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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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S202105016001招标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1 年 05 月 25 日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1. 招标条件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 投标人资格要求64. 招标文件的获取85. 投标截止时间96.资格审查97. 评标方法98. 发布公告的媒介99.联系方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投标人须知241 总则241.1 项目概况2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4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251.6 保密2

2、51.7 语言文字251.8 计量单位251.9 踏勘现场251.10 分包 261.11 偏离261.12 知识产权 261.13 同义词语 262 招标文件2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72.4 最高投标限价2723 投标文件2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73.2 投标报价273.3 投标有效期283.4 投标保证金283.5 备选投标方案283.6 资格审查资料2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84 投标29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95 开标29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

3、代表295.2 开标程序305.3 特殊情况处理 306 评标306.1 评标委员会306.2 评标原则306.3 评标30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317 合同授予317.1 定标方式31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317.3 履约保证金317.4 签订合同328 纪律和监督32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2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2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2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38.5 异议与投诉339 解释权33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3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五章 报价清单

4、 140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143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5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54资格审查文件154目 录 15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6授权委托书157承 诺 书(无在建工程) 158投标安全承诺书15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160封面(商务标) 161投标函162投标函附录1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64授权委托书16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6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6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6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169拟分包计划表171封面(经济标) 172工程总承包报价173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174封面(技术标) 20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034第一章招标公

5、告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平东路东延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15 号关于 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建设 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位于生态科技新城,西起凤凰河东岸,依次跨越凤凰路、泰李路、太平河、太平河支路,下穿凤凰岛路,终于金湾河西岸。 2.

6、1.2 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总长约 2.6km(桩号 k1+946k4+486),主要以地面快速路 为主。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80km/h,一般路段标准宽度 26.0m, 下穿凤凰岛路段宽度 27.12m;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 路面全宽 41.0m(不含预留铁路桥墩宽度),上下匝道设计速度 40km/h。本项目全线新建桥 梁 4 座(总长 878.5m),其中跨太平河桥梁 3 座(主线桥 1 座+辅道桥 2 座)、跨凤凰路主线 桥 1座,箱涵及框构3处(分别为下穿凤凰岛路节点和快速路上跨泰李路、太平河支路节点)。同步实施雨污

7、水及综合管线、交安设施、监控、道路照明、绿化、环保等配套工程。2.1.3 合同估算价: 约 70838.59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600 日历天,其中详勘及施工图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55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桩号 k1+946 k4+486)EPC 工程总承包,在招标人提供的初勘、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详勘、施工图设计 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养护等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 算审计等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协

8、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52)根据招标人提供初勘、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负责本项目的详勘、 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作,包括土方、道路、桥涵、隧道、雨污水、供电管道、交安、照明、 道路绿化设计及施工等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3)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配合报送详勘、施工图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调整补充。 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详勘、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工作,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保修养护等工作; 5) 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6) 红线内地上地下杂(死)树、垃圾及附着物

9、、障碍物清运;进场施工道路的铺设等; 7)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10、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 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

11、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6)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 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铁 道行业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9师】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或者【一级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12、证)】或者【一级 注册建造师(铁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铁路工程专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投标人、 总承包项目经

13、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 2017 年 05 月 0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7 年 05 月 0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 56000 万元及以上的涉铁工程。如为设计业绩, 56000 万元及以上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上述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施工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 文件; 2、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

14、工验收证明材料; 4、涉铁证明资料 是指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出具的相应项目涉铁批复文件; 5、其它证明资料(如有)。上述类似设计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 文件 (如有);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涉铁证明资料是指由中国铁 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出具的相应项目涉铁批复文件; 5、其它证明资料(如有)。涉铁工程定义:指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 各类地方投资建设的与铁路交叉、侵 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或邻近

15、铁路营业线施工等可能影响营业线安全、稳定的工程。主要包括: 新建改建铁路专用线、市域(郊)铁路等接轨工程;新建改建铁路道口工程;新建改建公路、 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和航道、河道、渡槽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新建改建各类管线工 程; 沿线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公网覆盖工程;各类大修、维修性质的工程;其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正常使用、设备稳定、和行车安全的工程。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7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履约证明。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

16、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 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 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2 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3.3.3 自 2019 年 05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4 自 2020 年 05 月 01 日以

17、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5 自 2021 年 02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6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3.7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 6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 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4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 查询方式的,

18、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 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8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9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 单位;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0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5 月 31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 元, 售后不退。8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20、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史可法路 37 号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瑜、缪晓庆电 话: 电 话: 0514-87986776、0514-87986785传 真: 传 真: 0514-87986776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30751222021 年 05 月 25 日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21、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市政建设处地址: /联系人:薛玉波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联系人:张 瑜、缪晓庆电话: 0514-87986776电子邮箱:430751221.1.4项目名称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1.1.5建设地点西起凤凰河东, 东至金湾河西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勘察设计费、施工费分别报价, 中标价即合同价。1)勘察设计

22、中标价即勘察设计合同价,详勘报告、 设计 文件经相关机构审查确定、提交施工蓝图并经审图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100%。(以上均不计息)。2)施工中标价即施工合同价, 合同签订且签署开工令后 两个月内付合同价的 15(该款项已包含首期农民工工 资及本工程全部安全文明措施费,首期农民工工资为合同 价的5%,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需扣暂列金及其规费、税金)。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按发包人和监理 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的每两个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60%支付(不含变更、人工调差及材料调差等)。竣工验收合格并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工程 档案

