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金 融 学浙江省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其防范研究 一、立论依据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非法集资最早的始于 1989 年,多数在 1994、1995 年之后,集资活动时至今 日,从集资到发案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年、八年,一方面由于非法集资活动具 有一定的隐蔽性、周期性,另一方面由于参加集资的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 本的投资常识,不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既使报案后,害怕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个人损失难以追回。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国家采取了适度从紧的 宏观经济政策,加强了投资规模、资金投放和资金的使用等方面的控制,因此一 些中小企业,要想获得最大限度的资金支持进行扩大生产
2、,困难重重。受此影响, 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获取资金,铤而走险,不惜以非法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从而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浙江是国内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受 2008 年金融 危机影响,在一段时期内,浙江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凸显,资金链断裂,由此引发 非法集资类案件爆发。据浙江省公安厅统计,2008 年浙江省共立案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案近 200 起,集资诈骗案 40 多起,其中立案 1 亿元以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7 起,涉案金额近百亿。 本次研究将通过对浙江省近十年来的各种案例研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揭示浙江省民间资本出路和民营企业融资的困境,探讨浙江省非法集资产生的原因 和私人资金没有更好的投
3、资渠道,在研究各级政府出台的非法集资相关政策的基 础上,提出浙江省非法集资的解决方案,而不一味定性为非法经济案件。 2.国内外研究现状(1)国外研究现状 非法集资在国外被称为庞兹骗局,是一种最古老、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1920 年美国金融家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承诺在三个 月内能让投资者的钱翻一倍。他用后期投资者的钱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在短短几个星期内捞到了成百上千万美金,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实体经济的增长导致了对新制度的需求,这使得现行的制度集合出现不均衡。美国学者威廉.L.西尔柏(1983)认为金融创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金融 组织,为消除或
4、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Euge nio Domingo Solans(1998)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出发,认为“金融创新是指那些便利 获得信息、交易和支付方式的技术进步,以及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金融组 织和更发达更完善的金融市场的出现”。金融市场的种种畸形现象是投资骗局产生的原因。经济学者舒勒在非理性 亢奋(Irrational Exube rance )(2006)一书中说到了金融市场的种种畸形现象, 其中特别谈到了投资市场畅旺时不但会出现泡沫,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骗局,而 庞氏骗局就是最臭名昭著。Gre gory A Petsko(2009)认为生活就是一个庞式骗
5、局, 从查尔斯庞式到现在的麦道夫,千百年来我们已经尊从了这种社会生活方式,比 如我们总是有道理的假设会有更多的年轻人来提供老年人的需求,但是庞式和麦 道夫他们却失败了,因为他们忘了没有金字塔是持续永远的存在。(2)国内研究现状非法集资,又称乱集资,是 20 世纪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领域出现的“三 乱”之一。非法集资之所以非法一是由于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标准,二是由于没 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纳入监管框架范围。集资诈骗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不能是间接故意。张明楷(2006)在诈骗罪 与金融诈骗罪研究中指出“刑法理论公认,间接故意犯罪有一种情形是,行为 人为了实施另一犯罪目的,而放任此种犯罪结果的发生。之
6、所以如此,是因为行 为人的目的与其所放任的结果并非同一。通过深化融资体制改革将集资行为尽可能合法化。陆岷峰(2010)认为非法 集资实质是一种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社会信用形式,是“合法”金融的有益补 充,除了集资主体主观存在欺诈等原因,集资成为影响国家金融政策及社会稳定 等因素,是因为“法律规范”本身存在着与实际不符点。(3)总结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认为,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这一论断,不能发挥犯罪本质在犯罪论领域的解释机能,也与刑法学的规范学本质不协调,而站在法 益侵害说的立场上能更好地理解具体犯罪的本质。他们认为,集资诈骗罪侵害的 根本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金融秩序只是间接侵害的法益。集
7、资诈骗罪的本质 是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害,即集资诈骗罪侵害的根本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3.参考文献 1 张 大 林 . 扼 住 非 法 集 资 案 的 咽 喉 J.金 融 经 济 , 201 0 (7 ). 2 陆 岷 峰 . 非 法 集 资 案 教 训 与 我 国 融 资 体 制 的 改 革 思 路 J . 江 苏 科 技 信 息 , 2 010 (4 ). 3 卢 洁 . 非 法 集 资 合 法 化 问 题 刍 议 J.法 制 与 经 济 , 2 01 0 (3 ). 4 李 春 , 阎 治 力 . 当 前 非 法 集 资 案 件 难 点 问 题 探 析 J. 云 南 警 官 学 院 学
