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程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上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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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 目目 录录1 文明施工文明施工.1 1.1 大门围挡.1 1.2 施工道路.2 1.3 防尘降尘措施.3 1.4 渣土车管理.5 1.5 建筑垃圾管理.6 1.6 噪音防治措施.7 1.7 材料堆码.8 2 脚手架脚手架.9 2.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9 2.2 落地式脚手架.15 2.3 悬挑式脚手架.16 2.4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17 2.5 附着式提升脚手架.18 2.6 高处作业吊篮.21 2.7 外架层间防护标准.24 3 基坑施工基坑施工.25 3.1 基坑支护.25 3.2 基坑降排水.30 3.3 土方开挖.31 3.4 基坑周边堆载控制.32 3.5 基坑监测.3

2、3 3.6 基坑上下通道.34 3.7 砖胎膜.35 3.8 厚大底板钢筋支架.36 4 模板支撑体系模板支撑体系.37 4.1 支架构造要求-基础.37 4.2 支架构造要求-立杆.38 4.3 扣件式支撑体系.39 4.4 碗扣式支撑体系.40 4.5 支撑体系拉结与防护.41 4.6 后浇带架体.42 4.7 铝模基本要求.43 5 高处作高处作业业.44 5.1 安全帽.44 5.2 安全带.45 5.3 安全网.46 5.4 洞口防护.47 第一 5.5 临边防护.51 5.6 移动式防护栏杆.55 5.7 安全防护棚.56 5.8 操作平台.58 5.9 外架搭拆防护标准.61 6

3、 临时用电临时用电.62 6.1 一般规定.62 6.2 外电防护.63 6.3 配电线路.64 6.4 接地接零.65 6.5 重复接地与防雷.66 6.6 总配电室.67 6.7 总配电箱.68 6.8 分配电箱.69 6.9 移动式开关箱.70 6.10 固定式开关箱.71 6.11 楼层配电.72 6.12 施工照明.73 6.13 电箱防护围栏.74 7 施工升降机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与物料提升机.75 7.1 施工升降机.75 7.2 物料提升机.83 8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86 8.1 塔式起重机.86 8.2 起重吊装.105 9 施工机械施工机械.1

4、13 9.1 桩机.113 9.2 混凝土汽车输送泵.114 9.3 电焊机.115 9.4 登高作业车.116 9.5 钢筋加工机械.117 9.6 手持式加工机具.121 9.7 工具式钢筋加工防护棚.122 9.8 工具式木工加工防护棚.126 10 其他作业防护其他作业防护.127 10.1 有限空间作业防护.127 10.2 人工挖孔桩防护.129 10.3 大模板作业防护.131 11 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133 11.1 加工车间及库房.133 11.2 风管的加工与制作.135 11.3 风管与管道的安装.136 11.4 管道安装阶段防护.137 第一 11.5 竖向大

5、直径电缆敷设.138 11.6 设备整体吊装安装法.139 11.7 联合调试安全管理.140 12 幕墙施工幕墙施工.141 12.1 构件堆放与成品保护.141 12.2 幕墙安装.142 13 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施工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施工.143 13.1 钢结构施工.143 13.2 网架、连廊整体提升.145 13.3 索膜施工.146 14 装配式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施工.147 14.1 基本要求.147 14.2 构件的运输.148 14.3 构件的存放.149 14.4 构件的吊装.150 14.5 PC构件的临时固定.151 14.6 楼梯临边的防护.152 14.7

6、 外墙临边的防护.153 15 拆除工程拆除工程.154 15.1 人工拆除.154 15.2 机械拆除.155 15.3 爆破拆除.156 15.4 静力破碎拆除.157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 文明施工 1.1 大门围挡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2.应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值守员。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并应经过实名制管理门禁系统进入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5.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得小于2.5m的封闭围挡。6.一般路段的

