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焦村城改代建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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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代建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代建服务招 标 文 件建 设 单 位: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五六年十一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 4 -一、总 则- 4 - 4 -1.工程概况- 4 - 4 -2.招标目的- 4 - 4 -3.招标依据- 4 - 4 -4.招标范围及项目特点- 4 - 4 -5.项目资金来源- 5 - 5 -6.合格的投标人- 5 - 5

2、 -7.投标费用- 6 - 6 -8.其它- 6 - 6 -二、招标文件- 6 - 6 -9.招标文件的组成- 6 - 6 -10.招标文件的确认- 7 - 7 -11.现场踏勘- 7 - 7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7 - 7 -1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7 - 7 -14.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8 -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 8 - 8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8 - 8 -16.投标报价(代建管理费用)- 8 - 8 -17.投标保证金- 8 - 8 -18.投标有效期- 9 - 9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其签署- 9 -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 10

3、-20.投标文件的密封- 10 - 10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 10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0 - 10 -五、开标与评标- 11 - 11 -23.开标- 11 - 11 -24.评标- 11 - 11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12 - 12 -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2 - 12 -28.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12 - 12 -29.评标方法和标准- 12 - 12 -30.投标文件的评审- 13 - 13 -附表A- 14 - 14 -附表B- 15 - 15 -六、授予合同- 16 - 16 -31.中标通知书- 16 - 16 -32.签订合

4、同- 16 - 16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 16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 16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17 - 17 -第一节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19 - 19 -第二节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0 - 20 -第三节 代建内容- 21 - 21 -第四节 双方义务- 29 - 30 -第五节 双方权利- 31 - 32 -第六节 双方责任- 33 - 34 -第七节 代建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4 - 35 -第八节 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35 - 36 -第九节 目标控制奖惩- 36 - 37 -第十节 保密- 37 - 38 -第十一节 缺

5、陷责任和终身责任- 37 - 38 -第十二节 合同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37 - 38 -第十三节 违约责任- 39 - 40 -第十四节 其他- 39 - 40 -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41 - 42 -投标文件目录- 42 - 43 -一、投标函- 43 - 44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5 - 4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6 - 47 -四、投标报价表- 47 - 48 -五、投标人概况表- 48 - 49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4950七、拟参加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资历及业绩表- 50 - 51 -八、投标人在近三年承担类似建设项目或其它- 51 - 52

6、 -九、项目管理大纲- 52 - 53 -十、服务承诺- 53 - 54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54 - 55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工程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代建服务四、招标范围:由项目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选购招标活动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等,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

7、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实现本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目标。五、本招标项目资格后审,要求如下:1投标单位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格或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20 年 月 日9:00至201520 年 月 日17:00,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各类资料及证件应携带原件备验,再统一报送壹套用A4纸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

8、章的全部资料)。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20 年 月 日14:30时;2.投标地点/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会议室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会议室;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联系人:关微、赵磊 联系电话:029-88490543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代建服务1.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1.3项目地点:泾河新城1.4项目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1.5项目工程内容:由项目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项目全过程的项

9、目管理、组织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工程的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等,负责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实现本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目标。由项目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招标,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等,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实现本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目标。实行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选购招标活动,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

10、可证和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等,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实现本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目标。1.6项目总投资暂定金额:约 亿人民币1.7代建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止。1.8招标人(委托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招标目的为了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相关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进行全过程项目代建管理的代建人。3.招标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3.6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文件4.招标范围及项目特点4.1本次招标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本项目选定项目建设全过程代建人。由代建人按照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代建管理,从设计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及代建过程中的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实现本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目标。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将全过程代建工作划分为前期、实施及后期代建管理三个工作阶段:4.1.1前期阶段:从签订

12、委托代建合同开始,会同招标人对前期已经展开的勘察与方案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对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其他有关专业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承担办理各项建设手续报批工作;4.1.2实施阶段:组织施工图审核,组织招标工作,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负责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完成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负责按项目进度提出投资计划申请,并按月向招标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按计划办理工程结算,将竣工项目和档案资料移交给委托人;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实现本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的目标;并按规定向委托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报告; 4

13、.1.3后期阶段:协助招标人、承包人共同签订保修合同;协助甲方招标人编制完成竣工结算竣工工财务决算报告,配合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并办理房产证等手续。4.2代建人应考虑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并需要按时完工、按时交付使用的实际情况应考虑以下几点:4.2.1代建人在投资控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4.2.2代建人应充分融合企业内部各相关专业的人力资源,协助委托人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4.2.3代建人在项目实施中应充分保证施工总、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和工程服务商的产品与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4.2.4代建人应充分投入人员组织力量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代建费的取费基数以

