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财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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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会计法及有关财税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二条 股份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厂、室及相关管理部门等在开展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整个公司的财务管理负总责;下属各核算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第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员工,公司给予精神的或物资奖励。第五条 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实施。第二章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

2、制第一节 财务管理级次和权限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明确权责”原则,实行总公司、子(分)公司、车间三级管理和三级核算的财务体制。具体分级管理如下:一、总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项负责,统福盈亏,依法纳税,自主分配”办法;二、全资子公司实行“核定目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盈亏缴拨,依法纳税办法”;三、分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核定任务,成本核算,内部调拨”办法;四、生产车间实行“消耗(任务)定额,工资计件,费用包干,责任到人”办法。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和权限级次,应本着有利生产及经营,能为企业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为前提而划分,并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调整。具体权限级

3、次划分如下:一、总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1、对外投资权(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2、基本建设投资(包括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投资)权;3、购置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总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部分;4、广告宣传投资,指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省、市、自治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的广告宣传投入,其他广告投入单项(单次)投入在8000元以上(含8000),连续投入在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部分;5、捐赠、赞助支出权;6、固定资产处置权;7、为他人(包括企业组织和个人)经济担保权;8、商品销售最低价格定价权;9、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审定权;10、员工出差乘坐飞

4、机审批权(除营销公司外);11、低值易耗品购置总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部分的审批权;12、业务招待费开支定额审定权;13、员工医药费、门诊定额、报销范围和审批权;14、各种消耗定额的审定权;15、工资报酬调整权;16、其他临时调整的财务管理权;二、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1、除(一)总公司财务管理权外的财务收支审批权;2、总公司临时调整下放的财务收支审批权。第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权限的审批,由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分别情况处理。属于重大投资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有权机构审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但管理权限在总公司的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

5、人审批或授权财务及汇同审计、策划、劳人、生产、设备、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批;属于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部分由子(分)公司经理(厂长)审批。第二节 公司负责人财务管理权限第九条 公司负责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依法行使企业理财自主权,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负责,第十条 公司负责人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居于中心地位,全面负责企业的财务决策、指挥、控制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定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企业对财务目标的实现。第十一条 根据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基础工作现状,公司负责人有权确定财务机构的设置,选定适合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具体的会计核算方式。第十二条 组织相关部门和

6、人员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切实遵循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规,并确保在公司内有效实施。第十三条 公司负责人有权依法提请聘任、解聘、奖惩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和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财务副总经理等人。第十四条 公司负责人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负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上签名或盖章。第十五条 公司负责人有权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费用开支方案和重大事项的建议,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决定。第十六条 公司负责人在行使企业财务决算、指挥、控制权的同时,应自觉接受企业内部审计及国家财政、税务、金融、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责任审计。第

7、三节 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权限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副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领导企业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对公司法人代表负责。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学习或定期培训;对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会人员配备、专业职务聘任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并就任用、调动、奖惩提出意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单位负责人行使自主理财权,并进行成本费用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编

8、制、签署和执行企业财务预算,成本计划、费用计划、供应计划,拟订筹资、融资方案,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督促企业财务部门及子(分)公司落实成本、费用、收入等考核指标。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权签署企业财务专题报告、会计报告,有权会签涉及财务收支重大的生产技术措施,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项目等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对不执行计划、合同和违反财经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制止,并提请公司负责人处理。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授托审批企业财务收支工作,但重大的财务收支必须报请法人代表批准。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协助财务部门与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的关系,有权定期检查各部门

9、、各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预算、成本、费用计划等情况,并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企业的群众性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经济核算责任制度和子(分)公司的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有权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双增双节”活动。第四节 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管理权限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部门是企业的财务办事机构,负责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并对企业内外财务关系进行协调和处理,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

10、缴纳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二十七条 财务机构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第二十八条 财务机构负责人主持部门的工作,领导全体财会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税法规,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会计工作任务。第二十九条 执行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有关会计工作的决定,积极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第三十条 参与公司制定资金筹集方案、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和重大经济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第三十一条 全面开展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开展增收节支,降低成本费用

