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外周边安全距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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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附录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外周边安全距离表1、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第3.1.7条。 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表1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防火间距(m)相邻工厂或设施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20120100相邻工厂(围墙)12012050国家铁路线(中心线)55804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45803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558045厂外公路(路边

2、)256020变配电站(围墙)801205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801.5倍塔杆高度I、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508040通航江、河、海岸边258020注: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2、 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GB50074-2002第4.0.7条表4.0.7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 表2序号名称石油库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1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1009

3、08070502工矿企业60504035303国家铁路线60555050504工业企业铁路线35602525255公路25201515156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40404040407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8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3003003003003003、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G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第2.0.3条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表(m)表3道路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厂外道路(路边)1515注:防火间距应从氢气罐外壁算起。4、 氢站与厂外铁路、

4、道路及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GB4962-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2.1.2条供氢站与厂外铁路、道路及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表表4名称最小防火间距,米重要公共建筑50厂外铁路(中心线)30厂外道路(路边)15注:供氢站与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电线杆高度1.5倍。5、 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8.3条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表5防火间距(m)铁路、道路厂外铁路线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名称液化石油气储罐4525甲类物品库房4020甲、乙类液体储罐3520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3015可燃、助燃气体储

5、罐2515注:未列本表的堆场、储罐、库房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适当减少。6、 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厂外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表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第2.0.3条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厂外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表表6最小防氧气站建、构火间距(m)筑物名称项目名称氧气站等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物湿式氧化贮罐(m3)10001001-5000050000重要公用建筑5050厂外铁路线路(中心线)非电力牵引机车电力牵引机车25202520厂外道路(路边)1515电力架空线1.5倍电杆高度1.5倍电杆高度液化石油气贮罐单罐容量(m

6、3)512206-10182511-30203031-1002540101-4003050401-10004060100050附录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内周边安全距离表1、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G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第2.0.2条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表(m) 表1建筑物、构筑物氢氧站或供氢站氢气罐总容积(m3)10001001-1000010001-500005000其它建筑物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121416121520152025202530253035民用建筑2525303540重要公共建筑505035-

7、500kV且每台变压器为10000kVA以上室外变配电站以及总油量超过5t的总降压站2525303540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3025303540架空电力线1.5倍电杆高度1.5倍电杆高度注:1)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墙、凸出部分外缘、储罐外壁的最近距离计算。2) 固定容积的氢气罐,总容积按其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9.8104Pa)的乘积计算。3) 总容积不超过20 m3的氢气罐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4) 与高层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增加3m。5) 氢气罐与氧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2、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内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G

8、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第2.0.3条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m)表2铁路、道路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厂区铁路线(中心线)非电力牵引机车3025电力牵引机车2020厂内铁路线(中心线)非电力牵引机车2020电力牵引机车15厂内道路(路边)主要道路1010次要道路55围墙55注:防火间距应从氢气罐外壁算起。3、供氢站厂内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GB4962-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2.1.2条供氢站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表表3名称最小防火间距,m其他建筑物耐火等级一、 二级三级四级121416甲类物品库房20屋外变、配电站25民用建筑25重要公共建筑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

9、0水槽式可燃气体贮罐,m3500501-1000010000121520水槽式氧气贮罐,m3100010001012易燃液体贮罐,m31-5051-200201-10001001-500015192531可燃液体贮罐按5m3可燃液体等于1m3易燃液体折算煤和焦炭,t100-5000500068厂内铁路(中心线)25厂内主要道路10厂内次要道路5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按相邻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物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贮罐、变压器的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外壁算起。供氢站与其他建筑物相邻面的外墙均为非燃烧体,且无门、窗、洞及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

10、5%。固定容积可燃气体贮罐,应按其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kg/m2)的乘积,按本表水槽式贮罐的要求执行。供氢站与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电线杆高度1.5倍。4、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厂内各类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表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第2.0.3条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各类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表表4最小防氧气站建、构火间距(m)筑物名称项目名称氧气站等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物湿式氧化贮罐(m3)10001001-5000050000其他各类生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101214101214121416141618民用建筑、明火或散

