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部分: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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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日安全生产原创出品,侵权必投诉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照表 序号安 全 隐 患 标 准 内 容依据标准1、系统、接地与防雷接地;7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4.2.1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 欧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1983 4.2.18防雷接地电阻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 , 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 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4.2.210PE线颜色乱用绿/黄双色线;PE线未可靠连接;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电缆(线)中的绿

2、/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6.1311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接地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未接地或接零:3.1.1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

3、接地畅通;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发电机中线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在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

4、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2.112接地线规范接地线不规范;3.14 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3.2.5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3.2.9 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和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

5、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14 、3.2.5、3.2.913接地线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采取串连的方式; 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52、配电室及自备发电机组;3、配电线路;4、配电箱及开关箱;3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的箱门内无系统图和开关电器未标明用途,未设专人负责;8.3.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

6、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8.3.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3.1 8.3.213张贴警告标识在总电源处外未设置闲人禁止入内标示牌;各电箱未张贴警告标识;在总电源处外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标志牌;各电箱应张贴“当心触电”警告标志;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14仓储场所配电箱及开关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8.5仓储场所的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场所的非必要电源。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5、机器、设备用电安全;1机械设备、灯具金属外壳机械设备、灯具金

7、属外壳未作接零(PE)保护;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金属框架和底座; 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2.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1.16、移动电器(电焊机等)与手持式电动工具;2电焊机电焊机未单独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和二次侧触电保护器,外壳未保护接零;9

8、.5.3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本规范第8.2.10 条的要求。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5.33电焊机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小于30m,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9.5.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 ,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9.5.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 ,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施工现场临

9、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5.4 9.5.24防护罩电焊机接线柱未安防护罩; 11.2.4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 11.2.45防护罩电焊机未安防护罩;9.5.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 ,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5.28手套电焊工未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11.5.7.3手套 要求使用状态良好的、足够干燥的手套。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 11.5.7.3 7、开关、插座及照明

10、用电安全;8、剩余电流保护装置;9、危险场所电器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5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爆炸危险区内,安装使用的电气动力、通讯、照明、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动工具)及其输配电线路等未全部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3.1电气设备 electrical apparatus系一切利用电能的设备的整体或部分,如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备和电讯工程设备等。5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5.1选型原则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b) 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

11、全规范AQ 3009-20073.1 5.17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未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8.1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必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必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严禁乱接临时电线。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 5201-2007 8.18接地用来加工、贮存、运输各种易燃气、液、粉体的设备金属管、非导电材料管未接地;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 1.1.1.19导管布线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线路未穿金属管

12、或阻燃型PVC管保护导管布线允许使用的导管:a) 配线导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 1.1.1.210丙类固体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可燃易燃物的库房使用碘钨灯;8.2丙类固体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晃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14可靠接地与静电接地体喷漆室或喷漆房的所有导电部件、排气管、喷漆设备、被喷涂的工件、供漆容器及输漆管路未可靠接地,未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体;12.1 喷

13、漆室或喷漆房的所有导电部件、排气管、喷漆设备、被喷涂的工件、供漆容器及输漆管路均应可靠接地,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带电体的带电区对地的总泄漏电阻值应小于11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 12.115各类可燃残留物各类可燃残留物未及时清理,放入带盖的金属桶内;14.2 喷漆室内各类可燃残留物应及时清理,放入带盖的金属桶内,妥善处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 14.216 防静电接地线防静电接地线利用电源零线;6.2.3 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地线共用。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4、12158-2006 6.2.3 17 防静电接地线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未接地。对金属物体未采用金属导体与大地做导通性连接;6.1.2 使静电荷尽快地消散 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与大地做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6.1.2 18使用导电软管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未使用导电软管;6.3.11 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6.3.1119静电跨接并

15、接地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未用金属或导静电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未跨接并接地6.3.12 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用金属或导静电容器,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6.3.1222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未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5.1.12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爆炸性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可靠接地。爆炸性危险环境

16、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5.5.332静电接地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未采取静电接地措施。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9.3.133导除静电装置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2014 4.2.1034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

17、固体的管道重点部位无静电接地设施9.3.3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9.3.335静电接地设施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9.3.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

18、设静电专用接地线。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6静电接地设施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9.3.6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9.3.7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7密封线口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未可靠地接地和密封。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应能可靠地接地和密封。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2.1.

19、538防爆接线盒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直接连接。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在非常情况下,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3.2.139孔洞应堵塞严密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未加以保护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堵塞严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3.2.2.240易燃管道每隔20米设置一组接地线41第62条 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

20、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DL40910、用电安全管理1使用防护用品电工作业时未使用防护用品;3.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2.32送、停电操作电工不按规定程序送、断电;8.3.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1、。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3.5 3用电安全规程未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10.1用电单位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10.1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照表 安全用电隐患整改措施对照表(2015版)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2.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22、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7.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16-200810.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14.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第三章15. 机械工厂电力设计规程JBJ6-

23、199616.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17.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18.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 1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1-200820.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安全技术规范GB/T 3787-200621. 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22.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2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24.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2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

24、62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27. 化工企业供电设计技术规定HG/T20664-9928.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20142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DL409 电业安全工业规程(电力线路部分)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AQ_3041-2011 气雾剂安全生产规程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序号安 全 隐 患 标 准 内 容依据标准1、系统、接地与防雷接地;1低压供电系统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

