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安市金融集聚区(瑞融佳苑)项目酒店室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项目编号: A3206210336000031招标项目编号: A3206210336000031008标段编号: A3206210336000031008001招标文件招 标 人: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 年 7 月1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张银华日期: 2020 年 7 月 31 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 2020 年 7 月 31 日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备案)2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2、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报价说明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 招标公告海安市金融集聚区(瑞融佳苑)项目酒店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金融集聚区(瑞融佳苑)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酒店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位于海安市宁海南路与长江中路交汇处;2.1.2 工程概况: 本酒店总建筑面积约 51345.83 ,地
3、下二层,地上二十二层。地下一层与地下二层为:酒店车库电梯厅、库房、后勤与粗加工,设备用房及和员工设施用房、车库与人防车库;首层 1692 (建筑群东北角)为酒店门厅;二层 4482为员工餐厅及后勤区域;三层 9178 与四层 12894 为酒店餐厅包厢、宴会、会议 及其他商业功能;十至二十二层,除十六层为 1392.56 ,其余每层面积 1669.79 , 为酒店大堂、康体娱乐、客房楼层,客房数约 250 间,以大床房及标准房为主,并配以少量行政套房。2.1.3 合同估算价:约 23844.50 万元;2.1.4 总工期要求: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图审:工期 90 日历天(含不少于 5天
4、的建设单位确认时间);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施工直至整体工程竣工)。2.1.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海安市金融集聚区(瑞融佳苑)项目酒店室内(含酒店智能化)及地下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效果图出图;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出图;设计修改; 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工程质保期内保修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
5、全、工期、造价全面责。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有效期内的)。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3.2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证书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3.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壹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
6、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 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 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5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自 2017 年
7、 1 月 1 日以来(含 2017 年 1 月 1 日,时间 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在 6000 万元(以中标合同价或结算价) 以上或者装修装饰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企事业办 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 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和酒店式公寓,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不含厂房。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以结算价作为业绩的需同时提供结算审核报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8、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如投标人为分包人且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能体现投标人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结算审核报告无法体现项目为装修项目或具体装修合同额或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3.5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 自 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 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10、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6(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其他报名条件: 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 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 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 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 进行
11、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 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 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d.投标人承诺书。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3.7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需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
12、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 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 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
13、企业参加招投标相 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 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7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 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到 2020 年 8 月 21 日 09:00分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
14、09: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8.其他事项(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本工程商务标、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全程电子化 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 需在投标
15、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同时提供技术标(初步设计文 件)文本格式投标文件,文本格式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号)。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携带企业 CA 证书、技术标(纸质初步设计文件及光 盘或 U 盘)、刻有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软件格式生成,包含商务标、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中标后8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全套电子文件一份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16、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 18662609561、0513-81819599 、QQ: 1286826200。(4)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9.联系方式招标人: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122 号地 址: 海安市
17、安平中路 59 号,翠竹园 26 号二单元 303 室联系人: 丁秋文联系人: 付萌萌电 话: 0513-68875203电 话: 18934526739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 122 号联系人:丁秋文电 话: 0513-6887520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海安市安平中路 59 号, 翠竹园 26 号二单元 303 室联系人:付萌萌电 话: 18934526739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海安市金融集聚区(瑞融佳苑) 项目酒店
18、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1.1.5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宁海南路与长江中路交汇处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海安市金融集聚区(瑞融佳苑) 项目酒店室内(含酒店智能化) 及地下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本酒店总建筑面积约 51345.83 , 地下 二层, 地上二十二层。地下一层与地下二层为:酒店车库电梯厅、库 房、后勤与粗加工, 设备用房及和员工设施用房、车库与人防车库; 首层 1692 (建筑群东北角)为酒店门厅;二层 4482 为员工餐厅 及后勤区域;三层 9178 与四层 12894 为酒店餐厅包厢、宴会、会 议及其他商业功能;
19、十至二十二层, 除十六层为 1392.56 , 其余每层面积 1669.79 , 为酒店大堂、康体娱乐、客房楼层, 客房数约250 间,以大床房及标准房为主,并配以少量行政套房。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效果图出图;竣工图出 图;设计修改; 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工程质保期内保修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责。 设计风格要求: 见设计任务书 。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图审:工期 90 日历天(含不 少于 5 天的建设单位确认时间) ;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施工
20、直至整体工程竣工)。10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 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由施工单 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施工单位为 联合体牵头人, 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
21、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 投标将被拒绝。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无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2.2.1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日前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发出后 24 小时内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控制价: 设计及施工单方招标控制价4800 元/平方米,具体为施工 4700 元/平方米,设计 10
22、0 元/平方米。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1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暗标)(6)初步设计文件(暗标)(7)资格审查文件(8)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程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汇款方式提交或者是在 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的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不接受现
