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大梅岭校区及校外办学场所改造项目(职大老年活动中心)epc总承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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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大梅岭校区及校外办学场所改造项目(职大老年活动中心)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 YZSFJSZ2022060019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市职业大学编制人(签字或盖章):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07 月 18 日1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51. 招标条件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5. 投标截止时间 76.资格审查 77. 评标方法 78. 发布公告的媒介 79.联系方式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人须知 251 总则 251.1 项目概况 2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51.

2、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5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261.6 保密 261.7 语言文字 261.8 计量单位 261.9 踏勘现场 261.10 分包 261.11 偏离 261.12 知识产权 261.13 同义词语 262 招标文件 2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72.4 最高投标限价 273 投标文件 2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83.2 投标报价 283.3 投标有效期 283.4 投标保证金 283.5 备选投标方案 283.6 资格审查资料 2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

3、94 投标 29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 2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5 开标 30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305.2 开标程序 305.3 特殊情况处理 30II6 评标 306.1 评标委员会 306.2 评标原则 316.3 评标 31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317 合同授予 317.1 定标方式 31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317.3 履约保证金 317.4 签订合同 328 纪律和监督 32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2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2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 32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28.5 异议与投诉 329 解释权 33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3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34评标办法前附表 31评标方案 361. 评审标准 391.1 初步评审标准 391.2 详细评审标准 392. 评标程序 392.1 评标准备 392.2 初步评审 392.3 详细评审 41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2.5 推荐定标候选人 4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第五章 报价清单 96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 96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97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9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0封面(资格审查资料) 1

5、01目录 1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3授权委托书 104承诺书(无在建工程) 105投标安全承诺书 10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107封面(商务标) 108投标函 109投标函附录 1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113III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114拟再发包计划表 115拟分包计划表 115其他资料 116封面(经济标) 117工程总承包报价 118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119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120封面(技术标 1) 121设计文件 122封面(技术标 2) 12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

6、24IV第一章 招标公告职大梅岭校区及校外办学场所改造项目(职大老年活动中心)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职大梅岭校区及校外办学场所改造项目(职大老年活动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职大梅岭校区及校外办学场所改造项目(职大老 年活动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扬行审投资发【2022】8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职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职大梅岭校区及校外办学场所改造项目(职大老年活动中心)epc 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

7、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梅岭校区内。2.1.2 建设规模:1#与 2#2304.17 平方米,临街用房 228.70 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价: 1883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01 日(暂定)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21 日(暂定)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10 日(暂定)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图、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8、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结构加固、室内装饰、强弱电改造、机电安装、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等所有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整体移交。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 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 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3)设计图纸交由招标人,进场施工前图纸应经审核合格。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招

9、标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 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中标后未能按时通过图纸审查并进场施工, 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5失。) 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手续。 6)红线内地上地下(死)树、垃圾及附着物、障碍物清运;进场施工道路的铺设等。7)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8)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论证、专业设

10、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专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且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1、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

12、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 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面积 1500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改造工程或含装修的改造工程(非厂房)。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 2、合同; 3、符合国家 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 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 。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未注

13、明项目负责人的, 须提供业主履约证明。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 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 如有变更, 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2 承担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经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6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3.3.3 自 2020 年 07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14、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4 自 2021 年 07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5 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6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1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3.7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2 年 0

15、4 月至 2022 年 06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8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9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信用系统加密锁办理流程详见:http:/61.132.39.91/pub/pubdetail/doDetail?id=20191210042323879&flag=2&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3.4 投标人不得有招

16、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6 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 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 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

17、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 ()网站予以公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07 月 18 日至 2022 年 07 月 2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 元, 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

18、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 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源交易中心()上发布。89.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职业大学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10.备注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 68 号邮 编:联系人: 刘泽容电 话: 18752716682传 真:电子邮箱:10.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10.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19、”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10.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 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下载, 网上提问, 答疑文件下载,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 电子标书制作、上传, 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10.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 标 活 动 : 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 技 术 人 员 联 系 方 式 : 0514-82087167 。 相 关 操

20、 作 指 南 可 在 “ 扬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向 导 ”(10.5 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2022 年 07 月 18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职业大学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 68 号联系人:刘泽容电话: 187527166821.1.4项目名称职大梅岭校区及校外办学场所改造项目(职大老年活动中心)1.1.5建设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梅岭校区内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

21、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设计费用支付节点为: 施工图通过图审(或招标人认可的专家论证 方式) 后付至设计费用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 (不计息) 。施工费用支付节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 20%,施工过程中 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50%,竣工验收合格付 至施工合同价的 70%,一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85%,二审结束后付至 审定价的 97, 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的剩余款(不计息) 。(不含设计费用)上述款项的支付, 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为前提。工程结算 需经审计,

