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单位机关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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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机关工作制度一、公文处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水利部发布的水利部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水办200191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局关于公文处理的各项规定,做到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二)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三)市水文局办公室主管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局属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各基地配备兼职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四)草拟公文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和水利部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文种、格式、

2、行文规则。(五)发文拟稿要简明扼要、精练准确。上行文及重要下行文、平行文、各类对上的统计报表及材料报分管局长会签,再报局长签发;其它下行文或平行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等一律使用蓝黑钢笔书写,原稿和所有原始资料存办公室,年终立卷归档。具体发文程序及责任追究:1草拟文稿:根据公文内容、性质及科室承担职能职责,由相应部门负责拟稿。2核稿:由拟稿人填写“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发文稿签”,由拟稿人部门负责人负责审稿,在发文稿签“科室核稿”处签署姓名,若稿件有改动,由拟稿人负责更正。3审核签发:由办公室对稿件进行总体把关和原则性审核,若稿件有改动,由拟稿人负责更正;更正后的稿件交由办公

3、室签署审稿意见后呈报局领导审核、签发。4由拟稿人按领导批改意见对稿件进行更正,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交局办公室负责编排规范格式及编文号,并对领导批改内容及文号、文种、格式进行校对,校对无误后在发文稿签“校对”处签注姓名,然后打印样稿。5由拟稿人对样稿进行全面校对,校对无误后在发文稿签“校对”处签注姓名,交办公室。6经办公室签印后方可印制文件。7由印刷人员印制完成,并检查无误后装订文件,在发文稿签“印刷”处签注姓名,最后加盖公章、登记、按规定发送有关单位。8拟稿部门责任:文件制发中,由于文件校核不准确出现的错误,如文字、标点等未校对正确,文字疏漏、专业术语使用不正确,有明显逻辑或表述不合理,对领导意

4、图理解不准确的,责任由拟稿部门承担。9办公室责任:文件制发中,由于文件印制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错误,如公文格式、公文字号使用不规范,文种选择错误、印刷出现错页或漏页,政策把握不准确的,责任由办公室承担。(六)水文信息及需要在重庆市水文水资源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初审,报分管局长审定后编发或上载。(七)市水文局印发的正式文件只能以“渝水文”、“渝水环监”、“渝水文许可”的文字号,基地以“渝水文北(南、西)”的文字号下发一般通知。(八)设立收文、发文登记薄,对来文和发文予以严格登记,不得遗漏、丢失。所有寄至局机关的文件均交办公室登记,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阅、截留。(九)办公室收文后,贴好公文处

5、理签,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长或分管局长批示后分办。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不得泄漏秘密,秘密以上文件直接送局长阅示,涉及人事、编制、资金、项目、规划等事关全局的文件和有关领导重要批示送局长阅示,其余文件按分管和联系送分管局领导阅示。(十)传递文件必须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局领导批示各科室承办的文件,要安排专人按时按要求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事项办理完毕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尽快返回办公室归档,若有丢失,由有关科室负责人予以追回或采取补救措施。(十一)局领导签批的文件,涉及两个及以上科室

6、的,第一位的为主办科室,其它为协办科室,如有遗漏,主办科室可以直接协调有关科室协办。二、文印制度(一)各科室需复印的文件、资料、表格等,须由本科室提供样稿,科室负责人签字,由办公室审核交付复印后,由本部门自行校对。(二)办公室应建立文印登记薄,逐日登记打印、复印的资料文件。(三)本着“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凡需对外联系印制的文本,如可研报告、规划报告、设计报告、文头纸、处理签、发文签、信封、信笺等,统一由办公室印制、登记、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行对外联系印制,否则费用不予报销。(四)需对外联系印制的文本由经办人校对,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长审定后,交由办公室登记并统一印制;印制品

