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法规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定义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成瘾性(成瘾性
2、(addictionaddiction)又名依赖性()又名依赖性(dependencedependence):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在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在19691969年所下的定义是:年所下的定义是:“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精神状态和躯体状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精神状态和躯体状态,表现为一种强迫性地要求连续或定期使用该药态,表现为一种强迫性地要求连续或定期使用该药的行为反应,目的是去感受它的精神效应,避免因的行为反应,目的是去感受它的精神效应,避免因停药引起的不适(戒断综合征)。同一个人可以对停药引起的不适(戒断综合征)。同一个人可以对一种以上的药物产生依赖性。一种以上的药物产生
3、依赖性。”药物的依赖性包括药物的依赖性包括精神依赖性精神依赖性和和躯体依赖性躯体依赖性,大部,大部分具有依赖性的药物如吗啡、海洛因、镇静催眠药分具有依赖性的药物如吗啡、海洛因、镇静催眠药等兼有精神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一般是先产生精等兼有精神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一般是先产生精神依赖性然后产生躯体依赖性。神依赖性然后产生躯体依赖性。精神药品精神药品(psychotropic substancespsychotropic substances)是指直接作用于)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产生依赖性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临床上精神药品是用来
4、治疗或者改善异常的精神的药品。临床上精神药品是用来治疗或者改善异常的精神活动,使紊乱的思维、情绪和行为转归正常。活动,使紊乱的思维、情绪和行为转归正常。两重性:镇痛和依赖性两重性:镇痛和依赖性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具有不同点: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具有不同点:精神药品精神药品依赖性是精神依赖,无身体依赖。精神依赖特征:有联续依赖性是精神依赖,无身体依赖。精神依赖特征:有联续使用该药的要求,但非强迫性;无加大剂量的趋势;停药使用该药的要求,但非强迫性;无加大剂量的趋势;停药后无戒断症状;引起的危害主要是用药者本人。后无戒断症状;引起的危害主要是用药者本人。常见的麻醉药品品种常见的
5、麻醉药品品种麻醉药品品种(麻醉药品品种(20072007年年1010月月1111日发布,日发布,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日起施行,国食药监安施行,国食药监安20076332007633号号 ):):全世界共有全世界共有123123个品种,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个品种,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2121个品种,个品种,常见的品种有: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哌替啶片、盐酸常见的品种有: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哌替啶片、盐酸吗啡注射液、硫酸吗啡控释片(美施康定)、盐酸羟考酮吗啡注射液、硫酸吗啡控释片(美施康定)、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奥施康定片)、磷酸可待因片、枸橼酸芬太尼注控释片(奥施康定片)、磷酸可
6、待因片、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注射用盐酸舒芬太尼、芬太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注射用盐酸舒芬太尼、芬太尼透皮贴剂(多瑞吉贴剂)、尼透皮贴剂(多瑞吉贴剂)、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盐酸布桂嗪注射液(强痛定(强痛定注射液)。注射液)。常见的精神药品品种常见的精神药品品种精神药品品种(精神药品品种(2007年年10月月11日发布,日发布,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国食药监安日起施行,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号):):第第一一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品共共有有53个个品品种种,第第二二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品共共有有79个个品品种种,共共计计132个个,我我国国生生产产及及使使用用的的有有30
7、个个品品种种,我我们们常常见见的的第第一一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品有有3个个品品种种:哌哌醋醋甲甲酯酯片片、盐盐酸酸氯氯胺胺酮酮注注射射液液、盐盐酸酸麻麻黄黄素素注注射液。射液。专门针对麻醉药品管理颁布的法律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卫医发号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8、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规定文件:卫医发2005438号发布日期: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规定文件:卫医发2005421号发布日期:二00五年十一月二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发布日期及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年10月11日公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麻醉药品:123种精神药品: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一类精神药品53种二类精神药品79种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
9、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发布单位:中华医学会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年1月25日其他含有麻醉药品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2001年2月28日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卫生部卫生部卫生部2007200720072007年年年年53535353号文号文号文号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卫生部20052005年年1111月月1818日颁布实施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鉴卡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
10、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医疗需求,我部制定了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样式)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样式)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
