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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及附表.doc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环境

2、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等费用、脚手架费(包括:综合脚手架或单项脚手架、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采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分为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用于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施工单位达到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并且经建设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现场

3、评价而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现场评价和核定第四条 县(区)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现场评价(以下简称“现场评价”)工作。无建设安全监察机构的,由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安全监察机构指定有关机构负责实施。负责实施的有关机构应将现场评价的相关情况报其指定部门备案。各地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园林绿化工程、道路桥梁维修工程的现场评价工作由城市管理部门相关机构负责实施。负责实施的有关机构应将现场评价的相关情况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负责实施现场评价工作的有关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部分保证项目的主要内容(见附表3、

4、4、5、6、7、8、9、10、11、12、13),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进行现场评价,计算现场评价分数。施工单位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时评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诉,由其决定是否重新进行现场评价。第五条 县(区)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核定工作。无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由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有关机构负责实施。负责实施的有关机构应将核定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其指定部门备案。县(区)级负责实施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工作的有关机构,应将其相关资料报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各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工程造

5、价管理机构须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的相关资料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评价机构的现场评价结果核定基本费率(费)、现场评价费率(费)。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诉,由其确定核定标准是否有误。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评价的有关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具体负责园林绿化工程、道路桥梁维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核定工作。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一)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等费用。单位:%项 目建筑市政、通用设备安装

6、装饰、园林绿化计费基础定额计价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费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费用环境保护费等五项费用基本费率1.321.050.64现场评价费率0.880.710.43合 计2.201.761.07注: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内(包括50万元)的各类工程,经过安全机构评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费)标准的40%、现场评价费率(费)标准的20%计算。(二)脚手架费(包括综合脚手架或单项脚手架、垂直防护架、水平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等)项 目综合脚手架或单项脚手架、垂直防护架、水平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等基本费(元)按计价定额标准的60%

7、计算现场评价费(元)按计价定额标准的40%计算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经评价机构的现场评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评价表附表1),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表附表2)计算。 未经现场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阶段(正负零以下的施工完成60%以上工程量)、主体阶段(正负零以上的施工完成60%以上工程量)、装修阶段(工程上下水、燃气等入户管线(线路)已完工)分别申请工程所在地具有管辖权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评价,并提供以下资料:(一)书面申请;(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附表3、4、5、6、7、8、9、10、11、12

8、、13要求进行的现场评价表;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现场评价分数80分及以下的,评价机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再由监理单位重新现场评价。监理单位现场评价分数80分及以下的,评价机构不得进行现场评价。房屋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结束,施工单位应不少于三次申请工程所在地具有管辖权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评价(各次安全评价间隔时间应根据工程工期实际,按照均匀分布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会商评价机构,并由评价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决定)。第九条 评价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评价。每次现场评价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机构人员参加,每次现场评价,应当场计算评价得分,并将得分填写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评价表上,

9、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签字义务的,评价机构可以评定该工程本次现场评价得分为零,并在15日内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评价过程中对于3分及其以上的扣分点,应照相或录像。第十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核定工作应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评价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包括:(一)核定现场评价分数:1、房屋建筑工程,根据安全机构对工程基础、主体、装修施工三个阶段的若干次现场评价分数计算之和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工程的现场评价分数。2、其他工程,根据安全机构若干次现场评价分数计算之和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工程的现场评价分数。(二)核定基本费率(费):

10、经过现场评价的工程,全额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基本费率(费);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即施工单位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评价表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表的,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率(费)。(三)核定现场评价费率(费):1、现场评价分数在80分及以下的,不计算现场评价费率(费);2、现场评价分数在80-95分的,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率(费)增加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公式如下:核定现场评价费率(费)=现场评价费率(费)(现场评价分数80)5%。3、现场评价分数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计算现场评价费率(费);(四)核定垂直防护架费:房屋建筑工程垂直防护架采用单排脚手架的,不计取垂直防护架费,既

11、垂直防护架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均不计取。第十一条 单独施工装饰工程的根据现场实际并参照房屋建筑安全评价检查表内容进行现场评价、确定分数。第十二条 在工程中使用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施工的,另行计算。第十三条 评价机构进行脚手架现场评价时,应当按照本办法中附表5、6、7、8、9、10有关脚手架的现场评价内容,相对应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搭设种类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评价。本办法中未设置的其他种类脚手架现场评价表格的,而工程项目涉及此类脚手架的,不进行现场评价,即全额计取此类脚手架的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违规将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的,评价机构不受理施工单位申请进行现场评价。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

12、按照规定申请安全机构现场评价后,应当在最后一次现场评价日期起60日内持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评价表,到工程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事宜。施工单位超过规定日期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事宜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决算时,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表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审核工程竣工决算时,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表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划拨第十八条 各市(行署)、县(市、区)和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

