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xxx第1章 总论内容概要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金融产品的品种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不断完善,金融企业的上市步伐在不断加快。这些形势的变化,再加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都对金融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企业会计工作必须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本教材所涉及的金融企业会计,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以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凭公司等金融性公司主要业务的会计核算。
2、1.1 金融企业会计的概念与特点1.1.1 金融企业会计的概念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凡是与货币融通、银行信用等有关的一切活动都是金融活动。1.1.2 金融企业会计的特点1会计核算内容具有社会性2会计核算方法具有独特性3会计处理方法具有较强的政策性4会计核算体系具有高度统一性5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严密性1.2 金融企业会计的对象与要素1.2.1 金融企业会计的对象金融企业会计的对象是指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内容。1.2.2 金融企业会计的要素1资产2负债3所有者权益4收入5费用6利润1.3 金融企业会计的作用与任务1.3.1 金融企业会计的作用1通过会计核算,实现各项金融业务活动2通过会
3、计核算,实现有效监督和控制3通过会计核算,为各方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4参与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1.3.2 金融企业会计的任务1正确组织会计核算2做好服务和监督工作3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1.4 金融企业会计组织与监督1.4.1 金融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在金融企业的各级机构中都必须设置会计部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1.4.2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1.4.3 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1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2金融企业内部对会计核算的要求第2章金融企业的基本核算方法内容概要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基本核算方法和各项业务的处理方法两大部分。基本核算方法是各项业务
4、处理方法的基本要求,各项业务处理方法是各项金融会计业务的核算手续与具体程序。基本核算方法是会计核算方法的基本原理以及账务处理的一般程序,是金融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必须遵守的一般要求和规定。本章概括地讲解金融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使用;金融企业记账方法的一般原理与选用;金融企业会计凭证的编制;金融企业账务组织机构与账务处理程序;金融企业会计报表的编报等。2.1 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分类名称,是设置账户,分类记载会计事项的工具,也是设定报表项目的基础。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可以将内容不同的业务进行统一归类,将复杂的业务信息转变为有规律的、易于识别的会计信息。针对金融企业
5、的全部经济业务,会计部门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全面设置与其相应的会计科目,据以进行记账和报账,记录、计算、反映、汇总和分析业务信息。经济业务发生后,金融企业以会计科目为依据,确定会计分录,填制会计凭证;将经济业务记录于各类会计账簿;定期编制会计报表。2.1 会计科目2.1.1 会计科目的分类1按会计科目使用范围分类2按会计科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关系分类3表内科目按资金性质分类2.1.2 科目代号与账户在计算机环境下,金融企业会计科目都编有科目代号。一级会计科目由四位数字组成。第一位数字表示资金性质,如“1”一般表示资产类科目,“2”一般表示负债类科目,“3”表示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4”表示
6、所有者权益类科目,“5”表示损益类科目。第二、三位数字表示该科目的顺序号。设置科目号的目的是便于操作者记忆与计算机操作。2.2 记账方法记账方法指根据记账凭证,运用一定的记账符号和记账规则,将经济业务登记在账户上的技术方法。记账方法的要素包括记账方式、记账符号、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法。按照登记经济业务方式的不同,记账方法分为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金融企业会计中,经济业务发生后如涉及表内科目,引起资金的增减变化,则采用复式记账法;如只涉及表外科目,不引起资金的增减变化,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2.2 记账方法2.2.1 复式记账法1复式记账法下资金的变化类型例2-1 2007年3月7日,工商银行北京
7、分行某储蓄所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200 000元。这笔业务中,商业银行库存现金(资产类科目)减少,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资产类科目)增加。其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200 000贷:库存现金 200 000例2-2 2007年3月3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某储蓄所,接到东升商城交来的金石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金额12 000元,为该商城向金石公司收取的销货款。该行为其办理转账业务。这笔业务中,东升商城单位活期存款(负债)增加,金石公司单位活期存款(负债)减少。其会计分录为: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金石公司户12 000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东升商城户12 000 例2-3 2007年6月23
8、日,某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向讯达电器公司发放一年期贷款15 000元,转入其存款账户。这笔业务中,短期贷款(资产)增加,单位活期存款(负债)增加。其会计分录为:借:贷款短期贷款讯达电器公司贷款户15 000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讯达电器公司户15 000 例2-4 2007年5月30日,某商业银行北京分行东单储蓄所,储户华林交来取款凭证,要求从其储蓄账户中支取现金50 000元。这笔业务中,吸收存款(负债)减少,库存现金(资产)减少。其会计分录为: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华林户50 000贷:库存现金50 0002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试算平衡是借贷记账法下,通过账户余额或发生额合计数之间的平衡关
