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体育中心项目监理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技术标准与规范- 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 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体育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体育中心项目已由教育部以教发函2018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
2、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西永组团U7-9-1/02地块。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主场馆、游泳馆、训练馆、羽毛球兼排球馆,总建筑面积44298.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172.61,地下建筑面积17126.22,总高度24.22米,主场馆钢结构跨度72.75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约29000万元。2.3监理服务期:实际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计划施工工期940日历天(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投资控
3、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4、资质要求4.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5.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
4、容。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52号渝兴广场B9栋,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展示牌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交易日程安排)。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大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 174 号联系人:刘老
5、师电话:023-65106221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7766894传真:023-6776719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大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 174 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510622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7766894传真:023-677671971.1.4项目名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体育
6、中心项目监理1.1.5建设地点西永组团U7-9-1/02地块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 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1.3.2监理服务期实际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计划施工工期940日历天(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1.3.3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
7、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资质条件(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1个。公共建筑工程指(下同):适用于办公、旅馆酒店、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交通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包括:办公楼、宾馆、商场、购物中心、会展中心、展览馆、教学楼、实验楼、医院、体育馆(场)
8、、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影剧院、候机楼、车站、客运站、停车楼等工程。注:1、须提供每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合同原件必须附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复印件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签字盖章(含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业主)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合同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工程业绩信息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不作为有效业绩,不予认定,按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业绩截图。若查实业绩截图为虚假资料,则没收投标保证金。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1)被重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暂停重庆市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被行业主
9、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的企业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该投标人还应承担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对犯行贿罪情况进行承诺并加盖法人鲜章,将犯行贿罪情况承诺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4.监理人员(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注册执业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10、业绩1个。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中任职,否则将被否决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项目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须提供监理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身份证、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工程中任职。招标人有权对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辅助
11、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须提供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未在在建工程任职承诺书。若提供的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已过期,则须同时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该人员个人信息截图。)(3)监理员:监理员不少于3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若提供的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
12、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已过期,则须同时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该人员个人信息截图。)注:参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均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开标过程中将查询参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建情况,查询情况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现场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综合评价应用中监理项目在建情况查询系统查询为准,若开标现场查询不到参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信息录入及信息显示的时间风险)。以上项目拟派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专业、
13、或者岗位证书专业应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专业一致;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为投标时配备的人员,不得在工作开展前后擅自进行更换。5其他要求(1)被授权代理人 本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2)所有资格审查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带二维码的证件、声明、截图、承诺、身份证原件除外)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若投标人提
14、供虚假承诺(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不能履约,其投标将被否决,已中标的,视作无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9年12月31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
15、质疑。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补遗区发布答疑。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
16、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94万元,各投标人所填报的监理费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根据资料及经验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及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的全部服务内容及附加工作内容、额外工作内容及各种风险(设计优化与管理、施工优化等)费用,
17、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动力、保险、利润、税收等所有的直接、间接费用和风险因素的一切费用。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以上监理工作时间的影响,不另行调整监理费用。在施工监理服务合同内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工期延迟等均不增减监理服务费。投标人的监理报酬包含办公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自行考虑汇入时间
18、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注: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体育中心项目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请投标人于开标会一个工作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否则开标现场将无法显示企业基本账户。如果开标现场未显示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保证金到账及基本账户情况
19、以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实际展示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咨询:023-636264363.5资格审查资料按本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资料。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20、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其中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电子文档(光盘二张不分正副本,包含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所有资料的电子版,光盘需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提交。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应编制目录。(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监理大纲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监理大纲”;在页
21、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监理大纲”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监理大纲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面页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鲜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鲜章单位名称为准);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为零分。(监理大纲面页将会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一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监理大纲面页事宜。若因未按发布的监理大纲面页进行装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监理大纲中不得出现残页、
22、白页或倒页,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得透露与投标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否则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为零分。监理大纲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目录、页码,监理大纲页面均采用单面打印,不超过400页。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为零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4、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
23、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投标文件”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情况,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
24、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52号渝兴广场B9栋,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展示牌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交易日程安排)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52号渝兴广场B9栋,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展示牌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交易日程安排)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展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交纳
25、投标保证金的,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4.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5. 公布限价;6.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7.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查询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情况,并记录在案;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
26、名为中标候选人。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
27、售后不退。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10.3入场交易服务费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按渝价201854号文规定执行。注:本附表与后文有不一致的,以本附表内容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
28、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29、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施工总承包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施工总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施工总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施工总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
30、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
31、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32、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
3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质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补遗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
34、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仍有疑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将答复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三、技术部分3.2 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
35、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
36、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37、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38、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
39、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
40、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4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42、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43、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依法必须进行
44、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45、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