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HBZB-2018- 招标文件 2018年冠县岳杨路(兰沃辛集段)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HBZB-2018-1001)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冠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十月 招标编号:HBZB-2018-1001 招标文件 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3第三章 项目说明30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30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37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9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0第八章 资格审查部分48第九章 政府采购政策6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一、招标人:冠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联系人: 联
2、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牛桂超 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冠县岳杨路(兰沃辛集段)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工程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一2018年冠县岳杨路(兰沃辛集段)改造工程施工项目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4、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3、考核合格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试验检测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专业试验检测员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质检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5、投标企业资质信息必须已被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60.208.61.132:8083/login_1.html”;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
4、合体投标。3178万元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请以投标人公司公户汇出标书费,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开户单位: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请将本项目公告所需报名所需资料(下附)扫描件、标书费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邮箱lchb2017。请在报名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本项目授权代表、本项目授权代表电话及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请以邮箱中接收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网上报名联系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
5、司牛经理,联系电话XX,如需领取标书费发票联系XX(座机)。网上报名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材料不全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发送报名邮件视为无效。】3.招标文件资料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出售后不予退还。说明:1) 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试验检测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专业试验检测员或试
6、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质检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施工技术人员公路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企业资质信息必须已被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 时00分至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冠县武训大道与冉子路交叉口东北角)。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冠县武训大道与冉子路交叉口东北角)。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牛经理 联系方式: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采购需求: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18年冠县岳杨路(兰沃辛集段)改造工程施工项目2招标内容2018年冠县岳杨路(兰沃辛集段)改造工程
8、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及工程量清单。3建设地点冠县境内4招 标 人冠县交通运输局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质量标准合格8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1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份电子版单独密封,存储介质为U盘,编辑格式为Word或Excel表格格式,不能为PDF格式或JPG格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
9、注明“电子版”、“投标人名称”。(中标人的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共同存档,递交后不予退还,未中标电子文档予以退还。)13投标文件装订正本、副本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统一采用胶装方式,不能采用活页装订,如不按规定装订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应进行包装,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或分别密封包装;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密封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17投标保证金1、投
10、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万元整(陆拾万元整)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缴款单),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至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实际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保证金退付电话:监督电话: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备注栏内注明:“2018年冠县岳杨路(兰沃辛集段)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可简写)。(友情提示:法定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电汇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个人等情况汇出的保证金
11、)。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交纳服务代理费后,凭合同原件到冠县公共交易资源中心退还。(详见保证金退付申请表)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归国库所有:(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标价;(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18履约保证金1、递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从中标公告的第二天开始计算,2个工作
12、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凡未按规定缴纳该保证金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放弃中标处理并列入冠县政府采购投标人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冠县政府采购活动。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1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在招标人指定银行开设公司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不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标,当年年终无出现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上访事件,年后无息一次性退还本金。20计划工期计划工期8个月,2019年6月30日前完工(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1误期违约金额5000元/日历天
13、(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付款方式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部门(机构)最终审定价格的80%,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3结算方式报价依据:投标企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报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报价清单范围内的漏项、缺项视为包含在总价中,招标人不予增款。中标价+有效签证
14、+审计。变更:如施工中因设计变更、暂定材料价格的价差调整(如有)及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相关工程量,增加及减少部分如清单中有相同或相似工程量取其相同或相似工程量报价,无相同或相似工程量的以第三方出具的价格作为依据,最终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确定。24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工程类标准的29%收取(以中标金额进行计算),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由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冠县分公司出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户名: 开户行:账 号: 行号:联系方式:2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178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不予进入详细评审。
15、26质量保修期三年。注: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开始。27踏勘现场本项目统一踏勘现场(不接受规定时间外的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集合地点: 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前旗杆处(冠县武训大道与冉子路交叉口东北角)。踏勘现场联系方式:招标人:冠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牛桂超 联系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根据现场踏勘显示的所有内容做出详细的报价。不论投标报价中是否含有踏勘现场显示的所有项目内容,均视其已包含在报价中。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答疑安排疑问提
16、出时间: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10月19日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出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邮箱XX,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XX。疑问汇总后做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如无疑问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再就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文件书面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9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原件;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
17、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提供证书原件)试验检测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专业试验检测员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质检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施工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
18、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或网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企业资质信息已被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60.208.61.132:8083/login_1.html”网站截图加盖公章;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1)依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第三方出具的
19、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近三个月内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20、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未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附件】;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资质原件可以为有效公证书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证件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块交给工作人员,以备审查,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所有资格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体现,且必须保证其真实性,投标人对资质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若相关证件处于年审状态,携带相关审核机构出具证明原件,可视为携带该证件原件。涉及只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正本内容为准,副本中可为正本复印件。30评标办法本项目
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31联系方式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工业大厦4楼联系人:牛桂超 联系方式:3、冠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4、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人身份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的投标申请。2、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配备管理人员进行核对考勤,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约定的人员组织进场并保证常驻现场(建造师及管理人员实行押证管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解除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伍。3、严禁投标人
22、借用他人资质报价,如经发现取消报价资格,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如有中标人放弃项目、转包分包等违规现象,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同时拉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所有的招投标项目。5、投标人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要求的内容进行报价,评审时若有未发现的漏项、漏报、少报、错报,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再追加任何费用。6、中标人自行协调周边社会关系,负责清运施工现场垃圾。7、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质量的安全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竣工后的工
23、程质量、安全责任问题实行施工单位终身负责制。8、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各种专项检查。9、工程开工前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冠县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冠人社字【2018】1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所有参建人员(公司职工和施工所在地雇佣的短期民工)缴纳工伤保险,施工期间将不定期进行考核。10、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做好环保和治理扬尘的措施,如因环保措施未达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11、因工程计划、政府特殊要求,如有标段或项目不能实施,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工程需要,在工程施工中变更、增加、减小工程数量或改变施工工艺或工程建设标准时,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一、总 则1、工程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1.1招标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1.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1.3根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