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 审 、 管 理 评 审 资 料 汇 编AHHL/GP NS- 20172017年 度 半 年 内 审 及 管 理 评 审 资 料 汇 编编制 :审核 :批准 :安 徽 华 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中 心2016 年08 月08日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AHHL/NS- 2017实验室内审计划及报告【 2 0 1 6 年 4 月 内 审 】编 制 : 审 核 : 批 准 :安 徽 华 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中 心2016 年4 月8 日第 2 页 共 57 页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目录关于开展 2017 年实验室内部审核工作的通知42017 年
2、内审实施计划5一、 内审目的5二、 内审依据5三、 内审范围5四、 人员安排6五、 时间安排6六、 附: 会议(首次、末次) 签到表7七、 审核时间安排表8八、 评审要求9附件 1: 内审检查表10附件 2: 内审报告54附件 3: 不符合报告( 1)566附件 3: 不符合报告( 2)577第 3 页 共 57 页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安徽华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文件华 亮 检 字 2 0 1 6 0 6 号关于开展 2017 年实验室内部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 部 门 :根 据 实 验 室 质 量 体 系 运 行 的 要 求 和 年 初 制 定 的 工 作 计 划 ,经 实 验 室
3、 领 导 研 究 决 定 , 于 2 0 1 6 年 4 月 份 开 展 一 次 质 量 体 系 内 部 审 核 , 现 将 内 部 审 核 方 案 发 放 给 你 们 , 请 各 部 门 高 度 重 视 此 次 内 部 审 核 工 作 , 请 各 相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积 极 参 与 , 并 认 真 配 合 。特 此 通 知 。安 徽 华 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中 心2 0 1 6 年 2 月 6 日抄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题: 质量体系内审通知第 4 页 共 57 页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附 件 1 : 2 0 1 7 年 内 审 实 施 方 案 201
4、7 年内审实施计划一、 内审目的对照质量体系与新的评审准则、 现行规范的要求, 对本实验室质量体 系 的 符 合 性 及 实 施 保 持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全 要 素 审 核 , 以 全 面 满 足 安 全 生 产 、 检 测 检 验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相 关 评 审 准 则 的 要 求 , 全 面 检 查 新 版 体 系 文 件 的 执 行 情 况 , 新 体 系 建 立 以 后 的 运 行 情 况 , 从 而 验 证 管 理 体 系 的 符 合 性 、 有 效 性, 进一步改善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 内审依据1. 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 总局令第 163 号)2.A
5、Q8006-2010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 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 2012 88 号) 4. 质量管理手册(AHHL/QM- C/0- 2017 , 第 3 版第 0 次修订)、程序文件(AHHL/QP- C/0- 2017 , 第 3 版第 0 次修订)、各作业指导书等现行有效版本。 三、 内审范围1. 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总局令第 163 号) 的全部要 素, 覆盖除安全仪器计量检定、标准物质配制以外的所有项目,涉及部门: 综合 室、 质量安全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 检测室。2.
