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二环西路15号灯泡厂宿舍)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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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 年版 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徐州市泉山区 2020 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二环西路 15 号灯泡厂宿舍)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607003001招 标 人:徐州市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徐州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020 年 7 月 27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须知- 10 -1 总则- 10 -2 招标文件- 11 -3 投标文件- 12 -4 投标- 1

2、3 -5 开标- 14 -6 评标- 14 -7 合同授予- 15 -8 纪律和监督- 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8 -评标办法前附表- 18 -1. 评标方法- 21 -2. 评审标准- 21 -3. 评标程序- 21 -评标入围方法- 24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7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9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70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71 -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文件- 73 -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质量

3、抽检实施意见(试行)- 74 -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质量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8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2 -第六章 图 纸- 9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98 -封 面- 98 -投 标 承 诺 书- 100 -投 标 函- 10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2 -授权委托书- 10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4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05 -拟派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106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07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8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109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1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徐州市泉山区 2020 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二环西路 15 号灯泡厂宿舍)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发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泉山区 2020 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二环西路 15 号灯泡厂宿舍) 已由徐州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发改审发2020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泉山区 2020 年老旧小区综 合整治工程(二环西路 15 号灯泡厂宿舍)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徐州

5、市泉山区2.1.2 建设规模:徐州市二环西路 15 号灯泡厂宿舍危楼加固等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土建拆除及恢 复、安装工程、室外场地及管网工程等。2.1.3 合同估算价:约 432.81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2.1.5 其他 :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2.2 招标范围:徐州市二环西路 15 号灯泡厂宿舍危楼加固等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土建拆除及恢复、安装工程、室外场地及管网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 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目

7、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 2018 年 7 月 27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自 2019 年 7 月 2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3) 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 自 2015 年 7 月 27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 1 -格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8 月

9、 7 日 14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7 日 14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

10、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台()上发布。9.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10.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前两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本次重发公告的招标,须在本次重发公告 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前两次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 以本招标公 告的招标文件为准。11.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0.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 苏建建管【2

11、017】236 号文执行。12. 联系方式- 2 -招 标 人:徐州市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 61 号邮 编:221000联 系 人:何工电 话:0516-85705069招标代理机构:徐州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环城路 60 号弘辉大厦 1103 室 邮 编:221000联 系 人:于姣姣电 话:051683678726 135052086942020 年 7 月 27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徐州市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政府联系人:何伯庆电话:051685705

12、06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徐州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环城路 60 号弘辉大厦 1103 室联系人:于姣姣电话:0516-83678726 13505208694电子邮箱:1424569881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徐州市泉山区 2020 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二环西路 15 号灯 泡厂宿舍)1.1.5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 ”1.3.1招标范围徐州市二环西路 15 号灯泡厂宿舍危楼加固等综合整治工程,主 要包括土建拆除及恢复、

13、安装工程、室外场地及管网工程等。详 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8 月 17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12 月 15 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 以上(资 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 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

14、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 3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

15、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 自 2018 年 7 月 27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 自 2019 年 7 月 2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 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 自 2015 年 7 月 27

16、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资料、答疑澄清(如有) 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 日 1

17、7 时 00 分- 4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0 年 8 月 3 日 17 时 00 分2.4招标控制价金额:4328039.33 元其中暂估价: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投标承诺书(7)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8)主要施工人员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5)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需提供扫描件的

18、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 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者银行保函 ;(如在交易系统中使 用电子投标保函,则无须提供)(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圆整(小写:80000.00 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 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

19、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账户名称: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22320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 5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 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 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 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3、投标人将银行

20、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 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A409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格。3.4.3投标保证金退还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 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 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

21、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 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无需施工组织设计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 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22、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 6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标文件。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 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

23、代表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 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 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开标结束。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提问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6.1.1评标

24、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系统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保证金无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部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6699869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 电子招投标平台 ” 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

25、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 3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市会 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胶装书面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及后缀名为. nJSTF 的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软件版预算书,存

26、储介质为光盘、U 盘等)。后期根据招标人需要,中标人仍需无偿免费提供。10.5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10.5.1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0.5.2 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制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 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 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 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 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

27、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10.5.3 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 格式)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 另一个即 为不加密(NJSTF 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后期中标备用投标文件。10.5.4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10.5.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徐州市

28、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找到“不见面 开标大厅 ”(网址: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找到“ 网上开标 ”模块,根据操作手 册(请在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 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 CA 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 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 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

29、果。10.5.6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 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并在系统显示的 30 分钟解密倒计时时- 8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间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 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 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0.5.7

30、 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 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 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5.8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 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 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

31、),江苏 互联互通驱动 2.0 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 身软件硬件设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 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0.5.9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 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识别加密证书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9 -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32、。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3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

34、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 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

35、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 过 5 年的。1.5 费用承担- 10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

36、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 度。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

37、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 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 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 ”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 ”进行 理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

38、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 11 -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 标人,但招

39、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

40、件,由此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以及本招标 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同步发布。招 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

41、填写并按要求提 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中的 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 ”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42、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 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 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12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

43、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3.6.2

44、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 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3.6.3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 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 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对已在投标 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 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 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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