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GB XXXX-XXXX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报批稿)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Architectural and design Code for general hospital)(征求意见稿2004-6-18)2004发布 2004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二至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设计、研究、管理、使用单位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
2、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医院建筑设计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规定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的阶段、依据、内容、平面、装修的技术要求,基本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对综合医院的给水排水、消防设施、污水、污物处理、电气、智能化系统和医用气体供应配置的原则、数量、技术方案、处理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
3、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黄化门街43号;邮政编码:100009;电话:64076399、64076617;传真64076617;电子邮件:dxy6080, dxy608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元国际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第三医
4、院、第四医院北京市卫生局、海淀区妇产医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主要起草人:(按承担的章节排序)于 冬 王铁林 张行健 辛春华 黄晓家 沈晋明 王 漪 王 健 刘 强 主要参与人:(按姓氏笔画)马遂、刘大为、刘富凯、任武爱、朱秀安、许钟麟、李包罗、李迟、郭大荣、郭健、胡逸民、赵天卫、赵兰才、倪照鹏 黄云树、梅自力、 目 录1 总 则2 术语与略语2.1 术 语2.2 略 语3 医疗工艺设计3.1 医疗工艺设计内容及要求3.2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3.3 医疗工艺设计相关专业系统3.4 医疗用房基本医疗装备4 选址与总平面4.1 选 址4.2 总平面5 建筑设计5.1 一般规定5.2 门诊用房5.3
5、 急诊部用房5.4 传染门诊5.5 发热门诊5.6 住院用房5.7 生殖中心5.8 手术部5.9 放射诊断5.10 核磁共振5.11 放射治疗5.12 核医学5.13 介入治疗5.14 检验科5.15 病理科5.16 超声、电生理与肺功能5.17 内窥镜室5.18 理疗科5.19 血库5.20 药剂科5.21 中心(消毒)供应室5.22 膳食部5.23 洗衣房5.24 太平间5.25 固体废弃物处理5.26 防火与疏散6 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6.1 一般规定6.2 给水6.3 排水6.4 热水6.5 饮用水6.6 制药和医疗用水6.7 消防6.8 污水、污物6.9 管材7 采暖、通风及空调
6、系统7.1 一般规定7.2 洁净用房的通用要求7.3 门诊部7.4 急诊部7.5 住院部7.6 洁净手术部7.7 医疗技术部7.8 配药中心7.9 中心供应室8 电 气8.1 一般规定8.2 电 源8.3 安全保护8.4 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8.5 应急电源系统8.6 照明设计8.7 防雷及接地设计9 医院智能化系统9.1 一般规定9.2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9.3 紧急广播和公共广播系统9.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9.5 安全防范系统9.6 停车场管理系统9.7 IC卡系统(一卡通)9.8 综合布线系统9.9 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9.10 电话程控交换机9.11 计算机网络设备9.12
7、综合医疗信息管理的软件与硬件9.13 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9.14 医用对讲系统9.15 视频示教系统9.16 楼宇管理系统BMS(物业管理系统)10 医用气体10.1 一般规定10.2 气源设备10.3 气体配管10.4 各种医用气体的供气压力10.5 各种医用气体的消耗量10.6 氧气管与其它管线之间距离1 总 则1.0.1 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1.0.3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的要求,有效保障控制医院感染、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创造以人
8、为本的就医环境。同时应体现医院的特点,结合其专科特长及管理模式,力求达到使用方便、实用美观、安静舒适、内部建筑空间变化灵活并留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1.0.4 医疗工艺设计是医院设计过程中重要的设计阶段,是医院建筑设计的依据。医疗工艺设计必须明确医院的规模、性质、任务、流程、医疗设备等医疗功能需求。1.0.5 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 术语与略语2.1 术 语2.1.1 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 医院是以诊治疾病、照护并认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综合医院是各类型医院的主体。2.1.2 医疗工艺设计
9、technological design for hospital医疗工艺设计是指对医院内全部医疗系统活动过程及程序的策划。2.1.3 医疗系统 medical system 医疗系统是指医疗自身的结构与功能。其结构是指组成这个有机整体的各个部分、要素、成分相互组合的方式或构成的形式以及要素之间形成的相互关系。其功能是指医疗系统在特定环境下所能发挥的作用或能力。2.1.4 医疗功能单元 medical function unit医疗功能单元是医疗系统中具有独立专业,专科分工的基本功能单位。2.1.5 净化电源设备在敏感电子设备线路上视电源干扰性质安装合适的提高电能质量的设备,如调压器、滤波器、
10、电涌防护器、电动机-发电机组、EPS、隔离变压器等。2.1.6 绿色照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提高照明质量的照明。2.1.7 医技部 medical technical sections 医技部主要是指运用专门诊疗技术或设备,协同临床各科诊疗疾病的技术科室。2.1.8 保障用房 logistic dept. 保障用房是指保障医、教、研活动正常运转基本条件所需要的房屋建筑,如:供水、电、热、气、空调等用房2.1.9 患者环境 environment for patient 见附图2.2.26附图2.2.26:患者环境示意(IEC60601-1-1)2.2 略 语2.2.1 CT 计算机断层扫描2.
