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管理规定总承包单位管理规定 工程管理部编制工程管理部编制 二一二一八八年年九九月月 2/49 目录目录 一、合约管理一、合约管理.3(一)组织管理要求.3(二)总包管理要求.4(三)分包管理要求.6(四)违约责任.8 二、施工图管理二、施工图管理.14(一)管理要求.14(二)违约责任.15 三、进度计划管理三、进度计划管理.17(一)管理要求.17(二)违约责任.18 四、质量安全管理四、质量安全管理.20(一)质量管理要求.20(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24(三)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28(四)检查评估.28(五
2、)违约责任.29 五、文明施工管理五、文明施工管理.35(一)管理要求.35(二)违约责任.36 六、材料设备管理六、材料设备管理.38(一)管理要求.38(二)试验检测.39(三)违约责任.40 七、变更签证管理七、变更签证管理.43(一)管理要求.43(二)违约责任.43 八、竣工移交管理八、竣工移交管理.45(一)管理要求.45(二)移交流程.46(三)移交后撤场.48(四)违约责任.48 3/49 一、合约管理一、合约管理 (一)组织管理要求(一)组织管理要求 1、组织架构、组织架构(1)总承包单位应于接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或进场后 1 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组织架构资料给业主和监理工程
3、师,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工程的组织架构表、项目管理人员的简历、岗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或项目要求提交的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须与投标文件一致。(2)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现有施工组织架构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可要求总承包单位在现有施工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再增加合适的人选,总承包单位须遵照执行。2、管理人员到位及更换、管理人员到位及更换(1)总承包单位委派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查验。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2)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
4、参加监理单位或业主主持的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题会议,不得缺席。(3)总承包单位投入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与报价文件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换;总承包单位不得不更换现场管理人员时,须书面征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业主及监理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撤换不合格管理人员,总承包单位必须在 7 天内完成撤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生产经理、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等需将人员变更资质及公司人事任命书面授权报监理、业主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注:本管理规定中的“小时或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时钟小时或日历天。3、劳务管理、劳务管理 4/49 (1)总承包单位须提交各阶段投入的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给业主和监理工
5、程师审核,计划须满足竞价文件“施工专项方案要求”的相关约定及项目阶段计划要求投入的人员和设备数量。若投入的劳动力及机械设备不满足要求的,业主有权责令总包进行整改,如拒不整改,业主有权进行相应经济处罚。(2)总承包单位作业前须对进场班组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工作;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场须持有上岗证。(3)主要劳务班组需经业主考察是否与项目的实力、经验、要求、标准等相符,考察通过方可进场。业主有权要求总承包单位更换劳务班组。(二)(二)总包管理要求总包管理要求 1、总承包单位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全部文件资料,并协助业主取得施工证。2、总承包单
6、位应于进场后 14 天内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施工的管理职责与责任。3、总承包单位应于进场后 14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五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含总计划、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并由监理工程师报送业主。对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修改意见,总承包单位应在 2 天内进行修改并提交。以上计划须包含劳动力、设备、物料投入,以及对应的工期保障措施方案。4、总承包单位应编制周、月施工进度报告,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按时提交。当月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总进度计划时,总承包应在 2 天内提交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业主批准后执行,但不免除总承单位延误工期所应承担的责任。5、
7、总承包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天内向业主提供担保金额为扣除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合同中标价款 3%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与合同不符时以合同要求为准)。6、总承包单位需要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水、电供应情况,备用满足环境 5/49 保护要求的燃油发电设施及燃油供水设施(包括水池)保证工程在市政停电断水时正常施工,业主不再考虑因为市政停水、停电而给总承包单位经济补偿及顺延工期。7、总承包单位须根据业主、监理要求制定场地移交计划,计划须覆盖施工全过程各阶段。在专业分包单位进场时(包括但不限于园建绿化单位、装修单位等),总承包单位须配合监理工程师与分包单位进行作业场地的移交工作,并办理中间交