11、,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第三十二条 组织财会人员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第三十三条 按照单位负责人授予的权限和有关制度规定,签批资金拨付、财务支出和财产报损及转移。第三十四条 组织稽核人员对各核算单位执行财经政策、制度、计划内、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按规定进行通报。第三十五条 负责牵头组织全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随时随地摸清企业家低,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第五节 各子(分)公司、厂负责人财务管理权责第三十六条 各子(分)公司、厂负责人在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和财务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其权

12、责是: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编制本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落实到所属部门,按期检查、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及时向公司汇报财务计划完成情况。二、督促本单位财务部门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按期编制会计报表;三、加强本单位的财产管理,定期开展财产清查,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四、负责执行国家财经法令、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五、管好用活资金,大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下属单位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施其职、互相配合,在办理会计事项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

13、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在记账、算账、报账中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支持会计人员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四十条 子(分)公司会计人员由总公司统一委派,需要调动工作的,必须事先征得总公司财务部门意见后方能变动,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前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册、款项、公章、实物、文

14、件资料以及未了事项,并造具清册逐项清点,双方签字。交接工作要派人监交:一、财务科长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长进行监交;二、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分管财务领导会同财会负责人进行监交。第三章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第一节 原始记录制度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录是按照规定的格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等具体事实所做的最初记载,它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情况第一手资料,是企业管理与核算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第四十一条 产品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进度记录。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财务指标,就得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生产经营计划,为了掌握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挥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必要措施和解决问题等,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原始

15、记录。一、根据全年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落实到生产车间、班组。车间、班组对每月生产的产品要作出详细的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完成及完不成的主要原因。二、车间、班组接受全年生产经营计划后,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能力和市场情况,安排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到班组,并督促班组组织生产,逐日检查记录,了解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为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要拟定生产的操作规程和奖惩办法,并随时作出详细记录。第二条 为了生产各种产品,就要耗用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各种费用。材料的耗费,各种费用的开支是构成产品成本计算的基础,因此要对各种耗费作出详细的记录。一、购进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作出详细

16、的原始登记。要组织生产,就要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或对其原设备进行维修,首先就要提交一个购置计划,说明购置的原因、需要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进货渠道,报公司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购置。二、设备设施购进后,由设备部门派专人验收安装后,正式运转,并作出增加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详细记录。减少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也要作出详细记录,包括增加的品种、数量、规格(盘盈、捐赠的固定资产)减少的数量、品种、规格(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其目的是作为折旧的提取和费用的分配进入各种成本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原材料耗用的原始记录必须如实记载,逐日登记,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的退库。产品生产的过程就是原材料、辅助材料的

17、耗用过程,因此要加强保管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真实、完整、正确的做好各种原始记录,为核算成本提供第一手资料。第四条 各车间、班组必须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记录人员,每月终了按照原始记录汇总填制原材料、辅助材料进库验收单、出库单、产成品进出库验收单,按程序传递给财会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并进行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简要分析。第二节 计量验收制度企业的计量验收制度,是成品生产管理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前面所讲的原始记录是产品生产管理提供所需的各项数据,生产是从数量上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计量工作是确定这些数量的依据,如果没有准确的计量,就不能提供准确的数量,也就无法进行产品生产

18、的管理。如果耗用的原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就会直接影响产品更新换代质量及经济效果,因此企业必须建立计量验收制度,第五条 根据不同计量对象,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尤其消耗量大的水、电、天然气、蒸气的计量器具必需配备齐全。第六条 应设置专职的质量检验机构。凡是进厂的各种材料、物资都必须通过质检部门检验,做到不符合质量、规格要求的材料物资不入库,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设施、设备不准安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入库、不发货。第七条 应建立仪器仪表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查效验制度,以保证计量仪器与器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零部件和产品质量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检查质量的验收情况。第三节 定额管理制