8、报 , 201 0 (1 ). 5 吴 越 人 . 创 投 和 担 保 : 浙 江 非 法 集 资 新 动 向 J . 上 海 经 济 , 200 9 (1 0 ). 6 史 晨 光 , 李 铭 . 从 非 法 集 资 处 置 看 民 间 借 贷 的 “野 蛮 生 长 ” J .青 海 金 融 , 200 9 (3 ). 7 邱 兆 祥 , 史 明 坤 . 关 于 民 间 借 贷 合 法 化 的 思 考 J.金 融 理 论 与 实 践 , 200 9 (3 ). 8 李 有 星 , 晓 梅 . 国 非 法 集 资 规 制 的 制 度 规 范 与 缺 陷 J . 浙 江 金 融 , 2 008
9、(11 ). 9 刘 媛 媛 . 非 法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罪 争 议 问 题 研 究 J .浙 江 金 融 , 200 8 (1 0 ). 1 0 Gre gory A Pe tsko.Life is a Ponzi sche m e J.Ge nom e Blology,20 09 .1 1 Robe rt J. Shille r.Irra t iona l Exube ra nce M .Curre ncy.Prince ton Unive rsity Pre ss,20 06 .1 2 Kla rita Sa dira j, Arthur Schra m . Inform e d
10、 a nd Uninform e d Inve stors in a n Expe rim e nta l Ponzi Sche m e D. JEL cla ssifica t ion,1999 (2 ).二、研究方案1.主要研究内容(或预期章节安排)1 非法集资的界定1.1 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1.2 非法集资是诈骗欺诈行为1.3 非法集资是非法占有的一种犯罪行为1.4 非法集资的其他项界定2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案例分析2.1 非法集资2.2 非法吸收存款2.3 借款2.4 诈骗3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1 企业或者个人通常都以民间借贷为借口,并辅以高息为诱饵3.
11、2 利用民间会社或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3.3 通过中介机构超非法向公众进行融资3.4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真面目3.5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 资4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特性4.1 非法集资具有欺骗性4.2 非法集资诱惑性4.3 非法集资维权难4.4 非法集资者利益驱动5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5.1 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5.2 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5.3 肆意挥霍资金,致使资金无法返还的;5.4 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 使资金无法返还的5.5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5.6 隐匿,销毁帐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
12、逃避返还资金的;6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危害6.1 严重干扰了金融秩序的正常进行6.2 激发社会矛盾,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6.3 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7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对策建议7.1 加大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打击力度7.2 为中小企业增加融资渠道7.3 各地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处理此类案件7.4 公检法三机关要提高认识,形成打击合力7.5 金融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7.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2.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调研方案: 本课题计划研究关于浙江省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其防,需要有关浙江省非法集资的相关案例理论基础知识,特别是对浙江省各种
13、非法集资案例怎么认定和 处理要有一定的理解和把握。因此,我计划到政府的网站,收集浙江省内各地发 生的非法集资案例及其相关资料,我还计划通过查阅统计年鉴、相关网站、期刊、 论文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正确认识它的重要性。最后根据资料作出合 理的对策。进度计划:第 6 学期第 19-20 周至第 7 学期第 1-5 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广泛搜集、 研究相关文献资料,完成毕业论文选题。第 7 学期第 6-12 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 告撰写;参加开题答辩,进一步论证选题价值、确立主要研究内容,论证研究方 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第 7 学期第 13-14 周:撰写论文