8、接验收手续。8、总承包单位必须在五方验收/四方验收后 60 天内完成结算编制工作,并递交结算书及相关符合要求的审核资料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9、总承包单位不得高估冒算,总承包单位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业主审定价 10%,总承包单位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总承包单位预(结)算送审造价业主预(结)算审定价 1.1)10%,在预(结)算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10、总承包单位移交档案验收资料的时限:总承包单位应于工程档案验收前 60 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签认并报业主审查合格的,总承包单位应配合将竣工档案送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验收;不合格的,总承包单位应按
9、要求在 10 天内补充,直至合格为止。11、总承包单位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总承包单位应于工程质量验收并取得发出告知书后 30 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报业主审查合格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将竣工档案送至业主指定地点归档;不合格的,总承包单位应按要求在 10 天内补充,直至合格为止。12、自营保证:除合同约定的分包和采购之外,总承包单位应自行采购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并提交材料、设备(包括砼、钢筋、砌体等材料、塔吊、施工电梯等自有施工设备)等各类采购、现场人员及劳务分包、资金落实情况等方面与自营相关的证明材料。13、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
10、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6/49 资标准。总承包单位支付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总承包单位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时支付民工工资。14、实施工程款、工资分账管理(1)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开工日期前,在项目所在地开设支付工人工资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上述专用账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和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总承包单位在用工之日起 15 日内为每位工人办理个人银
11、行工资账户,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工资台账管理,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总承包单位对工人工资的支付期限最迟不得超过当月工资支付日后的 15 天。(2)拨付工资款方式。总承包单位申报每期工程款时应分列工人工资数额和其他款项数额,工人工资数额按当期进度款的比例(参照施工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中单列的人工费金额除以自行施工部分的中标金额计算比例或按照政府当期相关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由业主按照其审核通过后的金额在收到总承包单位合规发票后分别将工人工资和其他款项支付至对应账户。(3)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台账。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本工程的工人名册、劳动(务)合同、工
12、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总承包单位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及工资支付专用该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转账信息表(两表需注明对应的合同工程名称)报业主备案,且总承包单位申报每期工程款中工人工资数额应与当期累计备案工人工资支付数额一致。(三)分包管理要求(三)分包管理要求 1、对于竞价文件中要求由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在业主确定专业分包单位后 14 天内(以中标通知书为准)7/49 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含三方合同),并对甲指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等与甲指分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2、总承包单位经业主审批同
13、意后可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须在合理时间前将拟分包的工程范围告知业主,并在确定分包单位前 10 天将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证书、公司简介、业绩资料、进退场时间等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经审核确认后方予进场施工。业主有权拒绝明显不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由此引致的一切后果由总承包单位承担。3、总承包单位对于所有进入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专业及专项工程均应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和配合服务工作,并与相关专业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总承包单位须设置专门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组织机构组织实施。总承包单位应在楼层间留
14、设给水接驳点和二级配电箱,无条件提供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水电接驳。4、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分包单位现有施工组织架构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可要求总承包单位进行更换,总承包单位需遵照执行。5、总承包单位应于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分包单位)、劳务单位进场后 14天内分别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施工的管理职责与责任。6、对于竞价文件中暂定价的材料或设备,总承包单位应按业主的竞价结果在 7 天内与相关单位签订采购合同。7、总承包单位进场后 30 天内,根据项目总分包和项目实际情况,向业主和监理报备各专业分包水电费、安全管理费押金等须分包单位缴交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专业分包中标后,未经业主同意不得