19、度定额是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规定和应遵守与达到的数量标准,是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因此搞好定额管理,必须首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原材料消耗定额,设备利用定额,流动资金利用定额等。第八条 定额的制定。制定各项定额,必须根据以前年度的最好水平,参照同行业生产同一产品的耗费,通过技术分析的方法,进行比较、测定,制定一个合理的定额。第九条 定额制定后,应随着生产技术条件的变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适时地修订定额,但也不能经常修订,否则就不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第十条 定额制定后应由部门、车间、班组分级执行。劳动定额应由厂劳资部门统一督促贯彻执行,物资消耗定额,各项费用定额,

20、由财务部门督促检查贯彻执行。第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对财产物资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和账实核对工作,保证财产物资的绝对安全,做到账实相符。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存货定期盘点制度, 每半年(六月二十五日止)对存货进行一次盘点,要求主管物资的部门,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物资的堆码、存放、建卡,由物资部门牵头,财会人员配合,并对盘存数与相关帐户核对,对升损查明原因后,编制物资财产盘存升损表,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在一个经营期内必须对所有的资产进行一次认真的盘点,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第

21、十四条 为了不影响年终决算,每年确定为11月25日17时30分为盘点的静止时间。第十五条 盘存的组织机构。为了使盘存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解决盘存中的人力、物力、协调,检查、编报盘存报表等项工作,必须成立以董事长为主要领导的“盘存领导小组”负责盘存的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为了使盘存工作顺利进行,做到盘存的物资不重不漏,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条块结合,负责所管辖的部门,车间的盘存工作。第十七条 对资产的盘点,要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工程物资、各种消防器材和废旧设备及器材。第十八条 盘存结束后,根据各条块的盘存汇总表,与相关帐户核对,对升损的原因查清后,编制财

22、产物资盘存升损表、固定资产盘存表、低值易耗品盘存表,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在年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第五节 财务计划制度第十九条 财务计划是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经营的完成实绩,以及来年的市场情况,生产发展情况,经董事会和总经理下达一个来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利润计划内,以及相关部门编送的生产经营计划,劳动工资计划,技改扩建计划,编制一个年度计划,提出完成计划的措施,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二十条 各子分公司的财务主要指标,由总公司根据总目标,结合子分公司的生产能力、经营水平进行分解,由子分公司的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讨论,编制一个生产经营计划、改扩建计划。第二十一条 财会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价格编制财务计划

23、,各直分公司编制的财务计划必须于次年1月20日前报达总公司。第二十二条 编制财务计划的表种:一、资金计划表;二、利润计划表;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计划表;四、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表;五、间接费用计划表;六、制造费用计划表第二十三条 编制财务计划的要求;一、编制财务计划应有一个总的编制说明依据和编制方法;二、财务计划表中的数字必须清晰,小计、合计是否相等,相关表种的数字是否衔接,每张表的说明是否清楚,计划依据是否正确;三、财务计划编制好后,应由子分公司的领导组织人员集体审查,盖上单位、领导、财会人员的章印后上报公司。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后的财务计划,必须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负责人,以

24、保证计划的完成。第二十五条 加强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到月检查、季分析,总结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收支中的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提出整改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第六节 内部稽核制度稽核工作是会计工作的一部分,它是同会计工作同时进行的,它们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通过稽核工作的进行,可以做到事前控制,对违反财政、财务制度的问题能起到防患作用。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稽核机构,除负责日常性费用稽核外,每月至少对所属子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进行一次稽核,并发一期情况反映,通报会计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指出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第二十七条 各核算单位的财会科、

25、组,确定一名兼职的稽核人员,负责本单位财会科、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的稽核检查,把违纪违制和不符会计工作基础工作规范的会计处理,消灭在发生之前。第二十八条 内部稽核的方法一、审查法:是指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的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和研究,以便从中发现问题。二、复核法:使指对会计历史记录进行一次重复的验算和验证,检查计算的数字是否正确,表表之间是否衔接,验证会计分录、附件张数、过账等有无错误,以及原始凭证真伪等。三、核对法:是指会计记录之间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同一数据进行对照,以查明账证、账账、账表之间是否相等。四、调节法:为验证某一项目数字的正确性,使两个独立和各自分离的相关数字,

