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土建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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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后审)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0 年年 9 9 月月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SGTJ3201 标段土建总承包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0 年 09 月 29 日目目录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31.招标条件.13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132.1 工程概况.132.2 招标范围.133.投标人资格要求.144.招标文件的获取.155.投标截止时间.156.资格审查.157.评标方法.158.发布公告的媒介.159.联系方式.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不允许.17不允许.17允许.191.总则.221.1 项目概况.2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21.5 费用承担.231.6 保密.231.7 语言文字.231.8 计量单位.231.9 踏勘现场.231.10 分包.231.11 偏离.231.12 知识产权.231.13 同义词语.242.招标文件.2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42.4 招标控制价.253.投标文件.25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53.2 投标报价.253.3 投标有效

3、期.253.4 投标保证金.253.5 备选投标方案.263.6 投标文件的编制.263.7 投标备份文件.264.投标.26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5.开标.27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275.2 开标程序.275.3 特殊情况处理.276.评标.276.1 评标委员会.276.2 评标原则.286.3 评标.286.4 评标结果公示.287.合同授予.287.1 定标方式.28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287.3 履约保证金.287.4 签订合同.298.纪律和监督.298.1 对招标人的纪律

4、要求.29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9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9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98.5 异议与投诉.299.解释权.3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1.评标方法.382.评审标准.382.1 评标入围.382.2 初步评审标准.382.3 详细评审.383.评标程序.383.1 评标准备.383.2 评标入围.393.3 初步评审.403.4 详细评审.41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13.6 推荐中标候选人.41附件 A.42附件 B.44附件 C.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

5、6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47一、工程概况.47二、合同工期.47三、质量标准.48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8五、项目经理.48六、合同文件构成.48七、承诺.49八、词语含义.49九、签订时间.49十、签订地点.49十一、补充协议.49十二、合同生效.49十三、合同份数.49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511.一般约定.511.1 词语定义与解释.511.2 语言文字.531.3 法律.541.4 标准和规范.54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54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541.7 联络.551.8 严禁贿赂.551.9 化石、文物.561.10 交通运输.561.11 知识产权.571.

6、12 保密.57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582.发包人.582.1 许可或批准.582.2 发包人代表.582.3 发包人人员.58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59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592.6 支付合同价款.592.7 组织竣工验收.59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603.承包人.60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603.2 项目经理.603.3 承包人人员.613.4 承包人现场查勘.623.5 分包.62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633.7 履约担保.633.8 联合体.634.监理人.64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644.2 监理人员.644.3

7、 监理人的指示.644.4 商定或确定.645.工程质量.655.1 质量要求.655.2 质量保证措施.655.3 隐蔽工程检查.665.4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665.5 质量争议检测.67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76.1 安全文明施工.676.2 职业健康.696.3 环境保护.707.工期和进度.707.1 施工组织设计.707.2 施工进度计划.717.3 开工.717.4 测量放线.717.5 工期延误.727.6 不利物质条件.72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37.8 暂停施工.737.9 提前竣工.748.材料与设备.75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758.2 承包

8、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758.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75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758.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768.6 样品.768.7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77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78.9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789.试验与检验.78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789.2 取样.78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789.4 现场工艺试验.7910.变更.7910.1 变更的范围.7910.2 变更权.7910.3 变更程序.8010.4 变更估价.80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8010.6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8110.7 暂

9、估价.8110.8 暂列金额.8210.9 计日工.8211.价格调整.83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83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85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8512.1 合同价格形式.8512.2 预付款.8512.3 计量.86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8712.5 支付账户.8913.验收和工程试车.89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8913.2 竣工验收.8913.3 工程试车.9113.4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9213.5 施工期运行.9213.6 竣工退场.9214.竣工结算.9314.1 竣工结算申请.9314.2 竣工结算审核.9314.3 甩项竣工协议.9

10、414.4 最终结清.9415.缺陷责任与保修.94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9415.2 缺陷责任期.9515.3 质量保证金.9515.4 保修.9616.违约.9716.1 发包人违约.9716.2 承包人违约.9816.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0017.不可抗力.100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100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100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00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0118.保险.10118.1 工程保险.10118.2 工伤保险.10218.3 其他保险.10218.4 持续保险.10218.5 保险凭证.10218.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021

11、8.7 通知义务.10219.索赔.10319.1 承包人的索赔.10319.2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0319.3 发包人的索赔.10319.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0419.5 提出索赔的期限.10420.争议解决.10420.1 和解.10420.2 调解.10420.3 争议评审.10420.4 仲裁或诉讼.10520.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10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61.一般约定.1061.1 词语定义.1061.3 法律.1091.4 标准和规范.109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09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101.7 联络.1121.8 严禁贿赂.1131.10

12、交通运输.1131.11 知识产权.115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52.发包人.1152.1 许可或批准.1152.2 发包人代表.116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117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182.9 其他权利和义务.1183.承包人.119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193.2 项目经理.1203.3 承包人人员.1213.4 承包人现场查勘.1223.5 分包.122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233.7 履约担保.1233.9 依法纳税.1233.10 全面履行职责.1234.监理人.125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1254.2 监理