15、以随意提高上述费用标准,并于总分包合同中列明。8、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给指定分包,总承包单位在收到业主进度款之后 7 日内需支付相应价款给分包单位,并在下期工程申请资料中附相应支付凭证,否则,业主方可迟延支付下期工程进度款。8/49 (四)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 1、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1)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未在 1 个月内提交组织架构资料的,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总承包单位收到书面警告后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处罚款 1.5 万元。(2)如现
16、有施工组织架构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且未按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调整的,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处罚款 1.5 万元/次。(3)如未获得监理单位或业主批准,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缺席监理单位或业主主持的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题会议的,每缺席一次处罚款 2000 元/人次,连续缺席 3 次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4)如果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在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未到位,或未经监理同意离开现场超过半天以上的,由监理工程师按以下额度进行处罚:序号 违约说明 违约金(人民币)1 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未按本条约定到位或缺位:(a)(a)项目经理 (b)(b)项目副经理
17、 (c)(c)项目总工程师 (d)(d)主办施工员 (e)(e)主办预算员 (f)(f)安全主任 (g)(g)资料员 (h)(h)其它约定的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 每天 1000 元 每天 800 元 每天 800 元 每天 800 元 每天 800 元 每天 800 元 每天 300 元 300 元/人天 2 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人员:(a)(a)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总负责人 (b)(b)二次装修服务负责人 (c)(c)铝合金门窗及幕墙供应及安装工程服务负责人 (d)机电安装服务负责人(e)(e)智能化服务负责人 (f)其它约定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人员 每天 800 元 每天 700 元 每天 60
18、0 元 每天 600 元 每天 500 元 300 元/人天 注:每月计算天数从缺位第 4 天开始计算。若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台风等重要情况下,安全主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缺席,从情况发生当天按上述标准的十倍进行处罚。(5)总承包单位投入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报价文件不一致,或未经业 9/49 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管理和技术人员,或更换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按以下额度进行处罚:序号 违约说明 违约金(人民币)1 更换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a)(a)项目经理 (b)(b)项目副经理 (c)(c)项目总工程师 (d)(d)主办施工员 (e)(e)主办预算员 (f)(f)安全主任 (g)(g)
19、资料员 (h)(h)其它约定的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 500000 元 80000 元 200000 元 80000 元 80000 元 80000 元 30000 元 20000 元/人 2 更换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人员:(a)(a)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总负责人 (b)(b)二次装修服务负责人 (c)(c)铝合金门窗供应及安装工程服务负责人 (d)(d)智能化服务负责人 (e)(e)机电安装服务负责人 (f)其它约定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人员 80000 元 70000 元 60000 元 50000 元 60000 元 20000 元/人 注:每月计算天数从缺位第 4 天开始计算。(6)各阶段投入的
20、劳动力及机械设备不满足计划要求的数量时,由监理工程师按以下额度进行处罚:序号 违约说明 违约金(人民币)1 各阶段投入劳动力 每少 1 人罚 1000 元/天 2 各阶段投入设备 主要设备每少 1 台罚 2000 元/天 一般设备每少 1 台罚 500 元/天 (7)总承包单位未对班组人员进行施工前交底便进行施工,或现场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视为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投入劳动力到位或缺失,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按发现每人次处罚款 1000 元。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出现类似情况,总承包单位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8)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劳务班组拒不更换的,总承包单位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21、10/49 2、总包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总包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1)总承包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能在 5 天内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全部文件资料的,或由于总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许可证办理延误的,均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同时,每延迟 1 天再罚款 6 万元。(2)总承包单位未在进场后 14 天内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每延迟1 天罚款 5000 元。(3)总承包单位未能在进场后 14 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进度计划的,均承担一般违约一次,同时,每延迟 1 天再罚款 5000 元。总承包单位未按竞价文件施工专项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中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
