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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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沂市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4999001001招 标 人:新沂市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1 年 12 月 13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5. 投标截止时间 56. 资格审查 57. 评标方法 58. 发布公告的媒介 59. 联系方式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人须知 131 总则 132 招标文件 153 投标文件 164 投标 175 开标 186 评标 197

2、合同授予 208 纪律和监督 219 解释权 22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2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3评标办法前附表 231. 评标方法 262. 评审标准 263. 评标程序 26附件 A 29附件 B 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9第六章 图 纸 6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第九章 新沂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732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沂市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沂市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以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关于 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行

3、审批【2021】可研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新沂市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新沂市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投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实验学校校内;2.1.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12亩,新增总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建设一栋五层框架结 构教学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1.3 合同估算价:约1132 万元。2.1.4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2 月 ,竣工日期:2022

4、 年 6 月。2.2 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约1.12亩,新增总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建设一栋五层框架结构 教学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

5、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 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 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3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3)项目负

6、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 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 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 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 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 查阅“信用江苏”网址: 服务 治理 ”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 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 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

8、信用报告概要 ”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 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 项缺失,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 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

9、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 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 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网址: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4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5989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 招标

10、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 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一致性。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 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

11、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2月13日至 2021年12月27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6. 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27日 9时30分。6.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

12、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 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510. 其他10.1

13、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 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10.2 招标人对预中标人的考核办法执行“新沂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10.3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约谈。10.4 投标人在参加多个工程投标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行苏建招办201810号文要求。10.5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注意,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新沂市财政部门财评后价格,投标人在投 标报价时须对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细致考量并结合自身企业实力进行合理报价。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沂市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邦

14、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 地址:新沂市新东路99号群冠铭苑三阶段11号楼201号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徐言军 联 系 人:徐宁 电 话:15852291011 电 话:13775871697 2021 年12月13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新沂市实验学校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联系人:徐言军电话:1585229101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众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沂市新东路99号群冠铭苑三阶段11号楼201号联系人:徐宁电话:137758716971.1.

15、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新沂市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标段名称:新沂市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1.1.5建设地点新沂市实验学校校内;1.2.1资金来源市财政配套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2.2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2 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6 月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

16、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7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2021 年12月22日 17 时 30 分之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 报送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1 年12月23日 17 时 30 分之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发送投标人。2.4招标控制价金额:11327241.21 元(经新沂市财政部门财评后价 格。)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招标文件第

17、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制作软件不同的上 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格式相同的无须重复上传。(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 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5)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 标保证金 ”模块内):(1) 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者银行保函;(2) 投

18、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 册;(3) 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B 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 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 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 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 纳保费)。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19、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 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 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 理 ( 网 址 :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5989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 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 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20、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 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 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 不合格。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 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

21、,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 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 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

22、至徐州市网上 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 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 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 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采用现场开标: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 17 号城投大厦 4 楼(裙楼)。 采用 网上开标 :需登录徐州 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 密的未签到的

23、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解密人员:监管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三方共同解密。5.2.1开标程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详见徐州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文档(徐州电 子化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下载)。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系统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7.3履约保证金1. 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2. 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后 10 日内3. 金额:中标价的 10%4.

24、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新沂市财政局 账号: 532658206933开户行:中国银行新沂支行5.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日历天内全 额退还。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8892016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网上“ 电子招投标 平台上 ”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5、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 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本工程材料暂估价中所有材料,施工过程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费用由工程款中支付。11、特别提醒:11.1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财政部门财评后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价格执行当地市场行情价格, 非参照徐州市及新沂市造价信息中价格,各投标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须进行细致考量,结合 自身

26、企业成本进行报价。11.2 、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根据各自企业成本合理报价,如以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招标人有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投标报价过低导致无法施 工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单位进行诚信及列入黑名单等处理。11.3 、本项目为民生工程,工期紧,中标单位须在进场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期每滞 后一天将进行处罚,处罚方式执行本合同。11.4 、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未驻现场将进行处罚, 处罚方式执行本合同。11.5 、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

27、目经理进行约谈。11.6 、本项目须考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里全部内容,投标报价需包含全部内容,合同价格包含 验 收合格;如需变更,执行新政规【2021】1 号文相关要求。11.7 、为保证工程质量,本项目要求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 10 日内,缴纳中标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及退还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胶装投标文件一正贰副不加密 NJSTF 文件刻录至光盘中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2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

28、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9、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 联合体各

30、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13计服务的;(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4

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

32、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

33、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 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4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 量清单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 和“投标人 ”进行理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

34、;(6)图纸;(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投标文件格式;(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5、 ” 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 人未及时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 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 人未及时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

36、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 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该 控制价为经新沂市财政局财评后价格)。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 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 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招标文

37、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 ”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

38、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9、。 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

40、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3.6.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 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 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 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 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 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 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

41、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 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投标备份文件3.7.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3.7.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 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

42、使用。4 投标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7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 标人自主决定。4.2.2 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 标备份文件 ”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

43、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 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 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 开标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 5.1.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5.1.2 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要项目负责 人答辩的,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5.1.3 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 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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