9、系,检验记账工作正确性的一种验算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1)期初余额平衡。期初余额平衡指各账户借方期初余额的合计数等于各账户贷方期初余额的合计数,用公式表示为:各账户借方期初余额合计数=各账户贷方期初余额合计数(2)发生额的平衡。发生额的平衡指各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等于各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用公式表示为:各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 各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3)期末余额平衡。期末余额平衡指各账户期末借方余额的合计数等于各账户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用公式表现为:各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 各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经过计算,如果上述三个方面都能保持平衡,表明账簿记录是基本正确的,否则
10、表明账簿记录发生了差错。在实际工作中,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的。商业银行在每日营业终了,采用日计表进行试算平衡。2.2.2 单式记账法单式记账法是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金融企业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账法进行核算。表外科目账户采用登记簿作为账簿格式,一般设置收入、付出、余额三栏,业务发生或增加时记在“收入”栏,销账或减少时记在“付出”栏,余额表示结存或剩余。当余额为零时,表明该会计事项已经结束。2.3 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金融企业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是金融企业记账的凭据。会计凭证是金融企业记账的依据,也是编制财务报告,进行年度
11、决算的根据。在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商业银行同其他金融性公司,在会计凭证类别及其编制方法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金融性公司会计凭证的格式、分类与使用方法同其他部门会计的要求基本一致。商业银行除少量记账凭证需根据业务事实自行编制外,大部分对外业务都以客户向银行提交的各种凭证直接作为记账凭证。在日常工作中,银行的会计凭证作为记账凭证时,要在内部组织传递,因此也称为“传票”。2.3.1 会计凭证的种类1按凭证填制的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2按凭证的形式可分为复式凭证与单式凭证3按凭证的使用范围可分为通用记账凭证、基本凭证与特定凭证银行的基本凭证是根据有关原始凭证及业务事实自行编制并凭以记账的凭
12、证。基本凭证按性质和用途可分为以下八种:(1)现金收入传票(式2-1);(2)现金付出传票(式2-2);(3)转账借方传票(式2-3);(4)转账贷方传票(式2-4);(5)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式2-5);(6)特种转账贷方传票(式2-6);(7)表外科目收入传票(式2-7);(8)表外科目付出传票(式2-8)。2.3.2 会计凭证的处理1会计凭证的编制2会计凭证的审查3会计凭证的签章4会计凭证的传递5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和保管2.4 账务组织与账务处理2.4.1 账务组织账务组织是指在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中,账簿的设置、结构、核算程序和账务核对方法等相互配合的账务体系。金融企业的账务组织,主要由
13、各种账簿组成。此外,大量的表、单等形式也是账务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企业账务组织分为商业银行账务组织和金融性公司账务组织两类。这里主要介绍商业银行的账务组织要求。1明细核算明细核算分户由分户账、现金收入日记簿、现金付出日记簿、余额表、登记簿组成,是反映各单位资金增减变化详细情况的核算体系。(1)分户账。分户账按货币种类、单位、个人或资金性质立户,是明细核算的主要账簿,是各科目的详细记录。分户账根据凭证逐笔连续记载,以具体反映每个账户的资金活动情况,因而,分户账是办理业务和与客户核对账务的重要工具。除业务规定有特殊格式的分户账以外,一般设有甲、乙、丙、丁四种格式。(2)现金收入日记簿和现金付出
14、日记簿。现金收入日记簿(式2-16)、现金付出日记簿是按收付款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收入或付出金额、现金传票张数的序时明细账簿。当日按照现金收、付款业务顺序,根照传票逐笔登记。当日营业终了,加计现金收入和现金付出合计数,与当天现金实际收付金额和和现金实际发生额核对并确认相符。(3)余额表。余额表是用来填制分户账余额,是核对分户账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并据以计算利息的工具,分为计息余额表和一般余额表两种。计息余额表用于计息的各种存款或贷款账户,一般余额表用于不计息的账户。(4)登记簿。登记簿是明细核算中的一种账簿,一般是为适应某些业务而专门设置的专用账簿,通常是用来登记分户账中未能记载的各种业务事项和重
15、要的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2综合核算综合核算是银行综合反映各科目总括情况的核算系统。由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组成。综合核算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1)科目日结单。科目日结单(式2-19)是对每一会计科目当日借贷方发生额和传票张数的汇总记录,是轧平当天账务的重要工具,也是登记总账的依据。(2)总账。总账(式2-20)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是综合核算与明细核算相核对的工具,也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总账应逐日登记。(3)日计表。日计表(式2-21)是综合反映所有科目当日发生额和余额的报表,也是轧平当日账务的主要工具。日计表按天编制,格式与企业试算平衡表基本相同。2.4.2 账务处理银行账务处
16、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账务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1明细核算(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审核或编制传票;(2)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或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3)当日营业终了根据分户账抄制余额表。2综合核算(1)每日营业终了,根据传票按科目编制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2)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3)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2.4.3 账务核对账务核对是商业银行防止账务差错,保证账务记载正确,保护资金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通过账务核对使会计核算达到账账、账款、账据、账表、账实、内外账务六相符。银行的账务核对分为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1每日核对2定期核对2.5 会计
17、报表会计报表是定期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系统地归类、整理和汇总的书面报告。综合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报表对于及时反映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提供经营决策者和投资者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所需的有效经济信息,满足管理者和决策者的信息需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金融企业会计报表按使用范围可以分为银行业会计报表和金融性公司会计报表。银行业会计报表体系内,各商业银行可自行设置商业银行系统内会计报表。1银行业会计报表和金融性公司会计报表2各金融企业系统内会计报表与决算报表第第3章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章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内容概要存款是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等商业银行以信用方式吸收