22、工艺进行施工的,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可视其严重程度采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中的任何形式(从书面警告直至解除合同)进行处罚。(4)总承包单位未按时提交进度报告的,周报处罚款 1000 元/次,月报处罚款 5000 元/次。(5)总承包单位未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天提交履约保函的,业主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业主的一切损失,且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6)总承包单位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和计划与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移交场地的,拖延 7 天以上,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且从第 8 天开始,每拖延一天再罚款 5000 元。(7)不按时递交结算书及其相应符合要求的
23、审核资料的违约责任。从完成五方验收、竣工结算图纸及相关结算资料后 60 天开始计算,每逾期一天,总承包单位向业主偿付工程合同结算审核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8)总承包单位因不按合同规定对有关单位提供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而产生的安全生产责任,除需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违约责任外,业主有权按照所涉及工程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用的 50%作为违约金。(9)总承包未按要求将竣工档案送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验收的,以及未按要求对档案进行补充的,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并每延迟 1 天罚承包人 5000 11/49 元人民币,超过 15 天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10)总承包未按要求将竣工档案送至业主指定地点的,以
24、及未按要求对档案进行补充的,则承担超出约定期限每天 500 元的经济赔偿,并且每 15 天计算一次一般违约责任。(11)违反自营保证的违约责任 总承包单位未提交自营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满足业主要求的,总承包单位应按照业主要求限期改正并承担违约责任。业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总承包单位存在于自营施工或管理承诺相违背的情况,若已由总承包单位为主体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的,应立即解除该合同,同时每宗承担严重违约一次,仍不改正的,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未订立相应合同的,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限期改正,每宗承担严重违约一次。(12)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 总承包单位违反
25、本合同关于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被民工投诉属实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在 3 天内予以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 2 次及以上,经查实,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若仍然不予整改并发放拖欠的款项,使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业主办公地点、销售中心和展示区域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过激行动的,总承包单位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业主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总承包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承包单位分包或其管理配合的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拖欠民工工资致使业主被投诉或起诉并被判令先行垫付民工工资的,总承包单位除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
26、任外,还应向业主支付先行垫付民工工资的两倍作为补偿。因总承包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在本工地投入足够的民工、劳动力的,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可视其严重程度采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中的任何形式(从书面警告直至解除合同)进行处罚。12/49 (13)如总承包单位逾期支付分包单位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支付当期分包进度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且业主有权拒绝支付总承包单位下期进度款。(14)对未按约定实行工程款、工资分账管理的违约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未及时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及工人工资个人账户时,业主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用账户为止,总承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因
27、总承包单位未准确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台账,业主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准确劳务用工管理台账为止,总承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因总承包单位原因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或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专用其他用途时,或出现工人讨薪事件时,业主将按照审核后的总承包单位欠付工人工资金额直接支付至总承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支付金额需在应付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抵扣,并由总承包单位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业主的损失。3、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1)对于竞价文件中要求由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未按业主