11、2.2 DSA 数字减法血管造影术(介入治疗)2.2.3 ECT 放射核2.2.4 EEG 心电图2.2.5 EICP 扇超2.2.6 EKG 肌电图2.2.7 MR 核磁共振2.2.8 PACS 图像存储传输系统2.2.9 PET 单光子断层扫描2.2.10 RIS 放射信息管理系统2.2.11 SONA 超声波技术与计算机相结合的造影术2.2.12 HMIS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2.2.13 CIS 临床信息系统2.2.14 BMS 楼宇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2.2.15 ICU 重症监护病房 2.2.16 CCU 心脏监护病房2.2.17 dB 计量声音强度的单位2.2.18 IT: 电源
12、侧与地绝缘或通过高阻抗连接,负载侧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接地的电力系统。2.2.18 TN: 电源侧中性线直接接地,负载侧的外露导电部分与中性线连接的电力系统。2.2.19 TT: 电源中性线直接接地,负载侧的外露导电部分接地的系统。2.2.20 PE线:保护接地线2.2.21 SELV:不接地特低电压电路。2.2.22 PELV:接地特低电压电路。2.2.23 RCD: 具有过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2.2.24 SPD: 电涌防护器。3 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包括:医疗系统构成、功能、医疗工艺流程及相关工艺条件、技术指标、参数等。3.1.2 医疗工艺设计
13、分为方案设计和条件设计两个阶段。医疗工艺方案设计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依据;医疗工艺条件设计是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应在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前完成,并与建筑设计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3.1.3 本规范中的医疗工艺设计内容及要求为综合医院的基本医疗工艺。3.1.4 医疗工艺流程分为二级流程:1 一级医疗工艺流程为医院各医疗功能单元间流程;2 二级医疗工艺流程为各医疗功能单元内部流程。3.1.5 一般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见表3.1.5表3.1.5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分类门诊预防保健管理临床各科医技科室医疗管理各功能单元l 分诊、挂号、收费l 各诊室l 急诊、急救l
14、 输液、留观l 体检l 保健l 社区服务l 内科各科l 外科各科l 眼耳鼻口科l 儿科l 妇产科l 手术、麻醉l ICU、CCUl 介入治疗l 放射治疗l 血液透析l 理疗科l 药剂科l 检验科l 放射科l 核医学l 超声科l 电生理科l 内窥科l 病理科l 中心供应l 血库l 病案、统计l 住院管理l 门诊管理l 感染控制3.1.6 医疗工艺设计深度应符合表3.1.6的内容表3.1.6 医疗工艺设计深度医疗工艺方案设计医疗工艺条件设计 医院性质及医疗任务量 医疗结构设计 医疗功能单元设置与任务量设计 一级医疗工艺流程设计 医疗设备配置计划 医疗装备配置计划 医疗用房配置要求 医疗工艺相关专业
15、设计方案(医用气源等) 初步分析、评价 医疗任务量细化设定(门诊、住院、手术等) 医疗结构与功能设计 医疗功能单元设置与任务量优化设计 一级医疗工艺流程优化设计 二级医疗工艺流程设计 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及设备选型、技术规格、设备所需水、电、空调等条件要求 医疗装备配置标准、种类、规格等参数 医疗用房配置要求及房间条件要求 医疗工艺相关专业配置标准及技术参数 综合分析,结论3.1.7 医疗工艺设计必须具备下列文件;1 医疗工艺系统说明2 医疗任务量计算书3 医疗工艺流程设计(一、二级流程)4 医疗设备、装备、配置及说明(含技术条件及参数)5 医疗用房配置要求(含用房条件)6 医疗相关系统配置(医用
16、气源、洁净室、物流传输等)3.2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3.2.1 医疗工艺设计相关内容基础数据的测算参数1 门诊诊室间数:诊室间数=日平均门诊诊疗人次/50-60人次2 急救通过量:为同一时间最多能够处理的急救病人数3 总病床数:病床数= 年收治住院病人数*平均住院日/(365天*平均床位使用率)4 护理单元床位设置:每一护理单元宜设35-45张病床5 手术室间数= 总病床数/50床 或 外科系统病床数/25床 或 手术室间数=B*365*T*1/W*1/N6 ICU床数:按总床位数2%测算为宜7 心血管造影机台数:造影机台数= 年平均心血管造影或介入治疗数/(3-5例*年工作日数)8 x线拍片机
17、台数:x拍片机台数= 日平均拍片人次/40-50人次9 胃肠透视机台数:胃肠透视机台数= 日平均胃肠透视人数/10-15例10 胸部透视机台数:胸透x线机台数=日平均胸透视人数/50-80人次11 心电检诊间数:心电检诊间数=日平均心电检诊人次/60-80人次12 腹部B超机台数:腹部B超机台数= 日平均腹部B超人数/40-60人次13 心血管彩超机台数:心血管彩超机台数= 日平均心血管彩超人数/15-20人次14 胃十二指肠纤维内窥镜台数: 胃十二指肠纤维内窥镜台数=日平均检诊人数/10-15例3.2.2 各科门诊量一般占总门诊量比例见表3.2.2 表3.2.2 各科门诊量占总门诊量比例 科