18、的单位或个人的货币资金。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吸收存款是其最重要的资金来源。目前,办理各项存款的存取业务,也是各营业网点中频率最高,工作量最大的主要工作。本章将按照单位存款与储蓄存款的分类,分别介绍有关存款账户的开立,存入、支取的核算以及有关利息的计算与核算。3.1 单位存款业务核算3.1.1 单位存款账户的基本规定1单位存款账户的种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要存款账户。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19、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账户,主要办理借款转存、支付及归还借款的款项转入等,不能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存款人在该开户银行的借款余额。对超过贷款余额的,开户银行应通知存款人在5日内划转基本存款账户。未在规定期限办理划转的,开户银行应主动将超过贷款余额的部分划转基本存款账户。借款清偿后办理销户。(3)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及存款人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资金收付。(4)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或办理信托、政策性房地产开发
20、、信用卡等特定用途所开立的账户,主要办理专项资金的日常收付。2商业银行对单位存款账户的管理(1)认真履行开户手续,严格审查开户资料。(2)认真执行开户申报制度。及时建立开户登记簿,及时登记账户开立与撤销情况及时间,及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存款人的开立与撤销情况。(3)经常检查账户使用情况。银行有权随时对各单位的账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账户管理档案,经常进行账户分析,发现非法账户应立即予以取缔,并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4)及时与单位对账。按规定,商业银行要定期给开户单位抄送对账单,定期检查或发现银行与客户账簿记录不一致的情况并及时纠正记账错误,以保证银行与单位账户账簿记录相符。(5
21、)认真执行核准制度。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开户单位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并核发开户登记证,才能在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3单位存款账户的开立申请人开设各类账户时,应分别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有关部门的证明、批文、承包协议、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文件。(2)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登记证和借款合同等。(3)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出具工
22、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临时执照或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文。(4)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登记证和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有关部门的批文等。3.1.2 科目的设置1“吸收存款”科目2“利息支出”科目3.1.3 单位活期存款的核算单位活期存款可以随时存入或支取,不受时间限制,但利息较低。因此,该种存款一般用于各存款单位流动资金、周转资金和专用资金的日常收付。这里以支票账户为例,说明单位活期存款存、取现金的会计核算内容。1业务处理程序银行办理单位存款要办理单位存款的开户手续;办理单位存入款项业务;办理开户单位支取款项或活期转存业务;按季
23、结计存款利息。2开户时办理手续银行为存款人开立账户,审核申请书是否填写正确、有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如审核无误,确定会计科目,编列账号,设立分户账,登记开销户登记簿(见表3-1)。3存入现金的核算开户单位存入现金时,填写一式二联现金缴款单(式3-1),连同现金交银行出纳部门。4支取现金的核算3.1.4 单位定期存款的核算1业务流程2单位活期存款转定期的核算3单位定期存款到期支付的核算3.1.5 单位存款利息的核算1商业银行一般的利息计算2单位活期存款利息的核算3定期存款利息的核算例3-6 2007年3月20日,工商银行某支行结息时,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累计应计息积数26 680
24、000元,两年期单位定期存款累计应计息积数14 350 000元。一年期存款年利率为4.14%,两年期存款年利率为4.68%,该行进行有关利息计算及会计分录如下:26 680 000 4.14%360 3 068.2(元)14 350 000 4.68%360 1 865.5(元)结息的会计分录为:借: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2 447 712贷: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2 447 712 例3-7 2007年4月1日,工商银行北京某分行的存款单位韵诗制衣厂到期支取半年期定期存款160 000元。半年期存款月利率3.15。该行做如下计算及会计核算。利息:160 0003.156=3 024(元
25、)其会计分录为:借: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韵诗制衣厂160 000应付利息半年期利息支出户3 024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韵诗制衣厂户163 0243.2 储蓄存款的会计核算储蓄存款是指商业银行以信用方式吸收的城乡居民待用款和结余的货币。储蓄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个人金融业务,在各银行营业网点中,日常储蓄款项存取业务十分频繁。储蓄业务的基本工作主要是在基层储蓄网点柜台办理存、取款。这项工作业务量大,接触面广,服务质量好坏关系到储蓄政策、原则的贯彻执行,甚至直接影响居民个人参加储蓄的积极性。3.2.1 储蓄的政策和原则3.2.2 储蓄存款种类1活期储蓄2定期储蓄3定活两便储蓄3.2.3 活期
26、储蓄存款的核算1账户的设置2活期储蓄存款的业务处理程序3办理存入款项的核算4办理支取款项的核算5活期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3.2.4 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1账户的设置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整存整取储蓄是储户在存款时,约定存款期限,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储蓄存款方式。开户时,起存金额50元,多存不限,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几个档次。开户存入时,储蓄机构发给储户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或者由储户在开户时与储蓄机构约定,存款到期时,由储蓄机构将本息自动转存。整存整取储蓄未到期,储户可提前支取。3零存整取储蓄存款的核算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是指储蓄机构由存款人约定存期,分次存入一定数额本金