7、由经办人核准无误后领取。(五)对外服务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的资料打印、复印,按成本核算价格,计入专项项目成本之中。(六)文印人员应能熟练操作打印设备,并注意设备维修保养,应爱护打印、复印设备,并注意节约用纸。(七)原则上不允许非文印人员上机操作,不宜公开内容的材料,文印人员在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三、非在编人员管理制度(一)非在编人员管理1所有人员都由局统一管理。2局组织人事科负责非在编人员使用的手续办理,工资福利发放的审核和人员辞退的手续办理。3泓吉公司负责非在编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及工作安排等,并每年向局组织人事科提供一份非在编人员考核情况和次年是否继续使用的建议。4劳务派遣

8、公司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同期其派遣人员“五险一金”的缴费依据,并由组织人事科网上复核后方能支付。(二)使用非在编人员程序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非在编人员,不得直接与任何自然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擅自使用非在编人员的将对其直接责任人解除聘用合同关系。2确因工作需要使用非在编人员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提出需使用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和人数,报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由组织人事科与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借用,公开面试甄选,经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局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四、会议制度市水文局机关实行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议、局长

9、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机关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参加,组织人事科科长可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1传达学习市水利局党组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研究决定局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等事项。3决定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任命。党总支部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务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会后1日内形成党总支会议纪要送党总支书记签发。(二)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参加,根据要求组织人事科科长可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1总结党总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0、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差距。2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团结。3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议原则每年召开一次,并根据书记意见适时召开,会务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会后1日内形成党总支会议纪要送党总支书记签发。(三)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组成,党总支副书记列席,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也可根据局长要求确定其他列席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1会议主要任务(1)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水利部、部水文局和市水利局有关会议精神及重要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审议决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基本管理

11、制度;检查、研究和部署阶段性工作。(3)审议决定向上级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审议决定对局工作人员的奖惩等重要事项。(4)讨论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2召开时间:一般在每月末最后一周的星期四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3议题形成程序及要求(1)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或研究的事项草拟建议方案,并对每个事项提出2个以上解决方案,送分管局领导审核。(2)各部门将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的纸质件和电子版,于每月召开局长办公会前(根据会议通知时间)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成“局长办公会审议事项”,送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定。(3)凡未将材料按时交办公室汇总的视为无上会审

12、议事项处理。4局长办公会会务由办公室负责,会后1日内形成会议纪要,送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四)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及各科室、基地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局长或委托的副局长主持。1会议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2)组织动员重大活动。(3)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检查、部署和督查阶段性工作或完成突击性工作情况,征求意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召开时间:一般在每月末最后一周的星期五召开。3议题形成程序及要求(1)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本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逐条对照上一期局务会会议纪要,简明扼要地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事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提出下

13、个月的工作打算,整理成文后送分管局领导审核。(2)各部门将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的局务会上报材料,于每月召开局务会前(根据会议通知时间)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成“局务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及督查情况说明”,送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定。(3)凡未将材料按时交办公室汇总的视为无上会事项处理。4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后1日内形成会议纪要,送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五)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主持,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局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部署专项重要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局领导安排适时召开。会务工作由牵头科室负责,会后形成的专题会议

14、纪要由牵头科室负责整理,经办公室审核后,报主持会议的局长签发。(六)机关职工大会。由局长、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组成。会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长或工会主席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水利局要求周知的事项;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宣布局党总支、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部署安排全局性工作、重要活动,其他有关重要事项。职工会议原则每月底周五召开,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前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签到,负责会议记录及情况整理。(七)职工代表大会。由局长、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基地、测

15、站站长及职工代表组成。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审议并表决通过我局中层干部人事任免、职称职务聘任、奖惩、基本管理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职工代表大会原则每年底召开一次,根据局长安排适时召开。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前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签到,负责会议记录及情况整理。(八)会议管理。一是召开各类会议必须认真准备,真正做到精简、高效、务实、节约;二是会前要确定好会议主题或主要任务,准备好会议文件,落实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参会,搞好会场布置和会议现场管理,做好会议宣传,落实会后事项;三是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准时参加会议,因工作原因缺席的需向会议主持人

16、请假,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必须做到本人签到、不能代签,会议时间内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不影响他人的状态,并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自觉遵守保密法;四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各类会议不得发纪念品,不得大吃大喝和借会议、培训从事旅游活动。五、督办工作制度(一)党总支部委员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定的事项,原则上以会议纪要形式行文实施(没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局办公室负责传达);局领导交办的任务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下达。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认真贯彻执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党总支部委员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领导交办的任务,由办公室督查、督办,并发出书面督查通报,必须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二)