11、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二、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四、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
12、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印鉴卡申请表(附件1);(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四)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五、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应当于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经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发给印鉴卡,并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取得印鉴卡的
13、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对于首次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是否批准决定前,还应当组织现场检查,并留存现场检查记录。六、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八、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印鉴卡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九、申请表(
14、附件1)和印鉴卡(附件2)样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换证专项检查(草案)一、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管理工作,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成立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人员组成符合有关规定,制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并有原始记录备查。查阅相关文件与制度。【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条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
15、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由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二级医院药由具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一级医院由具有本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查人员资历证明,禁止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抽查药学人员,考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各种法律法规文件保存完整,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及调剂权
16、限名单。对具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和调剂权药学人员定期培训,并有原始记录备查。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药库制定并执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进货、验收、入库、贮存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
17、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医疗机构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科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及交接记录。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并有专人值守。严格按照“五专”管理该类药品,做到帐物相符,5种表格登记完整,有安全防盗措施。现场查看特殊药品管理与使用情况。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逐日登记表(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醉药品逐日消耗登记表(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废贴及空安瓿回收销毁登记表(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本)麻醉药品及一
18、类精神药品保管帐医疗机构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师培训药师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师和药师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范化管理的培训。药师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调剂资格后,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19、例医师处方权的培训医师处方权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该种处方。
20、方。q签字留样备案在医务处和药剂科签字留样备案在医务处和药剂科q取得处方资格的医师取得处方资格的医师q取得调剂资格的药师取得调剂资格的药师q医师失去处方资格时应及时注销并通知药医师失去处方资格时应及时注销并通知药剂科剂科医疗单位麻醉药品的“五专五专”管理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五专”管理管理专人管理专人管理专用帐册专用帐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定(卫医发(卫医发20054382005438号)保存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号)保存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于2 2年;年;20052005年国务院颁布年国务院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麻醉
21、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例 规定出入库专用账册为不少于规定出入库专用账册为不少于5 5年)年)专柜加锁专柜加锁 (双人双锁双人双锁)专用处方专用处方(颜色(颜色淡红色淡红色,2007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年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 3 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处方保存期限 2 2年;年;专册登记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保存期限为3 3年,年,2007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年处方管理办法与与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卫医发发20054382005438
22、号)要求的登记项目有差异)号)要求的登记项目有差异)专人管理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定期对涉及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定期对涉及药品的管理、药学、