26、透过调节而趋一致的方法。如银行存款调节表等。第二十九条 会计稽核人员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岗位设置可以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一、日常费用稽核岗位;二、成本计划审查岗位;三、财务收支计划审查岗位;四、复核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岗位。第四章 资金筹集管理制度第一节 资金筹集第一条 企业筹集资金的原则:一、以需定筹的原则。根据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生产经营资金在数量上的增减变动情况,确定某一时期内所需资金的数额,从合理资金渠道取得相应的资金;二、讲求效益原则。筹资需要进行各种相关的预测、分析,尽可能以最低的资金成本和适度的风险筹集所需资金,并有限使用,取得预期的效果;三、遵守法规原则。筹资必须遵守国家有

27、关法法规,使筹资合法。第二条 公司所需资金由总公司统一筹集,各子(分)公司不得擅自向银行贷款或以其它方式举债。异地子(分)公司确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向当地金融机构贷款的,必须报经总公司同意后,向指定的专业银行贷款。第二节 募集资金的管理第三条 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严格按照招股(配股)文件承诺实行专款专用。第四条 募集资金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第五条 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额度,并按照投资计划按季检查使用情况和投资进度。第六条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确需便更资金投向的,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第三节

28、 资金的调度、使用第七条 公司实行资金调度例会制度。各资金使用部门,于每旬的4日、14日、24日填列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资金计划申报下一旬的资金使用计划,分别说明该项资金的用途、额度、付款方式(现汇或承兑汇票),并同时报告上一旬的资金执行情况。第八条 每旬的6日、16日、26日下午,由公司总会计师召集财务部、审计室、策划部等综合管理部门以及资金申报部门相关人员资金调度例会,集体审订下一旬的资金使用计划。第九条 各资金使用部门在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的同时,必须将上一旬的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一并报出,以利相关岗位汇总编制月、季、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最大限度的管好、用活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第四节 股本

29、管理制度第十条 公司的股本应当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作为股本,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第十一条 公司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一、是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二、是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第十二条 资本公积是一种资本储备形式,可按法定程序转化为股本,是股东权益的构成之一。第十三条 资本公积应设置以下科目进行核算:一、股本溢价;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三、接受现金资产捐赠;四、股权投资准备;五、拨款转入;六、外币资产折算差额;七、其他资本公积。第十四条 公司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

30、亏损、转增股本,如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用来分派现金股利。第十五条 公司的盈余公积应设置以下科目进行核算:一、法定盈余公积。按照10%的比例从本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二、任意盈余公积。按照鼓动大会决议从本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三、法定公益金。按照10%的比例从本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将其转入任意盈余公积。第五节 负债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公司的负债,要分清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并登记管理。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超过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31、,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各项负债,应按债权人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分类账核算和管理。 第十七条 对应付账款,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核算。应付账款可由企业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开出承兑商业汇票进行抵付;第十八条 对应付票据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付款日期、金额等。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第十九条 预收货款,如果发生不多,可并入应付账款中核算;第二十条 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押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以及应付和暂收等款项,以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第

32、二十一条 应付工资,指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第二十二条 应付福利费:一、应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二、职工医药费的开支内容:1、职工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钠的医疗保险金);2、企业医务室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3、职工因工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4、职工生活困难补助;5、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6、食堂大型炊事用具的购置和修理费;7、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费支出。第二十三条 应付福利费应设专户核算管理,只能用于上述开支,不得挪作它作它用。第二十四条 银行借款,不论是长期借款还是短期借款,均应按借款行逐笔登记,注明借款行、借款

33、时间、归还时间、利率、金额。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第一节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第一条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份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一切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归定,并对货币资金进行有效控制。第二条 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 一、职责分工。既将不相容的职责由不同的人来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舞弊的可能性。二、交易分开。即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应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坐支行为三、内部稽核。既设置内部稽核人员或单位,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对货币资金的帐面记录与实际结存数,除由出纳人员逐日清点库存现金和定期核对银行存