18、别占门诊总量比率科别占门诊总量比率内科28%儿科8%外科25%耳鼻喉、眼科10%妇科15%中医5%产科3%其他6%3.2.3 各科住院床位数一般占医院总床位数比例见表3.2.3表3.2.3 各科住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比例科别占医院总床位比率科别占医院总床位比率内科30%儿科6%外科25%耳鼻喉科6%妇科8%眼科6%产科6%中医6%其他7%3.3 医疗工艺相关专业系统3.3.1 医院信息系统1 信息系统构成宜符合表3.3.1-12 医院信息系统建设资源配置宜符合表3.3.1-23 医院信息系统工作站配置宜符合表3.3.1-33.3.2 医用气源系统1 基本气源种类为:氧气(O2)、真空吸引(V
19、ac)、压缩空气(Air)三种;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可按实际需要配置2 供气终端设置宜符合表3.3.2表3.3.2 供气终端设置气源种类使用部位终端配置O2 Vac Air(三气)ICU 手术室 CCU 导管室 分娩室每床一套ICU 手术室每床(间)二套O2 Vac (二气)各病房 静点室 血透每二床一套3.3.3 无障碍系统:医院建筑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20013.3.4 呼叫对讲系统:呼叫对讲系统设置部位应符合表3.3.4表3.3.4 呼叫对讲系统设置部位设置部位点点关系要求手术部护士站各手术室呼叫、对讲导管室护士站各导管室呼叫、对讲各护理单元 护士站各病房床头
20、 呼叫、对讲 ICU,CCU护士站各病床呼叫、对讲各病房卫生间护士站各卫生间呼叫CCU 静点室护士站各病房卫生间呼叫分娩室护士站各分娩室呼叫、对讲 3.3.5 物流传输系统1 物流传输系统宜采用气压管道传输方式。2 物流传输系统站点宜按表3.3.5设置。表3.3.5 物流传输系统站点门诊、急诊、体检医技科室临床科室管理科室功能单元站点收费、挂号 诊室护士站采血、取样急诊护士站急救室 体检护士站 药局 B超、心电图护士站 放射科登记处 检验科 病理科 核医学科 中心供应室 血库各护理单元护士站 ICU、CCU护士站 手术部护士站 血透室 放疗科护士站病案统计 住院处 图书馆终端数量各1个 各12
21、个各1个各1个传输物品病历、检验单、标本药品、标本、 血液、单据标本、血液、药品、单据病历、单据、资料3 每个物流传输站点终端应设置标准计算机接口和电话机接口。物流传输系统的使用应建立符合责任落实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措施。3.3.6 医院标识系统1 医院标识系统具有定位、指引、服务、管理等功能,也是医院形象设计的一部分,可综合采用标牌、专用符号、专用色彩、多媒体技术等方式体现设计。2 医院标识导向分级设置,应符合表3.3.6的内容一级导向二级导向三级导向四级导向户外/楼宇标牌楼层,通道标牌各功能单元标牌门牌、窗口牌 建筑单体标识 建筑出入口标识 医院道路指引标识 医院服务设施标识 医院总体平
22、面图 医院户外形象标识医院楼层索引医院楼层索引及平面图医院厅、通道标识医院公共服务设施标识出入口索引各医院功能单元标识各行政、会议单元标识各后勤保障单位标识各房间门牌各窗口牌医院公共服务设施门牌表3.3.1-1 信息系统构成医院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病房(医嘱)管理系统门急诊划价收费系统门急诊挂号系统门急诊药房管理系统门急诊导医系统入、出、转管理系统病区药房管理系统费用管理系统医院药事管理系统药库管理系统制剂管理系统医疗统计系统门急诊管理系统床位管理系统药品会计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经济核算系统住院病人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物资材料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医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医学文献管理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医
23、疗管理与质量监控系统区域卫生信息系统门急诊医生工作站系统病区医生工作站系统电子病案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医技、临床科室系统手术室信息系统放射科信息系统病理科信息系统PACS系统临床决策支持系统数据库与数据字典管理用户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网络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支持与维护系 统护理信息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临床信息系统病案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管理系统医保系统表3.3.1-2 医院信息系统建设资源配置床位数网络布点信息中心面积 (m2)服务器 UPS (kw)工作站数量HMISCIS800以上12004005096320500-799750-2000250-80030-5075-240200-6
