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工程主 体 劳 务 分 包 合 同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建筑工程公司章节目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11、分包人安全及施工资质情况12、工程概况13、分包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13.1本合同分包范围13.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24、承包模式:35、质量标准:46、合同价款67、合同工期68、分包人承诺79、承包人承诺7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811、合同生效812、其他8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91、词语定义9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1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123.1语言文字12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133.3适用工程
2、建设标准134、图纸13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146、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147、总包合同中有关时间的限制148、指令和决定158.1承包人指令158.1.1分包人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指令158.1.2分包人错误执行指令的责任158.1.3分包人延期执行指令的责任158.2业主或工程师指令15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169.1承包人169.2分包人1610、承包人义务161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1712、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1913、特殊工种上岗证1914、现场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CI工作)2015、事故处理2116、水、电供应2117、测量、定位、放线2118、工程试验2119、分
3、包人遵守规章、制度2120、现场内、外通道及运输2221、工程的照管2222、由承包人提供主材的工作项目2223、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2224、避免干扰2325、环境保护作业2326、分包人保密义务2427、分包人雇员的职业健康安全2428、安全防火监管2429、合同工期2529.1开工日期2529.2分包工程的竣工2529.3工作时间2529.4暂时停工2629.5进度和工期2630、分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2630.1分包人代表及其组织2630.2现场勘查2730.3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2730.4分包人应提交的进度计划2730.5材料供应计划和加工计划2830.6资金流量计划283
4、0.7进度报告及现场数据2830.8生产例会2931、分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2931.1质量标准2931.2质量目标2931.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931.4交叉作业3031.5三检制3031.6质量整改通知单3031.7技术及质量资料3032、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3032.1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提供的设备和材料3032.1.1分包人使用临时工程3032.1.2承包人提供设备和其它设施3132.1.3分包人对临时工程、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其它设施的责任3132.1.4业主/承包人提供的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3132.1.5承包人代为材料采购3132.1.6施工材料的装卸、搬运、清理3232.1.7施
5、工材料的使用3232.2分包人的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材料3232.2.1分包人设备、设施、临时工程清单3232.2.2工程特殊材料、设备3332.2.3提供方便3332.2.4保证设施、设备的良好工作条件3333、履约保证金3433.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3433.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3434、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3434.1合同价款3434.2合同价款确定方式3434.2.1固定总价合同3434.2.2固定单价合同(暂估总价)3534.3价款的充分性3534.4预付款的支付和抵扣3534.5进度款支付3634.6质量保修金的返还3634.7工程款的扣发或缓发3634.8分包人的最终付款3734.9
6、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基金3734.10税金、费用的代扣、代缴3734.11支付的货币3734.12价款变动3735、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3835.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3835.2报关与关税3835.3样品的报送及费用3835.4检验费用3935.5检查和检验3935.6拒收3935.7隐蔽工程检查及中间验收4036、变更4036.1变更的项目4036.2变更的例外4136.3变更指令的程序4136.4变更的估价4136.5变更的确认4236.6变更金额的支付4237、索赔4237.1分包人的索赔4237.2分包人提交索赔的时效4237.3分包人协助承包人索赔的义务4237.4索
7、赔金额的支付4338、计量4338.1暂定金额4338.2计日工4338.3估算的工程量和实施的工程量4338.4工程计量4338.5计量方法4439、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4439.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4439.2分包工程竣工验收4439.3分包人相应的责任4439.4竣工结算4440、质量保修4540.1保修期4540.2缺陷责任4541、违约4541.1违约责任4541.2分包人继续履约的义务4641.3退场4642、遵守法律、法规4643、争议4643.1争议解决方式4643.2与总包合同有关或因总包合同引起的涉及分包工程的争议4743.3担保或保证4744、保险47
8、44.1分包人办理保险的义务4744.2工程一切险4844.3分包人设备保险4844.4第三方责任险4844.5雇主责任险4944.6普通保险4945、不可抗力4945.1不可抗力事件定义4945.2分包人处理不可抗力事件4945.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的承担方式4945.4不可抗力对分包合同的影响4945.5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责任5046、分包合同的转让、再分包5046.1分包合同的转让5046.2分包合同的再分包5047、分包合同的解除5047.1分包合同解除事由5047.2分包合同解除后各自的权利和责任5148、分包合同的生效与终止5249、分包合同的部分有效5
9、250、违约、索赔、争议5251、其他53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541、本合同工程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542、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543、分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554、分包人派驻的管理人员555、承包人工作556、分包人工作567、进度计划608、质量标准及工作要求:609、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工作要求:6110、结算及付款6111、合同变更及价款调整6512、材料设备6513、竣工验收:执行通用条款。6614、质量保修:6615、违约责任:6716、担保6717、补充条款:6717.1关于合同价款6717.2关于税务及发票6717.2.1基本税务信息约定6717.2.2发票约定6817.
