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交底部位工程编号日期交底内容: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的安装。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材料: 2.1.1 消火栓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 2.1.2 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栓阀外型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械
2、。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现场水、电、气应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系统设备材料能保证正常施工。 2.3.2 管道及箱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预留、预埋已随结构施工完成。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安装准备干管安装箱体及支管安装箱体配件安装通水调试 3.2 安装准备: 3.2.1 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复核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位置得当,如有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 3.2.2 检查预留及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工建协调好。 3.2.3 检查
3、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3.2.4 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干扰,影响施工。 3.3 干管安装: 3.3.1 消火栓系统干管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管材,按压力要求选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 3.3.2 管道在焊接前应清除接口处的浮锈、污垢及油脂。 3.3.3 当壁厚4mm,直径50mm时应采用气焊;壁厚4.5mm,直径大于70mm时采用电焊。 3.3.4 不同管径的管道焊接,连接时如两管径相差不超过小管径的15%,可将大管端部缩口与小管对焊。如果两管相差超过小管径15%,应采用变径管件焊接。 3.3.5 管道对口焊缝上不得开口焊接支管,焊口不得安装在支吊架位置上。 3.
4、3.6 管道穿墙处不得有接口;管道穿过伸缩缝处应有防冻措施。 3.3.7 碳素钢管开口焊接时要错开焊缝,并使焊缝朝向易观察和维修的方向上。 3.3.8 管道焊接时先点焊三点以上,然后检查预留口位置、方向、变径等无误后,找直找正再焊接,紧固卡件,拆掉临时固定件。 3.4 箱体及支管安装: 3.4.1 消火栓箱体要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有木、铁和铝合金等),栓阀有单出口和双出口双控等。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及合格证方可使用。 3.4.2 消火栓支管要以栓阀的坐标,标高定位甩口,核定后再稳固消火栓箱,箱体找正稳固后再把栓阀安装好,栓阀侧装在箱内时应在箱门开启的一侧,箱门开后应灵活。 3.4.3
5、 消火栓箱体安装在轻体隔墙上应有加固措施。 3.4.4 消火栓管道安装完按设计指定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如设计无要求一般工作压力在1.0MPa以下,试验压力为1.4MPa。工作压力为1MPa以上,试压压力为工作压力加 0.4MPa,稳压30分钟,无渗漏为合格。为配合装修,试压可分段进行。 3.4.5 消火栓系统管道试压完可连续作冲洗工作,冲洗时管内水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出水口水质一致时方可结束。 3.5 箱体配件安装:应在交工前进行。消防水龙带应折好放在挂架上式卷实、盘紧放在箱内;消防水枪要竖放在箱体内侧,自救式水枪和软管应放在挂卡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龙带与水枪,快速接头的连接,一般用14#铅
6、丝绑扎两道,每道不少于两圈,使用卡箍时,在里侧加一道铅丝。设有电控按钮时,应注意与电器专业配合施工。 3.6 通水调试: 3.6.1 通水调试前消防设备包括水泵、结合器、节流装置等应安装完,其中水泵做完单机调试工作。 3.6.2 系统通水达到工作压力,选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做试验,通过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泵加压,消防栓喷放压力均应满足设计要求。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消火栓系统试压,冲洗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2 基本项目: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栓口朝外,阀门距地面、箱壁的尺寸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水龙带与消火栓和快速接头的绑扎紧密,并卷折,挂在托盘或支架上。 4.3 允许偏差项目: 消火栓阀门中心距地面为1.2m,允许偏差20mm。阀门距箱侧面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5 成品保护 消火栓箱配件安装前,施工现场应达到保护条件。系统通水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损坏装修成品。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消火栓箱门关闭不严;由于安装未找正或箱门强度不够变形造成。 6.2 消火栓阀门关闭不严:由于管道未冲洗干净,阀座有杂物造成。7 质量记录 同6一3“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工艺标准”。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