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十五部分: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1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要求及措施!2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分类应用,建筑防火要求!3 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材、彩钢板房-建筑防火要求及应用!4 宿舍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5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技术要求!6 公寓-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附:规范争议!7 旅馆、酒店、宾馆、度假村、疗养院-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8 民宿、家庭旅馆-消防困与忧!不应成为法外之地!9 办公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10 商店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11 医院及医疗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12 餐饮场所-建筑防
2、火及消防设施要求!13 电影院-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14 剧场(剧院) -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15 舞台观众厅(剧院.礼堂.会堂)-消防疑难 18 问!16 体育场(馆) -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17 展览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18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19 儿童活动场所-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20 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防火卷帘和射流型自动跟踪射流灭火系统! 21 中小学校-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22 教学建筑-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含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等! 23 培训机构培训班-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24 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等-建筑防
3、火及消防设施要求!25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1223 26 足疗、按摩场所-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27 洗浴中心-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28 4S 店-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疑难处置!29 售楼部、样板房-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30 非机动车库-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31 消防释疑:老年人照料设施, 48 问! 1224 建筑外墙| 复合保温结构体-材料燃烧性能!石峥嵘: 满足建规6.7.3的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 可作为外墙使用, 其保温材料不受建规6.7 节其他规定的限制。疑问: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的外墙, 当采用建规6.7.3 的无空腔复
4、合保温结构体时, 是否需要满足6.7.4等条款要求, 保温材料的燃烧 性能是否应为 A 级?回答:1、建规6.7.3的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 是指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 构成的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属于夹芯保温系统,保温层和两侧墙体之 间不存在空隙, 属于一体化的结构受力体系。(图示 1)(图示 1)2、依据建规6.7.3要求,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 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 关建筑外墙的规定, 比如,对于二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非承重外墙应 为不燃性,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当外墙采用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 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也应
5、满足此要求。依此,满足建规6.7.3的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 可视为一体化建 筑构件,作为外墙使用时, 其内、外叶墙和夹芯保温材料满足建规6.7.3 要求即可。3、结论: 1225 满足建规6.7.3的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其保温材料不受建规 6.7节其他规定的限制,其内、外叶墙和夹芯保温材料满足建规6.7.3 要求即可。 比如,当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外墙 时,夹芯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可以为 B1 或 B2 级, 保温材料两侧墙体应采用 不燃材料,墙体厚度均不应小于 50mm(注:结构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仍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建筑外墙的规定)。(图示 2)(图示 2) 12
6、26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要求及措施!石峥嵘: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要求, 一直是设计施工的难点, 也是消防监 管的痛点!本文归类分解规范条文, 补充了方案图示, 并修正了规范图示中的瑕疵!要 点如下:1、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2、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分类及应用;3、建筑屋面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建筑外墙装饰的防火要求。第一部分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1、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要求,建筑材料及制 品的燃烧性能, 可分为不燃材料(A)、难燃材料(B1 )、可燃材料(B2 )和易燃 材料(B3 )四个等级。 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 宜采用燃烧性能为 A
7、 级的保温材 料,不宜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 B3 级保温材料。 (6.7.1)2、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规 定。 1227 第二部分 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一、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主要分类及应用:按结构形式, 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可分为内保温系统、外保温系统, 以及保温 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保温系统。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保温系统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建筑外墙保温系统, 主要 是指夹芯保温等系统, 结构体由两侧墙体和中间的保温层组成, 保温层与两侧的 墙体及结构受力体系之间不存在空隙
8、或空腔, 与保温层两侧的墙体和结构受力体 系共同作为建筑外墙使用,同时兼有墙体保温和建筑外墙体的功能。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 B1、B2 级时, 保温材料两侧的不燃材料墙体厚度均 不应小于 50mm。 1228 2、建筑外墙-内保温系统2.1、建筑外墙的内保温系统, 保温材料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室内侧, 保温系 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当采用燃烧性能为 B1 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 厚度不应小于 10mm。2.2、当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9 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外墙的外保温系统, 保温材料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室外侧, 根据保温层与 基层墙体或装饰层