17、局领导批示的各类来文以及下发文件,拟办部门必须按时间要求尽快办理,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办公室;办公室以“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为原则开展工作。(三)局属各单位在贯彻执行党总支部委员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定和局领导交办任务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必须及时向局领导作出书面报告,同时通报办公室,最后按局领导的批示执行。(四)督查结果与各部门年终考核挂钩,每个月局务会上,对上个月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领导交办任务进行督查和通报,凡督查通报的,一次扣1分,并直接记入科室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分数。六、印章管理制度(一)单位公章、党总支印章由办

18、公室保管,需加盖印章的报表、材料、文件,必须由分管局长审批。单位对外合同需局长签字并加盖钢印后才能生效。(二)外出需携带单位印章的,必须经局长批准,出具借条并由公章管理人员登记,由专人保管,使用后及时归还。 (三)财务印章由财务人员保管,依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使用。 (四)局属各单位公章由部门负责人妥善保管。(五)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加盖单位和部门印章。劳动纪律制度一、为了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市水文局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二、该规定适用于在重庆市水

19、文水资源勘测局工作的全体人员。三、该规定由各部门组织落实,局领导及组织人事科将不定时的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四、工作时间在局机关和基地工作的职工实行8小时工作制;在测站工作的职工由于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的特殊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8小时工作制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以上为迟到,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上为早退。(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测站工作的职工,由于防汛工作的特殊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测站职工,在非汛期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补休汛期的公休周末假,按每月4天补休;非汛期的公休周末假各站人员进行轮休。五、职工要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0、;上班时间不离岗,不玩游戏,不影响和妨碍他人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六、职工要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在工作中不计较得失,爱岗敬业、团结友爱、无私奉献、配合协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不准时上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七、工作内容完成本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局长办公会及局务会安排的任务、局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交办的任务。八、惩罚规定(一)无故迟到或早退,经局组织人员抽查到累计两次,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每次扣年终目标考核分2分。(二)上班时间无故脱离岗位,每次扣年终目标考核分1分。 (三)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外

21、,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当日各类津补贴,基本工资按渝人发200757号的规定执行,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享受次年全年的工作性、生活性津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的规定予以辞退。所在科室不得推荐为先进科室。(四)对于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炒股票、炒基金、播放多媒体、玩游戏、发短信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被发现一次者,予以警告并通报全局,通报两次以上的,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所在科室也不得推荐为先进科室。(五)将职工考勤情况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每个部门全年迟到早退、擅离

22、岗位累计按每10人次、扣总分1分计算(不足10次按比例计算);旷工累计按每2天次、扣总分1分计算。(六)在执行抽查制度时,各单位人员要实事求是反映到岗情况,对弄虚作假包庇他人的人员同当事人一起受相同的惩罚。九、各科室、基地应每月初上报上月本部门考勤结果。十、各基地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出台相关的明细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我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科学合理的建立我局人才队伍的监管、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考核的范围及对象除局领导班子成员外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为我局在职在编的

23、工作人员,均纳入本考核制度进行管理。对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二、考核的原则与组织我局的考核工作遵循领导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对照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进行评分,实行上级对下级逐级考核。工作人员的具体考核由局属各单位组织,并报分管局长审定。三、考核的内容各部门内部制定个人年度考核的具体内容。制定标准为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中的工作内容,并结合所属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分解,确定为个人的考核内容,形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四、考核的程序(一)每月末,各科室、基地主要负责人组织内部人员召开月工作总结会,每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与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当月工作任务

24、的进展与完成情况、自身学习情况等进行汇报总结,并形成书面记录以备年终考核核实。(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个人月工作总结情况,于年中与年末,分别对本部门每人的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进行评分,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最终考核得分按年中评分40%、年末评分60%组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中“业务考核”(日常工作及突破性工作)得分为:(部门年终考核得分/60分)个人业务考核得分。部分人员的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中技能竞赛的分数按如下方法折算:(各单位决赛平均分/各单位决赛选手预赛平均分)个人预赛得分30%(三)年终考核时,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依据每人的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的最终考

