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东A、B地块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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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 A、B 地块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4469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4469003001招标人(加盖公章):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1 年 7 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1.招标条件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4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7 投标文件递交 68 发布公告的媒介 79 其他7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711 联系方式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

2、总则171.1 项目概况 1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1.3 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服务期和工作目标1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1.5 费用承担 181.6 保密181.7 语言文字 181.8 计量单位 181.9 踏勘现场 182.招标文件 1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93.投标文件 1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3.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193.3 投标有效期 193.4 投标保证金 193.5 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资料要求 203.6 备选投标方案 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3.8 暗标204.投标2

3、14.1 投标文件的签章和加密 2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5.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15.2 开标程序 215.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26.评标226.1 评标委员会 226.2 评标原则 226.3 评标226.4 评标结果公示 227.合同授予 227.1 定标方式 227.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 227.3 履约担保 237.4 签订合同 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8.1 重新招标 238.2 不再招标 239.纪律和监督 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39.3 对评标

4、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9.5 投诉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25评标办法前附表 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91. 定义与解释 532. 受托人的义务 543. 委托人的义务 554. 文档管理 565. 违约责任 566. 支付57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578. 争议解决 58技术要求 A:项目策划(不釆用) 67技术要求 B:工程设计(不釆用) 68技术要求 C:工程监理(采用) 64技术要求 D :招标代理(不采用) 64技术要求 E:造价咨询(采用) 70技术要求 F :项

5、目管理(采用)80第四章 发包人需求 87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任务书 87二、执行的相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8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3三、授权委托书94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0五、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表 91(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一览表 91六、业绩资料表93(一)业绩情况一览表 93七、信誉资料表94(一)项目获奖情况表 94(二)企业信誉情况表 94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95第一章 招标公告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 A、B 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 A、B 地块项目已由

6、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 鼓行审备20212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万达工程 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 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 A 、B 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 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 采用电子招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高新区,徐运新河东侧、沈孟大道北侧。2.1.2 建设规模: 占地约 57.06 亩,总建筑面积约 8.29 万平方米,其中地

7、上计容建筑面积约 56560 平方 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6308 平方米。2.1.3 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2.1.4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 47000 万元。2.1.5 咨询合同估算价:约 720 万元。2.2 招标范围: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 A、B 地块项目建设包含等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包括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等。(1)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成本、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2)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 议;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

8、、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结算的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合同管 理咨询;建设项目后评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3)项目管理: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参加项目报建管理、设计管理、设计优化管理。参与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进行成本、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施工现 场各方面关系;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验收、评比等工作,组织协调或协助招标人进行各项检测与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环评等相关验收工作,保证该工程顺利投入使用,完成资料 归档及竣工备案工作至工程全过程结束。2.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总服务期约 520 日

9、历天(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所有咨询服务工作结束且咨 询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其中:(1)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自工程开工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2)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工程结算初审完成且工程结算审核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3)项目管理服务期限:项目管理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2.4 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 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 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

10、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 造价咨询执业的能力。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 筑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

11、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注: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派遣,如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则要求无在监或在建工程。3.3 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监理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无在监工程;2、造价咨询负责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3、项目管理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 要求无在监或在建工程。说明: 以上四人均不得互相兼任,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所有人员必

12、须在本企业注册。3.4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8 年 6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大于 5 万平方米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且全 过程工程咨询内容包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为准,上述 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注: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具备均可。3.5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

13、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3.7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 网址: ”专栏,咨 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14、 年,有 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 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由牵头单位提供上述信用报告。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 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 足 3.1 项资质要求中的

15、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 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只接受监理单位和造价单位的联合;(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担保。以

16、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 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 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 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 间 前 , 请 投 标 人 通 过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17、 金 融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在 线 办 理 ( 网 址 :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737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 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 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6)当投标人

18、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一致性。(7)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 息一并退还。5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5. 1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5.2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 17 时 00 分。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中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选 用 : 徐 州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http:/218.3.177.168/xzhynew/)。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0、。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9.其他9.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一家企业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3.9 条的要求。9.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 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0.监督部门及电话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6-66998691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53 号 联系人:付裕电话:0516-87636870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

21、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福路金山花园北门公建 5 号楼 联系人:王工电话:0516-839612332021 年 7 月 1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与本章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正文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57 号联系人:付裕电话:0516-8763687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福路金山花园北门公建 5 号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516-839612331.1.4项目名称徐州新