14、暂估投资额(含土地费)为准。5.项目资金来源5.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6.合格的投标人6.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6.1.1 必须是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6.1.2 具有与本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6.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3代建人不得在自己代建的建设项目中,承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载明的费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费用。8.其它8.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

15、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仅供投标人参考的信息,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负责。8.2投标人可经招标人允许,以考察为目的进入招标项目现场,但不得由此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人身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其它损失、损害,应自行承担。8.3投标必须对整个内容投标,只对部分内容投标者,将不予考虑。8.4本代建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8.5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方案。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具体内容及第12、13条所有发出的补充资料: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四 投标

16、文件的递交五 开标、评标六 授予合同第三章 委托代建合同书及合同条款一 委托代建合同书二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10.招标文件的确认10.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三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规范和格式等要求,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1.现场踏勘11.1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对项目现状和周边环境进行勘察,以

17、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的安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前十天以书面形式(盖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回复。1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代理机构都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

18、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1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3.1招标人可能会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或补充,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文件发至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13.2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1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如需延长将在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13.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如文件内

19、容有冲突,以最后确认并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4.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4.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4.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函1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5.4投标报价表15.5投标人概况表15.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5.7拟参加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资历及业绩表15.8投标人在近三年承担类似建设项目或其它项目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表15.9项目管理大纲15.10服务承诺15.11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16.投标报价(

20、代建管理费用)6.1投标报价是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代建管理费用。16.2投标人应考虑实际代建工作量,依照其成本及利润水平做出报价。16.3报价范围:代建人管理费是指代建人对工程建设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代建项目部工作人员工资、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通讯费、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固定资产使用费、办公设备用具使用费以及利润、税金、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和相关协调费等。16.4代建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所发生的以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监理费、项目评估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由招标人另行支付,不包

21、含在代建管理费内。16.5投标过程(包括签订合同)中,涉及所有资金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壹仟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圆(¥100050000.00元),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此凭证是证明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17.3递交形式:对公转帐、现金(以转帐的形式退还至基本账户),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账 号:102445466

22、642接 收 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9-8525685317.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招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6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署了代建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17.7.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17.7.2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未按要求签署代建合同。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

23、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其签署19.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每一份的封皮上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套。19.2投标文件一律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

24、章,商务文件正本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逐页小签。19.3投标文件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纵向、左侧胶装,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不宜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小签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 20.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密封,并共同封装在一个密封箱内;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其他部分的正、副本共同封装在一个密封包或箱内。要求在封袋上注明“正、副本”及“封装内容”。20.2投标文件密封用封条在投标文件袋的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还应具有下列识别标识:20

25、.2.1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代建服务”20.2.2 201520 年211月27 日14:30时之前不得开封。20.2.3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编,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能被原封退回。20.2.4正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需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光盘,要求单独密封。20.3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填写并加写标识,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可能被予以拒绝。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按照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21.2在特

26、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1.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书面文件与原文件有出入的,以补充修改文件为准。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

27、回”字样)。22.3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在内层信封标明“更改”字样)和递交。22.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23.2参会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按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逐一签到。23.3对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或撤回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23.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8、,其议程如下:23.4.1由投标代表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23.4.2投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监标人监督下当众拆封、唱标。23.4.3开标顺序以签收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23.4.4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将开标记录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用,并存档备查。23.4.5如已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出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情况应停止开标。23.5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23.5.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无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23.5.2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9、23.5.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逾期送达;24.评标24.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4.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名,其中招标人2名,专家5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3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标段分别进行评审,分别向招标人推荐一个以上,三个以下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24.4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4.5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工作依法进行监督。24.6整个评标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授标的有关资料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

30、他情况,应严格保密。24.7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干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行为,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个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混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做出书面澄清答复或说明,但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完整性,看其是否做出了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相符的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确定其投标文件无效。28.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其原则如下:28.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

31、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8.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被拒绝。29.评标方法和标准29.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其他部分评审和综合评分汇总二阶段。29.2本项目评标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0分,项目管理大纲45分,服务承诺5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业绩5分。29.3投标报价评分的具体步骤如下:29.3.1对各标段有效投标报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复核,对于严重不合理的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复核后有充分理由可以认定其为废标。29.3.2确定基准价:评标基准

32、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1时扣1分,扣完为止。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小于3家,将中止评标,另行安排投标工作。基准价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9.4项目管理大纲、服务承诺、管理机构、类似业绩项目的评审依据和要求见附表A、B。29.5投标人最终所得总分为全部评审专家打分的算数平均数。算术平均分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0.投标文件的评审3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27条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表A(一)项目管理大纲评分表(满分45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审依