23、医护人员培训。培训。专柜加锁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报警装置(要求一级以上医院都要安装报要求一级以上医院都要安装报警器警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保险柜(其他备有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其他备有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或手术室同样要求品的病房或手术室同样要求)。)。
24、处方管理重点处方使用格式颜色是否符合要求处方使用格式颜色是否符合要求处方开具内容是否完整处方开具内容是否完整处方剂量是否符合规定处方剂量是否符合规定处方管理:专册登记、每日编号处方管理:专册登记、每日编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麻”、“精一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精二”。麻。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手写处方制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手写
25、处方制专用处方处方管理办法(2007)附件1 处方标准1处方标准(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3)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2处方颜色:(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2)急诊处方淡黄色。(3)儿科处
26、方淡绿色(4)普通处方白色。(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 3年;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 2年;年;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和儿科处方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和儿科处方保存1 1年。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装订,并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装订,并按照 年月日年月日*格式编号,其中格式编号,其中*多少不定,按照本单位麻多少不定,按照本单位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张数多少而定。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张数多少而定。例如,某医
27、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每日处方数平均不例如,某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每日处方数平均不超过超过100100张,则张,则20122012年年2 2月月2929日的处方,其编写格式为日的处方,其编写格式为120229*120229*或者或者20120229*20120229*也行。也行。专册登记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2007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第5353号号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医疗机构麻
28、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2005438号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专册种类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逐日登记表(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醉药品逐日消耗登记表(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废贴及空安瓿回收销毁登记表(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麻醉药品、
29、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要求一级以上医院都要安装报警器并有24小时人员值守)。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专人管理并有报警装置。各病区、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应当有记录。各病区、手术室使用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填写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实行行批批号号管管理理和和追追踪踪,必要时可以及
30、时查找或者追回。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剂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记录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病房空安瓿和用过贴剂回收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登记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
31、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患者药品退回登记 退回药品销毁登记采购、储存入库验收采购、储存入库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位、质量
32、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员签字。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双人双锁管理。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帐、物、批号相符。麻醉
33、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处方管理办法2007第二十条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
34、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住院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
35、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麻醉药品的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麻、一精药品处方用量麻、一精药品处方用量注射剂控缓释制剂其他剂型一般患者1次常用量7日常用量3日常用量癌痛和中重度慢痛患者3日常用量15日常用量7日常用量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15日常用量盐酸二氢埃托啡一次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使用盐酸哌替啶一次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住院患者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关于度冷
36、丁、盐酸二氢托菲的合理使用:-度冷丁(哌替啶):1、不良反应:治疗剂量有时引起轻度不良反应,包括眩晕、出汗、口干、恶心、呕吐、心动过速或晕厥,但一般卧床病人很少发生;久用可成瘾。过量中毒可出现昏迷;呼吸抑制,偶可先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然后转入抑制。2、禁忌症:有以下情况者不可服用本品:1.呼吸抑制、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功能受损者及支气管哮喘者。2.颅内压高、颅脑损伤者。3.分娩前24小时。4.肝功能受损、甲状腺机能不足者、高龄与虚弱者。-盐酸二氢托菲:盐酸二氢埃托啡片是一种麻醉性高效镇痛药,是阿片受体激动剂。舌下用药产生作用较快,口服用药无效。呼吸抑制作用相对轻于盐酸吗啡。1、适应症:本品