9、之间有无空腔的情况, 可分为无空腔的外保温系统和有空腔的 外保温系统。3.1、无空腔的外保温系统, 主要指类似薄抹灰的外保温系统,即保温材料 与基层墙体及保护层、装饰层之间均无空腔的保温系统(注: 当采用粘贴方式施 工时,在保温材料与墙体找平层之间形成的空隙,可不视为空腔)。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0 3.2、有空腔的外保温系统, 是保温层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存在空腔的 保温系统, 主要指在类似建筑幕墙与建筑基层墙体间存在空腔的外保温系统。空 腔容易形成烟囱效应, 火势蔓延迅速, 且难以从外部扑救。因此, 建筑外墙外保 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
10、, 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1 二、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 B1、B2 级的保温材料时, 应符 合下列规定:1 除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公共建筑或采用 B1 级保温 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外, 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 低于 0.50h。2 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 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 300mm。三、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 防护层应 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当采用
11、B1 、B2 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 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 5mm。第三部分 建筑屋面-外保温系统一、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 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时, 保温材 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 1.00h 时,不应低于 B1 1232 级。采用 B1、B2 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防护层的厚 度不应小于 10mm。二、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 级的保温材料:1)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2)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 的 老年人照料设施。三、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
12、温系统均采用 B1、B2 级保温材料时, 屋面与外墙 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 500mm 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第四部分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要求 1233 一、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满足前面所述的外墙保温系统要求;二、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 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 50m 时,可采用 B1 级材料。第五部分 有关电气线路的防火要求 1234 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 B1 或 B2 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 或敷设时, 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 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 火隔离等
13、防火保护措施。附: 保温材料级别示意图: (注: 示意图仅供参考, 具体材料可依规范要求 调整)参考视频: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要求及措施 1235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分类应用,建筑防火要求!石峥嵘: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本文主要讲述 这几类燃气的分类应用及防火分隔要求, 同时解读了液化石油气瓶组的应用规则!1、城镇燃气的分类及概念;2、应用的宜与忌;3、防火分隔要求;4、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的相关要求。第一章 城镇燃气的分类及概念一、城镇燃气: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 通过输配系 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
14、用性 质的, 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2.0.1)二、人工煤气: 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 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13612 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2.0.2)三、天然气: 蕴藏在地层中的可燃气体,组分以甲烷为主。按开采方式 及蕴藏位置的不同, 分为纯气田天然气、石油伴生气、凝析气田气及煤层气。 (2.1.3)四、液化石油气:常温、常压下的石油系烃类气体, 经加压、或降温得 到的液态产物。组分以丙烷和丁烷为主。(2.1.9)第二章 应用的宜与忌
15、一、 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 0.75 的燃气调压计量装置及管道、 燃具、用气设备等设施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下空间。(8.4.7)二、 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 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 规范GB 50028 的规定(5.4.16)三、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的民用建筑, 建筑高层主体内严禁使用液化 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燃料。(第十三条) 1236 四、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管道和 气瓶。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8.4.5)五、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严禁
16、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 料。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 应当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 150 平方米或座位数大于 75 座的餐饮场所不得使用燃气。(第三十四条)注: 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 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 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 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 5 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六、超大城市综合体的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设置在地下的 餐饮场所严禁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 可燃气体燃料必 须采用管道供气, 其排油
17、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能联动自动切断燃料输送管 道的自动灭火装置。(第八条)注: 本处所指的超大城市综合体, 是指总建筑面积大于 10 万平方米(含 本数, 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 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超大城市综合体。七、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 然气储罐、加气机。(4.1.9)八、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 值)大于或等于 0.75 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 60的液体燃料。(3.1.2)九、民用机场航站楼内不应设置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使用天然气的 场所应靠近航站楼的外