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 件评 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 2012 88 号) 的全部要 素, 覆盖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所有项目。 涉及部门: 综合室、 质量 安全管理 部、 技术管理部。3. AQ8006- 2010 的 10 个技术要素和 15 个管理要素: 涵盖实验室除职第 5 页 共 57 页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业危害检测、 安全仪器计量检定以外的资质范围内的所有检测项目。 四、 人员安排 内审组组长由质量负责人王云昌担任, 技术负责人李军协助。 内审组 分为技术和管理两个小组, 各内审组人员如下, 各组第一人为组长: 管
7、理要素: 王磊; 技术要素: 李咏; 五、 时间安排内审时间: 2017 年 4 月 9 日- 4 月 12日第 6 页 共 57 页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六 、 附 : 会 议 (首 次 、末 次 ) 签 到 表会 议 (首 次 、末 次 ) 签 到 表 时 间 :地 点 :序 号姓 名职 务部 门备 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第 7 页 共 57 页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七 、 审 核 时 间 安 排 表时 间工 作 内 容内 审 员2017 年 4 月 9 日 8 :30 在 会 议 室 召 开 内 审 组 首 次 会 议 ,由 质 量 负
8、责 人 王 云 昌 对 内 审各 组工 作 进 行 部 署 。 本 次 内 审 工 作 共 分 为 三 个 小 组 进 行 , 分 别 审 核 3 部 和 4 个 业 务 所 的组 长工 作 。综 合 室 审 核 的 要 点 内 容 : 人 员 、 环 境 、 组 织 机 构 等 要 素 。 记 录 包 括 人 员 、 资 质 、 场地 、 设 备 台 账 、 人 事 档 案 、 检 测 检 验 费 用 的 收 缴 等 。质 量 安 全 部 审 核 的 要 点 内 容 : 质 量 控 制 、 管 理 评 审 、 内 部 审 核 、 持 续 改 进 、 预 防 措施 、 纠 正 措 施 、 不
9、符 合 工 作 的 控 制 、 投 诉 服 务 、 供 应 品 的 采 购 、 合 同 评 审 、 文 件 控制 、 质 量 体 系 、 质 量 手 册 、 质 量 手 册 的 管 理 等 要 素 。 记 录 包 括 报 告 的 发 放 记 录 、 合管 理 要同 评 审 、 检 测 费 用 和 报 告 的 登 记 、 制 度 的 执 行 监 督 情 况 、 投 诉 问 题 的 处 理 、 来 样 登素记 、 样 品 的 流 转 记 录 、 技 术 档 案 、 人 员 培 训 记 录 、 文 件 发 放 记 录 、 内 审 和 管 理 评 审报 告 等 资 料 。4 月 9技 术 管 理 部
10、审 核 的 要 点 内 容 :检测 报 告 的 审 核 资 料 。人员 和 仪 器 设 备 是 否 满 足 要 求 、日 至仪 器 设 备 的 标 识 、 检 测 报 告 和 原 始 记 录 、 实 验 室 是 否 有 相 应 的 环 境 监 控 记 录 、 实 验技 术 要 素12 日记 录 是 否 完 整 、 设 备 档 案 是 否 齐 全 、 量 值 溯 源 、 期 间 核 查 、 仪 器 设 备 的 比 对 报 告 、档 案 存 档 的 规 范 性 、 各 类 报 表 、 检 测 报 告 是 否 及 时 出 具 、 复 检 工 作 等 。审 核 小 组 核 查 的 包 括 要 素 :依
11、 据 安 监 总 局 关 于 职 业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的 要 求 进 行 审 核 ,同 时 对 人 员 和 仪 器 设 备 是 否满 足 要 求 、 仪 器 设 备 的 标 识 、 检 测 报 告 和 原 始 记 录 、 实 验 室 是 否 有 相 应 的 环 境 监 控记 录 、 实 验 记 录 是 否 完 整 、 设 备 档 案 是 否 齐 全 、 量 值 溯 源 、 期 间 核 查 、 仪 器 设 备 的比 对 报 告 、 档 案 存 档 的 规 范 性 、 各 类 报 表 等 进 行 审 核 。 检 测 检 验 报 告 能 力 验 证 样 品处 理 抽 样 数 据 控 制 检
12、测 检 验 方 法 的 确 认 记 录 控 制 服 务 客 户 分 包 公 正 性 和 保 密 性 设备 设 施 要 求 。 人 员 和 仪 器 设 备 是 否 满 足 要 求 、 仪 器 设 备 的 标 识 、 检 测 报 告 和 原 始 记录 、 实 验 室 是 否 有 相 应 的 环 境 监 控 记 录 、 实 验 记 录 是 否 完 整 、 设 备 档 案 是 否 齐 全 、量 值 溯 源 、 期 间 核 查 、 仪 器 设 备 的 比 对 报 告 、 复 检 工 作 等 。第 8 页 共 57 页内 审 计 划 及 内 审 报 告八 、 评 审 要 求1 . 各 内 审 组 要 对
13、照 检 查 表 对 所 审 核 的 部 门 的 工 作 性 质 对 应 的 各 要 素 给 出 结 论 , 不符 合 项 要 进 行 详 细 记 录 , 证 据 要 确 凿 , 并 由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2. 不 符 合 报 告 中 , 描 述 事 实 要 清 楚 , 要 提 出 纠 正 措 施 、 期 限 、 签 名 齐 全 , 各 组 长 要 负 责 核 查 不 符 合 项 的 封 闭 。附 件 :1. 内 审 检 查 表2. 内 审 报 告3 . 不 符 合 工 作 报 告第 9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0 页附 件 1 : 内 审 检 查 表