25、网中,电力设备的外壳未采用低压接零保护,即接零;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线路,采用接零、接地两种保护方式; TN-C系统未改造为TN-C-S、TN-S系统或局部TT系统后就安装使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7.0.1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可采用TN 系统、TT 系统和IT 系统 4.2.2.1 TN系统b)在TN系统中,必须将TN-C系统改造为TN-C-S、TN-S系统或局部TT系统后,才可安装使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7.0.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GB13955-2005 4.2.2.12低压电力系统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规

26、定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33PE线线径当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不符合下列要求:S16时,SS;16S35,S为16mm2;S35,S2;2.2.9当保护线(以下简称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2.9的规定。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2.2.94PE线线径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其截面不符合如下要求

27、:有机械性保护时为2.5mm2,无机械保护时为4 mm2;2.2.10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2;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2.2.105 PE 线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保护零线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零线接头不符合要求;5.1.10 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不得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

28、.1.1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6.16保护零线保护零线未按规定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5.3.2 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3.27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4.2.1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 欧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1983 4.2.18防雷接地电阻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

29、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 , 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 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4.2.29PE与N 线保护零线未单独敷设,并作它用。使用保护零线作负荷线;5.1.3在TN 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在TN 接零保护系统中,P5.1.4 E 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 线相连接,严禁与N 线相连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1.3/5.1.410PE线颜色乱用绿/黄双色线;PE线未可靠连接;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电缆(线)中的绿/黄双

30、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6.1311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接地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未接地或接零:3.1.1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

31、通;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发电机中线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在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32、;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2.112接地线规范接地线不规范;3.14 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3.2.5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3.2.9 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和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

33、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14 、3.2.5、3.2.913接地线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采取串连的方式; 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514接地线接地线未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3.3.3 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

34、有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层,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32、配电室及自备发电机组;1配电室门、窗等配电室的门、窗关闭未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未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3.3.72与爆炸危险场所

35、、腐蚀性场所间距变配电设备与爆炸危险场所、腐蚀性场所无足够的间距;与爆炸危险场所、腐蚀性场所有足够的间距:28.3.1.2独立区域变配电所和控制室的位置与有爆炸危险生产装置毗邻区域的安全距离,与1区(1区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的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米;2区(2区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的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米。2.0.1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

36、评第三章28.3.1.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2.0.13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内的电缆沟未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电缆沟无盖板;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3.24母线的相序排列及线的相序颜色母线的相序排列及线的相序颜色不符合标准;5.1.11相线、N 线、PE 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 )、L2(B )、L3(C )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 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 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37、5 5.1.115固定遮栏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无固定遮栏4.2.5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8m的固定遮栏,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4.2.56电气危险场所隔离措施电气危险场所(如发电房、变电房、变电室、配电室或高压设备等)隔离措施不落实; 28.3.2.6.2 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其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遮栏高度不低于1.7米,固定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40毫米,对于移动遮栏,应选用非金属材料,其安全

38、距离不变。28.3.2.6.3 当高压母线排距地面高度只有1.8米,应加遮栏不准通行或装设护罩隔离。28.3.3.10.1 变电所、配电室内外要有提示要害部位带电危险的警示标志。28.3.3.10.2 电力设备操作手柄或机构上应有操作提示标志。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第三章28.3.2 28.3.3.107配电室布置配电室布置不合要求 6.1.4 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 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lm ,并采取屏障隔离; 6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 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 7 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

39、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1.48整洁配电室堆放杂物;6.1.9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1.99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1.配电室的门未向外开,及配锁;2.开启的门窗与有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相通;3、配电室的照明未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4.9.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向较低电压方向开启。6.1.4 11 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12 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

40、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4.9.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含有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16-2008 4.9.9 4.9.103、配电线路;1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配电线路的老化,破损;6.7 用电产品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6.72电缆明敷电缆明敷没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第5.6.8条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

41、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当明敷在配电室、电机室、设备层等专用房间内时,不受此限制。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5.6.83架空线路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7.1.1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7.1.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7.1.7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 ,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7.1,17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7.1.18架空线路必须有过载保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电缆架设或埋地电缆架设或埋地不符合要求;7.2.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

42、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2.35电缆绝缘电缆绝缘破坏或不绝缘;30.3.2 使用绝缘良好、并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线;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第三章30.3.2 7遮护物或阻挡物安装在生产车间和有人场所的开敞式配电设备未设置遮护物或阻挡物安装在生产车间和有人场所的开敞式配电设备,其未遮护的裸带电体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遮护物或阻挡物,阻挡物与裸带电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8m,阻挡物的高度不应小于1.4m;阻挡物内屏前、屏后的通道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1.9条

43、的规定。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3.2.18高压架空输电线下方或上方作业在高压架空输电线下方或上方作业无保护措施;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1,6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 4.1.4 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 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lP30

44、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导线垂直敷设、导线水平敷设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未穿管保护。导线水平敷设至地面低于2.5m时,未穿管保护;5.2.1.3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表5.2.1 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布线方式最小距离(m)导线水平敷设屋内2.5屋外2.7导线垂直敷设屋内1.8屋外2.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5.2.1.310普通电缆敷设高度普通电缆敷设高度不足,(水平敷设2.5M, 垂直敷设1.8M,)无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第5.6.8条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当明敷在配电室、电机室、设备层等专用房间内时,不受此限制。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5.6.811爆炸危险区域绝缘导线敷设在爆炸危险区域绝缘导线未敷设在钢管中在爆炸危险区域当采用绝缘导线布线时,严禁采用明敷,绝缘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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