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湖719项目(三千城)商业中心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成都龙湖同晋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四川柯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承担成都龙湖719项目(三千城)商业中心外墙保温系统工程的供货和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 工作内容及工程现状说明:1.1. 承包范围:成都龙湖719项目(三千城)商业中心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1.2. 工作内容1.2.1 719项目
2、商业中心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供货及施工。1.2.2 保温浆料层厚度: 45mm 1.2.3 按甲方提供的719项目(三千城)商业中心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图及本合同技术要求,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供货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基层清理、界面砂浆层及胶粉聚苯颗粒施工、抗裂防水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热浸锌电焊网及镀锌铁丝U型卡、紧固件(膨胀螺栓及自打结锚栓)、扁钢托架的制作安装,保温系统的养护。1.3 工程状况及施工范围说明1.3.1 本工程的外脚手架由总包方负责搭设,采用外脚手架,外墙保温施工时需总包方密切配合。1.3.2 外墙饰面材料为面砖(面砖选用专用粘结剂及专用面砖勾缝剂进行粘贴、勾缝,面砖施工为总
3、包方),局部采用涂料饰面。墙体为砼剪力墙及页岩多孔砖组合墙,交付给乙方的工作面为抹灰墙面,局部剪力墙、混凝土梁不抹灰,但总包方必须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1.3.3外墙外保温施工范围等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其中门窗洞口侧壁处同样需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保温施工。2 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为2009年10月15日到2009年1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等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后,乙方应提交施工方案,明确每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在本合同工期内由甲方通知乙方分期分阶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协商时间进场和完成该分期分阶段外保温施工
4、任务,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要求和协商时间按期完成分期分阶段外保温施工工作内容,每次罚乙方本合同暂估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3、工程价款3.1本工程以“综合包干单价”形式计价,明细如下:3.1.1外墙面砖类:45 mm保温工程综合包干单价 69.5元/m2;3.1.2 外墙(顶板)涂料类:45 mm保温工程综合包干单价60.5元/m2;3.1.3外墙保温面积约为:23078平方米,其中,外墙饰面为面砖的面积:12702平方米,外墙饰面为涂料的面积:10376平方米;3.1.4本合同暂估合同总价: 1510537 (大写:暂估人民币 壹佰伍拾壹万零伍佰叁拾柒元整)。3.2不分大面积与零星面积均执行本
5、合同约定的综合包干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及损耗、机械费(含材料机械进出场费)、运输费(含二次及多次搬运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在施工中的搭接及节点处的加强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等相关费,及因工期紧张而造成的防雨措施费、伸缩缝嵌条及嵌缝剂等其他措施费、扁钢托架的制作安装费、材料采管费、上下车费、试验检验检测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风险费、税费等一切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3.3工程价款的结算:现场实际施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综合包干单价。外保温的工程量根据竣工图变更签证的方式按展开面积(但门窗洞口等侧壁面积均不再计算工程量,该部分
6、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中)进行计算,其中外墙外保温工程中按施工方案及乙方报价体系要求必须配备的节点元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中。3.4 总包配合费和乙方合理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已经包含在甲方和总包方的总包工程合同的“包干费”中,乙方无须再向总包方交纳总包配合费和合理的施工用水用电费。3.5 乙方报审的工程结算总价与双方审定结算价相比的审减额超过双方审定结算价的5(含 5),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审定的结算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超出5%部分的审计服务费(该费用按审减金额的7%扣取)。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4.1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办理程序 不论何方(含监理单位)提出技术核定的要求
7、,均须得到甲方项目部的认可后方可办理;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须加盖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工程部)章后方可生效并进入工程结算。4.2 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现场签证须在发生须办理现场签证事项后3日内办理,现场签证须经项目工程师、项目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工程部)章和造价采购部章后方可生效并进入结算;办理现场签证时须将有效的返工证明作为现场签证的附件;超过时效(即未在签证事项发生后3日内办理相关签证)或有效的返工证明不齐时,监理和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相关签证,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5、付款方式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2全部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由甲方直接
8、支付给乙方。5.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每月15日开始申报形象进度情况,形象进度按照整层进行统计,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包单位检查施工质量合格的形象进度并且满足甲方与总包确认的施工计划要求方能申报。甲方于次月的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按审定的完成工作量8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4工程完工并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5.5 该工程结算审批通过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留5的工程结算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由甲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的余款(质保金不计息)支付给乙方。若不能通过相关职能的验收,则