14、内 审 检 查 表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要 点 )4 . 1依 法 成 立 并 能 够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的 法 人 或 者其 他 组 织 。4 . 1 . 1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或 者 其 所 在 的 组 织 , 应 是 能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的 实 体 , 否 决 项查 :有 效 的 法 律 地 位 文 件 :事 业 法 人 是 否 有 法 定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建 文件 ;企 业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是 否 工 商 注 册 ,工商 营 业 执 照 、机构 代 码 证(范 围 应
15、 有 检 验 检 测 或 技 术 服 务 内 容 )。当 机 构 法 人 不 是 最 高 管 理 者 时 , 应 对 最 高 管 理 者 授 权 并 有 授 权 文 件 , 同 时 机 构 法 人 承 诺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对 其 出 具 的 检 验 检 测 数 据 、 结 果负 责 , 并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查 :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的 承 诺 。4 . 1 . 2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有 明 确 的 法 律 地 位 , 不 具 备 法 人 资 格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经 所 在 法 人 单 位 授 权。 否 决 项查 :
16、非 独 立 法 人 单 位 是 否 有 法 人 授 权 文 件 ,并 愿 为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承 担 起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独 立 行 文 、 独 立 账 目 、 独 立 开 展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 独 立 核 算 。第 10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1 页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要 点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及 其 人 员 从事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 应 遵 守 国 家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遵 循 客查 : 是 否 有 公 正 性
17、声 明 或 承 诺 及 相 关 的 程 序 或 制 度 ,4 . 1 . 3观 独 立 、 公 平 公 正 、 诚 实 信 用重 点 项有 无 违 规 现 象 ( 含 信 用 等 级 等 行 业 规 定 )原 则 ,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 承 担 社会 责 任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明 确 其 组织 和 管 理 结 构 、 所 在 法 人 单 位查: 有无组织机构框图、 质量职能分配表、 质量保证框图。4 . 1 . 4中 的 地 位 , 以 及 质 量 管 理 、 技( 组织机构框图表述是否正确; 质量职能分配表是否合理; 质量保证框图术 运 作 和 支 持 服 务 之 间 的
18、 关是否明确, 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是否明确 )系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所 在 的 单 位4 . 1 . 5还 从 事 检 验 检 测 以 外 的 活 动 ,如 有 从 事 检 验 检 测 以 外 的 活 动 , 是 否 进 行 识 别 , 是 否 有 制 度 、 有 措重 点 项施 保 证 不 受 影 响 。 实 施 情 况 是 否 满 足 要 求 。应 识 别 潜 在 的 利 益 冲 突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为 其 工 作 开查 : 如 果 建 立 了 专 门 委 员 会 , 职 责 是 否 明 确 , 是 否 发 挥 了 他 们 的 作4 . 1 . 6展 需 要 ,
