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考 虑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及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公司复工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一、复工前期防疫准备1、成立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复工疫情防控。以企业(中心)为网格单元,明确各企业(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将防控责任落细、落小、落实,筑牢防控“防火墙”。建立联络员制,及时传达公司防疫要求,跟踪企业(中心)防疫动态,做到精准对接。2、利用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交流平台转发中央、省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权威报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教育职工不信 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职工防控意识、法律意识。
2、通过 互联网平台,开展复工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对疫情的防控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打赢防控疫情攻坚战奠定基础。3、职工动态排查到位,根据学校人员排查表格,结合公司的实际,细化表格内容,扩大排查范围,特别是增加对企业(中心)合作方疫情和防控工作的了解。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认安全者,方可返岗。与职工签订春节期间途经事项承诺书,与合作方签订相关协议。4、购置消毒防护用品,特别是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喷雾器等物防技防物资。设置隔离点和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等。5、明确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制定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隔离
3、措施等预案。二、复工报备1、落实省政府各类企业不得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前复工的通知精神。各企业(中心)在复工前三天将复工防疫预案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情况报分管(或联系)领导, 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将复工时间报公司,待得到公司明确答复后方可复工。2、因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企业(中心),须书面向扬 州市政府申请。三、复工后的防疫管理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指示,加强各部门的沟通,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坚决执行统一领 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决策,提高防控的效能。2、严格落实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中心)对外只留一个主门,严格管控人员出入。所有人员必
4、须出示证 件和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体温达到或超过37.3 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相关人员按防疫工作流程处置。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电话号码等人员基本信息和近 14 日途经疫情重点区和高发区等信息的登记工作。3、尽量以电话、网络、文字清单等形式布置安排工作和请示汇报。使用视频组织开会,集体研究。在疫情防控解除 前,所有职工离扬,均需报批,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学校要求报校人事处批准,非编人员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公 司分管(或联系)领导批准,同时回扬后要及时汇报详细行程等相关信息至审批部门(审批人)。4、确保每个职工都知晓本部门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进一步加强职工防控和自我防护教育,
5、特别是对外服务职工的教育。生产经营场所、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 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 30 分钟。5、严抓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和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卫 生,安排专人做好公共区域的预防性消毒,禁止随地吐痰, 废弃口罩和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专用垃圾桶。 6、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各企业(中心)联络员要定期向所在企业(中心)主要负责 人汇报日报情况,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追责问责。7、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生产安全有序。8、如国家和学校出台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公司将按 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确保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有力、有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