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亡事故调查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理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劳安字号)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范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3-9-17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2、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375号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企业职业伤亡事故的分类:()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事故:仍按
3、劳动部()中劳护久字第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分类:()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利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伤亡事
4、故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的分类:(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火灾火灾统计统计管理管理规规定定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职业病事故分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
5、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5号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分类:特种设备事故分类: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
6、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严重事故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得到事故批复)。2、死亡事故,由企业
7、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的归属部门:1、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2、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公安部门负责。3、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卫生部门负责。4、
8、特种设备事故由技术质量监督局负责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伤亡事故的性质分类:1、自然事故;2、技术事故;3、责任事故。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2、“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3、公正、公开的原则。4、分级管辖的原则。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1、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人员的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化。2、进行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事故。3、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善后处理小组、指挥和协调小组。4、事故现场处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
9、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分析。10、编写事故报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的组成: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现场处理: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3、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4、保护事故现场区域,不要破坏现场,除非还有危险存在;准备必需的草图梗概和图片;仔细记录或进行拍照、录像并保持记录的准确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有关物证的收集: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4、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5、对事故的描述,以及估计的破坏程度。6、正常的运作程序。7、事故发生地点、地图。8、证据列表以及事故发生前的事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11、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4、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5、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1、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2、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4、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情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5、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
12、性、质量、使用范围。6、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7、其它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应尽快寻找证人,搜集证据。同时要与在事故性之前曾在现场的人员,以及那些在事故发生之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交谈。要保证每一次交谈记录的准确性。如果需要并得到许可,可以使用录音机。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1、显示事故现场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爆炸引起的损害,受害者的受伤部位等,要及时拍照。3、事故发生现场全貌。4、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现
13、场绘制事故位置图:1、确定事故发生地点坐标、伤亡人员的位置图。2、确定涉及事故的设备各构件散落的位置并作出标记,测定各构件在该地区的位置。3、查看、测出和分析事故发生时留在地面上的痕迹。4、必要时,绘制现场剖面图。5、绘制图的形式,可以是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类别: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1、物体打击,不含机械、车辆、起重、坍塌引发的。2、车辆伤害,不含起重、牵引车辆、车辆停驶。3、机械伤害,不含车辆、起重。4、起重机械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放炮12、火药爆炸13、化学性爆炸14、物理性爆炸15、
14、中毒和窒息16、其他伤害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的直接原因: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1986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直接原因: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共计2大类17小类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共计4大类18小类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共计2小类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共计9大类24小类2)人的不安全状态共计13大类55小类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间接原因
15、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它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美国关于事故原因分析方法介绍:1、事故的直接原因:能量源和危险物质。2、事故的间接原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的划分: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3、领
16、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的表现: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领导责任的表现: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17、;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中发197071号)2、安全生产法第13条规定。3、刑法第134条和397条规定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范围:1、政府及其领导干部;2、中介机构;3、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4、从业人员。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刑法规定的几种犯罪情况:1、重大责任事故2、生产经营单位由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危险物品肇事4
18、、消防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安全生产法第80条至第95条规定的处罚有罚款、责令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降职、撤职、拘留等。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安全生产法第90条;2、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4月。具体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罚款等。整改措施:1、安全技术整改措施;2、安全管理整改措施(制度、机构、资源)3、安全教育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常用的技术方法:1、事故树分析;2、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3、火灾爆炸指数法4、计算机辅助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