27、,到期一次支付其本息的一种定期储蓄方式。该方式5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三个档次。中途如有漏存,允许在次月进行补存,或者不补存。到期,储蓄机构按照账户的实际存款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不得部分提前支取。4整存零取储蓄存款的核算整存零取定期储蓄是指储蓄机构由存款人约定存期和部分支取期次,一次存入本金,分期支取部分本金,到期支付全部利息的一种定期储蓄方式。5存本取息储蓄存款的核算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存款是指储蓄机构由储户约定存期和支取利息期次,将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支取全部本金的一种储蓄方式。第4章商业银行贷款和贴现的会计处理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之
28、一,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贷款又称放款,是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按照一定的贷款原则和政策,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提供给借款人使用的一种信用活动,体现了一种借贷关系。在贷款业务中,银行是贷款资金的所有者、债权人,银行通过出让资金的使用权,而获得利息收入;借款人通过支付利息而取得资金的使用权。贴现是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银行而取得资金的一项业务,是商业银行以商业汇票为基础而向持票人提供的一项融资业务。贴现从形式上看虽属于票据的转让行为,与贷款的借贷关系有所不同,但从本质上来看都是对资金的融通,与贷款具有同样的作用。本章主要介绍各种贷款的发放、收回、
29、计息的核算;商业汇票贴现及到期收回的核算。4.1 贷款概述4.1.1 贷款的意义4.1.2 贷款的种类1按贷款期限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2按贷款的方式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3按贷款的对象可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4.1.3 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1)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合作为初始确认金额。(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以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实际利率是指将贷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
30、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贷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3)商业银行收回或处置贷款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4.2 贷款的核算4.2.1 会计科目的设置1“贷款”科目2“利息收入”科目3“贷款损失准备”科目4“资产减值损失”科目4.2.2 信用贷款的核算1信用贷款业务基本处理2.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 3贷款收回的核算4贷款展期的核算4.2.3 担保贷款的核算担保贷款是指贷款人为了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资产质量,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必须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资信而发放的贷款。按照贷款通则规定,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1保证贷款2抵押贷款3质押贷
31、款4.2.4 贷款利息的核算1贷款利息计算的规定2贷款利息的计息方法3贷款利息的核算(1)定期结息的贷款利息的核算。(2)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4.2.6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核算1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相关规定2贷款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3贷款发生减值的核算4贷款发生减值后价值又重新恢复的核算5收回减值贷款的核算6转销呆账贷款的核算7已转销的呆账贷款又收回的核算4.3 贴现的核算4.3.1 贴现业务的流程及相关规定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流程2贴现的规定4.3.2 科目的设置4.3.3 商业银行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1发放贴现款的处理2资产负债表日,贴现利息收入的处理3贴现到期收回票款的处理(1)承兑银行的业
32、务处理。(2)贴现银行的业务处理。第5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会计处理支付结算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内容。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伴随着经济往来关系,都会有货币的给付与清偿,这就是货币结算。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结算和转账结算。转账结算与票据结算统称支付结算。本章将就支付结算业务中,各类票据、各类结算方式下的会计核算内容分别讲解。5.1 支付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与规定5.1.1 银行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中间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资金结算、咨询、代理、担保、租赁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中间业务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的资产及负债。目前中间业务
33、分收费业务和表外业务,具体为本位币结算、外币结算、银行卡、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票据担保、贷款承诺、衍生金融工具、代理业务、咨询顾问业务等。5.1.2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1支付结算的原则、纪律与责任(1)支付结算原则。(2)支付结算纪律。2支付结算的种类行支付结算业务包括票据和非票据两大类。其中票据类支付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非票据类支付结算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银行卡。5.1.3 主要科目的设置1“清算资金往来”科目2“应解汇款”科目3“汇出汇款”科目5.2 支票的核算5.2.1 支票的种类及基本规定(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2)单位和个人在同一