13、局以及其下属分局(管局)建设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建设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具体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划拨。按照公开、方便企业的原则确定本地区一到两家银行为辖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资金账户的指定银行,并应与银行约定此专项资金账户向外划拨资金时,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出具的同意拨款凭证方可划拨有关款项。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不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按照概算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应当将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次性存入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专

14、项资金账户。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存款凭证”。建设单位对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增加项目清单。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管理等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增加的项目费用单独报价。第二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费,不得列入招标和投标的竞价项目。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对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核算时,对其金额存有疑问的可向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答疑。施工单位中标后,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指

15、定银行建立本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资金账户。第二十一条 建设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依据下列规定出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同意拨款凭证:(一)工程开工阶段,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后,划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按照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全额计算,下同)60%;(二)工程基础阶段,安全评价达到80分以上的,施工单位提供下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计划和上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的有关发票、收据、凭证后,划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20%;(三)工程主体阶段,安全评价达到80分以上的,施工单位提供下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计划和上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的有关发票、收据、凭证后,划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15

16、%;(四)工程装修阶段,安全评价达到80分以上的,施工单位提供下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计划和上一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的有关发票、收据、凭证后,划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5%。前款所列工程施工阶段中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发票、收据、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意拨款凭证。(一)施工单位不提供有关计划、发票、收据或凭证的;(二)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发票、收据或凭证不真实、准确、完整的;(三)施工单位承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评价80分及以下的。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和监管第二十三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

17、与分包单位应在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负总责,并监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情况。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的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六)施工现场围挡外2米以内范围绿化、硬铺装以及

18、保洁的支出;(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第二十四条所列项目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而挪作他用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施工单位实施处罚时,对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挪用费用的额度按照下列规定计取:(一)工程项目经评价机构依据附表3、4、5、6、7、8、9、10、11、12、13现场评价,每一施工阶段得分80分及以下的,额度按照该表所核定现场评价费的66.

19、7%计算;(二)工程项目经评价机构依据附表3、4、5、6、7、8、9、10、11、12、13现场评价,每一施工阶段得分80分以上、85分以下的,额度按照该表所核定现场评价费的30%计算;(三)工程项目经评价机构依据附表3、4、5、6、7、8、9、10、11、12、13现场评价,每一施工阶段得分85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额度按照该表所核定现场评价费的10%计算;(四)工程项目经评价机构依据附表3、4、5、6、7、8、9、10、11、12、13现场评价,每一施工阶段得分90分及以上、95分以下的,额度按照该表所核定现场评价费的1%计算;(五)工程项目经评价机构依据附表3、4、5、6、7、8、9、

20、10、11、12、13现场评价,每一施工阶段得分95分及以上的,额度计为零。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仍有余额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建设安全生产监察机构方可出具安全文明施工费余额的同意拨款凭证。(一)工程竣工报告书;(二)提取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安全文明施工费余额的申请;(三)市(行署)和农垦、森工总局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

21、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现场评价和出具现场评价分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现场评价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直至记不良记录。第三十条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未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七)款、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

22、十条、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七)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对依法招标工程报送备案的招标文件未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不可竞争费的,责令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对报送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审核是否有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等条款。第三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审核是否有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存款凭证。第三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报送备案的招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相

23、关条款没有进行审查,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的; (二)对报送的施工合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条款没有进行审核,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的;(三)对没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存款凭证,导致颁发施工许可证有过失的;(四)对在建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检查现场评价,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的;(五)对无工程监理单位现场评价或工程监理单位现场评价分数80分及以下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的。第三十六条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七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定

24、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 7月1日起施行。原黑建发20073号文件废止。-16-附表1: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评价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现场评价时 间现场评价人 员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评价分数脚手架现场评价分数评价阶段项目负责人垂直防护架(双排脚手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满堂脚手架依附斜道(脚手架)综合脚手架垂直防护架(双排脚手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满堂脚手架依附斜道(脚手架)综合脚手架垂直防护

25、架(双排脚手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满堂脚手架依附斜道(脚手架)综合脚手架垂直防护架采用单排脚手架情况(是/否)评价机构: (公章) 年 月 日现场评价人员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注:1、房屋建筑工程,“评价阶段”一栏按检查时工程形象填写基础、主体、装修,其他工程“评价阶段”一栏按检查时工程形象填写。2、垂直防护架是否采用单排脚手架按照施工现场实际进行填写。3、装饰工程使用门式脚手架进行垂直防护的,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价并计算得分。4、综合脚手架进行现场评价时,评价机构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内外墙砌筑、混凝土浇筑、构件

26、吊装、墙面粉刷等使用的脚手架。5、此表可作为汇总表。附表2: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核定表工程项目名称发 包 人承 包 人工 程 地 点合同价款(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环境保护费等五项费用基本费率(%)现场评价费率(%)合 计垂直防护架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垂直封闭防护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水平防护架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满堂脚手架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依附斜道(脚手架)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综合脚手架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 (公章)年 月 日核定人员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附表3:建设