11、发火花地点25253035重要公共建筑5050室外变、配电站(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为10000kVA以上)以及油量超过5t的总降压站25253035厂内铁路线路(中心线)非电力牵引机车电力牵引机车20152015厂内道路(路边)主要次要105105电力架空线1.5倍电杆高度1.5倍电杆高度液化石油气贮罐单罐容量(m3)56-1011-3031-100101-400401-1000100012182025304050202530405060注:1) 固定容积的氧气贮罐,其容积按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9.5104Pa)的乘积计算。2) 液氧贮罐以1m3液氧折合800 m3标准状态气

12、氧计算,按本表氧气贮罐相应贮量的规定执行。3) 氧气贮罐、惰性气体贮罐、室外布置的工艺设备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4) 氧气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氧气贮罐与可燃气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5) 容积不超过50 m3的氧气贮罐与所属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6) 容积不超过3 m3的液气贮罐与所属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10m。7) 液氧贮罐周围5m的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8) 氧气站室外布置的空分塔或惰性气体贮罐,应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空压塔)或戊类生产建筑(惰性气体贮罐)确定其与其他各类建筑之间的最小

13、防火间距。9) 氧气气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其他甲类生产建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对其他各类生产建筑物之间规定的间距增加2m。10) 湿式氧气贮罐与可燃液体贮罐,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表对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规定的间距。5、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6条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表 表5独立的乙炔瓶库乙炔实瓶贮量(个)防火间距(m)各类耐火等级的其它建筑物民用建筑,屋外变、配电站一、二级三级四级1500121520251500152025306、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

14、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4.2条甲、乙、丙类流体储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表6 耐火防火间距(m)等级名称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m3)一、二级三级四级甲、乙类液体1-5051-200201-10001001-5000121520251520253020253040丙类液体5-250251-10001001-50005001-25000121520251520253020253040注:、防火间距应从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

15、丙类液体堆场与甲类厂(库)房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但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堆场与上述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 、浮顶储罐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一个单位如有几个储罐区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储罐与四级建筑的较大值。 、石油库的储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4.4条甲、乙、丙类

16、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表7液体类别储罐形式 间距单罐容量(m3)固定顶罐浮顶储罐卧式储罐地上式半地下式地下式甲、乙类10000.75D0.5D0.4D0.4D不小于0.8m10000.6D丙类不论容量大小0.4D不限不限注:(1)D为相邻立式储罐中较大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2)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3)两排卧罐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4)设有充氮保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储罐的间距确定。(5)单罐容量不超过1000m3的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如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其防火间

17、距可不小于0.6D。(6)同时装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间距可适当减少,但地上储罐不宜小于0.4D。(7)闪点超过120的液体,且储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5m;小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2m。8、湿式可燃气体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5.1条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 表8总容积(m3)防火间距(m)名称 10001001-1000010001-5000050000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民用建筑,甲

18、、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甲类物品库房。25303540其他建筑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121520152025202530253035注: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总容积按其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kgf/cm29.8104Pa)的乘积计算。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5%。容积不超过20m3的可燃罐体储罐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9、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5.4条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的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表9总容积(

19、m3)防火间距(m)名称10001001-5000050000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甲类物品库房253035其他建筑耐火等级一、 二级三级四级101214121416141618注: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其容积按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kgf/cm2=9.8104Pa)的乘积计算。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容积不超过50m3的氧气储罐与所属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10、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6.2条液化石油气储罐

20、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表表10总容积(m3)防火间距单罐容积(m3) 名称 1011-3031-200201-10001001-25002501-50001050100400100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54050607080民用建筑,甲、乙类液体储罐,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材料堆场303545556575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253035455565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202530405060其他建筑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121520182025202530253040304050405060注:容积超过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单罐或总储量超过5000m3的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

21、花地点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11、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内铁路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8.3条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表11防火间距(m)铁路、道路厂内铁路线中心线厂内道路路边主要次要名称液化石油气储罐351510甲类物品库房30105甲、乙类液体储罐251510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2010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20105注: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设有装卸站台的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制。未列本表的堆场、储罐、库房与铁

22、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适当减少。附录3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1、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3.1.1条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表1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性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28的流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磨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酸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

23、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28至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60的液体。2、 可燃固体丁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 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 利用气体、流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流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 常温下使用或加

24、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2、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表2生产类别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甲一级二级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4000300030002000乙一级二级不限6500040004000300020001500丙一级二级三级不限不限2不限8000300060004000200030002000500500丁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40001000不限200040001000戊一、二级三