7、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得小于1.8m的封闭围挡。7.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大门 工地围挡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2 施工道路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结合现场整体布局、施工组织安排、重车行驶路线、消防通道、临水临电布置等进行综合设计。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平整坚实,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m。4.施工现场必要的临时道路宜采用钢板道路或装配式混凝土道路。5.办公区、生活区应完善绿化环境,提高绿化面积,减少混凝土路面,临时道路宜采用花纹砖和透水砖铺设,增加透水率,避免积水

8、,可重复周转利用。装配式混凝土道路 砖铺式道路 场内道路人车分流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3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3 防尘降尘措施 1.现场应在大门口适当位置设置冲洗设施。包括洗车槽、冲洗台、排水沟(沟宽深300300,排水坡度要应大于3%)、三级沉淀池(池体容积4m)、自动冲洗设备(出水量应不低于50m/小时)等三池一设备,并配备高压水枪及循环用水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2.项目可利用现场道路两侧、安全通道、基坑边缘、外脚手架等部位设置喷淋系统。3.零星使用的砂、碎石等原材堆场,采用废旧密目网或防尘网等覆盖,避免起风扬尘;建筑垃圾采用装袋密封,防止运输过程

9、中扬尘。360度车辆自动冲洗装置 洗车槽 高压水枪 三级沉淀池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3 防尘降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扬尘监测仪,随时关注现场扬尘控制情况。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6.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对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及时洒水降尘。7.利用自制小型洒水车,或者雾炮机对大型洒水车无法涉及的区域进行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场地内扬尘控制无死角。8.现场直接裸露土体表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用临时绿化、喷浆和防尘网等抑尘措施。楼层喷淋降尘 雾炮机 临时绿化 扬尘监测仪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5

10、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4 渣土车管理 1.运输道路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实行人车分流,两侧应设置明沟排水,顺排水方向沟底部进行找坡,并加设沟盖板。2.未能及时硬化或绿化的场地和临时堆置的泥土,应使用防尘网覆盖。3.基坑施工阶段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如设置喷淋系统、配备移动雾炮机等。4.土方运输的车辆应选择封闭式渣土车,防止半路遗撒,车辆出门前必须冲洗干净。渣土车冲洗 全封闭渣土车 裸土覆盖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6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5 建筑垃圾管理 1.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集中袋装,及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扬尘污染

11、。2.生活垃圾应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及时清运。3.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或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4.袋装的水泥、腻子粉、石膏粉等袋装粉质原材料,在现场设置密闭库房,下车、入库时轻拿轻放,避免扬尘。封闭垃圾池 建筑垃圾装袋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7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6 噪音防治措施 1.市区内项目施工时,应对噪音大的设备采取封闭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应建立噪音监测实施方案,现场布置噪音监控点,定期对噪音进行监测并记录。3.采用先进机械、低噪

12、声设备进行施工,对噪声较大设备采取降噪措施。4.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宜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区。5.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限速行驶并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噪音监测 木工加工房封闭降噪 混凝土输送泵封闭降噪 低噪音变频砼振动棒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8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文明施工 1.7 材料堆码 1.各类材料应按照现场总平面规划布置要求分类堆码整齐。2.管材应搭设货架进行分类堆码,模板木枋成方垛堆码整齐,钢筋采用型钢卡槽方式堆码整齐,各类材料应设置材料标识牌;3.材料堆码区要实行封闭围挡,并张挂责任人公示牌。4.模板、木枋堆放区必须设置消

13、防水、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且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间距不大于30m,严禁在模板、木枋堆放区附近进行动火作业。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9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 脚手架 2.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1.1 般规定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等的规定,扣件螺母紧固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2.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宜采用48.33.6钢管。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型钢、脚手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4.