23、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80%(需扣暂列金及其规费、税 金),完成财审或扬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后两个月付至财 审价或专项审计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两个月内付清余款(以上均不计息)。备 注:发包人支付的每期工程款项, 均已含农民工工 资,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 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人工费 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 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60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详勘

24、及施工图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555 日历天。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3.3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详勘报告、施工图设计以及后 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勘察、设计规范要 求,且交安图的设计需满足接入公安系统。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省级文明标化工地。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 议书, 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以及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一个单位只能参

25、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 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 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工程渣土外运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1.11偏 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26、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 17 时 0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70838.59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最高限价 850 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 65203.59 万元、工程总承包服务费 1385 万元、暂列金额 3400 万 元(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让利),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均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

27、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获得荣誉(如有) ;其他: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3、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 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工程总承包

28、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项目经理为建造师资质投标时提 供)授权委托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20 年 11 月 - 2021 年 04 月)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加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视为原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 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 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暂缓缴纳证明(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施工资质的申请人另需提供:投标安全承诺书;企业安全生产许

29、可证;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 信 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 筑施工 企 业 信 息 登 记 表 , 扬 州 市 建 管 处 咨 询 电 话 0514-87342396);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说明: 1、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资格申请 文件, 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再进行复核。2、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1 条款第 4 条“资格审查 材料”的要求提供全套材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 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如联合体成员单 位为施工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企业安全

30、生产许可证以及企 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 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 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一、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商务报价书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 提供的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应的设计文件自行编制。投标人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设计 文件范围的所有内容,如工程量清单发生漏项、漏算等, 将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或者视为投标人的优惠, 投 标人须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设计、

31、施工内容,而漏项、漏 算等将不予结算。因图纸审查引起的造价增加,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图纸审查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投标 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外增加费用,综合报价时考虑扬州市扬尘管控等文明施工相关文件要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求。二、投标报价编制原则1、投标人依据招标要求,自行设计图纸,并根据自身实 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 人自主进行工程量统计、计算并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 价。2、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方案) 填写数量和价格, 如遇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缺项的 项目, 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报价。工程量

32、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且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及 标准。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 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 报价均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内容及为达 到设计效果、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 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 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 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 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 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 将被视为该项费用

33、已包 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 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 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 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 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4、本工程应采用营改增之后一般计税法计算工程造价。 三、 编制依据:1、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要求(包括目标、 范围、规模、功能、建设标准、技术标准、设计指标要 点、质量、安全、工期、检验试验、主要材料设备的参 数指标和品牌档次、验收和试运行以及风险承担。)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2027 号文;3、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

34、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 方案;4、本工程招标文件;5、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 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1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7、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13)及其 9 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 意见(苏建价2014448 号);9、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 9 本工程量计算规 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扬建工201420 号

35、);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 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9178 号)。11、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 江苏省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 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等计价定额;12、扬建价管201121 号文(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计价差 价调整办法的通知);13、人工工资执行苏建价函2021062 号(关于调整建 筑、装饰、安装等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文;1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36、厅【2018】第 24 号关于调整 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15、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第 19 号关于建筑 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16、扬建尘整办20195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扬州市建筑施 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通知;17、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21 年 4 月信息价, 部分缺项 材料参照南京市建设工程 2021 年 4 月信息价, 部分缺项 材料采用同期材料市场价;1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规定;19、其它相关的工程造价法规。四、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确定:1) 施工期间的招标人要求的方案变更可调;2) 投标人的固定总价不予调整,但人工价格、材料价 格、税金

37、政策性调整,招标人要求的变更除外。1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a、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 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 当工程施工期间第 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 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 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 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b、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 高的常用材料, 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材料 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

38、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 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 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 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C、合同工程基准期为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21年 第4期。4) 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 除人 工工资、税金可调整外, 其余均不调整。5)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包干使用,无论是否发生变更, 结算时均不予调整。6) 其他见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7) 最终工程总价以审计为准。六、风险及风险外价款调整办法:1) 除招标人要求调整外,其他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详 见专用条款)。2)因发包人要求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的

39、实体工程量,工 程量按实计算, 价格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13.3.3.1 第(2) 条执行。七、结算审计:1) 本项目竣工图签章栏需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2) 分部分项工程中未施工的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的项 目,结算时相应扣减。八、其他:1、投标人投标总价需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详勘、施工图 设计、管理及施工内容,如投标报价中发生漏项、漏算等,将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或者为投标人的优惠,投标人须17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而漏项、漏算等将不予结算。 2、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由于扰民可能造成的工效降低、邻里纠纷等问题,并承担处置该问题的全部责任和费用。3、根据

40、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办发20212 号)文执行, 本项目需按市级智慧工地要求建设,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子目清单。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 (保函)、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80 万元账户名称: 扬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银行账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其他要求: 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根据市政 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 201628 号) 第二十二

41、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 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 ”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一年。(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1.特别提醒: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 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 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确认缴纳,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 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 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 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

42、求的 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 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 2 天缴纳保证金)。1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 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0514-87111072 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 号广 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一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咨询,对 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未确认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采用 电子银行保函方式均需要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照扬公易(2020)19 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 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 情况公示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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