10、3关于付款的约定7018、其他73附件1:主体劳务单价表75附件2:廉洁协议84附件3:限额领料协议86附件4:周转材料使用协议89附件5:质量管理协议书94附件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110附件7:分包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书124附件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126附件9: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清单128附件10: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月度考核支付表147附件11: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协议书152附件12:保证按月全额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155附件13: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协议156附件14:生活区管理158附件15:环境管理协议160附件16:线上结算单操作指南168附件17:劳务分包结算单170附件18:分包
11、合同外费用申请及确认178附件19:合同外签证流程的有关说明180授权委托书 一182授权委托书 二184授权委托书 三186授权委托书 四188授权委托书 五190授权委托书 六192授权委托书 七194VIII第一部分 协议书承分包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分包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1、分包人安全及施工资质情况营业执照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发证机关: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12、: 年 月 日 2、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 3、分包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3.1本合同分包范围以结施图、建筑施工图、设计变更单、业主单位下发的工作联系单等为准,除二次结构装修、基础土方挖运、基坑周边土方回填、车库顶板种植土回填、桩基或地基处理、外墙保温板安装(地下室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除外)、防水、石材干挂、门窗制作安装、楼梯阳台栏杆扶手制作安装、电梯、消防、高压配电系统、燃气、水电暖通、弱电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程内容。(承包人可增加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自基础开挖定位放线、清理基层土方(30cm以内);垫层、基础防水的垫层面保护层;砖胎膜砌筑抹灰、承台地梁土方
13、清理回填、施工期间的整体降排水、施工所需支撑体系处理、钢筋、混凝土、模板等全部一次结构(含现浇钢筋砼门窗框),配合总包完成总包合同内的其他相应工作等所有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直至达到分户验收交工条件。(承包人可增加内容)3.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3.2.1砼工程:垫层、基础、墙、板、柱、梁、阳台、凸窗、飘板、楼梯、塔吊基础、电梯基础、现场内场地硬化、泵管支座等所有砼的卸车、运输、浇捣、砼二次收面、养护,快易收口网的绑扎固定;成品保护,制作试块;钢板止水带施工;根据施工需要搭拆泵管及泵管架;浇捣完毕后的场地设备的清理、冲洗;包括提供电机、振动棒、配合验槽、地基检查的钎探、整平的用工、水管等工具用具。
14、3.2.2钢筋工程:所有钢筋下料、制作绑扎、调直除锈、放样(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包含)、盘圆钢筋冷拉;场内倒运;焊接、机械连接;绑扎丝、焊条等所有辅料;墙、柱钢筋保护层砂浆垫块;梁钢筋垫块或垫铁;板钢筋垫块;板马凳筋的制安;桩基预留锚固钢筋的调直、钢筋现场焊接(电渣压力焊等)、机械连接等所有机械,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3.2.3模板工程:含基础砖胎膜、墙、板、柱、梁、阳台、凸窗、飘板、楼梯等模板。钉子、铁丝等所有辅材由分包人采购;塔吊、人货电梯埋件安装;支、拆、倒运和模板架子搭设、拆除、收集堆码;止水螺杆外露栓头切割;对拉螺杆洞封堵;施工楼层的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的搭拆及刷防锈漆;架空层、裙房
15、等所有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的搭拆(包括高支模)、场内周转、材料堆整及日常保养;模板、木方的堆码、维护、保养、刷隔离剂(分包人自购);模板木方的起钉;除定位轴线外所有放线工作;剪力墙、梁管道安装完毕后封堵、自备木工机械,承包人仅提供二级用电。3.2.4所有材料进场的验收、卸车、出场装车及人工配合,场内材料(含砼构件、钢筋)运输,摆放、堆码及现场各种材料倒运、看管所需人机等费用。3.2.5所有分包人租赁机械的基础施工(砼、钢筋材料以外的所有内容;包含塔吊、施工电梯、提升机等承包人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设备基础破除及垃圾外运、设备挡土墙施工费。3.2.6为施工所需所有措施用工(含砼搅拌车配合人工
16、、试块的制作、现场取样等试验员配合工作,以及结构实体检测(钻芯取样,钢筋保护层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沉降观测等)的配合工作)。具体以承包人施工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为准。3.2.7分包人应配备专人配合招标方进行钢筋原材及试件取样、砼取样、测温、试验等工作;如不配备专人或配备人数不够,则由承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分包人承担工资每人每月为5000元。3.2.8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标准施工应发生的各类作业内容。3.2.9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的天气因素造成的承包范围内有积水(雪)的,并需要清理及抽(排)水的由分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其单价内,不
17、在计取任何费用。4、承包模式:4.1主体结构:分包人包劳务用工及费用、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甲供材限额领料、包建设工程保险费,包承包范围内备案费用、包全部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包除塔吊、电梯、泵车以外的所有机械及工具,包全部辅材(详见专用条款)。4.2分包人提供成建制的队伍(主要管理人员见附件,若分包人不经承包人允许擅自更换附件中的管理人员或配备管理人员与附件中人员数量不一致时,分包人将承担违约金5000元/每人次,并补充满足相应管理人员),即由管理人员、普通工种及特殊工种人员组成,分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及承包人要求配置足够的现场负责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调度员、材
18、料员、测量放线工、工长及工程所需的辅助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塔吊指挥人员等,保证现场施工正常运行。塔吊、电梯司机由承包人安排,均应持证上岗。分包人自身需要的保安人员应正常配置。4.3凡属于合同内约定由分包人完成的项目,分包人均须保质、保时、保安全地完成。对分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或不能按承包人书面要求完成的项目,承包人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施工,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分包人同意按照承包人与第三方另行约定的费用2倍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因此对承包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预期收益,且承包人将对分包人处以每项次人民币5000元的合同违约扣款。5、质量标准:5.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 。若验收质量达不到标准
