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年 月 日第109页,共117页目 录第一册 工程基本信息4一、工程概况4二、工期4三、合同价款及支付5四、质量标准6五、组成合同的文件6第二册 工程计价信息8第一部分 工程计价条款8一、承包方式说明8二、承包范围11三、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11四、结算方式11第二部分 工程计价清单15第三册 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16一、定义16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7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21四、质量与验收23五、安全施工文明施工26六、合同价款及支付27七、材料设备供应31八、工程变更33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5十、违约、索赔和争议41十一、其他44十
2、二、合同签订53十三、合同附件53第四册 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及工作内容 (V1.0版)107XX碧桂园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第一册 工程基本信息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序号职位/职务基本信息职称/职业资格1发包人代表2监理信息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3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电话4承包人商务负责人5承包人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3、二、工期序号工程内容XX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备注1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含XX地区的*月*日至次年*月*日的冬休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内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通过当地政府质监部门及当地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工期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1114条款。三、合同价款及支付3.1.合同价款暂定/固定总价包干含税金额:(小写) ;(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金额(小写) ;增值税税率 %。【不含增值税金额=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其中税率按当地政府规定)】3.1.合同价款暂定/固定总价包干含税金额:
4、(小写) ;(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金额(小写) ;材料、设备不含税价款合计:(小写);增值税税率 %,安装不含税价款合计:(小写) ;增值税税率 %。【不含增值税金额=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其中税率按当地政府规定)】二选一【不含增值税金额=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其中税率按当地政府规定)】。【按本工程设计图纸(具体相关图纸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及国家人防办标准图集的有关规范要求制作和安装】。3.2.进度款支付:3.2.进度款支付:本工程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现金支付/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10二选一【只能选一种支付方式
5、】其中:选用“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10”时为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约定执行。发、承包双方约定:应在6月支付的进度款顺延至当年的7月支付,应在12月支付的进度款顺延至第二年的1月支付。3.2.1.人防门进度款支付:在承包人把本工程全部门框运抵施工现场,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确认符合发包人要求之日起的45天内,发包人支付人防门工程总价款的20%给承包人。在承包人安装完成全部门框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的45天内,发包人支付人防门工程总价款的20%给承包人。在承包人安装完成全部门扇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的45天内,发包人支付人防门工程总价款的40%给承包人。3.2.2.人防设
6、备(除人防门外的设备)进度款支付:在承包人把第一批人防设备运抵施工现场,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确认符合发包人要求之日起的45天内,发包人支付人防设备工程(除人防门外的设备)总价款的20%给承包人。在承包人安装完成全部人防设备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的45天内,发包人支付人防设备(除人防门外的设备)总价款的60%给承包人。3.2.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当地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备案、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地下室人防门备案意见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及设计变更原因而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设备变更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证认可后而导致的工程款变化或费用更改进行结算,
7、并进行退补,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45天内支付至工程合同结算价的97,留合同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3.2.4.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当地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备案的1年后,承包人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发包人在45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付清余下结算款项。3.2.5.承包人每次要求付款应先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付款申请,工程进度款申请支付格式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4,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附件3。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2.6.若承包人出现虚报金额超过发包人审核金额10%或
8、未按时提供资料等属承包人自身原因的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承包人再次申报或完善资料,因此而耽误的进度款支付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四、质量标准4.1.按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及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一次达到当地政府质监部门及当地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4.2.承包人按本工程人防设计图纸及国家人防办标准图集的有关规范要求制作和安装(含提供所有设备、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见证送检、监督抽检工作。4.3.承包人必须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如果出现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须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
9、责任。如果发包人的指令使工程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承包人可以拒绝执行并报碧桂园集团运营中心(联系人:刘建军,电话:18718721050 ,邮箱:bgygcgl),如果不上报而按指令执行的,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质量和管理责任。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包括:5.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有关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5.2.本合同第一册工程基本信息、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含答疑文件)5.3.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除工程清单或报价单)5.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5.5.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5.6.投标书及其
10、附件 5.7.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5.8.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5.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5.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本施工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碧桂园集团工程招标管理部。第二册 工程计价信息第一部分 工程计价条款工程计价基本信息计税方式一般计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工程 工程非固定总价包干工程报系数工程 工程报单价工程 工程一、承包方式说明【适用于总价包干工程】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包各项税费。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
11、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本合同固定总价已充分考虑了人工费、材料费(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损耗)、系统调试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含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主管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暗室及夜间施工照明、缺陷修补、高温补贴、冬雨季施工等一切本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其他项目费、水电费、调试、验收、样品、成品保护费、利润、行政事业收费、规费、税金(包括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