27、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名称:黑龙江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福汇山水 楼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标准要求检查内容评分说明标准分得分扣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 护(40分)施工现场围挡完整,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未围挡扣5分,围挡未四周连续设置扣2分,围挡不坚固扣1分,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每一处扣0.25分,未悬挂标识牌每一处扣0.25分5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铁质大门, “五牌一图”设置规范,按照规定设置冲洗外出车辆泥土的设施。未设置冲洗外出车辆泥土的设施或者设施不能使用的扣2分,未设置工地大门扣2分,大门不是铁质扣

28、1分,大门不是灯箱式扣0.5分,无“五牌一图”扣1分,“五牌一图”不完整每少一牌(图)扣0.5分4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排水沟按规定设置,保洁人员和大门守卫人员到位。出入口地坪未硬化扣4分,无排水沟扣1分,无保洁人员扣0.5分,无门卫人员扣0.5分4现场运送材料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围档外2米范围应当绿化或硬化保洁,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或消尘处理,场内不积水,道路畅通。围档外两米范围未按要求绿化或硬化保洁扣3分,运送材料道路未硬化扣2分,裸露地面未绿化或未消尘处理扣1分,场内积水或道路不通畅每一处扣0.25分4混凝土或砂浆搅拌区、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以及其它塔吊作业半径范围内的露天作业区按规

29、定设置安全防护棚,现场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未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扣4分,每少一处防护棚扣3分,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每一处扣0.25分6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扣1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扣0.25分1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应分设,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未设置食堂的扣4分,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未分设扣0.5分,炊事人员无工作服、帽扣0.5分,墙面未贴砖扣2分,墙面贴砖高度不足1.8米扣0.5分,地面未贴砖扣2分,地面贴砖不完整扣0.5分,未配备符合卫

30、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扣1分,未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食堂的扣2分4宿舍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单人单床,设置可开启窗户或采取措施保证通风良好。未设置宿舍的扣4分,一间宿舍内居住人数超过20人扣2分,宿舍未单人单床每一间宿舍扣1分,未设置开启窗户亦未采取措施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每一间宿舍扣0.5分,宿舍内地面存有脏水或垃圾的扣0.5分,宿舍内鞋或洗漱用具等有关日常使用用品未按一定规则摆放的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宿舍的扣2分4工地应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整洁。未设置浴室扣1分,浴室未保证供水扣0.25分,浴室卫生不符合要求扣0.2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浴室的扣0

31、.5分1施工现场必须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设专人管理,地面应硬化处理。未设置厕所扣4分,厕所便池即无冲洗设备又无消毒处理的扣2分,地面未硬化扣1分,无专人保洁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厕所的扣2分4工地应当设置保健急救室,配备必要的医药和急救器材。未设置保健急救室扣1分,未设置必要的医药或急救器材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保健急救室的扣0.5分1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场人员(包括农民工)发现无“全员安全教育资格证书”每一人扣0.25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无安全考核证的每一人扣2分2小 计40基坑(沟槽)工程(4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无方案扣1分,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经专家论证

32、审查扣0.5分,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0.5分,未作安全验算扣0.5分1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未按方案要求设置防护设施扣2分,设置的防护设施不合格每一处扣0.5分2坑壁支护。支护做法不符合施工方案扣1分,边坡安全不符合要求扣1分,1小 计4模板工程(4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无方案扣1分,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扣0.5分,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0.5分,未作安全验算扣0.5分1支撑系统应符合方案要求。支撑系统不符合方案要求扣1分1立柱应符合方案要求。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方案要求扣1分,立杆间距不符合规定扣0.5分,

33、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0.5分,立柱未按方案设置纵横向拉结连接的扣1分2小 计4“三宝”、 “四口”及临边防护(8分)安全帽、安全带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发现安全帽或安全带不符合标准要求每一个扣0.5分,每发现一人未正确使用的扣0.25分1安全网(四口临边防护)规格、材质符合标准要求。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每一张网扣0.5分1“四口”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定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的扣1分,工具式防护设施存在强度缺陷的每一处扣0.5分,电梯井口每隔两层未设置平网扣1分2通道口防护符合标准要求。主通道口无防护棚的扣2分,防护棚封闭不严密每一处扣0.