14、详细提纲,交给导师批阅,反复修改,保证 论文结构的合理性。第 7 学期第 15-20 周:开始写作毕业论文,完成初稿。第 7 学期寒假: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开展调查研究。第 8 学期第 1-2 周:在导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写作、完善毕业论文。第 8 学期第 3-6 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毕业实习的机会,结合毕业 论文内容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完成论文。第 8 学期第 7 周:在导师的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毕业论文:定稿并上交。第 8 学 期 第 9 -11 周 :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文献综述浙江省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其防范研究从理论上看,研究非法集资的文献为数众多,分别从不同的
15、角度进行了探索, 以浙江省通研究民间集资行为而颁布新的金融相关政策等各种方面取得了显著 成绩,但探讨浙江省通过非法集资来吸引民间资本的 面的文章还不多见,中国 政府也大力支持打击各种非法集资的各种活动。1 国外专家学者对非法集资的研究查尔斯庞齐(Cha 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 19、20 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 1903 年移民到美国,1919 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人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 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 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庞齐 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 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齐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
16、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 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非法集资在国外被称为庞兹骗局,是一种最古老、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 字塔骗局的变体。1920 年,美国金融家查尔斯庞兹承诺在三个月内能让投资 者的钱翻一倍。他用后期投资者的钱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在短短几个 星期内捞到了成百上千万美金,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实体经济的增长导致了对新制度的需求,这使得现行的制度集合出现不均 衡。美国学者威廉.L.西尔柏认为金融创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金融组织,为 消除或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Euge nio Domingo Sola
17、ns 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出发,认为“金融创新是指那些便利获得信息、交易 和支付方式的技术进步,以及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金融组织和更发达更完 善的金融市场的出现”。金融创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美国学者威廉.L.西尔柏认为金融创新是追求利 润最大化的微观金融组织,为消除或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 卫”行为。Euge nio Domingo Solans 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出发,认为“金融创新 是指那些便利获得信息、交易和支付方式的技术进步,以及新的金融工具、金融 服务、金融组织和更发达更完善的金融市场的出现”。金融市场的种种畸形现象是投资骗局产生的原因。经济学者舒勒在非理性 亢奋(
18、Irra tional Exube rance )(2006)一书中说到了金融市场的种种畸形现象, 其中特别谈到了投资市场畅旺时不但会出现泡沫,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骗局,而庞氏骗局就是最臭名昭著。Gre gory A Petsko(2009)认为生活就是一个庞式骗局, 从查尔斯庞式到现在的麦道夫,千百年来我们已经尊从了这种社会生活方式,比 如我们总是有道理的假设会有更多的年轻人来提供老年人的需求,但是庞式和麦 道夫他们却失败了,因为他们忘了没有金字塔是持续永远的存在。2 国内专家学者对非法集资的研究非法集资,又称乱集资,是 20 世纪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领域出现的“三 乱”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
19、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 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罪中的第一个罪,其严重地扰乱了国家正常 金融秩序和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集资诈骗罪在 1979 年的刑法中没有规定,1995 年 6 月 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 定,其中第八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犯罪,1997 年新刑法予以采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规定中,将本罪定为集资诈骗罪。 2007 年 7 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布了坚决防范和打击非 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答记者问,非常深刻的指出了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社会 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
20、至血本无归。二是非 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 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非法集资的地下隐蔽性。民间借贷具有“地下”隐蔽性质,其利率水平不具 有正式性和公开性,因此民间利率不完全具有市场利率的特性,是市场外的“市 场利率”,其利率决定自然也不等同于市场利率的决定,并通过引入一博弈矩阵 对民间金融利率的决定机制进行深入探究,民间借贷双方基于理性选择最终会形 成高利率的纳什均衡。张庆亮(2008)在剖析农村非正式金融市场上的高利率时 指出,高利率是农村非正式金融对高风险的一种反应,是在几乎处于非法环境中 的借贷双方在