22、并按审计后结算金额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 民工工资, 同时按省、市治欠保支相关规定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以及银 行专户代发工资等相关工作。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8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01 日(暂定)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21 日(暂定)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10 日(暂定)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1.3.3质量要求设

23、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设 计规范、标准、相关规定,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为节能环保 产品且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经招标人认可,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 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一个单

24、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工程渣土外运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1.11偏 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

25、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 年 0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883 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 1771 万元,设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招标控制价)计费最高限价 32 万元, 暂列金额 80 万元。)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投标人不得让利,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

26、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其他证明材料;获得荣誉(如有) ;其他: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如获奖证书等。2、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3、技术标: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资格审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 双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双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22 年 4 月 - 2022 年 6 月) (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视为原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 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暂缓缴纳证明(如有) ;承担施工任务的申请人另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发放的: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

28、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扬州市建管处咨询电话 0514-87342396);投标安全承诺书;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3.1.1 条款第 4 条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提供全套材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再进行复核。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一、投标报价内容

29、1、投标人报价清单由投标人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招标文 件要求自行编制。投标人投标总价须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施工内 容, 如工程量清单发生漏项、漏算等,将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或者 为投标人的优惠。投标人须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设计施工内容, 而漏项、审图意见修改(如有)、工程缺陷的补充等将不予结算。2、因图纸审查引起的造价减少,由招标人获利,因图纸审查引起的造 价增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图纸审查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外增加费用。3、按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90 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 自行考虑

30、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二、投标报价总体要求1、投标人依据招标要求,自行设计图纸, 并对自己的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量统计、计算并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2、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填写数量和价格, 如遇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缺项的项目, 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的办法进行补充并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3、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 求, 自主报价, 报价组成包含设计费、施工费、招标范围内的材料设备 购置费、总承包其他费、暂列金额等,各项费用均为全费用价格(包含

31、规费及税金等) 。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 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 均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 规定的全部招标内容及为达到设计效果、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 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 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 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 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 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 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合同要 求完

32、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 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5、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费用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设计完善及优化修改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包括技术交底、过程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的全部费用均在本次报价范围内。6、投标人中标后, 不因招标人及有关管理部门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对设计做出的调整而调整中标人的投标价格。7、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费在本次报价范围内。8、施工的临水、临电及场地布置的材料和施工费在本次范围内。9、投标报价时请自行考虑赶工措施费用。10、红线内地上地下杂(死) 树、垃圾及附着物、障碍物的清运、施工

33、进场道路的铺设拆除等相关措施费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11、设计费、施工费分别报价, 暂列金额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一同报价。12、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要求调整涉及的费用不予调整。13、临时场地占用补偿及矛盾补偿费用、环境保护措施费在本次报价范围内。14、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以了解相关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情况, 任 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同意。15、本工程应采用营改增之后一般计税法计算工程造价。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6、计价方式: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三、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2. 通

34、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6-2013)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4.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7-2013)5.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 版)6.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8-2013)7.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 年版)8.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014 年版)9.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 版)10.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11.扬州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

35、建价2016154 号)13.国家、省市颁布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现行法规、文件、规定。四、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确定1、投标人的固定总价不予调整,政策性调整、变更、签证以及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变更除外。2、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税务法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除人工工资、材料价格、税金可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3、因发包人要求增加的实体工程量,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按投标单价执行,投标单价中没有的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应由承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 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

36、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5、本项目设计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6、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引起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造成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 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 联变化时,按 2014 版江苏省计价定额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 整,未按 2014 版江苏省计价定额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

37、认后调整。7、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按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苏建价(2008)67 号文)文件执行。8、其他见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 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30 万元整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扬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银行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其他要求: 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

38、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 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 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 计算,有效期一年。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入(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1、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 工程名称) ,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确认 缴纳, 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 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采用银行转 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 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

39、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 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 持一致)。 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 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为防止因人行或银 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 建议最 迟在开标前 2 天缴纳保证金)。 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 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 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 0514-87111072 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一 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

40、咨询, 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1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间止, 保证金未足额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未确认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 根据 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 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 “扬 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一年。(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 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均需要按工程项目招投标 “一标段一电子保函” 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照扬公

41、易(2020)19 号文件要求执行。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提出申请,扬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具体退还时间如下:(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 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

42、,招标人 将在招标失败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 到, 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退还投标人。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 2、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财务部)地址: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 号楼 4 楼 1430 室, 咨询电话 82087108。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 不允许3.6.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3.7.4技术标暗标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方式。暗标的编制要求: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内容、文字均不 能有任何反映投标单位名称的标志, 更不能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 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16条款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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