25、核得分,拟定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四)年度考核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为每人的考核等次,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五)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考核对象,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五、其他情况说明(一)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按如下流程予以确定:1.我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的名额按市水利局核定比例执行。2.局机关科室及基地负责人的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根据分配的名额,依据各部门的考核最后得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3.测站负责人和各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根据分配的名额,依据各部门考核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名额,每个部门

26、1个名额,各部门再依据每个人员的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最终考核分值由高到低拟定,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4.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先进个人。5对拟定为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工作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公示期满后无争议的,确定为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并上报主管局审批。6优秀等次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市水利局分配我局的指标,在机关科室、基地、测站及中层干部、一般人员中,按照年终目标分数依次排序评定。7先进集体名额分配原则:按照部门得分依次选定先进集体。如上级核定我局优秀、先进名额发生变化时,各基地、科室的名额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二)不能确定评定优秀等

27、次的情形1. 未完成规定的学术论文的;2. 非因法定事由而不服从领导安排的;3. 被通报批评的;4. 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天数达到7日;5. 业务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6.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7. 病假和事假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者;8. 其他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三)基本称职等次的确定情形1.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 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不称职等

28、次的确定情形1.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 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六、考核结果运用(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五)局考核领导小组将

29、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全局或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六)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先进个人或受到我局及上级单位书面表彰的人员,次年由局统一组织到国内相关省市考察学习先进水文技术。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岗位: 被考核人: 年 月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工作任务)设定分值(分)考评分(分)备 注日常工作1252突破性工作1252技能竞赛/学习情况1302自身建设1102领导交办任务1102合计分值100注:1“技能竞赛/学习情况”一栏,基地人员考核技能竞赛内容,包括技能竞赛的组织、参与或所得成绩自身学习情况;机关人员考核学习情况内容,包括自身学习、培训等。2“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论文

30、发表情况等。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快重庆水文现代化的步伐,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重庆水文事业更加具有生机和活力,特制定该制度。二、考核对象以各科室、基地为单位开展。三、考核原则(一)客观、公平、公正、公开。(二)定性、定量、定期。(三)奖惩兑现。四、考核内容及考核任务(一)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的组成 由日常工作任务(40分)、突破性工作(20分)、领导交办任务(12分)、自身建设任务(8)、民主测评(20分)等四个部分组成。 2考核内容的各组成部分的说明(1)对日常工作任务的考核分为:主要考核各部门完成市水文局每年下达的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月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

31、领导交办任务的考核:以各级领导指定需要完成的任务或解决的问题完成情况为主。(3)部门自身建设的考核包括:各部门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学习氛围等方面的情况。(4)突破性工作的考核:各部门在完成目标任务中表现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在解决重大急、难、险问题时的超常表现,并为市水文局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的突出事迹。(二)考核任务1日常工作任务与领导交办任务的考核要依据全局年度工作意见和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职责进行划分。 (1)办公室的考核任务公文的质量控制;宣传稿件被上级机关采纳的件次;办文办会的成功率。(2)组织人事科的考核

32、任务工资福利政策掌握的准确度;国家人事政策执行的彻底性;党建工作的进展程度等。 (3)计财科的考核任务全年各类资金到位率;资金计划的科学性;基地包干经费使用的控制;财经政策和纪律的执行程度;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成本支出方向的科学性;各类费用报销的有效控制;外(内)部审计的完好性等。 (4)业务科室的考核任务职责范围内的技术规范标准贯彻落实的彻底性;负责的业务面质量控制程度;各专业规划报告方案质量数量;负责的专业技术面的技术平均水平;负责的专业技术面的科学研究水平;处理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和效果等。(5)各基地的考核任务:市局的决策的执行速度和效果;片区内行政管理的规范性;片区内水情业务技术工作保障