23、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人自身的名义且必须 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 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3.7.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本工程技术标文件为暗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 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 等,否则为无效标。3.7.5其他编制要求/1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本工程商务标、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 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
24、易 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到评标系统,同时提供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文本格式投标文件,文本格式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 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号) 。2、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 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携带企业 CA 证书、 技术标(纸质初步设计文件及光盘或 U 盘)、刻有不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软件格式生成,包含商务标、技术标(初 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中标后在中 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5、同时提供全套电子文件一份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3、初步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叁份统一装入封套中密封, 封套上按 下面格式填写致(招标人全称)(招标项目全称)项目 标段 投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投标人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 ”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安市高新区镇 南路 399 号)。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0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安市高新区镇
26、南路 399 号)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按照本须知第 5.1.1 款的规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 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 向招标人提 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 证,以证明其出席, 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6.4.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定标候 选人) 公示定标候
27、选人数量:/异议成立, 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13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7.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本次不采用评定分离。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方法:7.3.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担保的形式为现金、银行汇票、支票、现钞等, 以 及由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都可以。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2%,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收取。履约保证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统一管理。廉政保证金与 履约保证金相合,不再另外
28、收取。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按合同扣减保 证金; 违反海安县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预警办法(试行)的, 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中标价的 2%)。(海公管办201434 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相关工 程变更责任追究执行到位证明。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 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 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
29、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应苏建价2016154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调整的通知规定、苏建函价2019178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采 用一般计税方法报价。2、投标人自行准备设计方案汇报工作,现场视评标委员会要求决定是否需要方案汇报。3、本项目报价包含设计、施工、采购、工程保修(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竣工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 交钥匙工程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
30、输、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工程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 风险费(含设计变更)、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税金、 电梯轿厢防护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地资 源化利用或运至场外建筑垃圾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处置, 且不得掺杂其他垃圾。垃圾处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 虑列入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招标投标综合服务费、竣工结算书初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 相 关设备应提供招标人操作手册、配件备件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经确认的合同价不调整(人工、材料、政策性相关调整、设计初步方案调整、审图过 程中的修改调整涉及的费用均
31、不调整);4 、投标人中标后,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优化其方案设计,待方案设计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查、报批并同 意实施后, 再进一步完善其施工图, 施工图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图纸会审, 对图纸中相关不合理内容中标人须 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设计费用不调整。后期设计施工阶段,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其相关责任。5、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造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主材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并施工,否 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6、投标文件中若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中标人的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共同所有, 招标人有权通过传媒、专业杂志、
32、专业书刊 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成果。8、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按合同和报监备案中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本工程根据海公管办【2017】3 号海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办法及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规范(十) ,采取电子化考勤。投标人 中标后,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考勤机进行指纹考勤(考勤机押金 2000 元)。9、招标人的其他要求:见设计任务书。10、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 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 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
33、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 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3 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的有关规定, 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15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
34、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
35、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1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 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36、。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
37、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7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
38、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 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章节 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
39、,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 ”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报价清单;(6)发包人要求;18(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 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
4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 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 及时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 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招标人将通过“ 电子招
41、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 及时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 及本招标文件,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同步 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 电
42、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1.2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有规定格式要求的, 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和投标报价。3.2.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
43、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 格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报价说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