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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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承德县南环路东段开通 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工程编码: 130821120012-001 项目名称: 承德县南环路东段开通工程 招 标 人: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2 年 4 月 25 日重要说明本部分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 92 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 0314-3017945 。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

2、负。第一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1.1工程名称承德县南环路东段开通工程21.1建设地点承德县下板城镇(工商局至八二路口)31.1建设规模道路全长980延长米41.1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综合单价包死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道路及附属工程72.2工期要求预计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财政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145.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踏勘集中地点: 1513.10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是 元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续)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617.

4、1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文本一份正本, 二 份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一份 。电子投标文件(不可改写的光盘或U盘)必须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光盘或U盘应附标签,标签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签或签字)。17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址:承德县文化中心住建局七楼大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人:孙晨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182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承德县文化中心住建局七楼大会议室 1931.4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十章评标办法2031.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134.

5、1中标公示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2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2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6、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4履约保证金80万元25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不接受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

7、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8、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4.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4.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如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

9、,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

10、一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二部分:第五章 合同条款第六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七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第八章 图纸目录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第三部分:第十章 评标办法第十一章 资格后审第十二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11、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内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 承德县下板城珠源路开发公司二楼承德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

12、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子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所有澄清的文件均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否则将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13、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

14、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11.2.6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投标企业信用手册;11.2.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安全证、资质证、外省市投标人进冀手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或相应证件监管部门证明),开标后提供的证件无效,复印件订入投标文件文本部分)11.2.8资格后审资料。11.3商务部分(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投标报价说明;11.3.2投标总价;11.3.3工程项目总价表

15、;11.3.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11.3.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11.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3.7措施项目报价表;11.3.8其它项目报价表;11.3.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此表在评委质询时提交);11.3.10项目措施费分析表(此表在评委质询时提交);11.3.11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11.3.1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同时报送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本。电子版本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工程量清单一致。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必须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件。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

16、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正本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企业概况;11.4.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织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施工总平面图;(9)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注:施工节能降耗主要措施请参考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11.4.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

1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投标最高限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增加或减少,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

18、3.4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河北省建设厅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方案的除外)。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

19、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组织与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综合单价中应考虑合同工期内各种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土石方类别变化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中标单位应对自主填报的综合单价承担风险责任。13.7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

20、综合单价中。13.7.1、投标人的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措施项目费用”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参考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08)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近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报价的依据、证明材料及说明,无相关有效证明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企业个别成本价。“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周转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质询。13.7.2、主要材料价格如明显低于或可能低于市场

21、价格或其他投标人价格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供应商低价供给的证明材料,且供应商必须为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含有该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将被视为低于企业个别成本价。13.8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08)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13.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应按照不低于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08)进行填报,在土建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明;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否则将废标处理。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不折旧、不摊销、不收取管理费等报价时,评标委

22、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总价低于成本价。13.10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数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

23、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收取和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411号)要求,投标保证金实施托管制度。16.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时间、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或汇票,应汇入下列账户:收款人:承德县住建局建管科开户行:账 号:16.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

24、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6.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

25、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除投标文件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外,开标时须携带一份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7.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

26、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18.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8.3在密封袋上应:18.3.1写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和地址;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规定装

27、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0.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8、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在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时,无法正常导入进行评标工作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9、五)开 标24.开标时间和地点24.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时参加。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4.3开标程序:24.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宣读开标纪律并简要说明项目情况;24.3.2由招标人检查投标人代表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4.3.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4.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展示投标文件盖章情况后,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

30、内容;24.3.4投标人对宣读内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24.3.5转入评标阶段。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5.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25.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5.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5.2.1本须知第ll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31、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5.2.2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2.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5.2.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5.2.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5.2.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5.2.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5.2.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

32、受的条件;25.2.9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的;25.2.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25.2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六)评 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名,共 名组成。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建,招标人代表应满足

33、我省评标专家的相应资格(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并携带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6.4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河北省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26.5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26.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

34、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6.7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6.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

35、个人透露。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

36、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9.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确定中标人29.1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详见评标办法章节。29.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依照推荐的次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29.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9.4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

37、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七)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2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1.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1.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2.中标通知书3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中标结果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承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书

38、面提出核查申请。32.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4 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承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3.施工合同的签订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3.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 0.5 %的罚款。33.3中

39、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确定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

40、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正本或副本 工程施工 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盖章)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函附录五、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

41、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三、投标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上述合同

42、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和保修。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币种,金额,单位)(大写) (小写) 。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标准: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金额为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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