24、40200-499300-1250100-50020-3030-15080-40050-19975-50025-20015-2010-6020-16050以下-125-5010-15-15-40注:医院信息系统的规模依赖于医院的规模与工作量(1) 所需资源估算公式:所需资源估计值 = 床位数 x 系数网络布点系数 N = 1.5-2.5信息中心面积系数 S = 0.5-1.0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站系数 0.15-0.30临床信息系统工作站系数 0.40-0.80表3.3.1-3 医院信息系统工作站配置序号位置工作站配置数量信息点配置数量:门诊挂号台1个/ 工位1 个/工位门诊分诊台1个/工位2个/
25、工位门诊诊室1个/工位2个/工位注射室.处置室.库房按需要配置1个/间门诊收费1个/2位门诊药房1个/2位医技科室登记站1-2个/站2-3/站住院登记台发药柜台1个/工位1个/工位一级药品.耗材.设备.后勤库房1-2个/门2-3个/门病区护士站2-3个/站3-6点/站手术室1个吊塔2个墙边/间影像设备控制室1-2个/间4个/间超声诊室 1个/间2个/间医疗.行政办公室1个/4平方米20人以下会议室4个/间40人20人会议室6个/间40人以上会议室8个/间医疗用房基本医疗装备医疗用房基本装备内容宜符合表3.4.1表3.4.1 医疗用房基本装备医疗用房装备名称单间装备数量说明诊室诊查床11950(
26、L)700(W)700(H),可安装一次性床垫卷筒纸诊桌11200(L)750(W)800(H)医生座椅1可升降,带靠背病人圆櫈1可升降,无靠背屏风11980(L、三折)1800(H)观片灯1单联脚蹬1200高度换药室诊查床11950(L)700(W)700(H),可安装一次性床垫卷筒纸药品器械柜1900(L)450(W)1800(H),全玻璃门医生座椅1可升降,带靠背病人圆櫈1可升降,无靠背操作台11500(L)800(W)750(H),人造石台面,换药车 1680L450D900H器械托盘1托盘尺寸:480L320D,可升降污物桶1 脚蹬1带扶手,200高度医疗用房装备名称单间装备数量产品
27、规格说明治疗室药品柜1900W450D1800H器械柜1900W450D1800H操作台21500W800D750H治疗车1650W430D900H抢救车1700W460D900H,红色脚蹬1200高度冰箱1170升污物桶1 注射室药品柜1900W450D1800H器械柜1900W450D1800H操作台21500W800D750H治疗车1650W430D900H抢救车1700W460D900H,红色脚蹬1200高度冰箱1170升污物桶1 清创室诊查床11950(L)700(W)700(H),可安装一次性床垫卷筒纸脚蹬1200高度器械柜1900W450D1800H清创车1650W430D900
28、H单头灯1换药车 1680L450D900H医生座椅1可升降,带靠背病人圆櫈1可升降,无靠背抢救室药品柜1900W450D1800H器械柜1900W450D1800H操作台11500W800D750H治疗车1650W430D900H抢救车1700W460D900H,红色器械托盘1托盘尺寸:480L320D,可升降单头灯1病床12060W960D500900H,三折观片灯1双联处置室服药车1850W630D1132H诊查床11950(L)700(W)700(H),可安装一次性床垫卷筒纸药品柜1900W450D1800H器械柜1900W450D1800H脚蹬1200高度污物桶1单头灯1 4 选址与
29、总平面4.1 选 址4.1.1 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环保评估的要求。4.1.2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2 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便于院内部分服务的社会化。3 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4 地形宜规整;5 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避免强电磁场干扰;6 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7 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4.2 总平面4.2.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功能分区合理,各种流线组织清晰;2 洁污、医患、人车等路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3 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减少能耗;最大可
30、能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4 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部、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5 病房楼应获得良好朝向或景观;6 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并作出拟发展或扩建规划;7 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8 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提倡城市或地区集中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2.2 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4.2.3 在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等入口附近应设足够的车辆停放场地。4.2.4 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烧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焚烧炉应设于医院的下风向,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
