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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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征求意见稿III)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教学科研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岗位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任职条件。第二条分类与评价教师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教师岗位类型分为教学科研型岗位、科研为主型岗位、教学为主型岗位、。不同类型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实行分类评价、分类管理,以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三条 教学准入学院(系)需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对拟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的人才培养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良者方有资格申报教师职务。教学准入要求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人才培养情况综合评价表。第

2、二章 基本条件第四条 师德要求申报各级教师职务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潜心教书育人,具有端正的学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实行师德师风、学术诚信一票否决制。第五条 学位要求应聘教授职务,年龄未满55周岁(以当年1月1日计算,下同)的教师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5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学位;应聘副教授职务,年龄未满40周岁的教师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40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学位。第六条 年限要求应聘教授职务:需担任5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副教授职务:博士后

3、流动站或工作站出站人员,出站后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博士学位教师,需担任3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教师,需担任6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七条 外语要求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计算机要求应聘各级教师职务者,计算机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01年及以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2.取得计算机理论或应用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3.五年内在校内全程开设过至少一门计算机理论或应用正式课程,且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以上合格证书;5.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九条

4、 同行专家鉴定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须由3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其学术水平,其中至少需要2名同行专家同意推荐方可参评。第三章 工作业绩第十条 申请教学科研型教授一、教学及人才培养方面要求:1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须为学科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近五年每学年教学考核合格且课堂教学评估成绩优良(80分及以上);2具有全过程培养研究生的经历;3. 承担学校或院(系)指派的班主任或安排的其他工作且业绩优良。二、科学研究及奖励方面要求:(一)人文类非艺术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八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三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

5、少于五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独立撰写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包括经学部评议组认定的经典学术著作的译著);或主持编写一部在校内外教学中被广泛采用、经学部评议组认定的高水平教材;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学校“十大教学标兵”、“十佳班主任”、“科研标兵”、“科研创新团队”称号;(2)作为主持人承担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一项国家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艺术类艺术类学科教师按照上述人文类标准执行,其中艺术类学科实践型教师若已在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层次公开举办过高水平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且取得下列任一项

6、成果的,可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但可视同核心期刊论文数最多为四篇:(1)获得本专业领域国家级专业竞赛最高奖项的,可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或著作一部;(2)出版具有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的画册、作品集,可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二)社科类 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八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三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六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2独立撰写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或主持编写一部在校内外教学中被广泛采用、经学部评议组认定的高水平教材;3在满足第1款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可另用以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两篇学术论

7、文代替第2款中的著作或教材要求;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学校“十大教学标兵”、“十佳班主任”、“科研标兵”、“科研创新团队”称号;(2)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基金类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项目。(三) 理工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十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四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中的国际期刊论文;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五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计算机学科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在中国计算机学会公布的A、B类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可视作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作为第一享有人,获得二项已授

8、权的技术发明专利,可折抵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但最多可折抵核心期刊论文两篇。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学校“十大教学标兵”、“十佳班主任”、“科研标兵”、“科研创新团队”称号;(2)作为主持人承担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一项国家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持人承担横向课题(经费额度要求:理科超过50万元、工科超过100万元)。第十一条 申请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一、教学及人才培养方面要求:1.系统讲授一门学科基础课或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近三年每学年教学考核合格且课堂教学评估成绩优良(80分及以上);2.承担学校

9、或院(系)指派的班主任或安排的其他工作且业绩优良。二、科学研究及奖励方面要求:(一)人文类非艺术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六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两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四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一部学术专著(包括经学部评议组认定的经典学术著作的译著);或作为主要编写者编写一部在教学中应用的、经学部评议组认定的教材;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执笔人参加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艺术类艺术类学科教师按照上述人文类标准执行,其中艺术

10、类学科实践型教师若已在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层次公开举办过高水平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且取得下列任一项成果的,可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但可视同核心期刊论文数最多为四篇:(1)获得本专业领域国家级专业竞赛最高奖项的,可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或著作一部;(2)出版具有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的画册、作品集,可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二)社科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六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两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五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一部学术专著;或作为主要编写者编写一部在教学中应用的、经

11、学部评议组认定的教材;3在满足第1款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可另用以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代替第2款中的著作或教材要求;4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执笔人参加一项国家级基金类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项目。(三)理工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七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三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中的国际期刊论文;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四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计算机学科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在中国计算机学会公布的A、B、C类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可视作在核心期

12、刊发表的论文;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执笔人参加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持人承担一项横向课题(经费额度要求:理科超过20万元、工科超过40万元);(3)作为第一享有人,获得一项已授权的技术发明专利。第十二条 申请科研为主型教授一、教学及人才培养方面要求:1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任务,近五年每学年教学考核合格且课堂教学评估成绩优良(80分及以上);2具有全过程培养研究生的经历;3. 承担学校或院(系)指派的班主任或安排的其他工作且业绩优良。二、科学研究及奖励方面要求:(一)人文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

13、表不少于十三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五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八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独立撰写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包括经学部评议组认定的经典学术著作的译著);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承担两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两项国家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二)社科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十三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五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九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独立撰写一部高水平学术专

14、著;3在满足第1款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可另用以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代替第2款中的著作要求;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承担两项国家级基金类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项目。(三)理工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十六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六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中的国际期刊论文;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一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八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计算机学科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在中国计算机学会公布的A、B类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可视作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作为第一享有人,获得三项已授