19、 可 在 其 内 部 设 立 专 门用 , 查 证 有 关 记 录 。的 技 术 委 员 会 。具 有 与 其 从 事 检 验 检 测 活4 . 2动 相 适 应 的 检 验 检 测 技 术 人 员和 管 理 人 员 。4 . 2 . 1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建 立 和 保查 : 是 否 制 定 人 员 管 理 程 序 文 件 , 对 人 员 录 用 、 任 职 资 格 、 培 训 和持 人 员 管 理 程 序 , 确 保 人 员 的考 核 做 出 规 定 。第 11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2 页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20、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要 点 )录 用 、培 训 、管 理 等 规 范 进 行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确 保 人 员查 : 相 关 人 员 是 否 知 晓 和 理 解 自 身 工 作 重 要 性 , 是 否 有 培 训 、 宣 贯理 解 他 们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和 相 关或 其 他 内 部 沟 通 记 录 ,应 含 有 实 现 质 量 目 标 的 宣 贯 内 容 及 质 量 目 标 分 解性 , 明 确 实 现 管 理 体 系 质 量 目的 内 容 。标 的 职 责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及 其 人 员 应独 立 于 其 出 具 的 检 验 检 测 数据 、
21、 结 果 所 涉 及 的 利 益 相 关 各查 :有 公 正 性 和 诚 信 的 承 诺( 不 受 行 政 和 商 业 的 、相 关 利 益 的 干 预 )。4 . 2 . 2方 , 不 受 任 何 可 能 干 扰 其 技 术重 点 项承 诺 是 否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判 断 因 素 的 影 响 , 确 保 检 验 检测 数 据 、 结 果 的 真 实 、 客 观 、准 确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及 其 人 员 应对 其 在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中 所 知 悉查 : 是 否 制 定 并 实 施 保 密 规 定 或 措 施 , 进 行 了 保 密 教 育 , 是 否 有 记的 国
22、 家 秘 密 、 商 业 秘 密 和 技 术录 可 查 。秘 密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 并 制 定 实施 相 应 的 保 密 措 施 。4 . 2 . 3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有 措 施 确 保其 管 理 层 和 员 工 , 不 受 对 工 作查 :是 否 制 定 并 实 施 保 证 公 正 性 和 诚 信 的 承 诺 ,是 否 有 制 度 保 证 ?质 量 有 不 良 影 响 的 、 来 自 内 外或 有 规 定 和 相 应 记 录 。部 不 正 当 的 商 业 、 财 务 和 其 他方 面 的 压 力 和 影 响 。第 12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23、3 页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要 点 )从 事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的 人员 , 不 得 同 时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从 业 。 重 点 项查 : 机 构 人 员 一 览 表 , 上 岗 证 , 人 员 是 否 有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从 业 的 情 况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管 理 者 应 建立 和 保 持 相 应 程 序 , 以 确 定 其检 验 检 测 人 员 教 育 、 培 训 和 技查 :是 否 制 定 人 员 培 训 和 管 理 程 序 ,是 否
24、分 析 培 训 需 求 和 有 效 实 施培 训 。能 的 目 标 , 明 确 培 训 需 求 和 实施 人 员 培 训 。培 训 计 划 应 与 检 验 检 测 机构 当 前 和 预 期 的 任 务 相 适 应 ,查 :( 1 ) 制 定 的 人 员 培 训 计 划 是 否 是 否 合 理 , 是 否 与 机 构 当 前 和 预期 的 任 务 相 适 应 ;并 评 价 这 些 培 训 活 动 的 有 效( 2 ) 是 否 对 培 训 效 果 进 行 评 价 。性 。4 . 2 . 4检 验 检 测 机 构 人 员 应 经 与其 承 担 的 任 务 相 适 应 的 教 育 、查 : 机 构 人
25、 员 的 是 否 经 过 适 应 的 教 育 、 培 训 , 并 有 相 应 的 技 术 知 识培 训 , 并 有 相 应 的 技 术 知 识 和和 经 验 , 能 否 按 机 构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开 展 工 作 。经 验 , 按 照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管 理体 系 要 求 工 作 。应 由 熟 悉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查 :( 1 ) 是 否 建 立 了 监 督 工 作 程 序 ;程 序 、目的 和 结 果 评 价 的 人 员 ,( 2 ) 监 督 员 的 数 量 和 专 业 领 域 能 否 覆 盖 能 力 范 围 , 是 否 有 任 命 文对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包
