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5206001001招标人:睢宁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2 年 4 月 11 日1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61. 招标条件 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5. 投标截止时间 96.资格审查 97. 评标方法 98. 定标方法 9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2. 联系方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人须知 241 总则 241.1 项目概况 241.2
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251.6 保密 251.7 语言文字 251.8 计量单位 251.9 踏勘现场 251.10 分包 251.11 偏离 251.12 知识产权 251.13 同义词语 262 招标文件 2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62.4 最高投标限价 273 投标文件 2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73.2 投标报价 273.3 投标有效期 273.4 投标保证金 273.5 备选投标方案 283.6 资格审查资料
3、2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84 投标 28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 28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8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95 开标 29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2925.2 开标程序 295.3 特殊情况处理 296 评标 296.1 评标委员会 296.2 评标原则 306.3 评标 30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307 合同授予 307.1 定标方式 30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307.3 履约保证金 307.4 签订合同 318 纪律和监督 31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1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18.3
4、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1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18.5 异议与投诉 319 解释权 32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2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33评标办法前附表 33评标方案 361. 评审标准 361.1 初步评审标准 361.2 详细评审标准 362. 评标程序 362.1 评标准备 362.2 初步评审 362.3 详细评审 38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92.5 推荐定标候选人 3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0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3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46(略) 4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47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66第五章 报
5、价依据 75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76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投标人参考使用) 80封面 813封面(商务标) 82投标函 83投标函附录 8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5授权委托书 86联合体协议书 8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8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90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一览表 91拟再发包计划表 92拟分包计划表 92资格审查资料 93工程业绩资料 93其他资料 93封面(经济标) 94工程总承包报价(供投标人使用) 95封面(技术标) 100设计文件 1014招标文件核准单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6、 睢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对 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 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 窦雯雯签发人: 徐丹丹联系电话:19905221608通讯地址:睢宁县县城人民西街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2022 年 4 月 11 日经办人 : 朱丛 签发人:联系电话:18751727678通讯地址:睢宁县永盛路 1 号招标人核准意见: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2022 年 4 月 11 日招投标监督科:0516-670127055第一章 招标公告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
7、目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关于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睢经济发投【2022】1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已 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公安局院内2.1.2 建设规模:拟建装修项目总建筑面积 5300 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价:约 852.31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8、施工工期:60 日历天2.1.5 质量要求:2.1.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 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2.1.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财 政评审工作)、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 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工程。具体内容详 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9、资质或建筑装饰工 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 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 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效期内)且必须满6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10、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 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 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本内容仅适 用于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
11、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时)。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 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 400 万元 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 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2)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400 万元及以上 的的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业绩。【
12、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 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3)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额 400 万元及以 上或设计费 20 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 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直接发包 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
13、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400 万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 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400 万 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 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
14、7(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 年 1 月 1 日(含) 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额 400 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 20 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 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直 接发包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4)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 年 1 月 1 日(含) 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 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金额以
15、监理合同为准。】注: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资格审查其他必要条件3.5.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5.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 同投标协议;3.5.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3.5.5 工程总承
16、包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本内容 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时);3.5.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5.7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 位提供)3.7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 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 服务机构名
17、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 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81311315 、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 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 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设计单位提供)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8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2022
18、年 5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定标方法本次
19、招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平台( )上发布。10.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联系方式;0516-6701270511. 其他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 话为:4009980000。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睢宁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睢宁县永盛路 1 号 地 址:睢宁县建筑科技产业园 A2 幢 4 楼邮 编:221200 邮 编:221200联 系 人:朱丛 联 系 人:窦雯雯电 话:187
20、51727678 电 话:0516-88328200/19905221608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睢宁县公安局地址: 睢宁县永盛路 1 号联系人:朱丛电话:1875172767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建筑科技产业园 A2 幢 4 楼联系人:窦雯雯电话:199052216081.1.4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1.1.5建设地点睢宁县公安局院内1.2.1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合同 14.3.2 条工程进
21、度款支付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配合 招标人完成财政评审工作)、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 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 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 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 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
22、求详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偿标准设计成果补偿:计人民币壹仟元整。设计成果补偿范围: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 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建市规【2019】12 号 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答疑澄清(如有)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
23、主要依据,投标人应仔细阅 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的误 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 文件诸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 拒绝。如果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金额:852.31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投标限价: 36.84 万元建安工程费投标限价:807.40 万元暂列金额投标限价:/设备购置费投标限价:/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投标