34、款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剂表以外,内部稽核人员还应对现金和银行存款实施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四、定期换岗。即对货币资金管理与核算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换岗,减少舞弊的可能性。第三条 部门管理货币资金的权限:一、财务部门是企业货币资金集中管理和对外办理收付的机构。企业其他部门无权对外收付货币资金。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的支付,实行“一支笔”审批。二、供应部门、设备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劳资部门等,对货币资金的收、付要根据自身的业务内容和特点有效控制其占用额度。第二节 现金及备用金管理第一条 会计上所说的现金仅指企业库存的现金,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收支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

35、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 现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即属于收入性质的现金,必须当天如数存入银行,不准坐支、挪用、停留过夜。支付费用所需的现金, 一律从银行提取。第三条 现金管理要实行钱帐分管原则。即坚持出纳管钱不管帐 现金日记帐除外,会计管帐不管钱现金,以利相互制约。第四条 收款必须向交款人(单位)出具合法的收款凭证发票或收据 ,加盖“现金收讫”戳记。严禁以白条收款或收款不给据的违法行为。第五条 企业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

36、品和其他物质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支付现金的凭证上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和出纳员名章,以明责任。第六条 各单位库存现金额度,允许保留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额度,由单位申请、开户银行核定。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第七条 支付费用的凭证,要经稽核人员审核,财务负责人和领导审批后才能付款。稽核和付款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进行更正、补充。第一条 严格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出纳人员离岗时必须将库存现金全部放入保险柜内

37、,以防被盗、丢失。否则,造成的损失,概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第十二条 库存现金不准个人借用、挪用或公款私存、白条顶库 。第十三条 当天收付现金要当天逐笔记入定本式现金日记帐,并逐日结出余额与实存现金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如有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纠正。做日清月结。第十四条 每日必须根据现金收支原始凭证、收付款凭证填制现金日报表一式两份,附上原始凭证报会计入帐。会计人员现金日报表和所附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盖章退给出纳员一份,作为已交凭证的依据,另一份留存入帐备查。第十五条 对现金支付较少的单位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由资财部和银行商定。领取备用金单位要填具用款申请,说明用途、金额,经部门负责人

38、初审,资财部批准借支。备用金年底必须全额交回借出部门,次年确因工作需要,重新办理借领手续,不得长期占用公款。借出备用金,要分户建立明细帐核算。第十六条出纳人员工作变更,要在财务负责人的监交下办清交接手续。未交接清楚的不得离岗离职。第三节 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十五条 银行存款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第十六条 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银行存款帐户预留的印鉴必须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准一人统管。印

39、鉴保管人员临时出差,必须委托他人代管,代管结束,对代管期间使用情况,双方核实交接清楚,明确责任。第十七条 银行存款帐户的收支凭证要如实填写款项来源和支款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银行存款的收支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凭证不齐必须及时向银行或相关人员、单位索取。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因采购需要而临时领出空白转帐支票的,要设立备查簿登记,写明支票号码、用途、领用人签字,限期报帐销号。不准把空白转帐支票交收款单位自填转帐。支票遗失,要立即向开户银行挂失。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经手人全部负责赔偿。第十九条 支付货款或费用的付款凭证,应附的附件要齐全,先由经办部门或经办

40、人员核实签具意见,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查签批,送请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经稽核人员稽核后方可付款。第二十条 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因不慎填废,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全票保存,附于本号支票存根上存查,不准撕毁。第二十一条 银行存款必须用定本式日记帐逐笔登记,不准多笔汇总登记,并日帐日清,逐日结出余额。第二十二条 月终银行存款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相符,如有不符,要立即查找原因,必要时向领导汇报。属于银行错误的,通知银行纠正;属于自身错误的自行更正;属于未达帐项的,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剂表调剂平衡,附在银行对帐单上存查。调剂事项要如实填写,不准弄虚作假。第四节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第二十

41、三条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第二十四条 其他货币资金必须加强管理,分类建立明细台帐,经常清理其使用情况,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如未及时转回,应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向领导汇报。 第五节 应收账款管理第一条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为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第二条 出售商品原则上实行现款现货,先款后货,钱货两清,对部分客户进行铺底,赊欠或抵押销售的,必须建立严格的书面审批手续,按相应权限级次经公司