28、的竞价结果在 14 天内与相关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每延误 1 天罚款 2000 元。(2)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规定将分包工程报业主审查并取得批准而擅自进场的,每发生一例,总承包单位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总承包单位应予以赔偿。总承包单位未按时提交分包合同等资料的,每延迟 1 天罚款 500 元。(3)总承包单位不按合同规定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未对分包单位提供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的,经监理工程师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 3 天内,总承包单位仍未能整改至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每发生一例,总承包单位应承担一次一般 13/49 违约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总承包单位应予以赔偿。(4)总承包
29、单位未在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分包单位)、劳务单位进场后14 天内分别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每延迟 1 天罚款 2000 元。(5)对于竞价文件中暂定价的材料或设备,总承包单位未按业主的竞价结果在 14 天内与相关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每延误 1 天罚款 2000 元。(6)当业主支付专业分包单位的进度款或结算款给总承包单位后,由于总承包单位原因未及时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损失的,由监理工程师视工期延误和损失的严重程度采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中的任何形式(从书面警告直至解除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业主的一切损失。(7)总承包单位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业主有权单方部
30、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擅自分包总承包单位或实际施工人迳行起诉业主而导致业主承担的给付利息、鉴定费用、诉讼费等)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赔偿。4、除上述约定外,总承包单位有违反合同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可视其严重程度采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中的任何形式(从书面警告直至解除合同)进行处罚。5、部分解除合同或合同解除后,被解除的工作内容由业主另行发包或划拨给其他有能力的总承包单位。6、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总承包单位出现多宗违约情况的,按累加处罚的方式处理,同一宗违约涉及或适用多条处罚的,按累加处罚的方式处理。14/49 二、施工图管理
31、二、施工图管理 (一)管理要求(一)管理要求 1、施工图、施工图审核审核(1)总承包单位在收到业主提供的图纸后,须依据现行国家规范及越秀地产管理标准及现场条件对图纸的合规性、可行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核及修改建议,并于一周内提交审核意见给业主。(2)总承包单位须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对各专项图纸与自身施工图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报告及修改建议,并于一周内落实到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的施工工艺深化图、商业项目 BIM 设计(如有)、机电管线综合图纸、专业厂家深化施工图等图纸中。(3)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施工工艺深化图、商业项目 BIM 设计(如有)、机电管线综合图纸、专业厂家深化等施工图纸不得更改原有设计意图、设计
32、效果、使用功能、安全标准等。由总承包单位对该部分图纸的质量负责,并承担该部分图纸的安全、消防责任。2、施工图交底、施工图交底、会审会审(1)总承包单位提交施工图纸审核意见后 2 天内,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2)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针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审核意见内容逐条答复。(3)总承包单位详细记录施工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形成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会议纪要,并交由与会各方会签。施工图纸会审应作签到管理且会审纪要可作为施工图纸的补充。(4)总承包单位参加图纸交底会审人员必须是对应专业的技术总负责人。3、施工图移交、施工图移交(1)业主组织设计单位
33、根据施工图纸交底、会审记录落实会审意见,修改 15/49 并形成正式施工图纸后,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将二次深化施工图纸移交给业主。图纸移交须做好移交记录。(2)所有施工图纸移交后,总承包单位和业主双方均应填写图纸台帐登记表,每月核对一次。(二)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 1、总承包单位收到业主提供的图纸后未在一周内提交审核意见的,每延误1 天罚款 2000 元,且由此造成的工期、质量、安全及成本等一切损失,由总承包单位负全责。2、图纸会审并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后,总承包单位如再以业主延迟提供图纸、图纸不全、图纸有问题等与图纸有关的理由向业主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的,业主不予认可。如果
34、图纸经会审、修改完成正式移交后仍存在“错、漏、碰、缺”等问题而造成的工期、质量、安全及成本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因图纸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情况除外)。3、因违反施工规范、未按图施工而造成的工期、质量、安全及成本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对应工期延误、工程整改部分,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相当于业主损失金额 3 倍的违约金。4、因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施工工艺深化图、商业项目 BIM 设计(如有)、机电管线综合图纸、专业厂家深化施工图纸等未按时完成,或因总承包单位负责图纸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质量、安全及成本等一切损失,由总承包单位负全责。因施工封样与设计封样不