9、甲方不受理结算的办理工作,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6、材料供应本合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全部由乙方供应。材料及设备必须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且达到现行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7、质量及技术要求7.1 本工程外墙外保温采用胶粉聚苯颗粒系统,抗裂防护层为热镀锌电焊网(面砖饰面部分)或耐碱网布(涂料饰面部分)与抗裂砂浆。外墙饰面材料为45*45面砖、45*95面砖(采用面砖粘结砂浆、面砖勾缝料进行粘贴、勾缝,初步定为总包单位施工面砖),局部采用涂料饰面。墙体为砼剪力墙及页岩多孔砖组合墙,交付工作面为抹灰墙面,局部外墙剪力墙、混凝土梁未抹灰,但平整度、垂直度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
10、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7.2 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完整的相关产品的材质、性能检测等证明文件(系统耐侯性检验报告、系统抗震性检验报告、火反应性检验报告等报告),按照规范要求作好建筑节能工程的现场实体检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进场材料的复验工作。7.3 材料要求:界面砂浆、胶粉料、聚苯颗粒、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抗裂砂浆、塑料锚栓和热镀锌电焊网、耐碱玻纤网格布等材质、工艺等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上述所有材料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
11、保温系统JG1582004和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同时还必须满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其他现行的有关法规及规范规定。7.3.1界面砂浆:满足JG158-2004标准要求。投标厂家根据自身系统特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施工界面砂浆。7.3.2胶粉料:满足JG158-2004标准要求。7.3.3聚苯颗粒:满足JG158-2004标准要求。7.3.4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满足JG158-2004标准要求。7.3.5抗裂砂浆:满足JG158-2004标准要求。投标厂家根据自身系统特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抗裂砂浆施工遍数。7.3.6耐碱网布:满足JG158-2004
12、标准要求。7.3.7热镀锌电焊网:材质满足JG158-2004标准要求。建议网孔大小为12.7*12.7,丝径为0.7mm。7.3.8 塑料锚栓:满足JG158-2004标准要求,进入基层墙体(含20mm抹灰层)长度不小于50mm。6层及以下每平米设置5个,6层以上每平米设置6个。建议剪力墙、实心砖砌体上采用摩擦型膨胀型锚栓,多孔砖墙上采用端承打结型膨胀锚栓,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送样。7.4 乙方应对整个外保温系统方案的合理性负责,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并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及标准的要求。7.5 乙方按JG158-2004中相关规定分别提供各自产品(界面砂浆、胶粉料、聚苯
13、颗粒、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抗裂砂浆、塑料锚栓和热镀锌电焊网、耐碱玻纤网格布)的性能指标。7.6角钢托架,角钢材质采用Q235,表面热浸锌:7.7.1角钢托架设置标高位置:3、4楼:11.35m、20.05m、28.75m、37.45m、46.15m、54.85m、63.55m、72.25m、80.95m、89.65m(以各栋的正负零为准)7.7.2角钢托架规格:均采用20*20*2热浸锌角钢,采用直径为6mm金属膨胀螺栓与基层梁、柱可靠连接,金属膨胀螺栓间距500mm,且每根角钢托架不少于2颗金属膨胀螺栓,角钢托架采用工厂机械钻孔。7.8.乙方在施工前,应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
14、B 50210-2001)一般抹灰对总包单位工作面进行移交验收(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墙面保温施工冲筋、打饼前与总包单位共同结合外墙面砖模数进行排版,并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检查签字确认后方能施工保温层。 7.9.抗裂砂浆完成面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经总包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外墙面砖施工工序。若在同一垂直面上有保温面与抹灰面的交接部位,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需预留300宽锚入抹灰面内(以保证交接处不开裂)。8、工作面交接及完成面移交要求8.1外墙饰面材料为45*45面砖、45*95面砖(采用面砖粘结砂浆、面砖勾缝料进行粘贴、勾缝,初步
15、定为总包单位施工面砖),局部采用涂料饰面。8.2 墙体为砼剪力墙及页岩多孔砖组合墙,交付工作面(总包方基层经甲方、监理及外保温施工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给乙方)为抹灰墙面,局部外墙剪力墙、混凝土梁未抹灰采用局部找补,但须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即整栋楼的外墙面普通水泥砂浆抹灰达到设计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中抹灰工程的验收标准;外墙面预留预埋工作完成;工作面分批移交,具体移交时间及批次由甲方协调完成。8.3 保温完成面移交要求(乙方基层经甲方、监理及外保温施工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总包方):乙方整栋已按合同及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及养护,经验收合格后方
16、可移交,抗裂砂浆完成面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完成面分批移交,具体批次移交时间按现场情况确定,但必须满足外墙外保温工作总工期的要求。8.4 甲方有权不定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冲淋试验方式检测外墙保温系统的抗渗性能。9、 双方责任9.1 甲方责任9.1.1指派江 兵(联系电话:13730606606)为现场负责人, 梁 鹏(联系电话: 13981812815 )为甲方现场代表,协调现场各方关系,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9.1.2提供确认的施工图,提出技术要求,作好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范围,通知乙方、总包方做好相应的施工前准备工作。9.1.3组织乙
17、方、总包方双方进行工作面和保温完成面的移交,或委托监理完成工作面移交工作。9.1.4检查乙方进入现场的材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要求,监督乙方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监理进行工程验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向乙方付款。9.2乙方责任9.2.1委派 叶军(联系电话:81280355 )为现场负责人。服从甲方、总包方的安排,严格按照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甲方技术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9.2.2向甲方、总包方和监理提供材料试验检验证明及进行材料报检。竣工后向总包方提供符合竣工资料要求的全套技术资料三套。9.2.3自行安排施工人员食宿,施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有关要求,负责自身施工人员的
18、安全,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受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文明施工、保护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损坏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9.2.4乙方采用自己的外墙外保温材料体系。9.2.5技术方案统一到设计和甲方的要求,乙方使用乙方合作方提供的产品,按产品提供方的标准进行抽查验收。9.2.6确保保温效果必须达到国家有关住宅保温标准,满足相关栋号设计审查通过的热工指标,必须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9.2.7乙方已清楚本工程大量采用粘贴外墙面砖,局部涂刷外墙涂料。乙方保证在其施工的抗裂砂浆层外可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上述两种外墙装饰工程施工。9.2.8 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总包方和监
