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学生餐厅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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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学生餐厅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2874001001 招标人: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0 年 1 月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投标人须知.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6 评标办法前附表.26 评标办法.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33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3

2、3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33 3其他说明.135 第六章 图纸.13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4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6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学生餐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学生餐厅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徐开经发备20178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学生餐厅(标段)的施

3、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工程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蟠桃山路 31 号;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2740m2,地上部分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23.25 米,采用网架屋面,单跨跨度 32 米;2.1.3 合同估算价:约 4199 万元;2.1.4 工期要求:340 日历天;2.1.5 其他:共分 壹 个标段;2.2 招标范围: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学生餐厅工程土建、网架屋面、大型土石方、通风、消防、电气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土建、机电安装等施工内容(分两期建设,具体一期、二期建设内容详见

4、合同约定),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施工总承包承包贰贰级级(含)以上(含)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

5、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自 2018 年

6、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

7、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

8、 财务室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 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捌拾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9、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

10、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5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5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中“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是 指:徐 州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6 6.投标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11、 年 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8.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9.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招标人: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蟠桃山路 31 号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 C-11 号楼 1011 室 邮编:221000 邮编:22100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马

12、倩 电话:0516-69851869 电话:0516-83999711/85699713 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0 年 1 月 2 日 6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条款号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地址:徐州市蟠桃山路 31 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16-69851869 电子邮箱:/传真:/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 C-11 号楼 1011 室 联系人:马倩 电话:0516

13、-83999711/85699713 电子邮箱:/传真:/1.1.4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学生餐厅施工 1.1.5 建设地点 徐州市蟠桃山路 31 号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2.2 1.3.2 要求工期 3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2 月 1 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及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1.4.2 是否接受联

14、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1.10 分 包 不允许 1.11 偏 离 不允许 2.1.1构成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有)7 条款条款号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9)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0 年 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2.4 招标控制价 金额:41995013.16 元 其中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1160000.00 元(不含税金)、预留金200000.00 元(不含税金)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15、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拟分包计划表(如有);(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甲控材料设备投标产品承诺书;(9)投标文件其他附件。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5)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1)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2)

1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拟分包计划表(如有,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 条款条款号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6)甲控材料设备投标产品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及评审需要的其他文件。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捌拾万元

17、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开户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账户号:552173567720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要求:1、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

18、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 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 财务室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 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

19、投标。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注、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受益人:受益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益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420 财务室财务室;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160516-8778009787780097。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

20、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2、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 9 条款条款号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据自行取回。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 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21、标方案 不允许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不采用 3.6.6 其他编制要求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徐州电子化招

22、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4、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刻录在光盘中,将光盘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1 开标程序

23、 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表”、“标书签收登记表”、“投标保证金电汇回 10 条款条款号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单签收单”签到,缺签、错签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徐

24、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 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可以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企业数量自行选择口头唱标或投标人阅读电子屏幕唱标两种式(电子屏幕翻屏时间间隔为 58 秒)。4、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 分钟)使用密钥(CA 锁)解

25、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6、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其投标。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宣布至投标报价的百位,投标报价十位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7、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1)投标人因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2)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

26、活动。(3)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解密失败的,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参与开、评标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网上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11 条款条款号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8、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

27、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 解密时间 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系统随机抽取。6.3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7.3.1 履约保证金 无 8.5.1 异议提出的时间 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6-877800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28、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1 1 总则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根据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

3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

31、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

3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5 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33、1.6 保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1.10 0 分包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34、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11 1 偏离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14 和幅度。1.1.1 12 2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1 13 3 同义词语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35、”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36、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 15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2.

37、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 2.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38、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

39、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 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

40、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6 3.4 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 3.5

41、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3.6 6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

42、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 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

4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 3.7 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 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 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 4 投标投标 4.1 4.1 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 未

44、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

45、2.5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 5 开标开标 5.1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 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 5.2.1 开标程序见投

46、标人须知前附表。5.2.2 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 CA 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18 5.35.3 特殊情况处理特殊情况处理 5.3.1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47、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 6 评标评标 6.1 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6.3 评标评

48、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6.4 评标结果评标结果公示公示 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 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 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7.1 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 除

4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19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结果公告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7.3 3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50、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4 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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