24、限价:8.07 万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 设计文件部分 方案设计文件;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部分(1 )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企业资质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 时提供);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 他资料(2)商务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投
25、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一览表; 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拟分包计划表(如有);(3)经济部分: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4 )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施工单位从 “ 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 中勾选,设计单位从“徐州市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其他材料模块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内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
26、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有效期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建 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注册建造师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需从“投标所需其他资料”中上传的材料: 设计方案;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业绩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材料(类似业 绩可
27、以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或者在“ 投标人及建造师 业绩公示一览表 ” 中勾选);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 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 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 网址: 电话 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 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 为徐
28、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13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0516-83709981 、0516-80800966)(设计单位提供)注:投标人需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造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纸质设计文件三份(不分正副本)、电子文档(U 盘)一份,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的 Word 版本、Excel 版本、CAD 版本、打印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还包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注:电子文档应包含招标文件所需的投标全部资料。3.1.3 投标文件份数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
29、应包含投标所需全部内容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 一致。注:评审时若纸质设计方案与电子档不一致,以纸质设计方 案为准。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折成 A3 幅面后装订成册,可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注明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3.1.4 装订要求3.1.5 封装要求3.2.1 合同价格形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纸质设计方案、电子文档(U 盘)应分别密封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报价,由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暂列金额组成。(具体参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3.2.6 投标报价的
30、其他要求规则)。除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报价外,投标人还应当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各分项报价表。3.3.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 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 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 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 参与本工程投标。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
31、标保单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 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陆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开户账号:4923 7692 8167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 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 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 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 有效期一致。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
32、,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 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 合格。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 户。2、投标人采用电汇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 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时,如投标人未中标
33、,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 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不允许1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方案3.6.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 仲裁情况/3.7.4技术标暗标要求不要求3.7.5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 交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 加远程开标会议 , 需登录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
34、 l/hall/login)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投标。纸质设计方案、电子文档(U 盘)于开标前邮政快递邮寄至睢 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9 办公室 0516-67012705,未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收到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4 开标室5.2.1开标程序网上开标:(1)监督人身份确认;(2)播放开标会议纪律;(3)公布投标单位名单;(4)随机抽取评标基准值;(5)监督人、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三方解密; (6)导入电子投标文件;(7)网上公布开标结果;(8)开标会议结束。详见徐州市不见面开标操
35、作文档(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登 录页面下载)。5.2.2解密时间30 分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13 人组成。其中设计类专家 5 人,施工类 专家 5 人,造价经济类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采取从江苏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1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6.4.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 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7 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少于 7 名时则全部 推荐。6.4.3采用“评定分离”法时: 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 公示中标候选人数量:3 人,由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式确定中
36、标 候选人。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否7.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 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7.3.1履约保证金/7.3.2支付担保/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0516-67012705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保证目录和页码的一致性。 评标委员会不承担目录页码编制错误无法找到相关投标内容 的责任。10.1.2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投标总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 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1.3知识产权1、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 人所有,中标人只享有署名权、专利权。2、中标人的知识产权应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在正规扬合下使用, 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17条款号条
38、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 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与设计方案,招标人 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 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3、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 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 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 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 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10.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 定标方案具体
39、定标方案如下10.2.1定标方式1.1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入睢 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 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 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 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2.1 定标工
40、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 成员数量为 7 人。1.2.2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 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1.2.3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 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 3 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1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 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
41、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 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 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 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 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 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 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 人员组成。1.2.4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 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 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1.2.5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1.2.6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2.7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 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1.3 定标办法1.3.1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 及对投标人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 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 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