21、综合考虑机会成本、风险成本、交易成本、资金供求状况、当地民 间经营活动的平均利润率以及市场中垄断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讨价还价的 结果。也就是说民间金融的高利率是多种因素的函数,随着金融市场的规范和竞 争的加剧,利率的决定受到的制约因素越来越多,出现过分的高利率的可能性在 逐步下降,具有较强市场性的利率就会形成。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的界定: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 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 41 号)中的概念,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 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 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
22、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特 点:放贷人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4 倍,以目前一年期贷款 6.66% 来计算,即年息超过 26.64%。没有经过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允许,包含没有 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有的学者认为集资诈骗罪只能是直接故意, 而不能是间接故意。 张明楷(2006)先生在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中指出:刑法理论公认,间接故意 犯罪有一种情形是,行为人为了实施另一犯罪目的,而放任此种犯罪结果的发生。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行为人的目的与其所放任的结果并非同一。周明剑(2009) 认为不要做自己无法控制的投
23、资,或者说不要将投资决策权委诸他人。在庞氏骗 局中,人们总是莫名其妙、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投资权交给别人,而不去了解投 资细节,监控投资过程。行骗者也往往把投资交易过程和投资技术设计忽悠得特 别复杂,使投资者头痛无比,无从插手;加上承诺的投资利益高悬头顶,利欲驱 动的人们无不奉上金银。不要做你不懂的事情,因为最终你将无法控制。对“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理解和认定。对“非法占有”的理解学者的观点较 多但多数不成体系,仅是一家之言,实践操作性不强,比较通说的观点是阮方民、 楼伯坤(2006)两位在刑法发展新思域中提及的“将他人财物转移到自己的 控制之下,并以所有人自居予以保存、使用、收益和处分”。(3)
24、总结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认为,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这一论断,不能发挥 犯罪本质在犯罪论领域的解释机能,也与刑法学的规范学本质不协调,而站在法 益侵害说的立场上能更好地理解具体犯罪的本质。他们认为,集资诈骗罪侵害的 根本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金融秩序只是间接侵害的法益。集资诈骗罪的本质 是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害,即集资诈骗罪侵害的根本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参考文献 1 张 大 林 . 扼 住 非 法 集 资 案 的 咽 喉 J.金 融 经 济 , 201 0 (7 ). 2 陆 岷 峰 . 非 法 集 资 案 教 训 与 我 国 融 资 体 制 的 改 革 思 路 J.江 苏 科 技 信 息
25、, 201 0 (4 ). 3 卢 洁 . 非 法 集 资 合 法 化 问 题 刍 议 J.法 制 与 经 济 , 2 01 0 (3 ). 4 李 春 , 阎 治 力 .当 前 非 法 集 资 案 件 难 点 问 题 探 析 J.云 南 警 官 学 院 学 报 , 201 0 (1 ). 5 吴 越 人 . 创 投 和 担 保 : 浙 江 非 法 集 资 新 动 向 J.上 海 经 济 , 200 9 (1 0 ). 6 史 晨 光 , 李 铭 . 从 非 法 集 资 处 置 看 民 间 借 贷 的 “ 野 蛮 生 长 ” J .青 海 金 融 , 2 00 9 (3 ). 7 史 常 华
26、. 对 非 法 集 资 犯 罪 的 初 探 及 对 策 EB/OL.http:/w w w.zkxw /PAPERS/lunw e n/fa lv/xf/2 0 09 03/27 605 .htm l,2 00 9 (3 ). 8 邱 兆 祥 , 史 明 坤 . 关 于 民 间 借 贷 合 法 化 的 思 考 J.金 融 理 论 与 实 践 , 200 9 (3 ). 9 李 有 星 , 晓 梅 . 国 非 法 集 资 规 制 的 制 度 规 范 与 缺 陷 J .浙 江 金 融 , 2 008 (1 1 ). 1 0 刘 媛 媛 . 非 法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罪 争 议 问 题 研 究
27、 J .浙 江 金 融 , 20 08 (10 ). 1 1 楚 淮 君 . 防 非 法 集 资 “ 陷 阱 ” 花 样 翻 新 J.理 财 杂 志 , 20 08 (5 ). 1 2 瞿 苇 , 淑 娟 . 行 为 金 融 学 的 角 度 分 析 非 法 集 资 产 生 的 原 因 J.特 区 经 济 , 2 00 8 (3 ). 1 3 张 庆 亮 . 中 国 农 村 民 营 金 融 发 展 研 究 M .经 济 科 学 , 20 08 (1 ) 1 4 阮 方 民 、 楼 伯 坤 . 刑 法 发 展 新 思 域 M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 20 06 (7 ). 1 5 张 明
28、 楷 . 诈 骗 罪 与 金 融 诈 骗 罪 研 究 M .北 京 : 清 华 大 学 出 版 社 , 200 6 . 1 6 逢 锦 温 . 论 非 法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罪 中 的 几 个 问 题 J .法 律 适 用 , 200 1 (1 2 ). 17 Gre gory A Pe tsko.Life is a Ponzi sche m e J.Ge nom e Blology,20 09 .1 8 Artzrouni,M .The M a the m a t ics of Ponzi Sche m e s J.M a the m a t ica l Socia l Scie nc
