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3543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543001001招标人: 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0 年 7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截止时间46. 资格审查47. 评标方法 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4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410. 联系方式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201.1 项目概况 201.2 资
2、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211.6 保密 211.7 语言文字 211.8 计量单位 211.9 踏勘现场 211.10 分包 221.11 偏离 221.12 知识产权 221.13 同义词语 22投标人须知 222 招标文件 2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4 最高投标限价233 投标文件 2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3.2 投标报价 243.3 投标有效期 243.4 投标保证金 243.5 备选投标方案243.6 资格审查
3、资料25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4 投标25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2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5 开标26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265.2 开标程序 265.3 特殊情况处理265.4 评标准备(清标) 276 评标276.1 评标委员会 276.2 评标原则 276.3 评标 27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277 合同授予 287.1 定标方式 28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287.3 履约保证金 287.4 签订合同 288 纪律和监督 29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98.2 对投标人的纪
4、律要求29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9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98.5 异议与投诉 309 解释权 3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0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两阶段评标) 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评标方案331. 评标方法 332. 评审标准 333. 评标程序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第五章 报价清单 101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 1012. 设计计价原则: 详招标文件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 1013. 施工计价原则: 详招标文件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 1014. 采购计价原则: 详招标文件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 1015其他说明:
5、 101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103第一节 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 103第二节 设计任务要求 104第三节 建设任务要求 107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0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9封面(资格审查资料) 110封面(商务标) 111投标函112投标函附录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4授权委托书11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11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1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119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120拟再发包计划表 121拟分包计划表 121资格审查资料 122工程业绩资料 122其他资料 122封面(经济标) 1
6、23工程总承包报价 124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125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126封面(技术标 )127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8第一章 招标公告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0】101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梁集镇西渭河以西、徐淮高速以北、
7、梁南大沟以南 2.1.2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5000吨;新建提升泵站1座,提升能力为1000吨/天。 2.1.3 合同估算价: 3313.6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10 日历天。2.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 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2 招标范围: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
8、容的EPC工程总承包, 包 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 (含所有附属配套 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事宜。1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
9、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 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投标人201
10、5年7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或市政水厂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或市政水厂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或市政水厂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3.3.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7月1日以来, 具有污水处理或市政水厂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或市政水厂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或市政水厂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
11、或市政水厂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3.3.3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 时间以 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2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
12、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 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 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13、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 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 联系方式请查阅 “信用徐州 ” 网址 “征信服务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 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 理 部 门 为 徐 州 市 社 会
14、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监 督 电 话 : 0516-83709981 、0516-80800966);(3)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 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15、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 中备案。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两名, 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1)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2) 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9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8
16、月 28 日 9 时 30 分; 3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17、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共资源交易网(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9.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9.2 电话: 0516-67012705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睢宁县梁集镇府前路1号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东坡休闲广场3组团1-101 2楼邮 编: 221236 邮 编: 210019联 系 人: 王珊 联 系 人: 王磊电 话: 15061716237 电 话: 139159759462020 年 7 月 24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
18、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地址: 睢宁县梁集镇联系人:王珊电话: 1506171623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东坡休闲广场3组团1-101 2楼联系人:王磊电话: 139159759461.1.4项目名称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1.1.5建设地点梁集镇西渭河以西、徐淮高速以北、梁南大沟以南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14.4 条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19、与招标范围 ”。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 有关标准, 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物资采购: 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定
20、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 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还 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 其成员均不得变更;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 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21、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 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 :分包活动应 当符合 建市规2019 12 号文件 、建市 201693号文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项目红线图、初步设计文
22、件、答疑澄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8月 12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金额:3313.62 万元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招 标 控制价)计算方法:包括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 ,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80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233.62 万元 (含工程设备费)。 且下浮率不低于2%,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材料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形式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
23、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 其中: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设计文件电子版无需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以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标)的 Word 版本、excel 版本、 CAD 版本等。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3、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如有不一致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格审
24、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投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提供) ;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企业投标)7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设计单位投标)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技术标部分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5、3、经济标部分1、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 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单位、联合体成 员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内容仅适用于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当投标人选择项目负责人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或联合体投标人选择项目负责人为非牵头人派出人员时,需从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8条款号条 款 名