35、符造成的返工、整改及工期改变,由总承包单位负全责。对应工期延误、工程整改部分,业主保留对其索赔 3 倍于相应损失的权利。5、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施工工艺深化图、商业项目 BIM 设计(如有)、机电管线综合图纸、专业厂家深化施工图纸等,如更改原有设计意图、设计效果、使用功能、安全标准等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总承包单位负全责,并向业主支付20 万元/项次的违约金。16/49 6、总承包单位未按照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审要求取得总承包单位所负责的图纸、设备及材料所需批准文件的,每延误 1 天罚款 2000 元。有关因报审而产生的费用及申报周期,应视为已计算在总承包费用和工期计划内。若未获得应有的批准文件而造成
36、工期延误,业主将不接受其申请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的要求。7、总承包单位未按图施工造成的工期、质量、安全及成本风险,由总承包单位负全责。对于未按图施工部分,业主有权要求按照原设计要求进行整改(含拆除),相关整改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并不得要求延长工期,必要时业主有权要求总承包单位拆除部分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总承包单位并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导致影响建筑功能使用、品质质量问题的违约金为 2 万元/项次,导致安全隐患的违约金为 10 万元/项次),同时业主保留对其进行索赔 3 倍于相应损失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8、总承包单位不得将业主提供的各类图纸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施工工艺深化图、商业项目 BIM
37、 设计(如有)、机电管线综合图纸、专业厂家深化施工图纸、竣工图等用于任何非本工程目的,否则总承包单位应向业主支付 50 万元/专业/项目的违约金,同时业主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9、因图纸产生的一切问题和争议,由业主与总承包单位对接予以解决,业主不直接对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17/49 三、进度计划管理三、进度计划管理 (一)管理要求(一)管理要求 1、总承包合同中须明确以下各级节点的计划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1)各楼栋(含售楼部、公建配套)一级节点 序序号号 节点节点等级等级 节点名称节点名称 节点定义节点定义 补充说明补充说明 1 一级 开工
38、 由业主方或委托的监理公司发布的开工令。按楼栋编制开工节点计划 2 一级 达到预售结构 以达到当地申报预售证的结构工程条件时间为节点完成时间。按楼栋编制达到预售结构节点计划。3 一级 竣工备案 以取得竣工备案文件为节点完成时间。如有分期、分区或分楼栋竣工验收,必须按分期、分区或分楼栋编制竣工备案节点计划。(2)各楼栋(含售楼部、公建配套)二级节点 序序号号 节点等级节点等级 节点名称节点名称 节点定义节点定义 1 二级 基础工程施工及检测完成 以该楼栋基础按图施工完成,并完成基础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为节点完成时间。2 二级 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 以该楼栋对应的地下室底板完成混凝土浇捣为节点完成
39、时间。3 二级 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 以该楼栋对应的地下室顶板完成混凝土浇捣为节点完成时间。4 二级 主体结构封顶 以该楼栋完成屋面结构混凝土浇捣为节点完成时间。5 二级 砌筑工程完成 以该楼栋砌体工程按图完成的时间为节点完成时间。6 二级 抹灰工程完成 以该楼栋抹灰工程按图完成的时间为节点完成时间。7 二级 屋面工程完成 以该楼栋屋面工程按图完成的时间为节点完成时间。8 二级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完成 以该楼栋室内给排水、电气、供热、空调工程按图完成管线铺装工作的时间为节点完成时间。9 二级 室内弱电安装工程完成 以该楼栋室内智能化、电信网络、有线电视工程按图完成管线铺装工作的时间为节点完成时间。
40、10 二级 铝门窗安装工程完成 以该楼栋铝门窗工程按图完成的手机为节点完成时间。11 二级 电梯安装工程完成 以该楼栋电梯安装及调试完成为节点完成时间。12 二级 消防工程完成 以消防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按图完成安装工程为节点完成时间。13 二级 外立面完工及外排栅拆除 以该楼栋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完成,以及外排栅拆除(施工电梯除外)为节点完成时间。14 二级 完成土建移交装修作业面 以该楼栋第一批土建施工段(大于 5 个楼层)工作面完成并移交精装修施工为节点完成时间。18/49 序序号号 节点等级节点等级 节点名称节点名称 节点定义节点定义 15 二级 精装修工程完成(竣备前)以该楼栋按质监
41、验收要求完成精装修工程为节点完成时间。16 二级 二次结构改造工程完成(竣备后)以二次改造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的时间为节点完成时间。17 二级 二次精装修工程完成(竣备后)以室内装修工程全部完成,并完成物业预验及基本整改完成为节点完成时间。2、以上计划节点约定的完成时间应包括人员进场、临设搭设、施工准备、建筑物脚手架拆除至验收合格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总承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节点完成,不得延误。3、因业主事业计划调整非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赶工,施工单位需积极响应,并编制可实施的赶工计划及方案,不得以赶工措施及费用未谈妥现场无理由拖延、怠慢、停工,如业主已书面明确事业计划调整节点,但
42、总承包单位拒不执行及响应,如造成业主调整后事业计划不能完成则按总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予以执行,并按合同要求的相关节点等级进行处罚。4、以上节点如非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则不作为对总承包单位的考核节点。(二)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 1、业主原因、业主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引起的工期延误(1)业主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总承包单位应在引起工期延误事项发生后的 24 小时内向业主书面提交工期延误报告,说明对工期的影响和总承包单位拟采取的措施。经过业主审核后确定工期延误时间,并给予总承包单位相应的工期顺延。(2)如果引起工期延误的事项持续发生,总承包单位应在延误事项开始时间后的 24 小时内向业主书面提交