42、领导批准而采取上列特殊销售形式的,均应签订合同或协议,共同遵守,合同正本由业务部门保存,副本送财务部门一份,以备查考监督执行。第三条 应收账款实行责任制管理,谁经手,谁负责收回,财务部门要及时准确向销售部门提供回收和欠款情况,配合催收。第四条 商品销售货款只能由各部门财务科与客户发生结算关系,各业务区及经办人员一律不准自行收取销货款,专项清收等方式,清收回的销货款(包括现金、银很票据)要及时存回财务入帐,任何人不得将清收回的货款私分、截留、挪用。第五条 对实行片区或个人承包销售发生的应收帐款,各业务区经理或个人负责该业务区客户的应收帐款明细帐的辅助登记,详细记录每个客户的应收帐款按合同或协议何

43、时到期,在到期前及时催收。并负责该业务区客户信息(包括资信状况、经营状况)的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由公司指定部门汇总并录入客户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作为控制发货、控制应收账款额的依据。第六条 为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准确完整,应收帐款管理部门的财务科要坚持按月与客户对帐制度,对帐务发生过程中的未达帐项,要查明原因分清情况及时处理。第七条 对业务发生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业务区应及时报告公司,在对因赊销等方式发生应收帐款合同纠纷的,应及时提清司法机关,进行专项清收。对收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坏帐损失,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责任。第八条 实行片区

44、或个人承包销售发生的应收帐款和历年旧欠帐款,如因工作人员变动,要办理交接手续,接替人员继续负责催收,不得间断。对收回2年以上的老欠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九条 在货款清收过程中发生退货退款的,应由企业销售负责人签字说明退货退款原因,并由财务部门与购货单位对清帐目,经销货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有关退货退款手续,经财会负责人审批办齐相关手续(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退货的需办理进货退出及索取拆让证明单)后,方可退货退款,并在退款时要查明本单位其它部门有无应收该单位的欠款,如有,应一并结算扣回。第十条 对收欠未收回货款而收回公司产品或其他抵欠物资,需将产品或物资安全运回,交仓储部门按实收数,验收入库,

45、按公司售价或双方协议价作冲账处理,对收回物资,任何人不得拒为已有。第十一条 对与客户串通,制定假信息骗取公司信用额度,导致应收帐款不能收回的,处以直接责任人员应收帐款额度5%10%的赔款,其额度最低不能少于2000元。第十二条 对业务人员担保发货的应收帐款,超过担保期限未收回的处以15的罚款,未能收回的担保货款处以担保人员10%50%的罚款。第十三条 对无法收回的欠款,采取专项清收的,由欠款责任人员承担专项清收费用50%的费用额度。第十四条 对截留、挪用公司货款的人员,除退回货款挪用额外,处以挪用货款5%10%的罚款,对挪用金额巨大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第六节 应收票据第一条 应收票据是指销售商

46、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我公司只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第二条 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要慎重审查付款单位(人)、承兑单位及收款人的名称是否正确,与印章是否一致。对接收的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需检查背书是否连续,对初检合格的票据,须提请金融部门检验票据的真实性,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予以拒收。第三条 对收到的应收票据,必须建立“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登记的内容包括:票据号码、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背书转让等资料。应收票据背书转

47、让,贴现或到期结清票款,票据使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第四条 应收票据的取得,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第五条 对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给客户单位时,相关财务科要与客户单位签具“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协议”,协议上要明确票据的记载内容,按票据法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及银行承兑结算利息的偿还等重要条款,协议一式两份,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才交付银行承兑汇票,财务科保留银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连同协议作为财务入收依据,抵减被背书人的应付货款。第六条 应收票据要备置保险柜,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丢失。第七条 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逐日盘点库存,进行帐实核对,如有差异,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查明原因。保管票据的人员对到期的票据要及时办理委托收款,不得积压。第七节 坏帐损失管理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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