34、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3)签发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相关事项。(4)签发支票时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支票的金额、日期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内容的更改须有出票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证明;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6)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7)支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付款人申请挂失,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8)支票可以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35、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9)对出票人签发的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码不符的支票,出票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应予以退票,同时按票面金额收取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给持票人。对屡次签发上述情形支票的单位或个人,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5.2.2 转账支票的核算1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行处开户的核算2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行处开户,其开户行属于跨行系统行处的核算5.2.3 支票退票的核算5.3 银行汇票的核算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
36、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转账结算的方式。5.3.1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1)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既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2)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 000元。(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签发日起1个月。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将不予办理。(4)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5)转账汇票允许背书转让,转让时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则汇票无效。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37、6)签发银行汇票时如注明“现金”字样,其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是个人。5.3.2 银行汇票结算的基本程序5.3.3 银行汇票出票的会计核算5.3.4 银行汇票付款的会计核算1代理付款行是持票人开户行2代理付款行不是持票人开户行5.3.5 银行汇票结清的会计核算1全额付款2部分付款5.3.6 银行汇票逾期付款、退款及挂失的处理5.4 商业汇票5.4.1 商业汇票的基本规定(1)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内容:表明“商业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商业汇票只能转账,不能付现。(2)商业汇票必须经过承兑。承
38、兑是指承兑人因同意按汇票载明的事项到期付款,而在票据上所做文字记载或签章的票据行为。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就是付款人。(3)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进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进行承兑。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出票人与收款人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4)商业汇票的签发必须给付对价,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5)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39、,申请承兑银行进行承兑,承兑银行按汇票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承兑手续费。(6)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若出票人不能全额付款,承兑银行将代其无条件支付不足款项,并按日向付款人加收罚息。(7)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未到期前如需用资金,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5.4.2 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处理及会计核算1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处理程序 2持票人开户行受理商业承兑汇票的核算3承兑人开户行收到提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划款的会计核算4持票人开
40、户行收到划回票款或退回凭证的会计核算5.4.3 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核算1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处理程序2承兑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核算 3持票人开户行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处理4承兑银行到期收取票款的会计核算 5承兑银行支付汇票款项的会计核算5.5 汇兑的核算5.5.1 汇兑的基本规定(1)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汇拨各种款项。(2)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标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汇兑凭证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3)汇兑凭证上记载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
41、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汇兑凭证收款人签章支取的,应在汇兑凭证上预留其签章;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汇兑凭证备注栏注明“不得转汇”字样;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汇兑凭证的“汇款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5.5.2 汇兑的业务处理程序汇兑结算包括汇出行汇出款和汇入行汇入款两个步骤。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均通过其系统内的电子汇划系统办理汇兑业务,下面以信汇为主介绍汇兑业务的核算过程。商业银行进行汇兑结算服务基本程序是:汇款人委托银行汇出款项;汇出行通过系统内联行将信汇凭证随同划款报单寄汇入行;汇入行解付汇款,通
42、知收款人款项已付;收款人到汇入行取款。5.5.3 汇兑业务的会计核算1汇出行接受委托汇出款项的会计核算2汇入行收到汇出行通知后的会计核算5.6 委托收款的核算5.6.1 委托收款的基本规定(1)单位和个人凭债券、存单、已承兑的商业汇票等付款人的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签发托收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和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2)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公用事业费,收付双方必须先订立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行授权,经开