12、承包人支付的各项税金,除增值税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的改变而作相应调整外)、保险、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本合同已约定除外)。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和发包人供应材料)、外墙节能检测(含节能材料检测及节能系统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费、竣工验收前外墙一次性清洗、扬尘治理费用以及除政府规定由发包人缴纳的天然基础的地基检测费、桩试验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已考虑并全部计算。但,天然基础地基检测费、桩试验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由发包人缴纳(未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重新检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
13、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提前视察现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了解现场现状并考虑在报价中。投标报价可视为由工程开工至完成竣工验收并符合交付使用标准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将不会就现场状况作出任何变更签证或增加工程款,由于发包人改变工程范围或工作量的设计变更除外。固定总价均表示是按图纸及规范(含政府部门、专业设计师及发包人的特别要求)施工完成的。本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因其他任何原因(除合同约定外)而调整。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承包人
14、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交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费(或称为建安劳保费或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等)、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节能检测费用等】、民工工资保证金、税金等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因为承包人没有缴清税费,影响到发包人办理有关证照,发包人可代缴此部分费用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
15、。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重新组价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重新组价的要求。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场内的施工道路,承包人已详细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自行处理施工道路硬化。若承包人需要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的施工道路,需与发包人共同商定施工道路的线路、宽度等,且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确认已详细勘察现场并已同意及接受现场的一切现状,发包人不就此项内容增加任何费用。本工程的材料,除图纸及补充说明作了规定品牌和要求外,没有要求的,承包人应选择中等以上品牌厂家的优质
16、产品【要求为省名牌产品,须为省名牌网站可查询】以上,人防工程的产品和设备满足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办公室要求,由承包人收集有关材料,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及监理工程师确定后方可采购。在施工前,承包人须将材料样板送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封板后方可使用,否则若出现质量、验收等问题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附件中的固定总价,结算时(包括工程鉴定时)均不予调整。【适用于非总价包干工程】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 ,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包各项税费。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
17、、材料费(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损耗)、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含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主管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暗室及夜间施工照明、缺陷修补、高温补贴、冬雨季施工等一切本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其他项目费、水电费、调试、验收、样品、成品保护费、利润、行政事业收费、规费、税金(包括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承包人支付的各项税金,除增值税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的改变而作相应调整外)、保险
18、、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本合同已约定除外)。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和发包人供应材料)、外墙节能检测(含节能材料检测及节能系统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费、竣工验收前外墙一次性清洗、扬尘治理费用以及除政府规定由发包人缴纳的天然基础的地基检测费、桩试验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已考虑并全部计算。但,天然基础地基检测费、桩试验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由发包人缴纳(未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重新检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提前视察现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19、,了解现场现状并考虑在报价中。投标报价可视为由工程开工至完成竣工验收并符合交付使用标准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将不会就现场状况作出任何变更签证或增加工程款,由于发包人改变工程范围或工作量的设计变更除外。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均表示是按图纸及规范(含政府部门、专业设计师及发包人的特别要求)施工完成的。本合同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结算时不因其他任何原因(除合同约定外)而调整。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
20、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交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费(或称为建安劳保费或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等)、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节能检测费用等】、民工工资保证金、税金等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因为承包人没有缴清税费,影响到发包人办理有关证照,发包人可代缴此部分费用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
21、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重新组价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重新组价的要求。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场内的施工道路,承包人已详细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自行处理施工道路硬化。若承包人需要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的施工道路,需与发包人共同商定施工道路的线路、宽度等,且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确认已详细勘察现场并已同意及接受现场的一切现状,发包人不就此项内容增加任何费用。本工程的材料,除图纸及补充说明作了规定品牌和要求外,没有要求的,承包人应选择中等以上品牌厂家的优质产品【要求为省名牌产品,须为省名牌网站可查询】以上,并为
22、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办公室认可的合格产品,承包人收集有关材料上报,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及监理工程师确定后方可采购。在施工前,承包人须将材料样板送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封板后方可使用,否则若出现质量、验收等问题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附件中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包括工程鉴定时)均不予调整。二、承包范围XXXX碧桂园项目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根据工程名称完善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及本合同协定的工作内容。三、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3.1.本工程涉及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3.2.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按本合同第四册执行
23、。3.3.若总包单位未进场或已撤场,则由发包人项目部协调相关配合事宜,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向发包人项目部交纳。具体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内容见本合同第四册。四、结算方式4.1.人防设备安装工程的结算方式【适用于总价包干工程】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合同约定及招标总价包干清单编制说明内的工作内容;本工程包干金额为 (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发包人要求增减工作内容外,本合同价款即为结算价款。【适用于非总价包干工程】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
24、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乘以统一报价系数 后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作为本合同工程结算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此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及现场签证单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合同约定外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执行。【适用于报系数工程】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作为本合同工程结算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及现场签证单计算。
