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简称甲方)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简称乙方)江西磊鑫建筑有限公司江西磊鑫建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双方自愿、公平、诚信、互助互利的原则,分清双方责、权、利,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如下条款,供双方在工程建设期中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大觉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2、工程地点:资溪县二、工程承包方式: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进行承包三、承包范围:三、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有内容四、合同工期
2、:四、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总日历天数:3+00日历天五、工程质量、安全的等级:五、工程质量、安全的等级:质量合格、安全无事故六、合同价款(大写)六、合同价款(大写)贰拾万零叁佰壹拾柒元零角柒分贰拾万零叁佰壹拾柒元零角柒分(小写)(小写)200317.07元七、付款方式: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八、工程结算方式八、工程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九、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
3、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第六条 付款方式(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100%,甲方付总造价的 100%给乙方;第十条 责任范围(一)甲方责任: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1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
4、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第八条 其它事项(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