34、5分2临边防护符合标准要求。无临边防护每一层扣1分,楼梯未设置临时扶手的扣2分,设置的临边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每一处扣0.25分2小 计8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14分)起重机械设备按规定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或登记备案标示未悬挂显著位置的扣1分1起重机械以及施工机具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齐全,安装塔吊安全监控显示系统。未安装塔吊安全监控显示系统的扣4分,限位、保险每发现缺少一个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扣1分2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地面梯笼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棚的扣1分,无联络信号装置的扣0.5分1物料提升机(龙门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缆

35、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1分,缆风绳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25分,地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未按有关要求设置与建筑物连接的扣1分,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钢丝绳拖地或无过路保护的扣0.5分,吊篮无安全门的扣1分,架体(包括基础)受油污、建筑垃圾严重污染而妨碍制动装置或滑轮正常动作的扣1分,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1分,卷扬机操作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2塔吊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未按要求安装附墙装置的扣1分,附墙装置不合格的扣1分,塔吊电气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施工机具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1分,电焊机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的扣0.5分,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

36、定的扣0.5分,搅拌机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搅拌机无保险钩的扣1分,搅拌机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1分2起重吊装方案。无方案扣1分,方案与实际不符扣0.5分,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0.5分1小 计14临时用电(30分)外电防护措施有效。需要而未作外电防护的扣2分,外电防护不合格每一处扣0.5分2施工用电符合三相五线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5总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及内部电器质量或安装应符合标准要求。箱体材质、规格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3分,箱内开关、漏电保护器、闸具等电器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2分,箱内电器安装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25

37、分12施工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少一级配电扣3分,少一级保护扣2分6危险场所、手持照明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安装应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1配电线路无破损,符合规范规定。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1电工持证上岗,施工用电方案符合标准要求,临时用电内业有专人管理。电工无证上岗扣2分,无施工用电方案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内业无专人管理扣0.5分3小 计30合 计100检查评价人员: 单位(公章)注:计算公式:核查得分= 核查项目实得分之和 100核查项目应得分之和 (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附表4: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表(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项

38、目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标准要求检查内容评分说明标准分得分扣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0)分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规定设置堆放。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每处扣1分2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铁质大门,“五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夜间施工应设置安全警示装置。按照规定设置冲洗外出车辆泥土的设施。未设置冲洗外出车辆泥土的设施或者设施不能使用的扣2分,施工需要而未按照要求采用挡路牌和专用警戒绳临时封闭的扣2分,夜间施工无安全警示红灯或者施工围挡、临时路障上无爆闪灯和反光贴扣2分,未设置施工大门扣2分,大门不是铁质扣0.5分,无“五牌一图”扣1分,

39、“五牌一图”不完整每少一牌(图)扣0.5分,无监督电括扣0.25分,照片不齐扣0.25分5工地出入口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围档外两米范围按要求绿化或硬化保洁,施工影响附近居民出行应设置安全便桥以便人员出行。出入口未硬化扣4分,影响场外居民生活而未设置安全便桥的扣2分,围档外两米范围未按要求绿化或硬化保洁扣2分,场区无排水沟扣1分,无保洁措施扣1分,无门卫人员扣0.5分4现场运送材料道路必须硬化处理,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或配备洒水车等消尘设备,场内不积水,道路畅通,现场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现场未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扣4分,运送材料道路未硬化扣4分,裸露地面未绿化或消尘处

40、理扣3分,场内积水或道路不通畅每一处扣0.5分6混凝土、砂浆搅拌棚按规定设置。未设置扣2分,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每一处扣0.25分2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现场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扣1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的扣0.5分1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应发设,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未分设扣1分,炊事人员无工作服、帽扣1分,墙面未贴砖扣3分,墙面贴砖高度不足1.8米扣1分,地面未贴砖扣3分,地面贴砖不完整扣1分,未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扣2分,未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扣0

41、.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食堂的扣2分,未设置食堂扣6分6宿舍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单人单床,设置可开启窗户或采取措施保证通风良好。一间宿舍内居住人数超过20人扣1分,未单人单床每一间宿舍扣1分,未设置开启窗户亦未采取措施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每一间宿舍扣1分,宿舍内地面存有脏水或垃圾的扣1分,宿舍内鞋或洗漱用具等有关日常使用用品未按一定规则摆放的扣1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宿舍的扣2分,未设置宿舍扣6分6工地应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整洁。未设置浴室扣1分,浴室未保证供水扣0.25分,浴室卫生不符合要求扣0.2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浴室的扣0.5分1施工现场必须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设专人管理,地面应

42、硬化处理。厕所便池即无冲洗设备又无消毒处理扣2分,地面未硬化扣1分,无专人保洁扣1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厕所的扣2分,未设置厕所扣6分6工地应当设置保健急救室,配备必要的医药和急救器材。未设置保健急救室扣1分,未设置必要的医药或急救器材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保健急救室的扣0.5分1小 计40人工挖桩工程(4分)孔内按照要求设置通风设备。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孔口四周必须设护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挖出土方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且孔口护圈高出地面20cm,并加盖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1孔内照明采用安全电压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1小 计4沟槽(10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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