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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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YZSFJSZ2021100007001 招标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要求.1 4.评标办法.3 5.招标文件的获取.3 6.投标文件的递交.3 7.发布公告的媒介.3 8.其他.3 9.联系方式.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1 总则.11 1.1 项目概况.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1 1.4 投标人资

2、格要求.11 1.5 费用承担.11 1.6 保密.12 1.7 语言文字.12 1.8 计量单位.12 1.9 踏勘现场.12 1.10 投标预备会.12 2 招标文件.1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3 3 投标文件.1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3 3.2 投标报价.13 3.3 投标有效期.13 3.4 投标保证金.14 3.5 备选投标方案.14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14 3.7 投标备份文件.15 3.8 资格审查资料.15 3.9 暗标.15 4 投标.15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 4.2 投

3、标文件的递交.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16 5 开标.16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16 5.2 开标程序.16 5.3 特殊情况处理.16 6 评标.16 6.1 评标委员会.17 6.2 评标原则.17 6.3 评标.17 7 评标结果公示.17 8 合同授予.17 8.1 定标方式.17 8.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17 8.3 签订合同.17 9 纪律和监督.18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8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8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 9.5

4、异议与投诉.1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 评标办法前附表.20 1.评标方法.25 2.评审标准.26 2.1 初步评审标准.26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6 3.评标程序.26 3.1 评标准备.26 3.2 初步评审.26 3.3 澄清、说明或补正.27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28 3.6 提交评标报告.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 第一部分 协议书.29 一、工程概况.29 二、词语限定.29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9 四、总监理工程师.29 五、签约酬金.29 六、期限.30 七、双方承诺.30 八、合同订立

5、.30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31 1.定义与解释.31 2.监理人的义务.32 3委托人的义务.34 4.违约责任.35 5.支付.35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35 7.争议解决.37 8.其他.37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39 1.定义与解释.39 2.监理人义务.39 3.委托人义务.40 4.违约责任.41 5.支付.41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41 7.争议解决.42 8.其他.42 9.补充条款.42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50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50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50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50

6、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50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5 1.投标文件封面、目录.56 1.1 投标文件封面.56 1.2 投标文件目录.57 2.投标函.58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9 4.授权委托书.60 5.联合体协议书.61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62 7.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63 7.1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63 7.2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含附件).64 8.监理大纲.65 10.类似工程业绩.67 11、投标安全承诺书.68 12.监理取费.69 13.其他材料.69 1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江平东

7、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平东路东延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行审投资发20215 号关于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市政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起凤凰河东,东至金湾河西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道路总长约 2.6km(桩号 k1+946k4+486),主要以地面快

8、速路为主。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80km/h,一般路段标准宽度 26.0m,下穿凤凰岛路段宽度 27.12m;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路面全宽 41.0m(不含预留铁路桥墩宽度),上下匝道设计速度 40km/h。本项目全线新建桥梁 4 座(总长 878.5m),其中跨太平河桥梁 3 座(主线桥 1座+辅道桥 2 座)、跨凤凰路主线桥 1 座,箱涵及框构 3 处(分别为下穿凤凰岛路节点和快速路上跨泰李路、太平河支路节点)。2.3 招标范围: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道路、排水、桥涵等主体及附属设施,以及交安设

9、施、景观、绿化、照明、亮化,综合管网以及其他相关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804.69 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10、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同一监理资质组成的联合体除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

11、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5 人,其中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

12、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9 人;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3、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3.10.1 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 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3.10.2 投标人 2021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

14、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10.3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 其他: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 根据“关于印发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

15、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16、年 11 月 05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

17、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8.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8.3.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

18、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 37 号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邮 编: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联 系 人:张瑜 缪晓庆 电 话:电 话:0514-87986776 13912132281 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021 年 10 月 15

19、日 5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联系人:张 瑜、缪晓庆 电话:0514-87986776 0514-87982240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监理 1.1.5 建设地点 西起凤凰河东,东至金湾河西 1.2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财政 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道路、排水、桥涵等主体及附属设施,

20、以及交安设施、景观、绿化、照明、亮化,以及综合管网以及其他相关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3.2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招

