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pdf

上传人:风**** 文档编号:1042439 上传时间:2024-03-30 格式:PDF 页数:142 大小:4.2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2页
村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2页
村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2页
村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2页
村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南通市建设工程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2020 年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年村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村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 500 万元。(3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涉及 5 个行政村的集中居民点,分别为品建村、石庄村、施秦村、洪旺村、新立村。现状住户已进行改厕,生活污水均排入各户化粪池,本次在区域内新建污水管网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各户化粪池污水后,经污水管道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河道。(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到 2020 年 10 月 27 日;工期: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

3、0604001001 一标段:品建村、石庄村村庄污水收集及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工程 22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B3206210336000604001002 二标段:洪旺村、施秦村、新立村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2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4、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 2 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

5、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 2018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3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程拒绝其参加投标)。(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业绩要求:无;(8)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

7、,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

8、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 3 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

9、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开标顺序按一、二标段顺序开标,投标人若在前一标段中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不再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它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到 20

10、20 年 6 月22 日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系统,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10 时 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本工程为全程电子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不

11、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3000、新点、赛德、神、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机妙算等造价软件

12、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 4.40 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 4.80 万元整。特别提醒:(特别提醒:(1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 2)未)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

13、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4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 69 号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二楼 联系人:秦明 联系人:吴守华 电 话:18260567058 电 话:0513-81819570 5 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村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一标段:品建村、石庄村村庄污水收集及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14、二标段:洪旺村、施秦村、新立村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单位章)日 期:2020 年 6 月 10 日 6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贲智海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20 年 月 日 7 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 69 号 联系人:秦明 电话:18260567058 电子邮

15、件: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 399号二楼 联系人:谭勇 电话:0513-81819573 电子邮件:1.1.4 项目名称 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村庄污水处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海安开发区 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自筹资金;非国有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一标段:品建村、石庄村村庄污水收集及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洪旺村、施秦村、新立村村庄污水

16、收集处理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1.3.2 工程特征 房屋建筑:市政、绿化工程:一标段:品建村、石庄村村庄污水收集及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洪旺村、施秦村、新立村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8 1.3.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10 月 27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1.3.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奖项要求:无 关于质量要

17、求的详细说明见“技术标准和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业绩要求:无;信誉要求:自 2018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以来

1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不含临时)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

19、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 9 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0、,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

21、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0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 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1 分 包 不允许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 离 不允许允许

22、,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清单、图纸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 17:00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22 日 10:00 2.3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园林定额(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苏建价(2016)154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

23、的通知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资料;人工价格执行苏建函价2020115 号文;材料价格按南通市 2020 年 5 月份建筑安装材料指导价取定,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2.3.3 招标控制价公布日期 2020 年 6 月 10 日 17:00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时效:6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4.40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4.80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

24、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 11 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0 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

25、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 69 号 招标人名称

26、: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村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一标段:品建村、石庄村村庄污水收集及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洪旺村、施秦村、新立村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标段投标文件在 2020 年 6 月 22 日 10:00 前不得开启 4.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三楼)(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

27、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退还安排: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三楼)12 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完好(5)开标顺序:全程电子化开标顺序:点名-核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应系数-解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宣读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结束退场。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

28、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2%,根据海公管办【2014】34 号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约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缴齐。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按合同扣减保证金;违反海安县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预警办法(试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中标价的 2%)。履约保证金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

29、时,必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相关工程变更责任追究执行到位证明。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10.1.2 不良行为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投标人被查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且该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院执行撤销、和解、完毕或其他形式的终结执行裁定证明的,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

30、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13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31、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7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32、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特别提醒:1本工程无技术标。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其中资格后审资料须将完整的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投标人要对提供的原件扫描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

33、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0513-81819599。14 3根据海公管办【2014】40 号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不予顺延,诚信考核扣 5 分。4本招标文件因电子招标文件模板格式问题,蓝色字与黑色字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一律以蓝色字表述为准。5.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5.1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34、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5.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1.2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3 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海安支行;银行帐号:32001647136052516962(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

35、保证金子账户。(3)投标人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5.1.4 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推行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5.2 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

36、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5.3 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5.3.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5.3.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予以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5.4 如投标人采用

37、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5.5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 15 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5.5.1 放弃中标项目的;5.5.2 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5.3 不与招标

38、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5.6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5.7 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5.7.1 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59001839 0513-81819599 5.7.2 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153-8889 5.7.3 保证金业务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海安:中国建设银行 0513-81819500 5.7.4 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单位:请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

