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 饰 装 修 工 程施工合同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二零一一年元月修订长治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闽亮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使 用 说 明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2、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3、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4、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工程部项目经理、设计部设计师、发包方三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5、验收合格:承包方工程
2、部项目经理、设计部设计师、发包方三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粘贴印花税票处长治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闽亮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长治市五一路69号公司开户行:公司帐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财务总监: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乙方所选公司套餐及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详见报价单)。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 ¥金额大写: (2)
4、甲方所选择的乙方套餐应当以长治市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乙方套餐项目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第二条 工程监理本工程实行甲方、乙方设计部设计师、工程部项目经理三方共同监理。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工程承包项目单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甲方所选公司套餐及乙方所做的一切关于甲方的工程施工资料,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套餐
5、项目单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工程套餐项目单予以签收确认。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四条 甲方工作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以及一切任何名目的相关费用。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6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
6、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强令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或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各个工序的施工材料验收、施工项目交底与验收及最终竣工验收。第五条
7、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因乙方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所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适当损失赔偿的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
8、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3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第六条 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注:如乙方按照三方交底施工,甲方仍需改动的,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按照三方交底情节施工,则甲方仍需改动的,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具体负责人承担。第七条 材料供应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套餐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及设备到施工现
9、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
10、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正常顺延。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九条 质量标准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11、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1)项标准执行:(1)山西省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042722009);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 工程验收10.1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详见工程验收单。10.2每阶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10.4双方未办理验收
12、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维修期为终身。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工程造价的65%(水电改造预收款及管理费一次性交清)金额大写:第二次 木工可施工项目结束(成品安装不在内)工程造
13、价 30% 金额大写: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造价5% 金额大写:11.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为工程款结算凭证。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一、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 工程款0.5的违约金。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0.5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四条 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14.2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14.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甲方签字: 乙方代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