13、人员.1264.3 监理人的指示.1264.4 商定或确定.1274.5 监理人的例外放行.1275.工程质量.1285.1 质量要求.1285.2 质量保证措施.1285.3 隐蔽工程检查.12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296.1 安全文明施工.1297.工期和进度.1317.1 施工组织设计.1317.2 施工进度计划.1317.3 开工.1327.4 测量放线.1337.5 工期延误.1357.6 不利物质条件.135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367.8 暂停施工.1377.9 提前竣工的奖励.1388.材料与设备.1388.1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388.2 承包人采

14、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398.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140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1418.6 样品.1418.7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142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429.试验与检验.144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1449.2 取样.144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49.4 现场工艺试验.1459.5 试验检测费用.14610.变更.14610.1 变更的范围.14610.4 变更估价.147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4710.7 暂估价.14710.8 暂列金额.14811.价格调整.148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481

15、1.3 不予价格调整的情形.150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5112.1 合同价格形式.15112.2 预付款.15112.3 计量.151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5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54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5413.2 竣工验收.15413.3 工程试车.15713.6 竣工退场.15814.竣工结算.15814.1 竣工结算申请.15814.2 竣工结算审核.15814.4 最终结清.158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915.2 缺陷责任期.15915.3 质量保证金.15915.4 保修.15916.违约.16016.1 发包人违约.16016.2 承包人违约.

16、16117.不可抗力.163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163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6318.保险.16318.1 工程保险.16318.2 工伤保险.16318.3 其他保险.16318.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6418.7 通知义务.16419.索赔.16419.1 承包人的索赔.16420.争议解决.16520.3 争议评审.16520.4 仲裁或诉讼.166附件.167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168附件 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170附件 3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172附件 4项目资金账户监管协议.17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83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832.投标报价编制

17、要求.1833.其他说明.1853.1 词语和定义.1853.2 工程量差异调整.1863.3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1863.4 其他补充说明.1864.编制范围.1865.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876.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说明.190第六章 图纸.19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99一、土建施工管理技术要求.1991 总则.1992 概述.1992.1 工程描述.1993 现场条件与要求.1993.1 现场用地.1993.2 临时设施条件与要求.1993.3 施工围挡.2013.4 临时办公、生活用房.2013.5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现场办公条件.2023.6 施工泥浆箱.2033.7 工程施工期

18、间的交通组织.2033.8 地下管线的保护.2033.9 文物、古树的保护.2033.10 建筑物调查与保护.2043.11 施工接口管理.2043.12 安全文明施工.2053.1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2083.14 施工工艺图.2093.15 线外工程.2104.施工测量与监测.2104.1 测量.2104.2 监测.2115.材料、实体试验与检测.2125.1 材料和工程设备.2125.2 运输.2145.3 保管.2145.4 工厂检验.2155.5 现场检验及试验.2155.6 辅助材料及人工.2165.7 本工程专用的材料和设备.2165.8 试验与检验各方职责与要求.2165.9

19、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2176.管线迁改及交通疏解.2186.1 管线迁改.2186.2 交通疏解.2197.其他主要工法施工技术要求.2217.1 地下连续墙.2217.2 钻孔灌注桩.2237.3 SMW 工法桩.2277.4 车站工程其他说明.2298.技术规范及标准.2309.关键节点工期.23010.特别技术要求.232二、土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要求.2341.质量、工艺和检验.2341.1 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2341.2 施工工序检验.2341.3 其他规定.2352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2352.1 安全目标.2352.2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2362.3 承包人的安全

20、责任、安全措施.2362.4 安全防护.2372.5 事故处理.2372.6 应急救援.2372.7 文明施工.2392.8 环境保护.2402.9 安全保卫.2422.10 参观现场.2422.11 其他.243三、工点远程视频监控建设要求.2441.建设目标.2442.建设内容.2443.工期要求.2444.建设要求.2445.安装位置要求.2456.主要设备技术要求.2467.网络传输技术要求.2488.其他要求.2499.各工法摄像头最少安装数量.250附件 1.规范、标准和规程.251附件 2.危大工程明细.258附件 3 发包人管理办法和制度.26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66封面

21、.267投标函.26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69授权委托书.2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72项目经理简历表.273投标人近年已完类似项目汇总表.275拟分包计划表.277第一章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SGTJ3201 标段土建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招标)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060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

22、程 SGTJ3201 标段土建总承包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2.1.2 建设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全线线路长约 6.5km,分南北两段,共设 6 座车站;换乘车站 2 座,分别为驮蓝山路站、徐钢医院站。北段设站 5 座:后蟠桃村站、蟠桃山站、驮蓝山路站、金山桥副中心站、徐钢医院站,均为地下站;北段线路东起于后蟠桃村站,途径驮蓝山路、蟠桃山路、下淀路接至一期工程起点站下淀站。南段设站 1 座:麦楼站;南段线路利用既有银山车辆段出入线运营,在车辆段东侧设置一座高

