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案目录1、审计目标12、审计范围23、审计依据24、审计主要内容35、审计具体目标及程序46、财务决算审计重点101、审计目标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其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价和审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帮助其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提高效能”等方面的作用。具体目标如下:(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2)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和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查明有关超支和超支
2、原因,有无概算外项目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3)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移交的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查明在建工程未能及时建成和交付使用的原因,并核实其投资额。(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5)按概算和形象进度核实尾留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6)核实结余资金(即库存物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的真实性,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合规,查明物资积压和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7)基建收入及处理是否合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8)各种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合规。2、审计范围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
3、况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内容为: 竣工决算编制依据; 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建设成本; 交付使用资产; 尾工工程; 结余资金; 基建收入; 投资包干结余; 投资效益评价。3、审计依据(1)法规依据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
4、9817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2)行为依据 项目法人财务资料;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 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4、审计主要内容(1)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3)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4)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5、;(5)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6)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7)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8)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9)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10)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11)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5、审计具体目标及程序(1)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2)对项目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进行重点审核的目标与程序工程涉及到的区的征地、拆迁,要对每个区的征地、拆迁的勘界面积进行核实,审核土地、房产面积的四方确认
6、表,核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规定最低补偿标准,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补偿到户,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核实征拆资金是否有克扣、侵占。(3)对财务决算表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基建拨款审核目标与程序基建拨款包括预算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目标:发生、完整、及时、披露程序:A.获取或编制拨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拨款收入的原始凭证,审查基建拨款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C.验明拨款是否在竣工决算财务报
7、表上恰当披露。 项目资本审核目标与程序项目资本包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目标:记录完整性、变动合规性、余额正确性、披露恰当性。程序:A.审查拨款者或投资者是否按规定拨入或投入资本,其资本是否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查阅验资报告;B.外币出资的,应审查汇率折算是否正确;C.项目资本发生变动的,应查清变动原因、变动数额;D.验证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项目资本公积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程序:A.检查项目资本公积增减变动的内容及依据,查阅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以确认其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B.检查资本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验证接受实物捐
8、赠的是否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所确定的价值入账;D.验证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是否增加交付使用资产;E.验证项目资本公积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基建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基建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向银行或其它债权人函证重大的基建借款;C.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上级拨入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目
9、标: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入账是否及时、披露是否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拨入借款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审查上级拨入借款的利息处理是否合规;D.在报表上是否恰当反映。 企业债券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债券发行、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企业债券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阅债券发行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C.复核已计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额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E.验证企
10、业债券资金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待冲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待冲基建支出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检查已转给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是否发生;D.验证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应付款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选择应付款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C.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
11、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检查是否存在未入帐的应付款项;F.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上级拨入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增减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查拨入资金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注意有无与内部往来相混淆;C.向拨款单位发函询证,确认拨入资金是否发生;D.检查上级拨入资金退回是否发生;E.审验会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留成收入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
12、.抽查基建收入、提取的留成收入的原始凭证,确认收入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C.实施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的完整性;D.审查在包干结余中提取的留成收入是否合规;E.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目标:发生、完整性、披露恰当程序:A.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种类和内容是否符合制度的规定,包括审查其支出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支出发生及其额度是否真实、合规,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审查有关出包的建筑安装投资的核算内容是否合规,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全面;审查自营建筑安装工程的核算方法是否合规,小型自营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是否合规、正确,发生的需要分摊的施
13、工管理费的核算及分摊是否正确、合规;B.审查设备投资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规、计算是否正确;C.审查待摊投资的核算内容与方法是否合规、正确,列入待摊投资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发生和分配情况是否合规;审查建设单位有无自行增设明细科目和改变核算内容情况;D.审查其他投资的核算;E.审查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包括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审查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计算及交付使用资产的核算;审查流动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移交情况;审查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交付情况。上述1、2两个程序通过结算审核进行。如结算已经审核且批准,审计时可直接利用,如未审或未获得批准需要重新审查
14、。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审核目标:存在、记录完整、义务、披露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向生产单位发函询证,确认应收款是否存在;C.抽查发生的款项,与生产单位接交资产的审计结合确认交付使用资产;D.抽查原始凭证,确认生产单位是否归还投资借款;E.确认用基建收入的投资包干结余归还是否发生;F.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审核目标:存在、完整、义务、披露恰当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发函询证,确认是否收到拨付款;C.抽查原始凭证,确认记录是否完整;D.对贷方发生额,抽查其原
15、始凭证,确认是否属于下属上交的借款利息;E.验证其在会计报表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器材、货币资金、预付及应收款、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审核目标与程序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审计。 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审核尾工工程审核:A.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量,审定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额;B.审查尾工工程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与竣工决算报表反映是否一致。结余资金审核:A.审核货币资金的节余是否真实,账实是否相符;B.审核库存物资实存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合理、合规,核实库存材料盘盈、盘亏情况,抽查库存材料,查明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C.审查往来账项的真实性及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审核债权债务,
16、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问题,审查有无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取而造成坏账、呆账情况;D.审查各种结余资金的账簿记录与竣工决算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相符。 建设收入审核建设收入包括:A.工程建设的副产品收入;B.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而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C.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产生的营业性收入;D.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审核程序与会计报表中的收入审计相同。但基建审计侧重:A.审查建设单位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合规;B.审查建设单位的基建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审查基建收入分配是否合规。
17、 投资包干结余审核程序:A.审核包干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审核投资包干条件是否真实;审查投资包干合同;审核承包单位是否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条款,完成主要材料用量、工期、质量、综合生产能力等各项投资包干指标;审查投资包干合同的执行结果是否真实;审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任意变更或削减建设内容、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B.审核投资包干结余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正确;审查投资包干合同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地兑现;审查投资包干结余的提留、上缴、还款、分配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其账务处理是否合规、正确。6、财务决算审计重点 (1)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 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18、,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实际投资完成额; 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2)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重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中:重点审计征地拆迁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重点 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
19、否完备; 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4)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重点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5)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6)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重点 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7)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重点 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物资采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标; 所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 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