14、钢管伸出扣件的长度不小于100mm。方案审批表 脚手架验收表 钢管 扣件 可调顶托 木枋 脚手板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0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1.2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2.内外立杆的连线应垂直于建筑物结构边线,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接处必须设置横向水平杆。3.立杆除顶层顶步外必须采用对接,纵向水平杆在架体转角处可以搭接。4.架体阴阳转角处应设置4道立杆,纵向水平杆应连通封闭。脚手架阳角内侧可设置竖向支撑,保证阳角方正顺直。5.连墙件是保证脚手架稳定最重要的杆件,连墙件应从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

15、设置,在“一字型”、“开口型”两端必须加强设置连墙件。6.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7.单、双排脚手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8.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9.施工过程中严禁擅自拆除连墙件。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1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1.3 剪刀撑及横向斜撑设置 1.脚手架表面应涂刷油漆,剪刀撑表面应刷警示漆,颜色由施工企业根据安全色要求自行选定。2.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一字型、开口型双排架两端口均必须设置横向斜

16、撑。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应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4.每道剪刀撑应跨越5-7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杆件接长采用搭接或对接,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撑的两根斜杆与立杆或相近的小横杆相连。24米以上外架立面布置图 24米以下外架立面布置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2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1.5 架体立面防护 1.脚手架立杆应分布均匀,跨距一般为1500mm,纵向水平杆应保

17、持水平,步距一般为1800mm,脚手架外立面纵向水平杆间应设置拦腰杆,一般在0.6m和1.2m高度处设置两道,作业层外脚手架顶端水平杆距结构顶板不足1.2m时,应延长立杆、搭设纵向水平杆设置临边防护,且水平杆间距不大于0.6m。2.脚手架外立面应用阻燃性能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张紧、无破损。3.为提升外立面防火性能,有条件的区域可采用镀锌钢板网或冲孔钢板网代替安全网进行封闭。镀锌钢板网或冲孔钢板网应符合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有关要求,代替安全网的外脚手架其耐冲击性能、耐贯穿性能等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等有关规定参数要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脚手架 镀锌钢板网或冲孔钢板

18、网代替安全网的外脚手架 拦腰杆600mm和1200mm高度的立面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3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1.6 架体水平防护 1.第二层、拆模层、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绑扎牢固。2.脚手架应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水平防护,水平防护必须延至建筑物边缘。3.脚手板应固定可靠,脚手板端头可用1.6mm镀锌铁丝固定在小横杆上。脚手板对接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4.脚手板铺设时严禁出现探头板。5.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质量不宜大于30kg。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安装及装修

19、施工阶段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1.7 架体水平防护热镀锌钢脚手板 1.适用范围:脚手架、洞口防护、安全通道等部位。2.材质:热镀锌钢。3.规格尺寸(宽高长):240451000mm、240452000mm、240453000mm、240454000mm。4.外架架体上钢脚手板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50-150mm。5.使用过程中脚手板应满铺、铺稳,固定牢固,不得有探头板。2.1.7 架体水平防护钢筋焊接脚手板 1.适用于外脚手架。2.材质:不小于HPB300,直径8mm钢筋焊接。4.钢笆涂刷防锈漆。5.使用过程

20、中应在其下设置纵向填芯杆。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5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2 落地式脚手架 1.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立杆底部设置垫板,垫板材质可采用木脚手板或槽钢等。2.落地式脚手架应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方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均与立杆相连。3.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应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大于1000m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4.落地式脚手架四周设置排水沟,采取

21、有组织排水。5.落地式脚手架在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挂验收牌。剖面图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示意图(单位:mm)正立面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6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3 悬挑式脚手架 1.悬挑式脚手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分段架体搭设高度在20m及以上应经过专家论证。2.悬挑架荷载应均匀,并不应大于规范规定值。工字钢、锚固螺杆、斜拉钢丝绳具体规格、型号依据方案计算书确定。3.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采用工字钢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钢梁锚固端长度应不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4.钢梁锚固处混凝土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工

