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业资格。2.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建筑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3.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2、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即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除 。5.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申请。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6. 从业资格:单位资质。 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按期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不同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7.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
3、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8. 建筑工程承包。承包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
4、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行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
5、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9. 建筑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10.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1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12. 合同法。合同法中所列的平等主体有三类: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法人是
6、组织)13.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4. 合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
7、为要约。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要约内容的变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15. 合同的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
8、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16. 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17. 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生产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
9、在时间上是同步的。(成立不等于生效)合同的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18.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第一次明确代理人无权代订合同,如有无效。)A、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多次生效、默认行为,是表见代理)19.
10、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0.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21.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A 合同有关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问题的处理。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质量要
11、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义务方承担。22.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分为:协议变更、法定变更。
12、23. 合同的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 合同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合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4. 违约金。25. 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6. 合同争议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注:合同争议的解决采用或裁或审制,仲裁和诉讼二选一)27. *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化公共利益、公
13、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8. 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 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可委托、可自行)29. 招标的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其它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30. 招标文件的送达。招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31. 联合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票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
14、权益。32. 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时间与招标截止日同时进行。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平进行。33.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4.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35.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6.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37. 政府的
15、定价行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38. 定价范围。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39.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40. 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41. 土
16、地分类。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42.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43. 建设用地的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而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44. 征收土地的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45.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
17、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46. 财产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即属于人身保险。47. 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48. 税收种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49. 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业行为协会。50.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
18、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51.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员可以分为两个级别,即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52. 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 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2. 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3.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4.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9、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5.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是计算工料及资金消耗的最基本的构造要素。6.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按建设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按项目规模划分:大型、中型、小型。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7.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
20、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8.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内容:编报项目建议书、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2)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工作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建设准备工作内容: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3)施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地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不是需开槽的工程,正式
21、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方、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9. 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达到下列标准: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需要;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职工其他必要的生产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2)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整理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3)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
22、织。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正式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4)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10. 项目后评价。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对比法就是将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情况与前期决策阶段的预测情况相对比。分为:效益后评价、过程后评价。11. 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项目目标(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费用内,达到所要求的质量)而对项目所实施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12. 建设
23、工程项目管理目标:(造价、质量、进度)。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三大目标之间既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又存在着统一的方面。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建设工程项目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注意统筹兼顾,合理确定三大目标,防止发生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他目标的现象。1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业主方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1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目标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15.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流程:承包方的成本管理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
24、、成本考核等环节。(顺序不能乱)16. 成本预测的方法:定性预测、定量预测。17. 成本计划:直接成本计划、间接成本计划。18. 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技术进步法、按实计算法、定率估算法。19. 成本分析方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20. 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风险来源进行划分:风险因素包括: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21. 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业主的风险(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承包商的风险(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22. 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风险可否管理划分:可管理风险、不可管理风险。23.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是指对项
25、目风险进行管理的一个系统的、循环的工作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风险对策的实施和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24.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控制、风险转移。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1)工程承包合同。EPC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商。工程施工合同。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单项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2)工程勘察合同。(3)工程设计合同。(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5)工程咨询、监理或项目管理合同。(6)贷款合同。(7)其他合同。2. 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1
26、)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承包商为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分包商仅对承包商负责,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2)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承包商为获得工程所必需的设备、材料,需要与设备、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3)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包商为解决所采购设备、材料的运输问题而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4)加工合同。(5)租赁合同。(6)劳务分包合同。(7)保险担保合同。3. 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
27、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5.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1)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2)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3)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4)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和索赔。(5)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以下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1)总价合同。(全部风险给了
28、施工单位)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招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为: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能掌握将来费用)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
29、响。(物价稳定,风险小)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可对市场价格作适当调整)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一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单价不变,数量变化)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
30、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和灾后修复工程。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要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
3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 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不能预见的费用、实报实销) 不同计价方式合同类型比较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百分比酬金固定酬金浮动酬金目标成本加奖罚应用范围广泛广泛有局限性酌情业主方造价控制易较易最难难不易有可能承包商风险风险大风险小基本无风险风险不大有风险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9. 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劳务报酬须在合同明确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按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方式。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工程造价本质上属于价格范畴。在
32、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1. 工程造价第一种含义:是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来定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有计划地建设某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的费用。2. 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从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市场供给主体来定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通常把工程造价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3. 工程造价的特点:大额性、单个性、动态性(时期长)、层次性(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阶段性(多次性)。4. 工程建设各阶段工程造价的
33、控制。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5. 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项目决策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6. 工程造价的构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税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国家不收) 7.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建筑
34、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二环夜临大水脚支架已安稳)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间接费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护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利润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8. 按照2008年12月1日起
35、施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则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9. 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0.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煤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
36、、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服务器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11.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消耗费 (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12. 施工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
37、车船使用税。13. 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2) 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费费率(%)= 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3)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
38、施工费费率(%)= 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4)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费费率(%)= 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5) 临时设施费: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包括:周围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6) 夜间施工费: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7
39、)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业主没提供适应场地,要求业主索赔)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二次搬运费费率(%)= 年平均二次托运费开支额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8) 大型机构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9)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10) 脚手架费:(1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2) 施工排水、降水费:14. 间接费:(1)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5. 企业管理费:(1)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
40、费、劳动保护费等。(2)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3)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的就医和,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4)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食品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
41、、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 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7)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8)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9) 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10) 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11) 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2)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
42、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16.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17.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8.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1) 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分为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税金)(2) 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G&F)和运费
43、、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格。)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采用船上交货价时卖方的责任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输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买方的责任是: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
44、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附加费货价。一般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设备货价分为原币货价和人民币货价,原币货价一律折算为美元表示。国际运费。即从装运港(站)到达我国抵达港(站)的运费。我国进口设备大部分采用海洋运输,小部分采用铁路运输,个别采用航空运输。国际运费(海、陆、空)=原币货价(FOB)运费率 国际运费(海、陆、空)=运量单位运价(人民 币)(其中,运费率或单位运价参照有关部门或进出口公司的规定执行)运输保险费。运输保险费=原币货价(FOB)+国外运费 保险费率1- 保险费率 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 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银行财务费率
45、外贸手续费:指委托具有外贸经营权的经贸公司采购而发生的外贸手续费率计取的费用,外贸手续费率一般取15%。 外贸手续费=【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率关税:关税=到岸价格(CIF)进口关税税率增值税。进口产品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消费税“应纳消费税额= 到岸价+关税 消费税税率 1-消费税税率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3) 设备运杂费的构成及计算:包括: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46、4)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19. 工程建设其他费的构成。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费。建设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建设用地费: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支付的租地费用。20. 形成无形资产费用: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有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包括:(1)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用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2)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