26、 括 在 培 员件 , 监 督 员 是 否 符 合 条 件 要 求 ;工 , 进 行 监 督 。( 3 ) 是 否 制 定 了 监 督 计 划 , 监 督 的 重 点 尤 其 是 在 培 人 员 、 新 上 岗人 员 、 结 果 不 满 意 的 人 员 或 操 作 关 键 项 目 的 人 员 是 否 进 行 了 监 督 ;第 13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4 页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要 点 )( 4 ) 人员监督计划和监督活动实施与评价记录是否真实、 完整。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对
27、所 有 从事 抽 样 、 检 验 检 测 、 签 发 检 验查 :( 1 ) 体 系 文 件 是 否 规 定 人 员 或 岗 位 职 责 、 任 职 资 格 和 使 用 条 件检 测 报 告 或 证 书 、 提 出 意 见 和等 ;4 . 2 . 5解 释 以 及 操 作 设 备 等 工 作 的 人( 2 ) 所 有 从 事 抽 样 、 检 验 检 测 、 签 发 检 验 报 告 、 提 出 意 见 和 解 释重 点 项员 , 按 要 求 根 据 相 应 的 教 育 、以 及 操 作 设 备 的 人 员 是 否 有 考 核 、 评 价 合 格 证 据 , 是 否 持 上 岗 证 上 岗培 训
28、、 经 验 、 技 能 进 行 资 格 确( 查 : 文 件 或 上 岗 证 )。认 并 持 证 上 岗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的 管 理 人 员和 技 术 人 员 , 应 具 有 所 需 的 权查: 机构是否配置满足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他们在管理体系中是力 和 资 源 , 履 行 实 施 、 保 持 、否具有相应的权力和资源, 相关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改 进 管 理 体 系 的 职 责 。应 规 定 对 检 验 检 测 质 量 有查 : 机 构 是 否 建 立 程 序 , 对 人 员 职 责 、 任 职 条 件 、 权 利 和 相 互 关 系影 响 的 所 有 管 理 、 操
29、作 和 核 查4 . 2 . 6进 行 规 定 。人 员 的 职 责 、权力 和 相 互 关 系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保 留 所 有技 术 人 员 的 相 关 授 权 、 能 力 、教 育 、 资 格 、 培 训 、 技 能 、 经查 : 机 构 是 否 建 立 健 全 人 员 人 员 技 术 档 案 , 档 案 资 料 是 否 齐 全 。验 和 监 督 的 记 录 ,并包 含 授 权 、能 力 确 认 的 日 期 。第 14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5 页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30、要 点 )4 . 2 . 7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与 其 工 作 人 员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聘用 关 系 、 录 用 关 系 。 重 点 项查 :机构 是 否 与 使 用 人 员 签 订 合 同 ,是否 证 实 使 用 建 立 了 录 用 关 系 、 劳 动 关 系 、 聘 用 关 系 的 人 员 。对 与 检 验 检 测 有 关 的 管 理 人 员 、 技 术 人 员 、 关 键 支 持 人 员 ,应保 留 其 当 前 工 作 的 描 述 。查 : 使 用 的 人 员 是 否 能 够 胜 任 ( 具 备 相 应 的 资 格 和 能 力 ),是 否 满 足 检 验 检 测 技 术
31、 工 作 的 需 要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相 关 的 管 理人 员 、 技 术 人 员 、 关 键 支 持 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 ) 所 需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经验 ;b) 资 格 和 培 训 计 划 ;4 . 2 . 8c )从 事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的 职查 : 人 员 档 案 及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 其 工 作 描 述 内 容 是 否 清 晰 。责 ;是 否 有 相 关 的 考 核 记 录 。d)检 验 检 测 策 划 和 结 果 评价 的 职 责 ;e ) 提 交 意 见 和 解 释 的 职责 ;f )方 法 改 进 、新
32、方 法 制 定和 确 认 的 职 责 ;g ) 管 理 职 责 。第 15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6 页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要 点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最 高 管 理 者负 责 管 理 体 系 的 整 体 运 作 ;查 :最 高 管 理 者 是 否 负 责 管 理 体 系 的 整 体 运 作 ,发 布 或 授 权 发 布 质应 授 权 发 布 质 量 方 针 声量 方 针 和 质 量 目 标 , 并 输 入 管 理 评 审 。明 ;查 :管 理 体 系 有 效 运 行 的 证 据