19、,分包人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至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5.2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其中:主体结构必须达到 标准。5.3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杜绝严重质量问题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必须达到承包人高品质要求及质量标准化工地要求。必须保证 优质结构。创 优质工程,争创 。标准化实施达到局观摩工地要求。5.4保修期为全部工程整体竣工后: 年。5.5按照国家及建筑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承包人的有关技术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标准,标准杜绝各种违章行为。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国家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
20、规程(JGJ 144-004) 、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规范GB50204-2015、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SZJG31-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和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10-200、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等执行。(标黄处依据实际涉及到的方案修改、增减)5.6质量等级:100%合格。质监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商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延误的工
21、期损失由分包人负责。5.7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达到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省、市现行有效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优良标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分包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5.8分包人所用材料必须满足承包人要求的品牌、技术性能、质量标准,不得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使用的现象,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依据本合同主张的损失,工程建设单位(即业主、下同),承包人合作单位向承包人主张的损失。5.9质量事故责任界定:发生质量事故后,双方应及时
22、写出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必须由分包人签字确认,并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责任。5.10分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现场设专职质检人员,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承包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承包人派出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当检验不合格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5.11对于因分包人原因(养护不到位、拆模过早、振捣等原因)造成混凝土裂缝、蜂窝麻面、露筋等质量缺陷,分包人需承担修补费用和承包人遭受业主的罚款和一切损失。5.12质量要求:(1)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优良标准。(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分包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3、(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5)优良,细部做法按深圳市市优标准及建设单位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具体做法执行。(6)混凝土杜绝孔洞、露筋现象,缝隙夹渣和蜂窝等不超过GB50204-2015验收规范的规定。(7)混凝土及抹灰面的初期养护每天不少于4次,并保持足够的湿度。(8)按承包人指定的配合比下料,当天搅拌的砂浆必须当天用完。(9)受时间限制的半成品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如砂浆、砼和热沥青等)。 (10)丢落在地上或板上的砂浆、半砖必须清理干净,过筛后分类使用。(11)每一工作班结束
24、,分包人必须对搅拌机及机具必须清理冲洗干净。(12)在工作层面作业完毕即该彻底清理所造成的一切施工余料、垃圾并负责中检、初验和竣工验收前的所有清理工作。(13)分包人进场前必须做样板,样板也就是以后承包人验收的现场版本,也是分包人大面作业质量的标准。样板经承包人方验收同意后,分包人可大面作业,并采用逐层验收的方式来控制质量,当前工序未经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14)分包人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按承包人要求的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实行自检制度,并服从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5)分包人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我司强条要求:主要的安全设施(如:卸料平台、防护棚、脚手架、塔吊、施工
25、电梯、吊篮等)未经验收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启用;隐蔽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等关键或重要施工工序未经验收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进入下道工序。混凝土浇筑前和拆模前必须如实填写承包人规定的浇筑令、拆模令;不同强度混凝土浇筑前在作业面挂设图牌;混凝土建筑面除特殊要求外建筑层表面必须压光,振捣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6、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总额:暂定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总额: 元,大写: 税金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9%,大写 : 其中主体结构劳务含钢筋、混凝土、模板、砖胎膜砌筑抹灰、桩基预留锚固钢筋调直、对拉螺杆洞封堵、临边防护的搭拆并刷防锈漆、塔吊指挥、生产临时设施的搭拆、现场内场地硬化、施工期间现场整体的降排
26、水、防水保护层、垫层、承台地梁土方清理回填、钢板止水带、止水螺杆及止水螺杆栓头切割等工作内容。合同后附主体结构劳务工程量清单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安全生产费用按暂定合同总价款的 %计取,(小写) 。(大写): 。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列支、考核、支付。(详见附表: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清单)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承包人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上述工期分包人已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工期的因素,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内,以及不利的气候(各种规模的下雨、风、高温天气)等自然条件(按规定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和连续停电停水超过72