18、墙布置, 使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 于 0.75 的燃气的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3.3.10)第三章 防火分隔要求一、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 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 建筑内的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 可采用防火卷帘, 但应 符合建规第6.5.3条的规定。(6.2.3)、(4.3.10)注 1:本条中的“厨房”包括公共建筑和工厂中的厨房、宿舍和公寓等 居住建筑中的公共厨房, 不包括住宅、宿舍、公
19、寓等居住建筑中套内设置的 供家庭或住宿人员自用的厨房。 1237 注 2:可以在整个厨房区域设置防火隔墙,也可以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 有明火的热加工间范围内设置防火隔墙。注 3:对于采用电加热的无明火的敞开式、明档类厨房可以不受此限制。二、厨房有明火的加工区(间) 上层有餐厅或其他用房时, 其外墙开口 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或在建筑 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实体墙。(4.3.11)三、宿舍内的公用厨房有明火加热装置时,应靠外墙设置, 并应采用耐 火极限不小于 2.0h 的墙体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分分隔。(5.1.4)第四章 液化石油气
20、瓶组供气的相关要求一、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4.17)1 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2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 液 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 1m 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 应 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3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 1m 、不大于 4m 的独立瓶组间,与所 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 5.4.17 的规定;注:气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4 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5 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6 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
21、范 GB 50028 的规定。 1238 二、当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自然气化,总容积小于等于 1.0m时,瓶组 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 单层专用房间内,单层专用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8.4.8)1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2 应通风良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门;3 与其他毗邻房间的墙应为防火墙,且不得设置任何洞口;4 室温不应高于 45,且不应低于 0;5 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三、当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超过 1.0m或采用强制气化时, 应 独立设置在高度不低于 2.2m 的专用房间内。专用房间与其他建(构)筑物的
22、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8.4.9)四、商业和公共建筑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8.4.10)注: 本章节规定, 主要是针对建筑或单位用的气瓶组, 10 层以下的住宅 建筑,其地上部分可以在户内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第五章 申明有关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城镇燃气的具体要求, 应符合建 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及技 术标准的要求! 1239 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材、彩钢板房-建筑防火要求及应用!石峥嵘:彩钢夹芯板属于金属夹芯板材, 本文讲解其建筑防火要求及应用原则,阐述火灾风险及重大误区。1、彩钢夹芯板的火灾风险及重大误区;2
23、、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材的概念;3、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材的应用;4、彩钢板房(活动房) 的应用及误区。第一章 彩钢夹芯板的火灾风险及重大误区很多人误认为, 被铁皮包裹的彩钢夹芯板不会发生火灾。事实上, 以聚苯乙烯、聚氨脂等可燃材料为夹芯层的金属夹芯板材, 火 灾时,铁皮很快软化,芯层迅速燃烧,火灾蔓延快且难以扑救,产生大量 有毒烟气,极具危险。以下火灾实例中,二层建筑的彩钢板住房,仅仅 5 分钟就完全烧毁垮塌!实景火灾警示 2 层彩钢板住房 5 分钟内烧毁第二章 彩钢板 、金属夹芯板材的概念一、彩钢板, 是在冷轧钢板和镀锌钢板上附着彩色涂层的钢板, 彩钢板 可以应用在一些无耐火极限要求的非承重构
24、件场所,比如部分拱形屋面板 等。二、彩钢夹芯板的上下两层以彩钢板为面板, 中间采用保温隔热材料(聚 苯乙烯、聚氨脂、岩棉等)做芯材, 具有重量轻、保温隔热等优点,在工 程领域得以广泛应用,比如: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房间 隔墙,以及彩钢板房(彩钢板活动房)等。 1240 三、彩钢夹芯板属于建规中的金属夹芯板材, 本文统称为金属夹芯板材。第三章 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材的应用一、非上人屋面的屋面板(比如拱形屋面板),可以采用单面彩钢板。二、采用可燃材料(聚苯乙烯、聚氨酯等)作为芯材的金属夹芯板材, 火灾时易蔓延且难以扑救,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应以严格控制。三、采用不燃材料(A 级)作为芯材
25、的金属夹芯板材, 可以应用在建筑 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等部位,但应满足建规规定的对 应耐火极限要求(3.2.1、5.1.2) 。具体说明如下:1、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的墙、疏散走道隔墙、电梯井的 墙以及楼板等构件,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这些部位要求具有较高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燃金属夹芯板材的耐 火极限受其夹芯材料的容重、填塞的密实度、金属板的厚度及其构造等影 响,不同生产商的金属夹芯板材的耐火极限差异较大且通常均较低,难以 满足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结构承载力及其自身稳定性能的要求, 因 此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其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等
26、,不宜采 用金属夹芯板材。依建规要求(3.2.1、5.1.2),这些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较高, 分 别为不低于 0.75h 和 0.50h,参照上述原因, 也不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确 需采用时,夹芯材料应为不燃材料(A 级) ,且应确保符合对应构件的耐火 极限要求。3、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建筑,其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等,可以采 用金属夹芯板材,但应符合建规对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4、非上人屋面的屋面板,可以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1241 5、对于上人屋面的屋面板,由于夹芯板材受其自身构造和承载力的限 制,无法达到建规相应耐火极限要求,此类屋面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 材。第四章 彩钢板房(活动房)的应