33、程度(如错、迟、漏报率控制在什么标准内、预报准确率等);片区内水文测验和资料质量等级;片区内水质监测业务技术工作保障程度;片区内职工队伍的稳定性;片区内财产物资的完整率;片区内设备和仪器的完好率。2自身建设的考核任务 (1)服务意识:指本部门在日常工作、履行职责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应表现出的高尚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意识形态,反映出本部门服务水平和提供成果的优劣。(2)制度建设: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的研讨、建立、执行、完善等情况。(3)团结协作:指本单位内部团结和与外部环境的团结协调关系,要重点反映在控制人为制造不和谐的因素方面的工作,和本部门在处理对外协调中的应作和能做的

34、工作。(4)学习教育: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的学习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以及同志间的互帮互学情况。(5)遵章守纪:本部门人员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局的规章制度以及本科室站的有关规定应做的工作情况。3突破性工作的考核任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关论文,工作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书面表彰;提出对全局有重大影响且被采纳取得良好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在处理各类突发应急的事件中,成绩突出,得到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局的通报表彰。五、考核任务的下达每年12月10日前,各科室、基地应根据职责和全局次年工作意见,按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次年目标考核责任书,呈分管局长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将汇总后的材料提交局

35、长办公会研究,再按局长办公会的要求,返回各科室、基地修改后,再报分管局长审核,最后以水文局公文制成文件,由局长审签后下达。六、考核方法及考核程序(一)考核方法 实行扣分法。若某项工作按照市水文局的有关管理规定被扣分,或在局务会上因某项工作未完成又没有正当理由而被书面通报批评的进行扣分。扣分的标准:1通报扣分。市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市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4分,被水利局通报未关好门窗或电源一次扣0.5分,本局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上局领导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同一任务被通报的不重复扣分。2任务扣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当项分数的全部分;未按时完成的,扣该项任务分的50%,督查后

36、仍未按时完成的,该项目不得分;局长办公会材料和局务会材料未按时报送的一次扣0.5分;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的一次扣0.5分;未完成部门信息目标任务的扣1分,信息报送少于2条的不得分;部门人员撰写学术论文达到60%计1分,达到70%计2分,达到80%计3分;低于60%不得分任务有变更的,经局领导同意,改变任务应附相关材料或批示到办公室更新目标任务,不及时到办公室更新的扣1分,年底考核提供不了相应材料的此项目不得分。3其它相关制度明确规定扣分的,扣除相应分数。(二)考核程序1自评分的确定:每年年末由各单位写出书面的自查报告,并对当年的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确定自评分值,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送考

37、核工作组织部门汇总复核。2.考核工作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每月局务会的通报情况和每月25号前各制度执行部门送来的专项工作扣分统计情况,提出部门考核分值参考意见。3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根据各部门的自评分和办公室提出的参考意见,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确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务、突破性工作、领导交办任务、自身建设任务的考核分值。4民主测评分值的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各单位负责人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民主测评分值。参会代表人数为:科室全体职工、渝西基地6人、渝东北基地6人、渝东南基地5人。对职工个人进行民主测评时所有参会代表全部参加;对部门进行民主测评时,机关科室和基地各派3人参加。

38、部门民主测评分为“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次,按“优秀”等次的得票率乘以民主测评项目的标准分值作为该部门民主测评值。5各部门年度的考核最后得分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考核分值加上民主测评分值组成。七、考核结果的运用(一)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分数作为发放各种福利待遇和各部门评优选先的主要依据。2如果某部门连续2年考核最后一名,该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二)年度优秀等次的确定1优秀部门的确定(1)局机关(基地):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名次取前3名为先进科室(基地)。(2)测站:由各基地根据各测站年度考核结果等额推荐,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其中:三个基地中在部门时考核分值排第一、第二名的各2

39、个,考核分值排第三名的1个。2个人优秀等次的确定按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执行。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单位: 考核期间:考核项目考核任务分项分值考核得分评分细则备注日常工作任务(40分)突破性工作(20分)自身建设(8分)领导交办任务(12分)民主测评(20分)合计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在职职工的学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制定本制度。(二)各部门应鼓励职工通过各种成人学历教育渠道自学成才,提高素质,但所报考的应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院校和水文及相关专业。在职学习形式包括在职脱产学历教育、函