22、字钢相应位置设置立杆限位或固定措施,悬挑工字钢外侧端头下方使用圆钢在斜拉钢丝绳内侧焊接防滑钢筋,防止钢丝绳发生滑移。5.锚固端外露螺杆宜采用可拆卸式硬质材料覆盖防护。方案审批表 剖面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7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4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材质、搭拆应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相关要求。2.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立杆采用套管承插连接,水平杆和斜杆采用端扣接头卡入连接盘,用楔形插销连接,形成结构几何不变体系的钢管支架,搭设快捷方便。3.盘扣式脚手架立杆釆用Q345级钢锻铸而成,比原有Q2

23、35级钢具有更高的强度,单根立杆的承载力更大,可达20t,是普通钢管的1.52倍,更加安全可靠。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8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5 附着式提升脚手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等规定。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构造:(1)架体总高度含防护栏杆,严禁大于5倍楼层高度;(2)脚手架宽度1.2m;(3)直线布置架体支撑跨度应7m;折线、曲线布置只容许一跨二折,其架体支撑跨度应5.4m;(4)架体水平悬挑长度应2m,或应不大于跨度的1/2;(5)升降和使用工况

24、下,架体悬臂高度应不大于2/5架体高度或应不大于6m;(6)架体高度和支撑跨度的乘积应110。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9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5 附着式提升脚手架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支座数量、间距、支座部位混凝土强度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使用工况应将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5.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小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10010mm。6.附墙支座支撑在建筑物上连接处砼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

25、于C10。7.卸料平台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与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各部位或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单片式主框架的架体示意图 1-竖向主框架(单片式);2-导轨;3-附提支座(含防倾覆防坠落装置);4-水平支撑桁架;5-架体构架;6-升降设备;7-升降上吊挂件;8-升降下吊点(含荷载传感器);9-定位装置;10-同步控制装置;11-工程结构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0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5 附着式提升脚手架 8.安全装置应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安全装置。9.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1个防坠装置,在使

26、用和升降情况下都应起作用。10.防坠落装置釆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要重组的手动装置,防坠落装置技术应能除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整体式升降架制动距离80mm,单片式升降架制动距离150mm。11.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配备有限制荷载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通过监控各升降设备间的升降差或荷载来控制架体升降,应具有超载、失载、报警和停机的功能,并自动声光报警。12.高层施工优先采用智能施工升降机,全封闭的钢板网及全封闭脚手板,框架周边宜设置警示灯,4个大角宜设置常亮警示灯。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绳索)、在架体

27、上推车、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墙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14.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升降前后应组织验收。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1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6 高处作业吊篮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设备要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完毕后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总包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2.吊篮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吊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吊篮最大拼装长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吊篮升降必须使用独立保险绳,绳径不小12.5mm。3.每班作业前,应对配重及安全绳固定进行重点检査。4.每台吊篮限定2人进行操作,严禁

28、超过2人。5.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主体结构上或专用预埋环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坠落防护安全绳应符合GB24543的规定。6.正常工况下,安全锁应能手动锁住钢丝绳;使用前,应试运行升降,检査安全锁动作的可靠性。7.合理安排施工节奏,相邻2台吊篮不得在竖向存在不等高施工,造成交叉作业。8.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或进行交叉作业,严禁作业人员从窗户、洞口上下吊篮(首层除外)。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2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6 高处作业吊篮 10.吊篮验收需要查看电气控制系统中的接线、电控柜、保护装置、急停装置、安全锁静置滑移量、安全锁自由坠落试验、空载、额

29、载、超载运行试验、制动器制动滑移距离、制动距离、手动滑降速递、钢丝绳、安全绳、吊盘、传动系统、吊篮养护。11.编号牌为字母XXX统一编号,并挂设高处作业的提示牌,字母可按不同分包单位名称设置。12.编号牌尺寸为3040cm,悬挂编号牌和验收牌,尺寸调整为4570cm。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3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6 高处作业吊篮 13.安全锁应灵敏有效且在有效期内。14.上限位开关完好,灵敏可靠。15.钢丝绳长度符合要求,无严重变形。16.设有挂设安全带的安全锁扣。17.项目部应每周检查一次,使用单位每日检查。18.悬挑机构抗倾覆系数大于等于2(后梁+中梁长