19、理的有关要求。9.2.9施工期间,乙方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建筑垃圾堆放到总包方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9.2.10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9.2.11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完整的相关产品的材质
20、、性能检测等证明文件(系统耐侯性检验报告、系统抗震性检验报告、火反应性检验报告等报告),按照规范要求作好建筑节能工程的现场实体检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进场材料的复验工作。9.2.12原则上乙方使用总包方的脚手架,但应在合理的工期安排之下,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甲方和总包制定的工期计划之下实施,则由乙方自省解决。10 总包方10.1 甲方委托 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对商业中心塔楼的土建、安装工程实施施工(甲方分包工程除外),何 彪(联系电话:13981881572)为施工单位现场代表;10.2 总包方的职责和义务:10.2.1督促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整理汇总进入总包的施工竣工资料;承担
21、工程总包责任,督促乙方对保修期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保修。10.2.2基层清理干净,包括清扫,清洗,剔除水泥凝块和其它建筑垃圾。监督乙方进场材料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材料并达到相关标准,监督乙方按现行保温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参加保温工程施工验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进行管理并承担总包责任。10.2.3做好与乙方的界面交接:交付给乙方的工作面为抹灰墙面,抹灰必须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保温工程完成后接受抗裂砂浆完成面,其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交付给乙方的工作面为抹灰墙面,抹灰必须达到建筑装饰装修
22、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普通抹灰要求。10.2.4向乙方提供水电源接口并承担合理的施工用水电费、施工脚手架、跳板和垂直运输方便,协调和提供相应的工作面,向乙方提供材料工具的场所。10.2.5按甲方及指定分包的要求完成有关项目施工,提供具备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10.2.6总包方应对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负责。10.2.7总包方负责发放甲方、监理所发出的所述工程指令,并负责督促乙方执行。10.2.8总包方负责组织和主持与乙方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三天之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总包方建立每周13次的指定分包工程例会,每月
23、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乙方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10.2.9总包方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乙方施工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特别注意。并应要求乙方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进 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10.2.10总包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乙方联系,核对清楚乙方图纸与总包方图纸间的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
24、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请指定分包配合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总包方承担。10.2.11 配合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并进行确认。10.2.12总包方负责与乙方承接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10.2.13 总包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合理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10.2.13.1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10.2.13.2总包方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乙方可以在总包方的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总包方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由乙方
25、委托总包方完成方案,但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10.2.13.3 总包方负责协调脚手架的使用,在拆除前应报监理批准。10.2.14 总包方须在每个层面设立若干灭火器,统一管理,乙方建立若干兼职消防员;明确动火证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10.2.15 根据甲和总包双方总包合同约定,本工程合理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总包方承担。10.2.16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材料堆场和提供用作堆放工具的场所。11、工程监理11.1甲方委托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材料供应、施工质量及竣工资料实施监理,总监:王鹏 ,联系电话:13008167088;11.2乙方应尊重监理单位、总包方履行职责,
2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监理单位、乙方的监督和协调管理,监理单位有权建议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0元1000元,严重不合作的单位或个人,甲方将责令其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或中止施工合同,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履约保证金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不计入工程价款中,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13、工程保修13.1工程质量保修: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交付发包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5年零6个月,乙方应承担在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详附件一成都龙湖外墙保温工