43、户行同意,并报人民银行批准才能办理。5.6.2 业务处理程序委托收款结算业务处理程序是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审核收款人填写的邮划或电划托收结算凭证;收款人开户行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后,连同第四、五联及有关收款依据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到期付款人开户行代其付款;付款人开户行向收款人开户行寄出邮划贷方报单和所附第四联托收凭证,通知收款;收款人开户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收款人。5.6.3 委托收款的核算1收款人委托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处理2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的会计核算3收款人开户行收到划回款项的会计核算4无款支付和拒绝付款的处理(1)无款支付的处理(2)拒绝付款的处理5.7 托收
44、承付的核算5.7.1 托收承付的基本规定(1)托收承付限于国有工商企业、供销合作社和经营管理比较好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之间,因商品交易以及由商品交易引起的劳务供应所做的结算。(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收付双方必须签有合法的购销合同,合同上应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到银行办理收款时,收款单位要提供货物确已发运的证明,包括铁路、航空、公路等承运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或邮局包裹回执等。(3)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结算,不得办理托收承付。(4)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 000元。(5)签发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
45、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及银行账号;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号;付款人开户行和收款人开户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欠缺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6)根据承付方式不同,可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形式。验单付款的承付期限为3天,从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遇节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7)收款单位对同一付款单位发出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银行应暂停其向该付款单位办理托收;付款单位累计一次无理拒付的,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5.7.2 托收承付的业务程序托收承付结算主要有托收、承付两个阶段。托
46、收指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的阶段;承付指付款人开户行在付款人验单或验货后认同付款的阶段。具体来说,收款人发出商品;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收款人开户行将托收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通过付款人承付;付款人承认付款;银行间划拨款项;收款人开户行通知收款人货款收妥入账。5.7.3 托收承付的核算1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的处理2付款人开户行办理付款的会计核算3收款人开户行收到划回款项的会计核算5.8 银行卡业务的核算5.8.1 银行卡的基本规定(1)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方能发行银行卡。(2)单位申请单位卡,其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不得交存
47、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银行卡账户。单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下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3)个人申领个人卡,其资金以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4)银行卡透支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0 000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5 000元。银行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持卡人使用银行卡不得发生恶意透支。(5)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者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
48、计息。(6)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不得发生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7)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8)银行卡丧失,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审核后办理挂失手续。5.8.2 银行卡的业务处理程序银行承担银行卡业务,基本程序是发卡行接受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发卡;持卡人到特约单位消费划卡;特约单位交有关结算凭证在其开户行办理收款;持卡人开户行办理付款;在持卡人不使用信用卡时,发卡人开户行办理
49、销卡。5.8.3 银行卡的会计核算1银行卡发卡的业务处理及会计核算2银行卡付款的会计核算3银行卡支取现金的会计核算4持卡人开户行划款的会计核算5银行卡销卡的处理第6章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会计处理外汇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随着我国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外汇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日常经营业务之一。在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外汇政策的同时,外汇业务会计核算也要充分满足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各项管理要求。本章将就商业银行办理货币兑换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6.1 外汇业务概述6.1.1 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1)凡在我国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50、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均可在外汇管理局批准的范围内经营外汇业务。(2)对出口收汇实行跟踪结汇制度,要求出口单位在货物出口后,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款调回,向外汇管理部门核销这笔外汇。(3)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其进口所需外汇以及不超过设备价款15%的预付款所需外汇,须凭有效的政府文件和商业文件向外汇银行购买。进口单位在货物运抵境内并向海关报关后,持进口付汇核销单到外汇银行办理核销手续,付汇由银行统一办理。(4)凡境内居民个人存放在国内外的外汇,准许持有、存或卖给外汇银行,但不准私自买卖。个人因私用汇,超限额的应向外汇管理机构申请,获准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