程,要求结算价承包人完成了发包人通知的零星工程,要求结算价款,但未提供发包人的现场签证文件,鉴定人应按款,但未提供发包人的现场签证文件,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发包人认可或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证据可以证发包人认可或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证据可以证明的,鉴定人应作出肯定性鉴定;明的,鉴定人应作出肯定性鉴定;发包人不认可,但该工程可以通过现场勘验发包人不认可,但该工程可以通过现场勘验确认,鉴定人可作出专业判断,进行鉴

37、定;确认,鉴定人可作出专业判断,进行鉴定;发包人不认可,该工程标的物已经消失,鉴发包人不认可,该工程标的物已经消失,鉴定定 人可作出否定性鉴定。人可作出否定性鉴定。4.5 4.5 计量争议的鉴定计量争议的鉴定 1.1.鉴定项目图纸完备,当事人鉴定项目图纸完备,当事人就计量依据发生争议,当事人在合就计量依据发生争议,当事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了计量规则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了计量规则的,按约定进行鉴定。没有约定的,的,按约定进行鉴定。没有约定的,鉴定人应以现行相关工程国家计量鉴定人应以现行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或地方

38、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计量。标准计量。2.2.一方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认的某一一方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认的某一工程项目的计量结果有异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工程项目的计量结果有异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规定进行鉴定:当事人一方仅提出异议未提供具体证据的,当事人一方仅提出异议未提供具体证据的,按原计量结果进行鉴定;按原计量结果进行鉴定;当事人一方既提出异议又提出具体证据的,当事人一方既提出异议又提出具体证据的,应复核或进行现场勘验,按复核后的计量结果进应复核或进行现场勘验,按复核后的计量结果进行鉴定。行鉴定。3.3.当事人就总价合当事人就总价合同计量发生争议的,总价合同

39、计量发生争议的,总价合同对工程计量有约定的,按同对工程计量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鉴定约定进行鉴定;没有约定的,没有约定的,仅就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鉴定。仅就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鉴定。4.6 4.6 计价争议的鉴定计价争议的鉴定 1.1.一方当事人以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数量变化一方当事人以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数量变化为由,要求调整综合单价为由,要求调整综合单价,或对新增工程项目组价发生或对新增工程项目组价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合同中合同中有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应厘清合同履行情况按其进合同中约定不明

40、的,应厘清合同履行情况按其进行鉴定,如未履行,按现行国家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如未履行,按现行国家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行鉴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其决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其决定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决定的,按现行国家计价规范的定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决定的,按现行国家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相关规定进行鉴定。2.2.一方当事人以物价波动为由,要求调整一方当事人以物价波动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合同价款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定:合同中约定了计价风险范围和幅度的,按合合同中约定了计价风险范围和幅度的,

41、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合同中约定了物价波动可以调整,同约定进行鉴定;合同中约定了物价波动可以调整,但没有约定风险范围和幅度的,按现行国家计价规但没有约定风险范围和幅度的,按现行国家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但已经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但已经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了调整的除外;行了调整的除外;合同中约定物价波动不予调整的,应对实行合同中约定物价波动不予调整的,应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材料按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材料按合同法的规定进行鉴定鉴定。3.3.一方当事人以政策性调整文件为由,要求调一方当事人以政策性调整文件为由,要求调整人工费发生争议的,如合同中约定不执行

42、政策性整人工费发生争议的,如合同中约定不执行政策性调整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注意此约定与国家强调整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注意此约定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悖,由委托人作出是否适用的决定,鉴制性标准相悖,由委托人作出是否适用的决定,鉴定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进行鉴定。定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进行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人判断的,鉴定人应分析鉴别:委托人要求鉴定人判断的,鉴定人应分析鉴别:如人工费的形成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是以鉴定项目如人工费的形成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是以鉴定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为基础在合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为基础在合同中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同中约