27、小时以上等。以上情况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分包人应在情况发生后3天内及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承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分包人窝工、停工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是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如未能按承包人要求的各项工期节点完成相应的工程进度:则每拖延一天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业主原因除外)。并且承包人有权将未完成的项目另行发包,费用由分包人承担。若分包人施工进度严重不满足承包人工期要求,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无条件退场,已完工程按照此部分造价的70%进行结算,且分包人须承担
28、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8、分包人承诺8.1保证所使用施工班组、劳务人员均有成熟施工经验,能够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施工内容。8.2保证工程工期按时完成,保证按照承包人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农忙季节、节假日、抢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维修阶段,施工人数满足施工要求。8.3分包人承诺有能力在本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完成合同内容,不因任何原因拖欠民工工资。8.4分包人承诺严格遵守承包人结算业务相关规定:所有分包分供结算业务必须按照承包人要求【详见附件】,该结算单作为承包人付款的唯一依据。若分包人持除此之外的文件材料要求承包人支付款项,承包人有理由拒绝付款。8.5月度/最终结算时,分包人必
29、须按照承包人的相关流程完成劳务分包月度/最终结算单,分包人承诺已清楚劳务分包月度结算单及最终结算单的效力:(1)劳务分包月度结算单(见附件16-1),该结算单仅是月度付款的依据,不作为承包人对分包人进行最终结算的依据。(2)劳务分包最终结算单(见附件16-2),最终结算以公司最终结算为准(见附件16-2 分包结算公司审查会签表(公司会签),且附最终结算书及结算承诺书(详见附件16-3);项目最终结算、分公司最终结算仅作为公司最终结算会签的审查文件,不具有结算效力,只有加盖公司印章后方具有最终结算效力。9、承包人承诺9.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9.2履行总包协调、指导义务。10、
3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 (4)本合同专用条件 (5)本合同通用条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承包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11、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成立,分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生效。合同订立地点: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住所地: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12、其他12.1.12.2.12.3.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
31、下列词语除本合同的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都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业 主: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监 理:指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规定由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委托并常驻工程现场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1.4分包人:指本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且其投标已被承包人或业主接受并被授予本分包合同涵盖的施工内容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未经承包人同意的分包
32、工程受让人不被视为分包人。1.5总包合同:指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文件。1.6分包合同:指第2条内约定之所有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分包合同条件(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分包工程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分包合同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分包人的报价文件、承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或共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1.7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及补充。 1.8图纸:指由业主、承包人或分包人提供的被相关部门审批后同意使用于本分包工程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有效的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9报价书:
33、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1.10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或承包人指令开工的日期。1.11竣工日期:指业主签发的竣工确认函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核定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二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1.12分包合同价格: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3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4总包工程:指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和工作。1.15分包工程: 指分包合同协议书和/或分
34、包合同条件中所述的由业主/承包人委托分包人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工程变更以及因总包工程需要而向分包人追加的任何工作。1.16承包人的设备:指由承包人所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1.17分包人的设备:指由分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原则上除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外,分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必需的设备皆为分包人提供的设备。1.18工程设备:指将要构成
35、或已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或类似设备。1.19临时工程:指为永久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而搭建、提供的所有临时性设施。1.20永久工程:指根据业主要求建造的构成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工程设备)、构筑物和配套设施。1.21主导语言:用以解释、说明分包合同的语言及相应的文字。1.22工程变更:指分包工程竣工前的任何时间,业主/承包人以书面形式要求分包人对工程的技术、质量或数量加以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及合同价款的改变。1.2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1.24索赔: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