43、工期延误通知,并于工期延误事项结束后的24 小时内向业主书面提交工期延误报告。(3)总承包单位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书面提交工期延误通知和工期延误报告的,总承包单位将丧失就该事件引起的任何工期索赔权利,并且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都由总承包单位承担。(4)由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单位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19/49 不得推卸责任。2、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1)总承包单位逾期开工,从逾期的 15 日起,每逾期一天,向业主偿付工程合同中标价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如能按时达到预售结构节点的进度,则所处罚的金额可在进度款中返还并按已达到的节点的分部分项支付比例对进度
44、款进行调整支付。累计逾期 15 天,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总承包单位逾期达到预售结构,从逾期之日开始,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中标价(如施工图预算已确认则按施工图预算)的万分之三进行扣除处罚,且不调整分部分项支付比例。即使按时达到竣工备案节点进度,该节点误期违约罚金仍不予补回且不调整支付比例。(3)总承包单位逾期竣工备案,从逾期的 15 日起,每逾期一天,向业主偿付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4)工期二级节点延误时,每延迟一天罚款 3000/个节点,且不调整分部分项支付比例,但如能按时达到下一个二级节点的进度,则前一个支付节点所处罚的金额可在进度款中返还并按已达到的节点的分部分项支付比例对
45、进度款进行调整支付。(5)因总承包单位自身造成工期拖延,业主有权另外委派他人进行抢工,总承包单位应无条件认可抢工单位资质和施工质量,并承担抢工所发生的质量、成本及安全责任(包括垃圾的及时清运、竣工清理等事项,但此事项只需业主和监理公司同时认定即可),同时工期不予延长。(6)误期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减轻总承包单位在合同内的责任和义务。(7)如果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业主的误期违约金总额不足以弥补因总承包单位误期竣工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应另行向业主支付赔偿金。20/49 四四、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 (一)质量管理要求(一)质量管理要求 总承包单位应对合同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并对分包
46、单位的施工质量负连带责任。1、质量目标、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标准、图纸,以及合同约定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因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业主有权要求总承包单位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并进行相应处罚。2、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论证并修改完善,报监理单位、业主审批。(2)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3)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交底,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
47、和操作规程。(4)编制样板实施方案报监理单位、业主审批;在正式施工前完成工法样板、工序样板、大货交付样板的施工,报监理单位、业主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5)对所有进场材料(含消防、环保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取样复试、拍照;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工程。3、质量管控重点、质量管控重点 详见合同附件越秀地产工程管理要求、成品保护图册和施工工艺标准图册等。21/49 4、实测实量、实测实量 总承包单位须对工程实体进行 100%实测实量;对工程所有部位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测量、验收、拍照,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文件,报送监理单位、业主审批。实测实量具体要求包括:(1)数据处理 按监
48、理单位提供的实测实量操作指引和其他实测实量操作文件的要求,在现场将测量数据即时上传至数字平台,并对照评估打分标准进行自评,寻找差距,做到扬长补短。(2)现场标注 所测量出来的数据,直接标注在墙面上,对不合格点直接圈出来,并注明测量日期,便于监督整改。(3)汇报制度 将实测实量数据资料和自评成绩,在每周的工作周报中向业主与监理单位汇报,并同时把相关信息向班组、工人传递,以利于监理单位督促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改进。(4)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实测实量数据,若经监理或业主抽查,存在数据失实的情况(实测数据比总承包单位提供数据偏差大于 10%),业主和监理有权按合同进行违约处罚。5、样板先行、样板先行(1)
49、总承包单位须按合同附件施工样板制作、交底要求、越秀地产工程样板管理指引在施工现场设立专区制作施工样板,并承诺按经业主审批通过之施工样板进行该项目工程大面积施工,所需费用已包括于合同价款内。(2)在每道施工工序开展大面积施工前,需设置工序样板。工序样板内容包括:砌体样板、内外墙抹灰样板、屋面样板、防水卷材样板、卫生间样板、门洞过梁样板、窗台样板、钢筋样板等。工序样板优先集中设置,如有条件可搭工棚设置,如部分工法无法同层设置,也需要设置在同一区域内。每个工序 22/49 均需设置资料板。(3)对于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或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后期须做好成品保护工艺样板。(4)每一栋均需设置完整
50、一层的大货交付样板层(包括公区和私区),在大货全面铺开施工前,须进行大货交付施工样板实地评审,明确大货施工质量标准和交付标准,降低因货不对板及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风险。(5)总承包单位应于施工样板施工前 10 天上报施工样板实施方案,并经监理、业主审批通过。(6)施工样板完成时间:工序样板的验收在各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 10 天完成;主体工程以及同步的安装工程样板应在进场 90 天内整体完成,且主要工序施工前必须完成相关样板制作;安装工程样板应在相关分部工程开始前 30 天整体完成;装饰装修样板设置时间节点应符合业主要求,且应在装饰工程开始前30 天内整体完成。6、配合检查、配合检查 总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