26、 称编 列 内 容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截图后上传至“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供);企业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总 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在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或电汇回单原件扫描件); 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设计企业应取得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 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
27、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 式 请 查 阅 “ 诚 信 徐 州 ” 网 址 网 址 “征信 “征信服务 公司 ”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示; 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9981、0516-80800
28、966);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方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企业 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及奖项等需从“徐州市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3.1.2签字或盖章要求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 章。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1.3封装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均应单独密封。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总报价,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
29、措施、施工机械的调整、材料 二次倒运、临时设施的搭建及租赁等风险费用,除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外, 其余价款一律不调整,合同总价固定包死。除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报价外, 投标人还应当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各分项报价表。其中:1、工程设计费报价:投标人自主报价。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按江苏省现行计价定额、费用定 额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其中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工程施工中须明确列示各个分项工程的投标报价, 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自拟。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2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
30、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 金专用帐户【法人基本账户未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 现 场备案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 复印件至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01 房间备案 ;网上备案的需发 送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的扫 描 件 、 联 系 电 话 、 业务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到邮箱 :snggzyjyzx,邮件发送成功后中心邮箱将自动回复邮件。法人 基本账户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 如不 明确, 请拨0516-67012708 咨询)
31、。】 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的除外。账户名称: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开户账号 : 803031001421004041行号 : 313303400105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电话: 0516-67012708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 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 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
32、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 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 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 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 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
33、,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401 房间, 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 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 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近年发生的重 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无3.7.4技术标暗标要求不采取3.7.5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 分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4.2.3投标文件上传 系统和递交地点1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
34、行上传至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 同开标地点2、投标人在完成网络投标同时,现场开标时必须携带电子投标文件的光 盘至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电子版分为技术标、 经济标评审。技术标部分与 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应分开密封在信封中(注明投标单位、标段名称) 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但不限 于所有投标文件的Word版本、excel版本、 CAD版本、 jpg版本或pdf版本 等; 第一阶段开标时递交技术标和资格审查部分的光盘和 U 盘各一 份,第二阶段开标递交(经济标评审+商务标部分)评审的光盘和 U盘各一份,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5.1.1开标时间和
35、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5 开标室(地址: 睢宁县新城区永安路 22 号)。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 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身份证原件; 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5.2.1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
36、密钥(CA 锁) 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 应将电 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未在开标时 间内完成“开标会签到表 ”、“标书签收登记表 ”、“投标保证金电 汇回单签收单 ”签名(缺签、错签报到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由招标代 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睢宁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 权。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可以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企12业数量自行选择口头唱标或投标人阅读电子屏幕唱标两种式(电子屏 幕翻屏时间间隔为 58 秒
37、)。4、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 自动弃权: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 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二代身 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 ;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 受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应当 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 分钟)使用密钥(CA 锁) 解密投 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 并公布 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6、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6.1 投标人因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 应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6.2
38、 因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招标 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启用未加密的投标 文件, 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活动。6.3 非投标人自身原因, 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解 密失败的, 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参与开、评标活动。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因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网 上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可以启用未加密的 投标文件, 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6.5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 统的, 视为放弃其投标。7、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39、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 处理实施办法) 第三章第九条: 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 并制作 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8、注:因徐州招投标系统原因无法实现苏建招办【2019】2号文中要 求的两阶段开标要求,故本次招标实行一次开标、两阶段评标。5.2.2解密时间30 分钟5.4.1评标准备时间评标准备时间: 2020 年 8 月 28 日 10 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9 人组成,评标专家为 9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招标投标
40、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技术标(施工类)评标专家人数为 5 人, 经济标评标专家为 4 人。技术标(施工类)评委负责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经济标评委负责经济标、商务标的评审。6.3.1评标时间评标时间: 2020 年 8 月 28 日 10 时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6.4.2采用 “ 评定 分 离 ” 法 时:评标结果 ( 定 标 候 选人) 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5名 。少于 5家全部定为定标候选人。异议成立, 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7.1.1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1.2采用“评定 分离 ”法时
41、: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7.3.1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提交履约保证金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10.1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10.1.1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 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 应作无效标处理。持有异
42、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10.1.2知识产权1、授予合同后, 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只享有署名权、专利权。2、中标人的知识产权应无条件的同意招标人在正规场合下使用,否则招标 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 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 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3、除特殊情况外, 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 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