33、 ,最 高 管 理 者 履 行 全 面 组 织 管 理 体 系应 提 供 建 立 和 保 持 管 理 体运 行 和 持 续 满 足 要 求 的 承 诺 ,包 括 管 理 体 系 变 更 时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的 编系 , 以 及 持 续 改 进 其 有 效 性 的制 、 审 核 、 批 准 证 据承 诺 和 证 据 ;4 . 2 . 9应 在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内 部 建查 : 最 高 管 理 者 是 否 建 立 健 全 沟 通 机 制 , 是 否 有 程 序 , 有 哪 些 沟 通立 确 保 管 理 体 系 有 效 运 行 的 沟的 形 式 , 是 否 有 记 录 等 。通 机
34、 制 ;应 将 满 足 客 户 要 求 和 法 定要 求 的 重 要 性 传 达 给 检 验 检 测查 :是 否 有 相 关 沟 通 、培 训 、学 习 的 记 录 ,员 工 是 否 明 确 其 重 要 性 。机 构 全 体 员 工 ;应 确 保 管 理 体 系 变 更 时 ,查 : 机 构 在 管 理 体 系 发 生 变 更 时 , 管 理 体 系 的 运 行 是 否 正 常( 管 理能 有 效 运 行 。者 及 体 系 文 件 的 变 化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有 技 术 负查 :机 构 是 否 配 置 与 技 术 领 域 相 适 应 的 一 名 或 多 名 技 术 负 责 人
35、组 成责 人 , 负 责 技 术 运 作 和 提 供 检技 术 管 理 层 , 全 面 负 责 技 术 运 作 。验 检 测 所 需 的 资 源 ,4 . 2 . 10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技 术 负 责 人查 :技 术 负 责 人 任 职 条 件 是 否 在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中 予 以 规 定 ,并 有 证应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据 材 料 证 明 满 足 规 定 要 求 。称 或 者 同 等 能 力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有 质 量 主查 : 机 构 是 否 配 备 质 量 主 管 , 该 质 量 主 管 其 职 责 和 权 利 、 任 职 条
36、件第 16 页 共 57 页内 审 检 查 表共 42 页 第 1 7 页序 号内审内容内审意见符 合基 本 符 合不 符 合不 适 用说 明内 审 记 录 ( 内 审 要 点 )管 , 应 赋 予 其 在 任 何 时 候 使 管是 否 在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中 予 以 规 定 , 并 有 证 据 材 料 证 明 满 足 规 定 要 求 。理 体 系 得 到 实 施 和 遵 循 的 责 任和 权 力 。质 量 主 管 应 有 直 接 渠 道 接查 :质 量 主 管 是 否 可 直 接 与 最 高 管 理 者 沟 通 ,能 保 障 管 理 体 系 的 有触 决 定 政 策 或 资 源 的
37、最 高 管 理效 运 行 。者 。4 . 2 . 10应 指 定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的 代查 : 最 高 管 理 者 、 技 术 负 责 人 、 质 量 主 管 等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是 否 指 定理 人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的 代 理 人 , 是 否 有 各 项 工 作 持 续 正 常 进 行 的 证 据 材 料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授 权 签 字 人应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称 或 者 同 等 能 力 , 并 经 考 核 合格 。以下 情 况 可 视 为 同 等 能 力 :a )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 从 事查 : 人 员 技 术 档 案 , 授 权 签 字 人 是 否 经 机 构 提 名 , 具 有 中 级 以 上 技相 关 专 业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1 年 及术 职 称 或 同 等 能 力 , 并 现 场 考 核 授 权 签 字 人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以 上 ;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 从 事4 . 2 . 11相 关 专 业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3 年 及重 点 项以 上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5 年及以上;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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