31、叉。4.2.5 环境设计1 应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2 应对绿化、装饰、建筑内外空间、环境和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等作综合性处理。3 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4.2.6 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4.2.7 在医院基地内不得建职工住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5 建筑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和结构形式,机电设计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5.1.2 建筑物出入口1 门诊、急诊、急救、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出入口均应为
32、无障碍出入口。2 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人行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5.1.3 医院的分区和医疗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5.1.4 电梯1 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其中一台为无障碍电梯。2 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3 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5.1.5 楼梯1 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2 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3 疏散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30m。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门宽度应与疏散楼梯宽度相匹配,门
33、的开启不应影响疏散。5.1.6 二层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并应有防滑措施。5.1.7 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5.1.8 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及景观。5.1.9 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5.1.10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列规定:1 诊查室2.60m,病房2.80m;2 医技科室2.80m,或根据需要而定。3 公共走道高度2.30m。5.1.11 医院建筑的热工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5.1.12 护理单元的配餐室、浴
34、厕、盥洗室等辅助用房的位置,应力求减少噪声对病房的影响。5.1.13 病房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隔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5.1.14 室内装修和一般防护要求1 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踢脚板、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不污染环境,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踢脚板、墙裙应与墙面平。2 手术室、烧伤病房、洁净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3 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采血与血库的灌液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病理科的