30、度2倍前梁长度)。19.前支架受力点平整,前梁伸出端悬伸长度不大于1.5米,严禁不装前支架直接将前梁搁在女儿墙上。20.配重足量,放置稳妥,有防盗措施。21.钢丝绳绳卡至少4个,绳卡滑鞍放在钢丝绳工作的一侧。22.上限位器止挡安装在距顶端80cm处固定。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脚手架 2.7 外架层间防护标准 1.施工层、拆模层、第二层外架层间防护必须采用硬质防护,铺设牢靠、严实。2.外架层间防护从第二层起,应每隔10m设置一道硬质防护,并在中间楼层部位张挂安全网,安全网必须张挂至建筑结构。3.安全网固定方式:(1)安全网一边固定在外架内排大横杆上

31、,另一边用10#弯钩膨胀螺栓在结构上固定,并用16#铁丝将安全网边绳绑扎在膨胀螺栓上,膨胀螺栓间距不大于1000mm。(2)在外架上设置小横杆到结构边,小横杆间距不大于3000mm,并用大横杆锁住,用安全网系绳缠绕边绳在大横杆上绑扎固定,另一边绑扎固定在外架内排大横杆上。4.禁止在层间防护上堆放材料,并应定期清理防护上的杂物。5.应定期检查层间防护情况,及时维护。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5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 基坑施工 3.1 基坑支护 3.1.1 自然放坡、土钉墙 1.自然放坡角度应根据现场土质情况确定,方案编制时应明确。2.严格按照基坑施工方案放坡,并设

32、置排水沟、集水井等降排水措施。3.土方开挖时要保证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并做好变形监测。4.开挖的实际土层与勘察资料明显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开挖。5.土钉墙、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的坡度不宜大于1:0.2。6.当开挖面上方的支护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7.施工过程中电线必须采取临时架空措施,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进行配电。8.机械设备进场时要进行验收,杜绝老旧设备进场。土钉墙支护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26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1.2 桩锚支护 1.桩锚支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设置支护桩和锚杆。2.支护过程中要采取有

33、效降水措施,并做好变形监测。3.支护桩顶部应设置混凝土冠梁。冠梁的宽度不宜小于桩径,高度不宜小于桩径的0.6倍。4.混凝土灌注桩宜釆取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并在混凝土终凝后,再进行邻桩施工。5.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应査明其性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成孔施工。6.锚杆锚固段不宜设置在淤泥等松散填土层。注浆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注浆固结体强度要符合方案要求。7.锚杆机安放必须平稳,施工前清除坡面上的活石。8.灌注水泥浆时,要注意泵的压力,防止因管道堵塞造成事故。桩锚支护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7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1.3 钢支撑 1.钢支

34、撑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随挖随撑、严禁超挖。2.按方案布置变形监测点,并及时监测。钢支撑使用过程定期进行预应力监测,必要时对预应力损失进行补偿。3.钢支撑连接宜采用螺栓连接,必要时可采用焊接。4.支撑与冠梁、腰梁的连接应牢固,钢腰梁与围护墙体之间的空隙应填充密实;无腰梁时,钢支撑与围护墙体的连接应满足受力要求。5.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査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应力。预应力施加完毕后,待额定压力稳定后方可锁定。6.钢支撑吊装就位时,吊臂及钢支撑下方严禁站人,并做好安全警示防护和旁站工作。钢支撑施工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28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