25、级四级不限31不限50001500不限300060001000注:(1)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2)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丁戊类厂房装设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1.1条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表3储存物品类别火灾危险性特性甲1、 闪点28的流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

26、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的物质。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磨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酸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乙1、 闪点28至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丙1、 闪点60的液体。2、

27、可燃固体丁难燃烧物品。戊非燃烧物品。4、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第4.2.1条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表4储存物品类别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单层库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库房地下室半地下室每座库房防火墙间每座库房防火墙间每座库房防火墙间防火墙间甲3、4项1、2、5、6项一级一、二级1118075060250乙1、3、4项一、二级三级3120005005002509003002、5、6一、二级三级5128009007003001500500丙1项一、二级三级5140001200100040028007001502项一、二

28、级三级不限360002100150070048001200120040040001000300丁一、二级三级四极不限31不限3000210030001000700不限1500150050048001200500戊一、二级三级四极不限31不限30002100不限1000700不限210032000700600015001000注: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

29、应低于二级。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的规定增加1.00倍。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占地面积”均指建筑面积。5、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3.4条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表5储存物品储量(t) 类别防火间距(m) 建筑物名称甲类3、4项1、2、5、6项551010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402530其他建筑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152025202530121

30、520152025注:(1)、甲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但本表第3、4项物品储量不超过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超过5t时,可减为12m。(2)、甲类库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 m。附录4危险化学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GB17914-1999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附录A危险化学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表41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小类化学小类危险物品分类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酸性碱性点火器材起爆器材爆炸及爆炸性药品其他爆炸品一级无机一级有机二级无机二级有机剧毒易燃助燃中燃一级二级一级二级

31、一级二级一级二级剧毒无机剧毒有机有毒无机有毒有机无机有机无机有机爆炸性物品点火器材起爆器材爆炸及爆炸性药品其他爆炸品氧化剂一级无级一级有级二级无级二级有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剧毒(液氨和液氯有)易燃助燃不燃分消分分分自燃物品一级二级遇水燃烧物品一级二级消消消易燃液体一级二级易燃固体一级二级消消消消毒害性物品剧毒无机剧毒有机有毒无机有毒有机分分分分消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消消消消消消分消消分分分消分分消腐蚀性物品酸性无机有机消消碱性无机有机分消分消分分分分分分消消消消消消分消分消放射性物品说明:“”符合表示可以混存;“” 符合表示不可以混存;“分”指应按化学危险品的分类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如果物品不

32、多或仓位不够时,因其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也可以混存;“消”是指两种物品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但消防施救方法不同,条件许可时最好分享。1) 说明过氧化钠等过氧化物不宜和无机氧化剂混存;2) 说明具有还原性的亚硝酸盐类,不宜和其他无机氧化剂混存。凡混存物品,货垛与货垛之间,必须留有1m以上的距离,并要求包装容器完整,不使两种物品发生接触。附录5氯气操作现场常备抢修器材与防护用品表GBJ11984-89氯气安全规程第4.6条常备抢修器材表表5-1器材名称常备数量检查塞六角螺帽专用扳手活动扳手手锤克丝钳竹签、木塞、铅塞8铁丝铁箍橡胶垫密封用带(含四氟乙烯)氨水(含氨10%)氯气捕消器2-3个2-3个1把1把

33、1把1把5个,620m2个(600和800各一个)2条1盘500ml4kg(1具)18kg(1具)常备防护用品表表5-2名称种类常用数备用数防毒面具褐色(滤毒罐)与作业人员相同10个操作工3个防毒口罩(活性炭)与作业人员相同隔离式防毒面具送风隔离式面具与从事紧急作业人数相同空气呼吸器2具防护服橡胶或乙烯材料与作业人员相同防护手套橡胶或乙烯材料与作业人员相同防护靴橡胶或乙烯材料与作业人员相同附录6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6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 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盛华仁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 一、落后生产能力 序号名 称淘汰期限102000年1月1日前不能生产90号及90号以上车用无铅汽油的成品油生产装置1999年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序号名 称淘汰期限32汞法烧碱*33年产1万吨以下的电石炉2000年34开放式电石炉2000年35铁粉还原法苯胺工艺*36年产1000吨以下黄磷生产线2000年37生产氰化钠的氨钠法及氰熔体工艺2000年38联苯胺和联苯胺型偶氮染料*39高中温法百草枯农药工艺*45年产100万卷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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