21、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6 2.2 澄清和 答疑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2:00 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7:00 获取方式:http:/ 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监理大纲;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一览表;监理取费;投标人信用(评标系统直接读取);其他 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1 年 7 月-2021 年 9 月)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附件;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8000万元及以上的涉铁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涉铁证明资料是指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出具的相应项目涉铁批复文件

23、;5、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不予认可。涉铁工程定义:指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各类地方投资建设的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等可能影响营业线安全、稳定的工程。主要包括

24、:新建改建铁路专用线、市域(郊)铁路等接轨工程;新建改建铁路道口工程;新建改建公路、7 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和航道、河道、渡槽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新建改建各类管线工程;沿线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公网覆盖工程;各类大修、维修性质的工程;其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正常使用、设备稳定、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安全承诺书;其他 3.2.2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 建安费用暂按61094万元计算,本工程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1005.8626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高程调整系数(1.

25、00)=1005.8626万元;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浮动范围:投标单位所报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在基准价1005.8626万元浮动(-20%0%)以内;招标人设定的期望值:804.69万元。结算时,监理酬金以最终受监建安工程造价审定价为计费额基数,按合同约定办法进行调整。3.3.1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的除外)。账户名称:扬州市财政

26、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 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 1、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确认缴纳,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从其单

27、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 2 天缴纳保证金)。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 0514-87111072 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28、1 号楼一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8 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未确认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均需要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

29、按照扬公易(2020)19 号文件要求执行。3.5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9 暗标编制要求 监理大纲和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05 日 11 时 00 分 4.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5.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参加人员及要求: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

30、在任意 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 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 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参加答辩的项目总监应于 2021 年 11 月 05 日 12 时 00 分前持身份证抵达开标现场签到并参与答辩,未按时抵达的,视为放弃答辩,答辩人员进场需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人员暂谢绝入内。所有进场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场内管控要求(答辩签到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1、。)5.2.2 解密时间 现场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 30 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远程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 30 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时抽取。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名 9.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扬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配备最低标准 项目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5 人,监理员 9 人,合计 15 人。10.2 监理人员必备专业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5 人,其中主

32、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 9 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9 人。10.3 监理人员特殊专业/10.4 监理费支付 监理费

33、支付方式修改为:合同签订后,开工通知下达 60 天内,支付合同价的 15%;工程量过半,经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后 60 天内,付至合同价的 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将所有监理资料送业主归档,档案移交单经业主方确认后 60 天内,付至合同价的 80%;终审结束后 60 天内,付清余款(不计息)。(以上资金支付须待财政部门资金到位后方可支付相应阶段款项,如因资金拨付原因导致委托人未能按期付费,不计委托人逾期支付监理酬金的违约金,监理人不得因此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10.1.1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

34、准。10.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市工程建设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

35、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10.1.4 项目投诉处理执行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36、: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3)解密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V2.0 地址:http:/221.178.148.36:80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群聊、直播、桌面分享等相关准

37、备工作。(6)根据“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引导,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提前两小时登入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进行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 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互动交流”板块中反馈。对于未按时加入开标会 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所有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关网络测试

38、及签到并填写相应信息,以保证顺利完成开标程序,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时签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访问路径:登 10 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 30 分钟)。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在征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

39、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 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参与远程交互人员的交流发言,发送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均被视为是投标企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采取现场直播,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出现现场音视频延迟或卡顿现象。(11)开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可随时

40、进行沟通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 10 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投标人建立联系),投标人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同时,所有交互内容必须与此项目有关的方可提出,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会对其单位做出禁言处理。(12)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投标人若对开标有异议,请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如实记录。开标结束后,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的澄清或者说明要求。(13)为方便不见面开标期

41、间投标单位与主场的沟通,中心在不见面开标室配备了两部电话,号码为 0514-82087131,0514-82087170,代理单位可作为不见面开标期间沟通的补充方式(仅限项目开评标期间使用),开标现场代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实际现场代理人员的电话为准。特别提醒: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硬件设施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软件环境的设置。建议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不低于百兆)、电源(不 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42、以上),电脑系统 win7 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扬州市公共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网 站 下 载 专 区 http:/ 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扬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 https:/ 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4-82087167、4009980000。11 1

43、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监

44、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

45、加资格预审。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2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46、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

4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

48、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 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

49、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和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澄清答疑模块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2.2.4 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2

50、.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招标文件澄清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通过“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修改和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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