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示范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第六条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示范文本第二章 职 责第八条企业负责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第九条公司质安部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实施。并督促2、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第十条公司生产部职责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 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
3、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3、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4、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第三章 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参照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
4、试行)(附件 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示范文本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 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5、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第十四条公司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
6、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 (附件 2)、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 (附件 3),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第十五条质安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的 15 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协助企业负责人应在20 日前对 “宁波市建筑
7、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生成的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附件 4),进行网上确认。第四章 考核奖惩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部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第十七条奖励细则: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条例2、对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 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示范文本第十八条10000 元以上罚款。同时,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附件:二、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三、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四、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