37、仅限于创伤、手术后及诊断明确的各种剧烈疼痛的止痛,包括对吗啡或哌替啶(度冷丁)无效者。2、不良反应:一般不明显,有时可引起类似于吗啡或哌替啶(使冷丁)的头晕、恶心、乏力、出汗,甚至呕吐等反应。卧床病人比活动病人反应轻,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偶见呼吸减慢至每分钟10次左石,用呼吸兴奋药尼可刹米可纠正,也可用吸氧纠正,未见吗啡样致便秘作用。非医嘱或用法不当的超量用药可发生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近于停止、昏迷等。遇呼吸暂停时可人工呼吸加压给氧,并肌肉或静脉注射盐酸纳洛酮0.4mg,以对抗本品的呼吸抑制作用。本品对循环系统的功能影响很小。本品有耐受性及依赖性,连续多次使用本品后,止痛持续时间
38、缩短。3、禁忌症:脑外伤神志不清者或肺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所有留存的资料建议保留在药房,以方便患者使用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开方
39、流程开方流程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为患者诊治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为患者诊治为患者建立存档病历,医师应当将患者详细资料为患者建立存档病历,医师应当将患者详细资料(患者病情、疼痛控制情况,使用药品名称、数(患者病情、疼痛控制情况,使用药品名称、数量)记录在门诊大病历及门诊简化病历量)记录在门诊大病历及门诊简化病历医师填写专用诊断证明书,若首次开具,应填写医师填写专用诊断证明书,若首次开具,应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需复印患者户口簿、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明,需复印患者户口簿、身份证或代办人
40、身份证明,到门诊部盖诊断证明章并保留存根。到门诊部盖诊断证明章并保留存根。首次办理专用诊断证明书,门诊部应在患者户口首次办理专用诊断证明书,门诊部应在患者户口簿的患者本人身份登记卡背面注明簿的患者本人身份登记卡背面注明“已办理专用诊已办理专用诊断证明断证明”,门诊部登记备查。,门诊部登记备查。患者或代办者应将存档病历、户口簿复印件、身患者或代办者应将存档病历、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留至药房。患者每次复诊应到药房将份证复印件留至药房。患者每次复诊应到药房将门诊大病历取出,与随身携带的门诊简化病历和门诊大病历取出,与随身携带的门诊简化病历和专用诊断证明书一起交至开方医师处记录。专用诊断证明书一
41、起交至开方医师处记录。开具麻醉药品或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或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患者或代办人到药房取药时,需出示身份患者或代办人到药房取药时,需出示身份证、门诊简化病历、专用诊断证明,药房证、门诊简化病历、专用诊断证明,药房审核无误后,方可发药。审核无误后,方可发药。日剂量: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每日使用剂量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每日剂量的多少以解除病人疼痛为主要目的。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应用法用量以使其所开具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数量为一日剂量所需要的数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
42、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使用注意事项药品使用注意事项遵循遵循癌痛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癌痛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 在规范的癌痛治疗原则基础上制定个在规范的癌痛治疗原则基础上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在使用缓控释制剂时可同体化治疗方案,在使用缓控释制剂时可同时给予即时制剂,缓解爆发痛,每天用量时给予即时制剂,缓解爆发痛,每天用量无限制,以缓解疼痛无
43、限制,以缓解疼痛严严格格控控制制阿阿片片类类药药物物针针剂剂的的使使用用,尽尽量量避避免免单单独独使使用用肌肌肉肉注注射射方方法法作作为为止止痛痛手手段段。可以采用可以采用PCAPCA方法的替代肌肉注射方法。方法的替代肌肉注射方法。合理使用神经阻滞技术改善和提高癌痛药合理使用神经阻滞技术改善和提高癌痛药物治疗的效果物治疗的效果l癌症疼痛及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成瘾性发生率癌症疼痛及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成瘾性发生率(1 1)调调查查1200012000例例使使用用阿阿片片类类药药物物的的患患者者,发发现现只只有有4 4例例产产生生精精神神依依赖赖性性,占占0.0330.033。说说明明慢慢
44、性性癌癌痛痛患患者者长长期期使使用用阿阿片片类类药药物物镇镇痛痛的的成成瘾瘾性发生率约为性发生率约为3 31000010000,属于低发生率,属于低发生率 -Porter J,Jick H,1980-Porter J,Jick H,1980 (2 2)2400024000例例使使用用阿阿片片类类药药物物止止痛痛(无无药药物物滥滥用用史史)的的患患者者,发发现现只只有有7 7例成瘾,占例成瘾,占0.0290.029 -Friedman DP,1990-Friedman DP,1990麻醉性镇痛药依赖性防范麻醉性镇痛药依赖性防范长期使用不突然停药,采用剂量递减方法长期使用不突然停药,采用剂量递减方
45、法避免静脉直接注射使血药浓度突然增高,避免静脉直接注射使血药浓度突然增高,容易出现欣快感及毒性反应,从而易于导容易出现欣快感及毒性反应,从而易于导致致“成瘾成瘾”慢性疼痛治疗,提倡使用控、缓释制剂,慢性疼痛治疗,提倡使用控、缓释制剂,口服给药,按时用药,按阶梯用药等方法口服给药,按时用药,按阶梯用药等方法处方管理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
46、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的;(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剂工作的。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47、,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5000元元以上以上1 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处方管理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麻醉药品
48、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精神药品的;(三
49、)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
50、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谢 谢癌痛三阶梯治疗我国的癌疼治疗工作始于90年代初期,开展WHO癌症疼痛项目转眼已经是10余年了。在我国政府积极地重视之下。为这一项目发布的文件就有8个。1991年4月卫生部下达了关于在我国开展“癌症患者三级阶梯止疼治疗”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举办学习班、学术会议等,促进了我国癌症疼痛治疗的开展。1993年五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