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承建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质按期完成该项目建设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施工合同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供双方信守。一、工程承发包情况1、工程名称: ( #楼)。2、工程地址: 小区内 。3、工程内容:7层砖混构,建筑面积按照国标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施工图为准计算为 平方米(阳台按半面积计算)。4、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设计变更确认的全部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及生化池(含入网)。5、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向甲方支付15%的工程
2、履约保证金,合计金额为 万元,并在签订合同时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该款在施工阶段按甲乙双方约定的退还办法不计息退给乙方;6、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7、竣工日期:总日历工期210天,以质监站、甲、乙双方、监理单位验收通过交付甲方之日为准,甲方不对节假日、天气和每月停电、停水在三次(每次概念为24小时)内等进行签证。8、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执行(其中,装饰、安装必须达到优良标准)。9、地梁以上含地梁部分综合包干价: 元/平方米(小写:¥ 元/m2);机械钻孔桩按直径400mm综合包干价 元/米(小写:¥ 元/m);机械钻孔桩按直径500mm综合包干价 元/米(小写:¥ 元/
3、m);机械钻孔桩按直径600mm综合包干价 元/米(小写:¥ 元/m)。条形浅基础按现场实际收方计量,其结算按增减工程量结算原则进行结算。(浅基础只计算地梁以下部分,不计算地梁和锚入地梁内的柱钢筋以及房心回填土等)。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造价为综合包干单价。甲、乙双方同意不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材料、人工、机具、价格涨跌等及其它风险因素所造成的造价变动作任何调整。若在建过程中工程量有所增减,对增减的部位以施工期间甲、乙双方现场签认的现场工程量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原则:采用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四类工程、渝东经济信息2010年 月汇总后并下浮15%进行结算。
4、二、图纸提供日期和套数甲方在图纸会审前十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贰套,地勘资料一套。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归档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各捌套和含全部竣工图、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光盘各叁套。三、甲、乙方驻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驻工地代表:3、甲、乙两方如需变更驻工地代表,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如需要变更驻工地代表,需经甲方同意。4、甲方代表工作职责(1)初审乙方每月的进度报表,并按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签署意见;(2)解决现场上的技术问题以及协调甲、乙双方间的关系;(3)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手续;四、甲方责任1、开工前十五天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2、开工前十五天协助乙方将工程施工所需水、电施工管线敷设至规划红线以内。水、电表及配件材料由乙方自理,并负责其日常维修工作,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3、开工前十天提供工程地质资料;4、开工前三天将施工区域内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5、开工前七天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五、乙方负责1、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提供一式肆份;(1)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2)下月工作进度表;2、开工前七天提供施工总平面图一式肆份报甲方,经甲方现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3、施工期间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
6、担责任;4、乙方应保护好道路、地下管网等公共设施,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责任;5、做到施工现场清洁,文明安全施工,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六、工程进度计划1、施工图纸会审后7日内,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一式肆份报送甲方和监理进行审批;2、甲方和监理收到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后七天内批复并以此作为检查工程总工期和分部工程工期的主要控制手段。七、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要求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在现场设立技术总负责人,总工长及其他质安人员,按规定做好自检和隐蔽工程记录,严格作好工程交接检查并派专人作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若甲方及监理工程
7、师在现场发现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如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木制车间有烟火、缺乏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网)等,有权按1000元/次对乙方进行罚款(罚金在分段付款中扣除);2、乙方必须给现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给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财产保险;3、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应坚持“样板开路”的原则,在进入大面积装修前应先作好包括水、电安装在内的样板间;在屋面防水施工时应先在小屋面上作出样板块,所有样板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检查并书面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全面施工;4、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操作人员不按
8、要求和规范施工,粗制滥造及乙方进场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甲方现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返工、停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由此造成的经济及工期延误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现场砼、砂浆的拌制必须采用机械搅拌并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准确,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6、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交验,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7、乙方无权分包工程,如未经甲方认可,乙方私自将工程肢解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分包工程须由甲方和监理方考察认可,屋面防水材料和施工队伍必须由甲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能进入现场施工。八、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中间
9、检查验收部分:地基验槽、基础回填、钢筋隐蔽检查、屋面防水屋等工序检查以及规范规定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部位,给排水管道应按规范规定作试压及通水等试验,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勘察单位代表签字确认;2、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如需请设计单位和质监站参加,按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经监理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整改后由监理和甲方代表重新验收。九、工程款支付方式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双方约定,工程款的支付办
10、法按下述方式执行:(1)基础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15%;(2)主体四层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20%;(3)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20%;(4)装饰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30%;(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个月内支付总工程款的10%;(6)余下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根据保修情况和质保期予以支付。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办法按下述方式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毕,甲方在竣工验收备案7日内无息退付。十、工程保修1、保修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2、保修期限:装饰工程二年,防水工程五年,安装工程二年,保修期从乙方将工程全
11、套竣工资料(含质监站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工程竣工图等)及房屋交付给甲方(甲方代表在交付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属于乙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当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以自行组织修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减;3、保修金额按总造价的5%扣留,在保修期满前十五天内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将保修金按装饰工程占保修金的40%,安装工程占保修金的50%,防水工程占保修金的10%的比例分步返还给乙方。十一、罚则及违约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缓慢,难以满足建设工期要求,经甲方和监理方核实认定,甲方可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其所铺的工程摊子,甲方可强制性无条件收回,
12、对已完工程按80%结算,并另行及时发包,完成剩余工程,确保房屋按期交付。2、总工期延后的惩罚:按日历工期210天为限作为工期惩罚的依据,属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则每天向甲方交付罚金1000元。分部工程延后的惩罚:双方约定的分部工期为基础工程,按日历工期70天;主体工程按日历工期90天,装修、安装工程按日历工期80天,乙方在约定的分部工期限额内,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付罚金1000元。3、在预验收时,需进行整改的项目,属于乙方原因乙方必须在预验收后七日内完成,同时无条件将房屋移交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在质监站工程验收后45天内取得,每延期一天交纳1000元罚金。4、工程竣工后十天内,乙方负责
13、清理并运输建筑红线以内的建筑垃圾和拆除塔机、机械设备、临时建构筑物等障碍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每延期一天,交纳500元罚金。十二、其他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直接或间接的伤、残、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上述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保留上述原因给甲方工程带来不利影响的追索权。2、甲方有权考察和选择乙方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如果乙方项目经理或施工员不能很好地履行合同或有严重失职或表现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更换。3、甲方负责办理建设手续,乙方协助并提供必备资料。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四、本补充条款与主合同、招标文件词语定义同义,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本补充条款文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十六、本补充条款文本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2010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忽略此处.10 第 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