25、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合同约定外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执行。【适用于报单价工程】现双方约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发包人确定是否采用预算总价包干,无论是否采用预算总价包干,对于预算提交要求,承包人均需无条件配合,并按以下约定条款执行:【适用于非预算总价包干工程】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根据施工图对本工程预算进行编制,并于收到本工程施工图(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签发的施工图纸交接单签收时间为准)后30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将本工程的预算书提交至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造价作为付款依据,并签订补充协议。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施工图预算的,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按发包人编制的预算造价作为付款依据,逾期提交预算
26、书的期间,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70%。承包人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图后30个日历天内,将清单未列项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随预算书一并上报。若未按时上报的,则此清单未列项部分工程造价不予计取或视为承包人已同意接受发包人提供的清单未列项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上报的,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10天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接受发包人提供的清单未列项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适用于预算总价包干工程】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在收到施工图(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签发的施工图纸交接单签收时间为准)后20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将预算包干价格提交至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造价作为付款依据,并签订预算
27、包干补充协议。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各专业预算包干价的,各专业逾期提交预算包干价的期间,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60%。承包人拒不配合,情节恶劣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相应专业工程进度款。直至该专业工程签订预算包干补充协议后,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继续支付。若承包人及时按上述要求提交各专业预算总价包干价的,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审核对数的,经发包人确认后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85%。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办理预、结算(含双方对数)地点: 。4.2.本工程不进行价差调整。4.3.承包人的投标报价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外,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如承包人漏报、错报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不作调整。4.4
28、.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清单中未列项目的工程(总价包干部分的工程不适用)、签证工程的(上述三类工程以下简称“此部分工程”)结算方式:4.4.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对此部分工程的造价进行结算。4.4.2.当合同中已有类似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即工程分部的工艺及耗用人工、辅材、机械都相同于已有的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的),按类似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调整后(仅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价差调整只计取简易计税的税金(税金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计取,除此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对此部分工程的造
29、价进行计算。【适用于简易计税工程】当合同中已有类似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即工程分部的工艺及耗用人工、辅材、机械都相同于已有的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的),按类似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调整后(仅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价差为不含税材料价差(小规模纳税人为含税材料价差)【若为含税材料价格,则需换算为不含税材料价格,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材料价格=含税材料价格/(1+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该项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价差计取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规费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部门红头文件的规定计取,除此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对此部分工程的造价进行计算。【适用于一般计税工程】4.
30、4.3.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的价款乘以报价系数作为此部分变更工程的结算造价。【适用于报系数工程】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的价款作为此部分变更工程的结算造价。【适用于报单价工程】4.4.4.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工日单价按清单未列项目的计价程序表计算;材料单价如在投标报价书中有可适用或类似价格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书,如果投标报价书内没有可适用或类似的,则按市场价水平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参考*年*省*工程综合定额 由专业组提供,安装工程不再计取其他项目费。采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形式报价报发包人审核并确认,作为结算造价依据。(此部分的结算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
31、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清单未列项目计价程序表)。【适用于有清单未列项计价程序表的工程】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则按市场价水平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并在施工前先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才可施工,作为结算依据。未报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就施工的部分,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该部分造价。双方按市场价水平确定的价格不乘以统一报价系数。【适用于无清单未列项计价程序表的工程】4.4.5.当单体工程投标报价书的相同项目(具有同一工作内容)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时,须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4.4.5.1.该项属增加工程量的,按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金额最
32、低的报价进行结算;4.4.5.2.该项属减少工程量的,按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金额最高的报价进行结算。4.5.工程量计算原则4.5.1.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的则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计量规则计算。第二部分 工程计价清单清单1:合同价款计取表清单2:工程图纸(双方盖章后另附)清单3:工程范围示意图清单4:XX工程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若本工程有固定总价包干部分,则需附上该部分总价包干编制说明清单5:招标答疑清单6:图纸目录【适用于招标固定总
33、价包干工程】第三册 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一、定义1.词语定义1.1.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1.2.样板: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过发包人确认、满足承包人完成供货施工任务及发包人收货验收所需要的实物样板(包括外观、尺寸、颜色、重量等)。1.3.币种:本合同中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2.合同文本及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
34、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条款37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所有文件均使用汉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适用法律和法规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3.3.适用标准、规范3.3.1.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为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3.3.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生产加工工艺,经发包人、监理
35、人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适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3.3.3.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对本工程所有图纸均要求保密,承包人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4.2.发包人向承包人于合同生效之后7天内提供图纸8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3套),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发包人、监理人有关人员查阅。4.3.如为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7日之前向发包人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
