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5. 投标截止时间 46. 资格审查 47. 评标方法 48.发布公告的媒介 49.其他 410. 联系方式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人须知 151 总则 151.1 项目概况 1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5 费用承担 161.6 保密 161.7 语言文字
2、161.8 计量单位 161.9 踏勘现场 161.10 分包 161.11 偏离 161.12 知识产权 161.13 同义词语 162 招标文件 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2.4 最高投标限价 173 投标文件 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83.2 投标报价 183.3 投标有效期 183.4 投标保证金 183.5 备选投标方案 18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3.7 投标备份文件 194 投标 19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5 开标 205.1 开
3、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205.2 开标程序 205.3 特殊情况处理 206 评标 206.1 评标委员会 206.2 评标原则 206.3 评标 216.4 评标结果公示 217 合同授予 217.1 定标方式 21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217.3 履约保证金 217.4 签订合同 218 纪律和监督 22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2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2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28.5 异议与投诉 229 解释权 22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3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24评标办法前
4、附表 241. 评标方法 272. 评审标准 272.1 初步评审标准 272.2 详细评审 273. 评标程序 273.1 评标准备 273.2 初步评审 273.3 详细评审 29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93.5 推荐定标候选人 30经济标定性评审表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7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6第六章 图 纸 7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0一、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80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80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8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1封面 822第一章 招标公
5、告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备【2022】3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 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 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凌城镇镇区范围内。2.1.2 建设规模:新建管网,小区治理管网,河道清
6、淤,绿化等。2.1.3 合同估算价:1103.92 万元2.1.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1.5 质量标准: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2.2 招标范围: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详见工程量 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
7、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
8、术负责人、质检 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3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
9、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3.8 根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 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 布的信息为准)。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 17 时 0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10、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12 月 8 日 0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其他9.1 投标
11、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 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9.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凌城镇联系人:魏鹏飞电话:138520942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永安西路新城尚品 1-112 室联系人:朱轩億电话:13921788139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区水环境综合
12、治 理项目一期工程1.1.5建设地点睢宁县凌城镇镇区范围内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2.2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 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澄清答疑(如有)等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13、件 的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经财政审核的预算价= 11039201.37 元其中暂估价:96750.00 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承诺书;(5)施工组织设计;(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14、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 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5)安全生产考核 B 证;(6)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合同及 竣工验收证明);(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 标保证金”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如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 则无需提供);(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7条款号条 款 名
15、称编 列 内 容册;(3)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详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认为需要上传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 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 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 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开户账号:537876922055电 话:0516-67012708投标人采
16、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 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 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 台 在 线 办 理 ( 网 址 4001538889。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 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 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 “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 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
17、有 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 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 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 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 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 用投标保函的除外)。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不允许
18、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 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 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网上 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 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
19、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 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 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睢宁县永安路 22 号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 4 楼 424 远程不见面开标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 加远程开标会议。(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 人需登录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 标人视为放弃投标。)5.1.2参加
20、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 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 ,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 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 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 或法定代表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如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 现场以提问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6)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
21、,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系统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6.4.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 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7 名。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少于 7 名 时则全部推荐。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 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7.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 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价格竞争定标法: 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方法: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7.3.1履
22、约保证金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6-6701270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 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
23、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 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招标代理费的收取按照苏建招办【2015】6 号文执行。10.5 动态资质核查结果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投标 申请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须对实时查询结果截图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中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人资格,重新 确定中标人。查询
24、网址: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10.6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提供胶装书面投标文件一正贰副及后 缀名为.nJSTF 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0.7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制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 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 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
25、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投标人如 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 格式)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 格式)投标文件,若中标后则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作 为存档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
26、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 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 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 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徐 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 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
27、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 CA 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 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 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人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后,应立即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 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己投标 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 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 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
28、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 并确保 CA 锁不出故障。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 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并在系统显示的 30 分钟解 密倒计时时间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 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 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 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 锁的使用差
29、别)。7、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 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 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资格或身份等为 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8、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 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 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
30、上),江苏互联互通驱动 2.0 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件硬件设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 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识别加密证书模块中使用拟 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10、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 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
31、标文件,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 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8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 业绩、荣誉等弄虚作假,或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 适当推迟。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2.1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2.2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
32、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 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一。2.3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5倍, 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 管理机构(简称“大甲
33、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 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 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2.4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2.5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2.6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7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 未确定前应当保密。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 定标办法3.1 招标
34、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 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 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3.2 本次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即: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 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宜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 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N 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 一般不超过5,排名N 以 后的得0 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
35、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 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以此类推,并据此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排序,3.3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 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4 、定标因素。报价合理性、企业信誉等作为定标因素。 4.1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标得分高的优于得分低的;(2)投标报价合理的优于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的;(3)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重 企业;5、定标委员会在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并按投标人须知前
36、附表规定的 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将定标报告在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重新 组织招标。14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37、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
38、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
39、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15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 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0、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 未超过 5 年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和幅度。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 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 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42、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 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 标人”进行理解。16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
43、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 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 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