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完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协商按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2、工期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3、本合同工程承包总造价为 元,大写金 。第二条:甲方工作 (
2、1)开工前 天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自乙方进行现场的前期工作和现场交底。 (2)为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有关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程工期。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
3、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供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直接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工程的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关于签署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备料款工程总造价的70 元的工程款(光人工不带料付30,中期付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余下的30元的工程尾款。(在签定
4、合同三日内或在规定期限内工程款没有到位的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5天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经做成形后,甲方应支付其费用如甲方增加项目,如合同面上有的按相同价格往上加,没有按市场价格。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提供的图纸施工,如甲方图纸有改动的应提前3-5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拖欠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第七条:验收标准甲方应在乙方完工一项,验收一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第八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方须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每项条款,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