27、用及误区一、彩钢板房(彩钢板活动房),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彩钢夹芯板 (或单层彩钢板) 为围护结构的组合板房, 可方便快捷地进行组装和拆卸, 应用广泛。如前所述,采用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房存在巨大的火灾风险, 必须采 用不燃夹芯材料(A 级)的彩钢板房。二、彩钢板房的主要违规现状:1、采用可燃夹芯材料(聚苯乙烯、聚氨酯等)的彩钢夹芯板;2、临时搭建彩钢板房, 影响消防通道, 不满足与既有建筑的防火间距;3、在既有建筑中临时搭建彩钢板房, 等等。三、彩钢板房适应于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部分简易建筑, 应满足现行 建规的相关要求, 建设前需完善许可手续。四、应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设施中
28、的彩钢板房和彩钢板, 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要求。 1242 宿舍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石峥嵘:从建筑防火的角度,宿舍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应同时满足建规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的要求,要点如下:1、宿舍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2、宿舍建筑的分类;3、宿舍建筑-平面布置及防火分隔要求;4、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要求;5、宿舍建筑-疏散楼梯间要求;6、宿舍建筑-消防设施要求;7、宿舍建筑- 内部装修材料要求;注: 本文不涉及“三合一”场所, 有关“三合一”场所, 详见:住宿与 生产储存经营合用(“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宿舍建
29、筑,是指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宿舍建筑的具体设计要求, 要根据建筑的实际用途, 来确定其是按照公 共建筑的一般要求, 还是按照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原则上, 用作宿舍的学生公寓或职工公寓, 可以按照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确定其防火 设计要求; 而酒店式公寓和出租型公寓等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 类似,其防火要求需要按照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很多集体宿舍建筑和公寓类建筑, 存在可燃物较多 以及使用电器设施不规范等不安全行为, 在确定相关防火设计要求, 尤其是 确定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等系统的相关要求时, 宜按照旅 馆建筑的要求确定。一
30、、宿舍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1、较大规模的中小学校教学楼、宿舍楼, 属于重要公共建筑。(2.1.3) 2、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法第七十三条)3、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有关公共建筑 的规定。(5.1.1)4、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3.3.5)5、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3.3.9)二、宿舍建筑的分类: (5.1.1)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 建筑,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宿舍建筑等。 1244 但从防火的角度,除住宅建筑外, 其他类型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公 共建筑接近,因此, 建规将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
31、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除住宅建筑外的其他类型居住建筑(比如宿舍、公寓等) ,其防火要求需按 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的相关要求,依建规的分类要求执行!三、宿舍建筑的设置及防火分隔要求:1、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3.3.5)。2、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3.3.9)。3、宿舍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4.2.5)。(人防工程另有规定, 参 见第 12 条)4、中小学宿舍居室不应布置在半地下室, 其他宿舍居室不宜布置在半 地下室。(4.2.6)5、宿舍建筑内不应设置使用明火、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学校宿舍建 筑内不应布置与宿舍功能无关的商业店铺。(5.1.3)6、柴油发电机房
32、、变配电室和锅炉房等不应布置在宿舍居室、疏散楼 梯间及出入口门厅等部位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 区域进行分隔(5.1.2)。7、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不应布置在柴油发电机房、燃油或燃 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的上一 层、下一层,也不应贴邻。(5.4.12、5.4.13)8、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 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 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 筑的同一个出入口。(6.2.25)9、宿舍内的公用厨房有明火加热装置时, 应靠外墙设置,并应采用耐 火极限不小于 2.0h 的墙体和乙
33、级防火门与其他部分分隔。(5.1.4) (套内 厨房除外)10、宿舍建筑内的宿舍功能区与其他非宿舍功能部分合建时,应采用防 火墙及耐火极限不小于 2.0h 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5.2.2)11、员工集体宿舍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h,且应砌至梁、板底。 (8.8.6)12、人防工程内设置有旅店、病房、员工宿舍时, 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 及以下层, 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 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 疏散楼梯共用。(4.1.1-5) 1245 13、汽车加油加气站站房可与设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的餐厅、汽车服务、 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合建, 但站房与餐厅、汽车服 务、
34、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之间, 应设置无门窗洞口 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实体墙。(12.2.12)四、宿舍建筑-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要求:1、宿舍建筑内疏散人员的数量应按设计最大床位数量及工作管理人员 数量之和计算。(5.2.3)2、每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 100 人不小于 1.00m 计算, 当各层人数不等时, 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 下层楼梯的总宽 度应按本层及以上楼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20m;(5.2.4)3、首层直通室外疏散门的净宽度应按各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 算,且净宽不应小于 1.
35、40m;(5.2.4)4、通廊式宿舍走道的净宽度, 当单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 1.60m,当双 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 2.20m;单元式宿舍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1.40m。 (5.2.4)5、宿舍建筑的安全出口不应设置门槛, 其净宽不应小于 1.40m,出口处 距门的 1.40m 范围内不应设踏步。 (5.2.5)6、按以上要求确定的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等的净 宽度,不应小于建规5.5.18规定的最小净宽度要求。7、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 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 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 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 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6.4.11-4)8、关于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等,以上条文未涉及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