23、架站麦楼站。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平均站间距为 1.30 公里,最大站间距 2074 米,最小站间距 885 米。设后蟠桃村停车场 1 座。主变电所利用一期工程的 2 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设置于 1 号线一期工程一号路站控制中心内。本 SGTJ3201 标段为:麦楼站剩余工程(高架,主体已完)、后蟠桃村停车场。2.1.3 合同估算价:23220 万元。2.1.4 工期要求:942 日历天。2.2 招标范围2.2.1 土建工程(1)麦楼站剩余工程(含二次结构、装饰装修、常规机电安装、站前广场、景观绿化等)、停车场(含土建工程、二次结构、装饰装修、常规机电安装、弱电系统、室外道路、市

24、政管线、景观绿化等);(2)与规划其他线路的换乘车站、预留车站接口(含预留通道)等同步建设工程;(3)与已建或规划市政项目配套或连接的永久性市政接驳工程;(4)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土建结构及预留预埋工程;(5)与土建相关的其他工程,如杂散电流、接地网、白蚁防治工程等。2.2.2 专项工作(1)施工场地的相关专项工作,含临时用水、临时通讯、临时道路、场地平整等,含上述市政接口的开户、接入、维修、拆除、恢复等;(2)管线迁改及恢复(含管线悬吊保护)工程、交通疏解及恢复(含便桥和便道)工程、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含拔桩)等相关工作;(3)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发包人、监理人和其他第三方现场负责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25、的建设、维护与恢复等。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3.2 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级及以上资质且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26、核合格证书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B 证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

27、经理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3.4 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一项已完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的新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的同一项目下述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子单位/单位/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8、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9 本标段不接受在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SGTJ3202、SGTJ3203、SGTJ3204标段中同时入围两个标段的单位投标。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0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

29、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标 人:徐州地铁

30、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 126-9 号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 12 号院 9 号楼联 系 人:刘工联 系 人:原工电话:0516-80805235电话:188119313792020年 09月29日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1.1.2招标人名称: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 126-9 号联系人:刘工电话:0516-8080523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 12 号院 9 号楼

31、联系人:原工电话:18811931379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徐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SGTJ3201 标段土建总承包施工1.1.5建设地点徐州市1.2.1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1.3.1招标范围1 土建工程(1)麦楼站剩余工程(含二次结构、装饰装修、常规机电安装、站前广场、景观绿化等)、停车场(含土建工程、二次结构、装饰装修、常规机电安装、弱电系统、室外道路、市政管线、景观绿化等);(2)与规划其他线路的换乘车站、预留车站接口(含预留通道)等同步建设工程;

32、(3)与已建或规划市政项目配套或连接的永久性市政接驳工程;(4)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土建结构及预留预埋工程;(5)与土建相关的其他工程,如杂散电流、接地网、白蚁防治工程等。2 专项工作(1)施工场地的相关专项工作,含临时用水、临时通讯、临时道路、场地平整等,含上述市政接口的开户、接入、维修、拆除、恢复等;(2)管线迁改及恢复(含管线悬吊保护)工程、交通疏解及恢复(含便桥和便道)工程、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含拔桩)等相关工作;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3)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发包人、监理人和其他第三方现场负责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建设、维护与恢复等。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942 日

33、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10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05 月 30 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争创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对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依法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相应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勘察报告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

34、件澄清发布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2.4招标控制价开标前 15 天以补遗形式公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拟分包计划表;(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项目经理简历表;(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

35、书;(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者银行保函;(如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则无须提供)(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子单位/单位/项目);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8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投

36、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258836009018800012738310025883其他要求:1、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37、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投标人。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09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4.3投标保证金退还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38、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

39、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

40、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4、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刻录在光盘中,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CEL 刻录在 U盘中;将光盘及 U 盘分别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市规划馆南侧)339 开标室。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项目经理。5.2.1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1、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采用电子保函除外)交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表”、“标书签收登记表”、“投标保证金回单(保函)签收单”签到,缺签、错签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回单(保函)签收单统一送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 房间(电话:67019013、670190

42、12),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3、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建造师证书参加开标会。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60 分钟)使用密钥(CA 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其投标。5、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

43、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招标人也可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企业数量自行选择口头唱标或投标人阅读电子屏幕唱标(电子屏幕翻屏时间间隔为 58 秒)。6、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1)投标人因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2)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活动。(3)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解密失败的,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

44、文件参与开、评标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网上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投标。7、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九条: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6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

45、内容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家。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3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669986911

46、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投标人应当保证提供资料文件、证明凭证的真实性,经核实存在弄

47、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10.5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标书,公布商务报价,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10.6 投标人在 SGTJ3201、SGTJ3202、SGTJ3203、SGTJ3204、SGTJ4101 标段中最多中取一个标段,如其综合得分在不同标段均排名第一时,推荐为招标控制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资格;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投标人满足本项要求。10.7 请投标人务必慎重考虑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旦中标不得更换,否则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 1.总则总则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1.1

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

4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

50、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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