22、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 A、B 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1.1.5项目概况见招标公告1.2.1建设资金资金来源 : 自筹 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约 520 日历天,(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所有咨询服务工作 结束且咨询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其中:(1)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自工程开工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且工程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2)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工程结算初审完 成且工程结算审核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3)项目管理服务期限:项目管理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

23、且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1.3.3工作目标本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区关于项目投资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目标: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法律、法 规与标准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政策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0.1踏勘现场自行勘察2.2.1投标人提出疑问或 澄清的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之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 系统(http:/218.3.177.168/

24、xzhynew)报送招标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之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 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3.1投标文件的组成1、商务文件部分:(1)投标函及其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函;(5)投标人基本情况;(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备及附件;(7)业绩资料及附件;(8)荣誉、信用等级资料及附件;(9)拟分包计划表(如有);(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技术文件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

25、投标保证金 ”模 块内):(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4)项目总负责人建设工程类注册资格证书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1)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证 书;(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企业类似业绩、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获奖等其他证明材 料;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 务费投标报价最高 限价最高限价金额:7200000 元。其中:项目管理费 3500000 元;造价咨询 1920000 元(其中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的核增额加核减 额暂按 1000 万元计

26、算);工程监理 1780000 元。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 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 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 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 工程投标。(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 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

27、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 市 公 共 资 源 金 融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在 线 办 理 ( 网 址 :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737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 “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 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 话:4

28、001538889、0516-67019013。(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 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7)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 将被拒绝接收。(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格。(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 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 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 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 账方式退还至

29、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五日内,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 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3.8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暗标编制要求不要求暗标4.2.1投标文件递交1、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制作,并通过网上 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 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将可能 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 投标文件

30、,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 格式文件, 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 均无法解密时使用)。3、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刻录 在光盘中,将光盘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递交给招标 人。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 、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获 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徐州电子

31、化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故障除外。4、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分别刻录在光盘和U 盘中, 将光盘及 U 盘分别密封;业绩、人员等证明材料原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同投标 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徐州市新城 区新安路 5 号(市规划馆南侧)北门门口。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和 人员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 点参加远 程 开 标 会 议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 用“江苏

32、CA 数 字证书 ”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 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 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 话为:4009980000。5.1.2参加开标会 的投标 人代表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 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5.2.4解密投标文件时间公布投标人名称后 30 分钟以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7 人组成,评标专家为 7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采

33、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 抽取的技术标(建筑工程类)评标专家人数为 5 人,经济标评标专 家为 2 人。技术标(建筑工程类)评委负责全过程服务方案评审,经济标评委 负责经济标、商务标的评审。6.4.2采用“评定分离 ”法 时:评标结果(定标 候选人)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5 名 。少于 5 家全部定为定标候选人。 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否7.1.2采用“评定分离 ”法 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7.1.3采用“评定分离 ”法 的

34、: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如下:7.1.4定标方式1.1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进入徐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经 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荣誉等弄虚作假,或经营、财 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 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1.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2.1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 数量为 7 人。1.2.2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 人(不含代理机构)

35、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 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一。1.2.3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 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 3 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 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 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 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 ”)的领导 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

36、组成“大甲方 ”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 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 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1.2.4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 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 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1.2.5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1.2.6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2.7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作。定 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1.3 定标办法1.3.1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

37、 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 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 专家提问。1.3.2 本次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即: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 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 决宜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 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N 分,其次 N-1 分,依此类推 (N 一般不超过 5,排名 N 以后的得 0 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 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

38、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以此类推,并据此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排序,1.3.3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 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 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1.4 定标因素。企业资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 等作为定标因素。1.4.1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信得分高的优于资信得分低的;(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于得分低的;(3)现场考察评价好的企业优于评价差的企业;(4)投标报价合理优于不合理的。1.5 定标委员会在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

39、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在定 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将定标报告在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同时 公示中标候选人。1.6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7.3.1履约担保不采用。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处/0516-6699869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 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4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3)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 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投标人中标后需向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5)(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应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 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中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副本和正本必 须一致,

41、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差错及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苏建招办20156 号收费标准收取10.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制作,并通过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 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 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客服 电话:4009980

42、000),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 具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 格式)投标文件,用于上 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另一个为不加密(nJSTF 格式)文件,用于招标人作为存档 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 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 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前进入徐州市公共资

43、源交易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根据操作手册(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 统登录页面下载)要求用 CA 锁登录,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 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 CA 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 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唱标、澄清等实时情况,并承担 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 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 密须在投标人须知前

44、附表第 5.2.2 项规定时限内完成。评标过程中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 况。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 未在要求时间限内完成解密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 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 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 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 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始终为同一 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 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 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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