29、e s,20 09 (4 ). 1 9 Robe rt J. Shille r.Irra t iona l Exube ra nce M .Curre ncy.Prince ton Unive rsity Pre ss,20 06 .20 Kla rita Sa dira , Arthur Schra m . Inform e d a nd Uninform e d Inve stors in a n Expe rim e nta l Ponzi Sche m e D. JEL cla ssifica t ion,1999 (2 ).2 1 W illia m L Xie r Bo. Fina
30、 ncia l innova t ion de ve lopm e nt J. The e conom ics,1983 (5 ).毕业论文( 届 )浙 江 省 非 法 集 资 的 表 现 形 式 及 其 防 范 研 究摘要浙江省民间借贷和地下金融非常盛行,具有历史成因和乡俗传统。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非法集资一直给浙江民间金融融资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并使得 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严重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引发风险,还 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与监管,及时发现苗头 并及时查处十分必要。本研究将通过对浙江省近十年来的各种案例研究,分析其 产生的原因,揭
31、示浙江省民间资本出路和民营企业融资的困境,探讨浙江省非法 集资产生的原因和私人资金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在研究各级政府出台的非法集 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浙江省非法集资的解决方案,如,要加大对各类非法 集资活动打击力度、各地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处理此类案件、公检法三 机关要形成打击合力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等。关键词:非法集资;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金融活动AbstractIt s very widely accepted in Zhe jiang private finance, there is history to become and the country is vulgar
32、tradition. Since the 20th century, 90, Ille gal fund-raising private finance has been to Zhe jiang huge negative impact on financing, and make the parties of taking part in the ille gal call for funds suffer economic loss, serious jam normal financial order, kindle risk, also easily generate a socia
33、l unsteady factor.So, intensify vs ille gal call for funds of guard against and take charge of, in time discover visible result combine in time check section full necessity.This search will pass various case study in the last 10 years vs Zhe jiang province and analyze it generates of reason, announc
34、e to public the predicament of civil capital exit in Zhe jiang province and private enterprise margin, inquire into Zhe jiang province ille gally raising capital reason and private capital of creation dont have better invest outlet, in studying the ille gal call for funds re lated policy of the all
35、levels government stand of foundation, solution propose Zhe jiang province to ille gally raise capital, Such as, enlarge to ille gally raise capital vs every variety movable stroke strength, everywhere court of justice according to the region physically because of earth system properly transaction t
36、his kind of case, male check law three turnkeys want to forming to fight resultant force enlargement case to bust strength etc.Ke ywords: Ille gal to raise capital; The folks borrows; The ille galab sorption deposits; Ille gal finance moable目录1 非法集资的界定11.1 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11.2 非法集资是诈骗欺诈行为21.3 非法集资
37、是非法占有的一种犯罪行为31.4 非法集资在其他领域的界定42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案例分析62.1 非法获得资金62.2 非法吸收存款82.3 非法借款102.4 诈骗行为113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特点143.1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143.1.1 企业或个人通常以民间借贷为借口,并辅以高息为诱饵143.1.2 利用民间会社或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143.1.3 通过中介机构非法向公众进行融资153.1.4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真面目153.2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特性163.2.1 非法集资具有欺骗性163.2.2 非法集资诱惑性173.2.3 非法集资维权难173.
