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消防工程一标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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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消防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CZE20 -ZB-417/9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消防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 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25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27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80 -第六章 图纸(单独装订)- 8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 8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7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消防工程一标段投标。请你单位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年 月 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政务大厅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 年

3、 月 日17:00时前予以确认。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邮 编:710075联 系 人:邓楚、马超电 话:029-88490543传 真:029-8849054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账 号:102445466642二一五年十二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联系人:刘金鸽电话:029-3620181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西安市高

4、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联 系 人:邓楚、马超电 话:029-88490543传 真:029-884905431.1.4项目名称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消防工程一标段1.1.5建设地点泾河崇文重点镇内1.1.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 年 月 日9时至20 年 月 日9时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11号14号楼、16号、17号共6栋单体楼和地下车库,商业KL段、J段的消防自喷、火灾报警、消防栓,地下室消防泵房、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控制室等工程。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

5、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外地企业具备入陕西省登记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1.11分 包不允许2

6、.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答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提出问题并连同电子版一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2.2投标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的时间在收到相应答疑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2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2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

7、封方式:单独密封。本次采用广联达清单计价软件(GBQ4.05640版本)编制电子投标文件。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此凭证是证明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2.递交形式:转帐、电汇、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账 号:102445466642接 收 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9-85256853在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在陕西省

8、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收款凭证复印件。此凭证是证明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需要签字和(或)盖章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委托的情况下)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还需再提供叁份投标文件给招标人。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副本分别胶印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夹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投标人自负。4.1.2封套上写明工程名称

9、:泾河新城焦村城改项目(2#地块安置房)消防工程一标段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内容:技术或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核验的原件分别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原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按相关法律法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24小时内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0、: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上限控制价,开标前三天公布。10.3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5.1有形市场交易费:执行陕西省有关规定。10.5.2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按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年陕西省建筑、市政、绿化、园林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11、(2004)补充定额、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税率的通知(陕建发【2012】232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3】181号)及其配套文件计价等。信息价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材料造价信息(20 年当期)、市场价。10.5.3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以便对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标处理。1.总则1.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泾河崇文重点镇内,建筑面积66000。具体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

12、量清单。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

13、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无;(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4、,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15、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

16、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答疑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解答。1.10.3 投标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

17、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疑问与答复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18、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答疑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答疑。2.2.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9、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两部分文件组成。(1)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概况;2)施工组织设计;(2)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20、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6)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承诺;7)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21、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利息。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含利息)、保函或担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保函或担保将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

22、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

23、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24、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单独装订成册且须分袋密封。电子版单独密封。密封袋正面注明“技术部分”或“商务部分”。4.1.2 投标文件封套的标记: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

25、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26、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会主要程序如下:(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原件;(5)解锁投标文件;(6)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7)先开启技术标;(8)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措施费、质量等级、工期

27、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装订、密封的;(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未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相应电子文件的;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同上)无法读取的;或电子投标文件(同上)与相关的文字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的;(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与招标文件相

28、抵触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重大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范围,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办法。(7)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5.2(4)条规定的全部内容携带齐全部有效原件的;(8)本章第2.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商务标未在指定位置加盖造价师或中级造价员印章;(9)投标人擅自改变工程量清单数据的。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9、,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过程的保密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30、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属严格保密范围。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亦不退回投标文件。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5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

31、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6.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6.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6.6.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5.3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6.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其重大的限制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6.3如果投标文件实

32、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或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成员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6.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不可竞争的规费、税费等必须按规定标准填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按上述修

33、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金也将被没收;评标工作继续进行。6.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6.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6.6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6.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6.8.3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

3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9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6.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3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7.2.1中标结果公示三天后,对招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无异议时,则该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时,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全部放弃中标时,重新招标,放弃中标者将失去其投标保证金

36、。7.3 履约担保7.3.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37、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的主体工程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当发现中标人转包项目(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分包例外)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时,则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均由该中标人全部承担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8.2 不再招标重新

38、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

39、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电子投标

40、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一、本工程投标时除递交前述规定的纸质文件外,还需同时在投标资料袋中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律用光盘存贮。二、存贮电子投标数据前,必须确保计算机无病毒,无病毒的标准为:使用瑞星、诺顿、江民KV、金山毒霸等流行杀毒软件之一,并且是最近10天内升级的病毒库检查无病毒。如若在接收电子投标数据时,使用此标准检查出有病毒且导致数据损坏的,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而使得投标书电子版无法参与正常评标的,后果自负。三、光盘上不得贴标签,可用光盘笔注明单位名称。四、光盘内文件的组织方式:1、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2、所有招标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内容存放在该文

41、件夹内。与招标要求无关的说明、介绍文档不得存放在本文件夹内。五、本次招标采用广联达清单计价软件GBQ4.105.23.5640版本软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满分20分商务标:满分80分2.2.1商务标评审标准(满分80分)商务标得分AABCD投标总报价得分B (满分30分)1.1计算评标基准价将有效的投标总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以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1.2投标总报价得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增减不足1%时,按插值法计算,扣完为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42、综合单价报价得分C(满分40分)2.1计算评标基准价:将有效投标的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以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2.2以招标上限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40项作为评分项,每一评分项为1分。2.3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得分:当同一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025分,增减不足1%时,按插值法计算,扣完为止。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得分为:各评分项分部分项得分的汇总。措施项目费得分D (满分10分)3.1计算评标基准价:将有效投标的措施项目费

43、进行算术平均计算,以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3.2措施项目费报价得分:措施项目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报价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增减不足1%时,按插值法计算,扣完为止。商务标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1.投标报价、措施费均为各个单项工程汇总后的造价;2.招标人暂定综合单价的清单项,不参与综合单价评分;2.2.2技术标评审标准(满分20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52.0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52.0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1.52.0分确

44、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52.0分施工方案和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1.52.0分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2.0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52.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1.52.0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52.0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52.0分备注:1、总分差不应超过5分。2、缺项或严重错误者该分项得0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规定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先;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

45、合单价得分高者的为先。2. 评审标准2.1 商务、技术评审: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满分80分,技术标满分20分。2.1.1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汇总以上评分后,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3. 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研究解决。4. 评标程序4.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招标文件中其它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条款。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投标总价和措施项目费)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3 详细评审4.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打分,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4.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3.3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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