35、1.4 钢筋混凝土支撑 1.钢筋混凝土支撑必须严格按方案施工,坚持“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十六字原则进行。2.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可靠降水措施,确保施工安全。3.严格按照基坑监测方案做好变形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暂停施工,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方可继续。4.钢筋混凝土支撑为水平支撑时,应设置与挡土构件连接的腰梁,当位于挡土构件顶部时,可与冠梁连接。5.混擬土支撑强度达到方案要求后方可拆模,确保强度满足受力要求。6.当利用混凝土支撑作为人行通道时,要设置可靠防护措施。7.规范现场临时用电,并对进场机械进行验收。钢筋混凝土支撑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29

36、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1.5 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2.基坑变形情况应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定期监测,降排水措施应有专人每天检查。3.地下连续墙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槽壁变形,必要时釆取搅拌桩进行加固。4.深槽开挖要在泥浆护壁的条件下进行。5.地下连续墙的导墙养护期间,严禁重型机械在附近行走、停置或作业。6.导墙强度要能承受钢筋笼、导管、钻机等静、动荷载。导墙强度达到方案要求后方可拆模。7.钢筋笼吊装存在较大风险,必须规范操作。8.地下连续墙成槽过程中及成槽后,应在导墙两侧设立“警示标识”。地连墙构造

37、图 地连墙钢筋吊装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30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2 基坑降排水 1.基坑的上、下部和四周必须设置排水系统,流水坡向及坡率应明显和适当,不得积水。2.基坑上部排水沟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2m,排水沟沟底和侧壁必须做防渗处理。3.基坑底部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坑,排水沟底宽不宜小于300,宜布置于地下结构外边距坡脚不小于500mm。4.排水沟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基坑涌水量确定,集水坑大小和数量应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和积水面积确定。5.坡底的集水坑内设置排水设备,将水排至坡顶的排水沟,并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出。6.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环圈式布置;当基坑面积较

38、大,且局部有深挖区域时,也可在基坑内布置。7.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地下水位后,排水沟与集水井的深度应随开挖深度加深,并应及时将集水井中的水排出基坑。基坑降排水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31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3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具体的开挖方式、开挖顺序、放坡坡度、电梯井坑、集水井坑等,开挖作业必须按照顺序分层开挖,严禁超挖或掏挖。2.土方开挖前,应对开挖范围内的管线进行调査,应符合设计规定,对应施工的围护结构质量进行检査,检査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3.土方开挖及地下室结构施工过程中,每个工序施工结束后,应对该工序的施工质

39、量进行检查,检査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4.在挖土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开挖,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调整基坑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严禁冒险施工。5.土方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在每层土方开挖面以下0.5m,严禁有水挖土作业。6.基坑周边应设置排水沟,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并在基坑内设置上下通道。7.施工现场平面、竖向布置应与支护设计要求一致,布置的重大变更应经设计认可。明挖法开挖作业 基坑周边设置排水沟及围挡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32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

40、分册基坑工程 3.4 基坑周边堆载控制 1.基坑四周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同时周边堆载应符合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等规范要求。2.基坑周边1.2m范围内不得堆载,3m以内限制堆载。在此距离外堆土高度宜不超过1.5m。3.坑边严禁重型车辆通行。当支护设计中已考虑堆载和车辆运行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载。4.在基坑边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造临时住房或仓库时,应经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允许,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批准。5.在基坑的危险部位、临边、临空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或警戒,提倡在基坑边1.2m范围内划警戒线,警戒线范围内书写“严禁堆载”的警示语。云南省工程

41、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33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5 基坑监测 1.基坑监测应符合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等规范要求。2.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3.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支护结构(有无裂纹、开裂、渗水等)、地下水状况、施工工况(是否按方案进行开挖、降排水是否正常)、基坑周边环境(管线有无破损、建筑物和道路有无开裂变形等)及监测设施是否完好。4.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间

