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制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 合同价款合同暂
2、定单价: (合同单价最终以厦门市财政审核所审核的结果为准);暂定合同金额(大写): ,: 元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双方可约定以下任何一种合同生效方式:1. 双方签字盖章;2. 经鉴证;3.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机关(盖章):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