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民活动中心服务内容公示(一)开放原则 1.因校制宜,主动参与。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组织,制订各项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服务社区、服务市民,活跃社区居民体育文化生活。周边社区要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引导居民利用学校体育设施开展健身运动。 2.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新机制,落实新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3.方便居民,安全管理。学校要针对社区的公共体育需求,为居民健身提供便利。学校联合社区共同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后的管理工作,做到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安全有保障。 4.制度保障,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机制,保障开放工作
2、规范、有序、长效运行。(二)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团体组织(三)开放范围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凡周边社区群众有体育健身需求,且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要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 (四)开放设施 开放的设施为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具体包括: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以及其它室外健身器材。(五)开放时间 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其它适当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校与秦楼街道、社区(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市民公布。 (六)开放形式 采取“分类开放、限时开放、学校申报、试点进行、逐步推广”的形式。体育设施开放学校的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向市民开放。室内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可适当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应根据学校场地、器材及管理服务等情况合理确定。 (七)活动规则:1.居民锻练时交通工具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2.进入校园内主动出示出入证;3.自觉维护校内体育设施,活动时注意安全;4.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抛杂物,毁坏花草树木;5.遵守活动时间,不得无故超时;6.注意举止文明,服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