36、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5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为双方约定的最终截止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最终截止时间。1.26书面形式:在本分包合同条件中,一旦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指示、要求、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均是指书面形式。如果承包人由于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此类指示,分包人应遵照执行该类指示,承包人应在该指示发出后7天内通过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承包人在口头指示发出后7天内并
37、未通过书面确认,分包人应在口头指示发出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请承包人确认上述口头指示。1.27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指不包含在分包工程报价范围内或在本合同专用条件另有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供本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1.28暂定金额: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称标明,对于不能决定某一工作项目、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是否包含在分包合同中或不能对工程的某个部分作出详细的技术规定或不可预料事件,从而不能使投标者做出确定的费率或价格时,而暂时估算其费用的一项金额。1.29暂定数量: 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因招标图纸局部不详,暂时不具备计量条件或确定时,在清
38、单中以“暂定数量”处理,以获取投标人固定单价。“暂定数量”可据实调整,但单价不变。1.30不可抗力: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1.31深化设计:指承包人或分包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便于项目实施,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必要的补充。深化设计的内容应遵照原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设计原则和承包人相关深化设计管理规定,并具有优化、经济、实用的可操作性。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2.1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若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下先后次序作出解释(专用条件另有约定除外)。承包人有权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分包人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
39、释和校正,且此类指示具有优先解释效力。(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本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4)本合同专用条件(5)本合同通用条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承包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11)承包人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总承包合同文件相关内容本条进一步规定如下:如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与“分包合同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分包合同图纸”为准,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为准;对于同一类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除非另有约定,在分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
40、分包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工程洽商变更等亦构成分包合同组成部分。如本合同各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的前后排列顺序按前优于后进行解释。如同一序列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不一致,应按该等文件的签署生效顺序按后优于前进行解释。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件第4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3.1语言文字如分包合同以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则该种语言为主导语言;如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文字表达,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若通过
41、协商无法确定,则以总包合同中确定的语言为分包合同的主导语言。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的专用条件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件内约定。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件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的专用条件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的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但有关此类的施工工艺及其标准,虽然已经得到承包人的确认,除本合同另有约
42、定外,本合同价款不得调整。但此项工艺或标准承包人认为降低了原约定的标准的,应调减相应的合同价款,但因此项工艺超出原施工工艺部分,相应调整合同价款。4、图纸4.1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的专用条件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4.2分包人负责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必要的深化设计,并给承包人提供两套经设计单位和承包人批准通过且能保证施工要求的蓝图和电子版,相关费用已全部含在本合同总价中。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份数、深度等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件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4.
43、4分包人对设计图纸有重大缺陷部分,应及时上报承包人,承包人将相应与监理、业主进行沟通与确认。如分包人未上报承包人,因此引发的返工由分包人自行承担。4.5分包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它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与分包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5.1分包人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分包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在收到后3日内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便承包人能在相关分包合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总包合同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分包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分包人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确认,则分包人丧失就该合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