35、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4 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5 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虫、防雀、防鼠以及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5.1.15 厕所1 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X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2 病人使用的坐式大便器的坐圈宜采用“马蹄式”,蹲式大便器宜采用“下卧式”,或有消毒功能的大便器;大便器旁应装置“助力拉手”。3 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4 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5 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6 男、女公共
36、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7 无障碍专用厕所和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有关的无障碍设计规范。8 卫生间应设输液吊钩。5.1.16 有条件时可考虑医院的物流传输系统。5.2 门诊用房5.2.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医技部近旁,并应有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应处理好门诊部内各部门的相互关系,使病人尽快到达就诊位置,避免往返迂回,防止交叉感染。5.2.2 用房的组成1 必须配备的用房:公共部分:门厅、挂号、问讯、病历室、预检分诊、记账、收费、药房、候诊处、采血室、检验室、输液室、注射室、门诊办公室、厕所、为病人服务的公共设施;各科:诊查室、治
37、疗室、护士站、值班更衣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厕所等。各科酌情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可单独设置、公用或利用医技科室的用房及设施:X线检查室、功能检查室。5.2.3 候诊处1 门诊宜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可合科候诊。2 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3 有条件时,可采用医、患专用通道,电子叫号,预约挂号,分层挂号收费等。5.2.4 诊查室一般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3m,进深净尺寸不应小于3.90m,面积不小于12m。单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2.60m,进深净尺寸不应小于3m,面积不小于8m。5.2.5 妇科、产科和计划生育1
38、应自成一区。有条件时,宜设单独出入口。2 妇科应增设隔离诊室、妇科检查室、手术室、休息室及专用厕所。宜采用不多于二诊室合用一个妇科检查室的组合方式。3 产科和计划生育应增设人流手术室、休息室及专用厕所。4 产科和计划生育宜设置咨询室。5 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5.2.6 儿科1 应自成一区,宜设单独出入口。2 应增设的用房:预检处、候诊处、儿科专用厕所和隔离诊查室,隔离厕所。隔离区应有单独对外出口。3 宜单独设置的用房:挂号处、药房、注射、检验、输液。4 候诊处面积每病儿不宜小于1.50m2。5.2.7 耳鼻喉科1 应增设的用房:内镜检查室(包括食道镜等)、治疗室。2 可单独设置或共用的
39、用房及设施:手术室、测听室、前庭功能室、内镜检查室(包括气管镜、食道镜等)。5.2.8 眼科1 应增设的用房:初检室(视力、眼压、屈光)、诊查室、治疗室、检查室、暗室。2 初检室和诊查室宜具备明暗转换装置。3 宜设置专用手术室。5.2.9 口腔科1 应增设的用房:X光室、暗室、镶复室、消毒洗涤、矫形室。2 诊查单元每椅中距不应小于1.80m,椅中心距墙不应小于1.20m。3 镶复室宜考虑有良好的通风。4 宜增设资料室。5.2.10 门诊手术1 门诊手术用房由手术室、准备室、更衣室、术后休息和污物室组成;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宜小于3.60mX4.80m。2 门诊手术可与手术部合并设置。5.2.11
40、门诊厕所厕所按日门诊量计算,男女病人比例一般为1:1,男厕每100人设大便器1个,小便器2个;女厕每100人设大便器3个。设置要求见第5.1.15条。5.2.12 预防保健科1 应增设的用房:宣教室、档案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免疫接种室、更衣室、办公室。2 宜设置的用房:社区服务站。心理咨询室、优生优育咨询室、5.3 急诊部用房5.3.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1 急诊部应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应便于急救车、轮椅车的停放。如设直升机停机坪,应与急诊部有快捷的通道。2 急诊部与门诊部、医技部、手术部应有便捷的联系。3 急诊、急救应分区设置。5.3.2 用房组成1 应配备的用房:急救部分:抢救室、抢救监护室;急诊部分:诊查室、治疗室、清创室、换药室;共用部分:接诊分诊、护士站、输液室、观察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值班更衣室、厕所。2 单独设置或利用门诊部、医技科室的用房及设施:挂号室、病历室、药房、收费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