33、据1.代建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0-5根据项目管理工作具体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合理 35分一般 12分不合理 0分2.对本代建管理工作难点、重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0-5好 4-5分较好 2-3分一般 0-1分3.代建管理工作的实施程序0-10根据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程序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合理 6-10分一般 1-5分不合理 0分4.代建管理措施0-25工期管理4分合理 3-4分一般 1-2分不合理 0分质量管理6分合理 4-6分一般 1-3分不合理 0分合同与投资控制管理6分合理 4-6分一般 1-3分不合理 0分风险管理5分合理 4-5分一般 1-3分不合理 0分安全管理4分合理 3-4分一般 1-2

34、分不合理 0分附表B(二)服务承诺、管理机构、业绩、答辩评分表(满分25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审依据一、服务承诺(5分)对委托人、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审查的配合承诺等0-5好 4-5分一般 1-3分差 0分二、项目管理机构(15分)1.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0-6项目负责人3分:a.担任过代建负责人(或同等资格5年以上)得 1分;其余得0分b.担任过同等规模或开发项目的工程得1分;其余得0分c.有代建业绩得1分;无代建业绩得0分项目总工程师3分:a.担任过项目总工程师(或同等资格5年以上)得1分;其余得0分b.担任过同等规模或开发项目的总工程师1分;其余得0分c.有代建业绩得1分;无代建业绩

35、得0分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0-9组织机构齐全、合理 6-9分组织机构配备一般 1-5分组织机构不合理 0分三、业绩(5分)企业业绩0-5a.承担过同等规模的工程代建每个1.5分,最多3分。b.承担过同等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每个1分,最多2分c.无相关业绩 0分六、授予合同31.中标通知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建合同。32.2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不得转让。32.3在签署委托代建合同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七、

36、招标代理服务费33.招标代理服务费33.1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依据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的基数为中标报价。33.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3.3其他费用遵照有关国家、地方规定执行。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代建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项 目 名 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 甲 方 业 主: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 建 单 位

37、: 签 约 时 间: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代建服务合同甲方: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所属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拟实行代建制。经过公开招标投标,乙方中标,乙方已从技术和法律上全面了解和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代建的权利义务,认为能够代表甲方行使代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西安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对项目进行管理。在代建期限内代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

38、内行使代建权,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节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1.1 在本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1.1.1 “项目”:指甲方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1.1.2 “工程”:指甲方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1.1.3 “甲方”: 即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

39、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4 “乙方”:指接受甲方委托,具体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主体,本合同指: 。 1.1.5 “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合同上下文要求的、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机构或实体。1.1.6 “代建部”:指乙方组建的实施代建业务的组织。1.1.7 “项目负责人”:指经甲方同意,由乙方任命的代建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1.1.8 “代建的正常工作”:指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代建合同,代表甲方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所实施的管理、控制和监督。1.1.9 “代建的额外工作”:指正常工作以外或非乙方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

40、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1.1.10 “日”: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1.1.11 “月”:指1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1.12 “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1.1.13 “总工期”:指从总包进场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1.1.14 “缺陷责任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开始,到约定的时间止。1.1.15 “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焦村城改项目建设工程项

41、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因使用不当除外),由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偿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 1.1.16 “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批准。1.1.17 “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1.1.18 “本合同”:指本合同文件(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改和补充)。1.1.19 “临时追加用款”:指使用不可预见费的用款。1.1.20 “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

42、系。1.1.21 “政府行为”:指政府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决策和政策作重大调整,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1.2 本合同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均应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订和补充。1.3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1.4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节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每一份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按照如下顺序解释,依次以排在前面的为准,同一份文件因发生修改而出现时间有先后的,以时间在后该份文件为准。2.1.1 委托代建合同 2.1.2 中标通

43、知书2.1.3 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2.1.4 投标书及其附件2.1.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以上述优先顺序为准。以上文件是指业主和乙方之间的协议和文件。第三节 代建内容3.1 工程概况3.1.1 工程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3.1.2 工程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3.1.3 项目用地性质:住宅:3.1.4 项目总投资: 亿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3.1.5 项目占地面积 ,总建筑高度 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设计图纸为准)。3.1.6

44、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工程(符合竣工备案制的有关规定),争创长安杯级样板工程。3.1.7 投资目标:由乙方按照设计概算及自行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由乙方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本工程编制投资总概算的计算,后报甲方,经甲方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作为本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3.1.8 安全文明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取得“市级文明工地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标准荣誉称号,争创省级文明工地。3.2 代建模式3.2.1 合同生效后,乙方作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建设管理服务单位,代理甲方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组织、设计、施工,严格控制项目概预算,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陕西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勘察、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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