43、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鉴定;如不是,则应作出否定性鉴定。鉴定;如不是,则应作出否定性鉴定。4.4.发包人对承包人材料采购价格高于合同发包人对承包人材料采购价格高于合同约定不予认可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约定不予认可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材料采购前经发包人或其代表签批认可的,材料采购前经发包人或其代表签批认可的,应按签批的材料价格进行鉴定;应按签批的材料价格进行鉴定;材料采购前未报发包人或其代表认质认价的,材料采购前未报发包人或其代表认质认价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鉴定;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鉴定;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采购的原材料、零配件不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采购的原材料、零配件

44、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予认价的,应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符合质量要求,不予认价的,应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鉴定,质量方面的争议应告知发包人另行申请进行鉴定,质量方面的争议应告知发包人另行申请质量鉴定。质量鉴定。5.5.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办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办理工程结算发生争议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理工程结算发生争议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已竣工验收已竣工验收合格合格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发包人已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发包人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投入使用的工程,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已竣工未验收且发包人未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已竣工未验收且发包人未投入使用的工程

45、以及停工、停建工程,应对无争议、有争议的项目分及停工、停建工程,应对无争议、有争议的项目分别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工程质量的争议应告知发别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工程质量的争议应告知发包人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待委托人分清质量责任后包人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待委托人分清质量责任后,再按照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由委托人决定进行财务清再按照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由委托人决定进行财务清算。算。4.7 4.7 工期争议的鉴定工期争议的鉴定 1.1.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开工时间有争议的,鉴定人应提请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开工时间有争议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委托人不决定或委托鉴定人鉴别的,鉴定人应委托人决定,委托人不决定或委托鉴定人鉴

46、别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开工时间:按以下规定确定开工时间:合同中约定了开工时间,但发包人又批准了承包人的开工报合同中约定了开工时间,但发包人又批准了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或发出了开工通知,采用发包人批准告或发出了开工通知,采用发包人批准的的开工时间。开工时间。合同中未约定开工时间,应采用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时间。合同中未约定开工时间,应采用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时间。合同中约定了开工时间,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申请且合同中约定了开工时间,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申请且同意的,开工时间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同意的,开工时间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

47、要求的,开工时间不予顺延。约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的,开工时间不予顺延。因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或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时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开工时间相应顺延。间开工,开工时间相应顺延。证据材料中,均无发包人或承包人推迟开工时间的证据,应证据材料中,均无发包人或承包人推迟开工时间的证据,应采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采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2.2.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工期有争议的,鉴定人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工期有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工期: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工期: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期的,以合同约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期的,以合同约定工期进行鉴定;定工期

48、进行鉴定;工程合同对工期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工程合同对工期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应按国家相关工程工期定额以及工程所在地或相应按国家相关工程工期定额以及工程所在地或相关专业工程的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工期。关专业工程的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工期。3.3.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实际竣工时间有争议的,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实际竣工时间有争议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委托人不决定或委托鉴定人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委托人不决定或委托鉴定人鉴别的,鉴定人应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竣工时间:鉴别的,鉴定人应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竣工时间:鉴定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鉴定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

49、工时间;日为竣工时间;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时间;间;鉴定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鉴定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鉴定项目之日为竣工时间。以转移占有鉴定项目之日为竣工时间。4.4.当事人对鉴当事人对鉴定项目暂停施工、定项目暂停施工、顺延工期有争议顺延工期有争议的,鉴定人应按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是以下规定确定是否顺延工期:否顺延工期:因非承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原因暂停施工的,相应顺延的,相应顺延工期;工期;因承包人原

50、因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的,因暂停施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工期不予顺延。工期索赔工期索赔 5.5.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因设计变更顺延工期有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因设计变更顺延工期有争议的,鉴定人应参考施工进度计划,判别是否争议的,鉴定人应参考施工进度计划,判别是否增加了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的工程量并足以引起增加了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的工程量并足以引起工期变化,如增加了工期,应相应顺延工期;如工期变化,如增加了工期,应相应顺延工期;如未增加工期,工期不予顺延。未增加工期,工期不予顺延。6.6.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因工期延误索赔有争议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因工期延误索赔有争议的,鉴定人应按先确定实际工期,再与合同工期的,鉴定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其他资料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2622162128@qq.com ,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Copyright© 2022-2024 www.wodo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2583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60200013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916-422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