42、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5.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均应监控。6.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50%,应报警,向上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安监部门报告。监测报警值见右表。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3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6 基坑上下通道 1.基坑通道采取人车分流。2.车行通道侧面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放坡,防止车道发生坍塌。并在车道边设置彩旗、防护等警示标志物。3.人行通道可分为全钢标准节定制式和钢管搭设式两种,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43、第一 35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7 砖胎膜 1.砖胎膜施工前必须结合土质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砖胎膜砌筑长度和高度设置构造柱及圈梁。2.砌筑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操作架或使用移动作业平台,严禁站在砌筑好的墙体上和未铺脚手板的架体上作业。3.土方回填过程中应观察墙体,宜采用分层回填,谨防变形、倒塌,回填完毕后上部及时封闭。4.钢筋绑扎时要对墙体予以保护,严禁刮蹭。5.砖胎模施工应保证砂浆质量,保障砖胎模砌体强度。6.对大于1.8m高的砖胎模建议采用混凝土墙。砖胎膜砌筑圈梁及构造柱设置标准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36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坑工程 3.8 厚

44、大底板钢筋支架 1.厚大底板钢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明确钢筋支架和马登的材质、尺寸、制作方式、支撑方式、布置间距以及加固措施。2.当底板厚度小于1.8m时,经过计算满足要求的可采用钢筋做立柱支架;当底板厚度超过1.8m时,钢筋支架应采用型钢焊制,立柱之间设置斜撑固定,增加架体稳定性。3.钢筋支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上层钢筋。禁止在绑扎好的钢筋上方集中堆载。4.底板厚度超过1.2m的,上下两层钢筋之间应设置爬梯,防止工人直接攀爬钢筋。厚大底板钢筋支架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37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模板支撑体系 4 模板支撑体系 4.1 支架构造要求-基础 1.

45、支架立杆安装在地基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地基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可采用浇筑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立杆下沉。2.底座宜采用规格不小于1501506mm钢板和钢管套管焊接组成,底座下应设置长度不少于2跨、宽度不小于15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或槽钢。3.当满堂模板支架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杆高度超过8m时,若地基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杆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地基,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搭设模板支撑架。钢管底座做法示意图 U型支托示意图 架体基础做法效果图 架体基础做法实物图(应设垫板)云

46、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38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模板支撑体系 4.2 支架构造要求-立杆 1.多层支撑时,上下二层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并应设底座和垫板。2.扣件式立杆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顶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3.碗扣式立杆应根据所承受的荷载选择立杆的间距和步距,底层纵、横向横杆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应小于等于400mm,严禁施工中拆除扫地杆,立杆应配置可调底座或固定支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设置示意图 碗扣脚手架支撑设

47、置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39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模板支撑体系 4.3 扣件式支撑体系 1.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杆,在立杆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向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顺序设扫地杆,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的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宽度宜为4.5-6m,并在剪刀撑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2.当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条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

48、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3.当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上两条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加设一道水平拉杆。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40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模板支撑体系 4.4 碗扣式支撑体系 1.当立柱间距小于或等于1.5m时,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5m。2.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3.当模板支架高度大于4.8m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

49、,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m。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41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模板支撑体系 4.5 支撑体系拉结与防护 1.当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处固结点;可采用抱柱的方式(如连墙件),如右图,以提高整体穏定性和抵抗侧向变形的能力。2.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面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3.当搭设高度5mH10m在中间层加设一道安全平网,10m时应按高处作业要求每隔6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

50、平网应随架体搭设同步挂设。抱柱连接示意图 模板作业面安全防护示意图 高大模板支撑水平5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42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模板支撑体系 4.6 后浇带架体 1.后浇带模板施工应在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中专项阐述。2.后浇带两侧木枋顺着后浇带方向设置,按照方案要求设置木枋间距。3.后浇带竖向剪刀撑应在后浇带两侧连续到顶设置。4.后浇带架体搭设基本参数按照施工方案搭设,扫地杆、立杆自由端等按照规范要求执行。5.后浇带架体过人通道处需进行单独加固处理。6.后浇带架体施工前应进行专项交底,过程中严格监督搭设情况。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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