36、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人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4.4.承包人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在施工前对施工图纸提出的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及质监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视承包人为违约,承包人须按伍仟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二、双方权利与义务5.工程师5.1.监理人发包
37、人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施工监理。监理人依据国家对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及与发包人所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之约定,向本工程施工场地派驻监理机构及人员,履行监理职责。发包人应将本项目标段内的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内容、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总监理工程师5.2.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监理机构的负责人。5.2.2.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权限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管。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职权不必事前征得发包人的批准,但下列情况须经监理人盖章,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批准:5.2.2.1.同意本工
38、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5.2.2.2.工程款、材料款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5.2.2.3.施工进度更改或对工程延期的决定;5.2.2.4.发布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指令及签发现场签证;5.2.2.5.确定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的单价、费率、价格;5.2.2.6.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改变原设计的基本功能或工期或投资等。5.3.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作发包人代表。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发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人项目部公章后递交承包人。5.4.发包
39、人、监理人、承包人的往来文件程序:除发包人另有明确之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工作往来均先经过监理人,由监理人签署意见后发往发包人或承包人。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可依照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约定委派和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但这种委派和更换必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同意。6.2.工程师的指令因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代表的指令错误而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情形按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条款12.3执行。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职务。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7.2.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
40、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期间,一周内必须保证5天及以上在施工现场,否则每次罚款:人民币5万元。7.2.1.承包人委派的现场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人的监督。7.2.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随意调换合格的定岗人员,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同时承包人须按伍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2.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天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承包人无足够人员,承包人须按伍仟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8.1.1.施工
41、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条件。8.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8.1.2.1.临时施工用水、用电配置:1)临时施工用电配置标准:发包人协调总承包人提供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的变压器或电源接驳点,承包人如需要在施工区域外接驳电源,则由总承包人提供协助。(若总包单位未进场或总包单位已完成撤场,则由发包人协调临电、临水接驳口)2)临时施工用水配置标准:进场后由总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生活水源及施工用水水源的接驳口,并在生活水源水表前加装止回阀以确保生活水源的洁净。(若总包单位未进场或总包单位已完成撤场,则由
42、发包人协调临电、临水接驳口)8.1.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8.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8.1.5.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承包人协助办理。承包人必须在中标后七天内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资料给发包人,否则拖延办理时间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8.1.6.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设计人、监理人以及其他相关承包人参加的图纸会审,督促监理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承包人。8.1.7.协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1.8.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
43、包人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为原则,精心按规范要求施工。承包人以发包人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工程师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提出补偿的,发包人均不予考虑。8.1.9.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8.1.10.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应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则双方另行协商。8.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或国家、当地政府政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增加,经发包人确认后可按相关条款约定顺延工期,费用按相关条款约定且不计预期利润。9.承包人工作9
4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1.1.承包人的现场通讯及临设搭建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临设搭建计划及临设平面布置图,在发包人指定位置或指定范围内搭建;若因场地限制、政府要求等原因,需在规划红线范围外租赁场地搭设或租赁房屋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要确保临设的安全、质量,须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否则发生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质量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如遇特殊天气或地下水情况,应及时组织好排水、降水,确保施工现场没有积水及施工安全。上述所有费用已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不再另外计取。9.1.2.承包人临时设施应经发包人批准并满足环保要求,并设有专人管理,临
45、时厕所及垃圾站等须于承包人离场前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包括埋于地下的基础。9.1.3.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电缆埋地),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规划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9.1.4.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范围完成工程建设。因政策或市场原因造成发包人发展战略的调整,而使本合同工程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或发包人变更工程规划类型、减少工程施工面积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风险共担,承包人已充分评估此类风险,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如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
46、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不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参照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条款29.3、条款29.4的规定履行撤离施工现场、提交施工资料等义务。若承包人对本工程部分分项工程拒绝施工时,则属于承包人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第三方进场施工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在进度款中扣除,发包人有权在结算定案中扣除因承包人拒绝施工而导致发包人增加的成本。9.1.5.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人。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