38、2.4 非法集资者利益驱动184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194.1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194.1.1 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194.1.2 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194.1.3 肆意挥霍资金,致使资金无法返还的204.2 浙江省非法集资的危害204.2.1 严重干扰金融秩序的正常进行204.2.2 激发社会矛盾,引发社会治安问题,造成社会治安动荡214.2.3 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225 浙江省非法集资防范的对策建议235.1 加大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打击力度235.2 为中小企业增加融资渠道235.3 各地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处理此类案件245.4 公检
39、法三机关要提高认识,形成打击合力255.5 金融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255.6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的氛围,增强人民的法制意识26结论27参考文献9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IV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发行股 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 为。从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侦破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看,非法集资最早的始于 1989 年,多数在 1994、1995 年之后,集资活动时至今日,从集资到发案少则三、 五年,多则十年、八年,一方面由于非法集资活
40、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周期性, 另一方面由于参加集资的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投资常识,不能及时向 公安机关报案,既使报案后,害怕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个人损失难以追回。从非 法集资活动参与人员来看,一起非法集资案涉及成百上千群众,人数众多且涉及 面广,当中有城郊农民、单位职工、下岗工人、党政军离退休干部、军人、高校 教授等,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从涉案金额来看,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近亿 元,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损失。浙江是国内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受金融 危机影响,2006 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 1999 起,涉案总价值 296 亿元。2007 年 1 至 3 月,仅非法吸收
41、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类案件就立案342 起,涉案总价值 59.8 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 101.2%和 482.3%。2008 年1-11 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 1590 起,立案侦查 1416 起,涉案金额 100 亿元以上。2009 年 3 月 10 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都提及依法严惩集 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经济犯罪。特别是自 2008 年以来,浙江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融资困难凸显,由此引发非法集资类案件爆发。据浙江省公安厅统计 2008 年共立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近 200
42、 起,集资诈骗案 40 多起,其中,1 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7 起,涉案金额近百 亿。所以,防范非法集资的产生,及时扼杀在摇篮里,防止形成大规模的金融犯 罪活动已经非常紧迫。1 非法集资的界定1.1 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 集资即是一种金融活动,而金融活动作为一种商事行为应是一种特许经营活动。1998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其中首次出现了“非法集资”的提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1批准,擅自从事下列活动: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未经 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3.非法发
43、放贷款、办 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4. 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各级机构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表 1),所以,凡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或者虽未设立金融机构, 但是进行金融活动的均属非法金融机构或者非法金融活。浙江省政府在解决民营 企业融资等问题,纷纷成立地方银行,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 问题。但非法集资仍然是有空间的,浙江省高院于 2010 年 5 月底出台的关于 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要从 有利于保障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准确界定和把握 非法
44、集资与民间借贷、商业交易,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表 1 各 级 机 构 出 台 的 非 法 集 资 有 关 非 法 金 融 业 务 的 文 件文 件 号文 件 名 称发 布 时间主 要 内 容国 务 院 令 第 2 47 号非 法 金 融 机 构 和 非 法金 融 业 务 活 动 取 缔 办 法1 99 8 年7 月首 次 出 现 了 “ 非 法 集 资 ” 的 提 法 , 为 一种 非 法 金 融 活 动 的 表 现 形 式 , 并 非 正 式 的 法 律 用 语 。国办发 1998 126号整 顿 乱 集 资 乱 批 设 金 融 机 构 和 乱 办 金 融 业务 实 施 方 案1 99
45、8 年7 月 29日乱 集 资 、 乱 批 设 金 融 机 构 和 乱 办 金 融 业 务 ( 简 称 金 融 “ 三 乱 ”) 等 非 法 金 融 活 动的 整 治 。浙 高 法 发 2 01 0 4 号 关 于 为 中 小 企 业 创 业 创 新 发 展 提 供 司 法保 障 的 指 导 意 见 20 10 年6 月 中 旬对 于 在 单 位 职 工 或 者 亲 友 内 部 针 对 特 定 对 象 筹 集 资 金 的 行 为 , 可 以 不 认 定 为 非法 集 资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http:/w w w.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央 政 府 网 站 等 调 研 资 料 整 理 。1.2 非法集资是诈骗欺诈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 为诱饵进行集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 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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