15、权的技术发明专利,可折抵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但最多可折抵核心期刊论文三篇;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承担两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两项国家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持人承担两项横向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要求:理科超过50万元、工科超过100万元)。第十三条 申请科研为主型副教授一、教学及人才培养方面要求:1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任务,近三年每学年教学考核合格且课堂教学评估成绩优良(80分及以上);2. 承担学校或院(系)指派的班主任或安排的其他工作且业绩优良。二、科学研究及奖励方面要求:(一)人文类1作为主要

16、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十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三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六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一部学术著作(包括经学部评议组认定的经典学术著作的译著);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两项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执笔人参加两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二)社科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十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三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八篇高水平学术论文;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一部学术著作;3在满足第

17、1款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可另用以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代替第 2款中的著作要求。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两项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承担一项国家级基金类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基金类重大或重点项目。(三)理工类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十一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四篇为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中的国际期刊论文;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不少于七篇学术高水平学术论文;2计算机学科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在中国计算机学会公布的A、B、C类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可视作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18、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两项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执笔人参加两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持人承担两项横向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要求:理科超过20万元、工科超过40万元)(3)作为第一享有人,获得二项及以上已授权的技术发明专利。第十四条 申请教学为主型教授1近五年独立承担列入本科生教学计划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400学时(含)以上,教学考核合格且课堂教学评估成绩优良(80分及以上),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2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六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3主持编写一部在校内外教学中被广泛采用、经学部评议组或公共课评议组认定的高水平教

19、材;或独立撰写一部高水平学术著作;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奖励;(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执笔人承担一项校级及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第十五条 申请教学为主型副教授1近三年独立承担列入本科生教学计划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400学时(含)以上,教学考核合格且课堂教学评估成绩优良(80分及以上),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2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四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3作为主要编写者编写一部在教学中应用、经学部评议组或公共课评议组认定的教材;或作为主要作者撰写一部学术著作;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的

20、教学奖励;(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执笔人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第十六条 申请讲师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能够履行讲师职责。2获得硕士学位,在助教岗位上任职至少三年,并具备以下条件:(1)教学科研考核合格;(2)申请教学科研型教师,须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两篇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申请教学为主型教师,须作为主要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3)承担过学校或院(系)指派的社会工作,并根据规定参加过岗前培训、教学环节训练以及社会实践锻炼,且考核合格。第十七条 申请助教1获得硕士学位,经考察能够履行助教职责。2参加过岗前培训、教学环节训练以及社会实践锻炼

21、,且考核合格。第四章 教授职务破格晋升条件第十八条 副教授任职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教师,如任现职以来做出特别突出的业绩与贡献,可申请破格晋升教授。学校成立破格评议工作组,对学院(系)教师职务评审与岗位聘用委员会分会评议推荐的破格晋升人选组织答辩并审议。破格晋升申请人除应具备学校规定的教授任职条件(不含任职年限)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中的国际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六篇学术论文(理工学科须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三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用英语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有海外一流大学任教经历者可优先考虑;2.作为第一获奖者获省部级教学、科研、人才

22、奖励或作为前三名获奖者获国家级教学、科研、人才奖励,且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五篇学术论文(理工学科须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两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第十九条 虽不完全具备第十八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条件,但为学科建设作出杰出贡献或获得重要荣誉称号的一流学者,经学校破格评议工作组评议后,可申请破格晋升。第五章 其他要求第二十条 现有教授、副教授人数已经达到或超过学校核定的岗位规模的学科点,原则上不应再进行高级职务的评审。如申请评审,应聘者须为本学科领域国内一流青年学者,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并获得学界公认,同时近五年内作为主要作者在本学科领域

23、最优期刊上发表不少于四篇学术论文。第二十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任职条件:1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且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经学部评议组认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与岗位聘用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的委员表决同意,可适当放宽学位要求。2指导学生获国家级或国际专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两次,可替代最优期刊论文一篇,但最多可替代最优期刊论文两篇;指导学生获省部级专业竞赛一等奖两次,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但最多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三篇。同一项目分获不同奖项时不可重复计算。3教学为主型教师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4、或获学校“十大教学标兵”称号;或两次及以上获学校“十大教学标兵提名奖”称号的,可适当放宽科研数量的要求。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1虚报教学科研业绩的,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2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五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申报资格;3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4经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委员会认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是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申报条件,各学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制定不低于本规定的教

25、师职务任职条件。各学院(系)制定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应由学院(系)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委员会分会审议通过,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成果统计范围均为任现职以来,任现职不足五年者,按实际年限计算。在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可适当关注近五年的成果。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中所述的“主要作者”指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要编写者”、“主要获奖者”等指排名前三位者,其中国家级奖励的“主要获奖者”可放宽至排名前五位者;“主要执笔人”指排名前二位者。第二十六条 科研成果以正式出版为准;项目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且经费进入学校为准,校外应聘者以提供的立项批准

26、书为准。其他成果形式均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指核心期刊以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颁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其中的最优期刊指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颁布的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国际顶级期刊指一级学科影响因子排名前五位的国际期刊。境外期刊是否相当于核心期刊,或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否达到核心期刊论文水平,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并经学部评议组认可。被省部级以上机构采纳,作为决策和立法依据的研究报告,可视同为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但须提供加盖国徽章的有关部门正式书面意见。第二十八条 人文类、社科类和理工类的学科划分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关于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学校教师职务评审与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解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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