27、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其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开裂、不起壳、不脱落、不渗水,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保温层开裂、起壳、脱落、渗水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13.2质保期壹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金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13.3保温系统的正常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正常使用年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交付发包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之日起计算,当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应承担在正常使用年限内的维修责任,当其外墙外保温系统需要维修时,乙方承诺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相应的维修要求,同时,乙方承诺收取由此实际产生的人工和材料成
28、本费用。13.4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其抗裂砂浆薄抹面层上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粘接剂粘接外墙面砖不会有任何风险,不会因保温产品与粘接剂不相容而造成外墙面砖的脱落。若出现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抗裂砂浆薄抹面层开裂或外墙面砖脱落,责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4、违约责任14.1本合同签章生效后,到本合同工程完工,甲、乙两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面撤销合同均属违约,违约一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10赔偿给未违约方违约金。若由于乙方严重不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管理不落实,施工质量不合格,现场管理不到位,使用品质差的材料,不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材料,不听甲方、总包方和监理的劝阻,多次不服从甲方、总包方和
29、监理的管理、协调,多次不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施工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4.2本合同工程按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JGJ158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J408-2005)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的规定抽查检验批检查评定,被查检验不合格的,需全面整改,若整改后仍被抽查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直接判定质量达不到合格,除乙方无条件返修或更换相关材料外,另处乙方本合同造价的5的违约金。14.3如任何带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技术质量监督局、消防局、建委等)或其它任何专业鉴定机构,
30、就本合同中的材料,无论是在仓库、运输途中或施工现场,因任何原因进行任何形式的质量检测,乙方或总包方须在接到检测通知(书面或口头)时,按规定查看确认检查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合法性并记录相关证件中的证件名称、证件号、发证单位或机构、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是否与证件相符;并在接到检测通知(书面或口头)或检测后一小时内告知甲方的造价采购部及本工程的监理公司,并把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通知书、检验报告按规定检查确认相关证件的情况等书面资料报送甲方。甲方造价采购部经理(电话: ),项目部经理(电话: )和监理公司联系人(电话: )。如乙方或总包方延迟履行前述告知义务,每延迟一个小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31、;同时,如因乙方延迟履行告知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商誉带来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14.4由于乙方严重不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差,不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品质差的材料,不听从甲方和监理的劝阻,现场管理混乱,工程工期严重拖后,且严重不服从甲方、总包方和监理的协调、管理,严重不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施工等,甲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4.5文明施工方面,不准施工人员(指定的守卫人员除外)居住在施工现场,如发现,除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外,发生一次,处罚乙方1000元/次违约金;不准在现场施工中的工程内大小便,如发现或有人投诉发现大小便,
32、发生一次,处罚乙方1000元/次违约金。14.6乙方不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在施工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或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经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除乙方应立即纠正整改外,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处罚乙方1000元20000元罚金。14.7工程施工进度没有按监理单位和甲、乙方审定的当月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当月处罚乙方1000元的违约金。14.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经市安检站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 有提出要求停工整改的,发生一次,处罚乙方违约金5000元/次
33、;甲方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 每发生一项指标不合格,处罚乙方1000元/项的违约金。14.9承包单位发生重大安全(重伤以上)责任事故,每发生一次处罚乙方5000元罚金。14.10甲方因项目销售需要,要求乙方配合,乙方不愿配合致使甲方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或虽接受了任务,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甲方有权缓付该月50的工程进度款。14.11单位工程的工期达不到甲方的目标工期(施工合同工期),除处罚乙方单位工程结算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外,工期每延长一天,再处乙方单位工程结算总价的0.1作为违约金。14.12乙方不按约定的合同竣工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或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
34、如发生乙方拖延工期或借口拖延交付竣工工程,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按时验收接管全部工程,并顺利向购买人移交。甲方除处罚乙方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外,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乙方自身的一切损失。14.13因乙方内部管理问题造成劳务争端,并发生影响甲方公众形象事件的,如爬塔吊等造成媒体曝光、冲击甲方办公地点和售楼处,以20000元/次处罚乙方。14.14若进场材料复检不合格,除无条件清退出场外,每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收取10000元作为违约金。14.15凡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包括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任何款项)