40、授教育、远程教育、联合办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和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学习形式。(三)在职学历教育坚持“职工自主参加、单位鼓励引导”的原则,按照中专(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历层次从低到高学习,职工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在职学历教育。为减少工学矛盾,应主要采用函授及自学等学习方式。(四)职工在取得在职教育学历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对其使用上尽可能做到专业对口。二、全脱产学历教育管理(一)全脱产学历教育是指职工与单位保留工作关系、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学历教育的学习形式,职工参加全脱产学历教育应从严控制。对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确需从在职职工中选送进行学历教育的,应由局办公室提

41、出选送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后推荐,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后方可选送。(二)职工参加全脱产学历教育之前,必须与单位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三)职工在全脱产学习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计算连续工龄待遇。 三、函授教育管理(一)函授教育是单位在职学历教育的主渠道,但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并被录取。函授教育按学历层次分为高等函授教育(专科、本科学历,简称高函)和中等函授教育(中专学历,简称中函)两种。(二)参加高等函授教育的职工应具有中专(高中)或大专学历,3年以上工龄(专升本须4年),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42、;参加中等函授的职工应具有初中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三)在保证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各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函授教育,帮助其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四)凡经各部门同意参加函授教育的职工,各部门应切实保障其脱产学习时间。四、自学考试等管理 (一)自学考试是以对自学者实施专科或本科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高等教育形式的一种。参加自学考试的职工须到组织人事科登记备案,以便申领助学金。(二)职工取得自学考试学历后,凭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到组织人事科登记。组织人事科核实后,按第六点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助学金。(三)凡职工参加电大、夜大、业大及其它类型在职学历教育,一律比照自

43、学考试管理。五、在职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管理(一)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是指职工考取研究生后与单位签订教育培训协议,明确毕业(或取得学位)后继续为我单位服务的在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历教育形式。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水文局侧重于培养水资源类、分析化学类、气象水文类、工程测绘类、水利工程类和计算机信息类研究生。(二)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水文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平时表现较好,工作实绩突出,毕业后愿意回水文局工作。2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3所报考专业必须对口,个人累计报考次数不得超

44、过两次(含两次)。 (三)经单位审批同意报考的人员,必须与单位签订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应包括学制、学习专业、学习期间待遇、应承担的义务、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条款。未经单位同意而报考的职工,单位不得补办相关手续。) (四)在职参考人员被录取后,必须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局组织人事科审核、登记,其人事、工资等关系仍保留在单位。学习期间的工资、工龄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在职学历教育,单位不承认其研究生学历。六、学费管理(一)对经单位审批同意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学费统一由职工个人先垫付,在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按

45、规定的标准一次性报销。(二)在职学历教育下列费用由职工个人自理1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的报名费、考前辅导费、考务费以及其它杂费; 2教材书籍费用、辅导资料费用; 3因考试不及格导致补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因个人原因超过规定学制时间所发生的全部学习费用; 5全脱产学历教育(含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所发生的食、宿费。 (三)学费报销比例 经单位审批同意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费(不含书籍资料费)由单位全额报销,其余一切费用均自理。(四)未经单位同意,职工自主参加学历教育,不报销任何学习费用,但可以按以下标准发放一次性助学金 1取得中专(高中)学历的,助学金标准为200元; 2取得专科学历的,助学金标准为30

46、0元; 3取得本科学历的,助学金标准为500元;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的,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 4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助学金标准为2400元;取得硕士学位的,助学金标准为5000元。以上均须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五)其它1经单位审批同意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职工,按教学计划参加面授、复习考试、实验实习、毕业设计及论文答辩等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作为休假处理。 2职工在参加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工作时间进行脱产学习时,不享受当月各类津贴。如脱产学习时间跨月份,上月脱产时间合并到下月考核发放岗位津贴。3为鼓励广大职工进行理论研究和开展学术讨论,对在不同级别学术交流会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发放稿酬,标准为:(1)在市级或部级获得名次的每篇5000元;(2)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在国家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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