39、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产品服务页面。6.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须分包的工程必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同意,由具有专业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二、有关投标报价的说明:1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2报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内容和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3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

40、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标准、等级、规格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4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5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是总价控制,各投标人需认真测算成本、自主报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控制价中某一(或几项)项目或某一种(或几种)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则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不同意施工或要求增加费用,否则招标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施

41、工或提供材料,费用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的双倍从中标人结算价款中扣除,同时将中标人的行为作为履约情况不良行为报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备案。6现场踏勘:(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2)本工程临时用电、用水等施工必须准备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开户手

42、续。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与建设单位做好对接,明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的接入点,自行套表计量,16 引入到所需的作业地点,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3)施工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场地及场地周边情况对工程施工的影响,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的情况,若发生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做调整。(4)本工程在居民居住范围内实施,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各种困难因素,并据此制定符合相关部门要

43、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居民、行人安全出行,以防发生意外伤害,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为实施上述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发包价中,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5)施工期间各种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不做调整。投标人需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不可预见的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7材料要求:(1)本工程所选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GB50325-2010)第 1.0.5 条之规定。(2)涉及消防验收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强制认证实施细则 2014要求,满足消防验收标准,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国家涉及消防验收相关标准。(

44、3)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已推荐(参照)品牌、产地、质量等要求(详见清单及清单说明)的,承包人应按推荐(参照)品牌中中高档产品的要求自行采购,且必须为优等品。在相关材料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报发包人的认可,否则不得进场使用。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发包人未推荐(参照)品牌的,应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消防部门要求的合格产品,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8施工管理:(1)投标

45、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工程结构及饰面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合同范围以外的新增部分除外。(2)垃圾清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或运至建筑垃圾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处置,运距自行考虑,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竣工结算不作调整。建筑垃圾外运、混凝土运输只能在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相关费用均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竣工结算不作调整。承包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并

46、运至城管部门允许的堆放地,相关费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竣工结算不作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9工期:(1)合同工期执行中标单位投标函中的工期,投标函中所填写的工期期限不能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期限;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2)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应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制订可行的进度计划,充分考虑农忙、节假日、天气等因素对施工造成的影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本工程在合同 17 约定的工期内按质完成,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该因素,在中标后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及延长工期。10施工单位中标后应做好各项准备

47、工作,公示结束后 7 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应提交办理安监、质监、施工许可等完整、合格的资料,并配合做好报监工作,否则拖延的日期按工期违约情形进行违约处罚。如中标人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1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2本工程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若有损坏,投标人需负责恢复,此费用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3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人工费、材料

48、价格不随政策性调整。14本工程的安全报监、质量报监、竣工验收及其他资料报送,请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入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15本工程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清单所列工程量为暂估量,承包人施工前须与甲方确定准确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材料采购,超量采购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现场施工时如部分无法施工或调整增加工程量,则结算时调整此部分工程量,结算按实调整,结算单价不变。16施工期间各种协调费用已经综合考虑在清单组价中,此类费用结算不调整增加,承包人自行考虑。投标人需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不可预见的费用,结算不再增加调整。17.现场文明管

49、理满足下列要求:工地按要求设置环网喷淋系统、临时监控设施和硬质围挡(沿街围挡高不小于 2.5m,其余高不小于 2m),硬件设施要求以安全监督窗口最新要求为准。围挡外侧道路硬化或绿化,不得有泥土裸露,不得擅自占道施工、堆放杂物;大型建设工地应设置临时水冲式厕所,其他环卫设施齐全,环境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和残土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坚持文明施工,工地出入口铺设硬质道路,设置冲洗设施和沉淀池,施工车辆车轮及车身外侧不得带泥上路,不得沿途抛洒,不得扬尘污染;竣工工地及时清理,工完场清,路面、道板、绿化等市政设施完好无损;待建工地围挡完好,无乱倒垃圾、违章种植和乱搭乱建现象。加强现场扬尘管控,按规

50、定安装使用喷淋降尘系统和移动洒水设施,并确保喷淋设施完好有效。土方开挖和回填、地基基础、路基、绿化等施工期间,喷淋系统应每 1 小时开启一次,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高新区开发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期间喷淋系统须常态化开启);扬尘监测数据超标时(PM10 监测指标大于 100 微克/立方米)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时,现场应立即开启喷淋降尘设备,保持场地湿润不起尘。积极响应并遵照执行海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提出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9】126号。以上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调整。18本工程因小区分布复杂,投标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 > 施工组织方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2622162128@qq.com ,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Copyright© 2022-2024 www.wodo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2583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60200013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916-422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