35、扣除(甲方可选择扣除时间、扣除方式),且甲方对不足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15、其它15.1总包方应按总包合同条款约定的总包管理和配合工作内容,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外脚手架。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不论外墙装饰面层是由总包方还是专业分包方施工,总包方均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15.2本合同未尽事项和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涉及第三方利益受到损害时,由乙方提出证据证明总包方或乙方无过错,否则为乙方有过错。15.3凡本合同有关资料的送达,甲方可按照本合同末尾列名的通讯方式之一进行送达,
36、乙方需保证所有的通讯方式真实有效,否则由于通讯方式错误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采用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均以特快专递送达。乙方的通邮地址在四川省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三日的(以邮戳当日起算),视为送达;乙方在四川省外中国境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五日的(以邮戳当日起算),视为送达。采用传真的,当日视为送达。15.4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结清款项后本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总包方和监理单位各一份。15.5本合同中所有相关总包方的责任和义务的内容将在“工程交底”会议上对总包方进行书面明确。15.6本合同签约地点:四川省成
37、都市锦江区宏济中路38号。16、合同附件附件一:成都龙湖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附件二:廉洁合作协议书附件三:三千城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要求附件四:三千城外墙外保温工程作业指导书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承办人: 承办人: 日期;附件一:成都龙湖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本保修维修条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一、术语定义和解释1、与本条款相关的各方1.1发包人:指在协议书和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条款所称发包人还包括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1.2
38、承包人:指在协议书和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业主:指在售房合同、租赁协议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产权和使用权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维修项目类别2.1简单维修项目:简单维修项目指通常24小时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如窗配件的维修等。2.2一般维修项目:一般维修项目指通常72小时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如油漆、室内裂纹、空鼓、门窗翘裂、管道堵塞等。2.3复杂维修项目:复杂维修项目指通常七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如屋面防水、外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的防水工程、管道渗漏等。3、修通知方式承包人交付使用
39、时,必须书面提供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以下有效的联络方式,并经承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以供发包人通知使用。若承包人提供的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以下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3.1电话通知:发包人用电话通知承包人。以发包人的电话记录为准,双方约定有效。发包人电话记录的内容包括通话时间、收话人姓名、通话内容、收话人的应答等。发包人须保留电话记录至保修期结束。3.2传真通知:发包人用传真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传真件后向发包人传真回执。发包人需保留收到的传真回执至保修期结束。3.3电子邮件通知: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中提供
40、邮箱地址,发包人需保留邮件发送记录至保修期结束。3.4必要时发包人也可用挂号信,特快专递通知承包人。二、承包人在保修维修期间的职责2.1保修期开始的六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并且配备常用工具、材料,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若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出现保修事项,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发包人物业管理公司报到,与发包人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书面确定维修项目类别和完成时间,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维修项目48小时内
41、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需指定专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通知时明确了具体时间,则以该通知时间为准;如在通知中没有明确具体时间,则抢修到达和维修的具体时间要求如下:2.2.1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2.2.2涉及对业主、发包人的居住和使用产生严重干扰的保修事项,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2.2.3其他情况,承包人须在
42、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或者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时限内完成维修工作。2.2.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双方确认的时间维修完毕,由承包人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2.2.5承包人责任内的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必须满足成都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成都市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成时间期限”。2.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20)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
43、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而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全部结束。发包人留下维修记录,供承包人备查;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包括发包人委托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或业主签字的资料均视为有效)作为责任鉴定的依据。2.4如因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则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2.5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认可谈判结果,积极履行谈判所形成的合同或完成承诺事项。2.6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支付有关费用后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加15的违约金,并从质保金中扣除,承包人应在五日内补足质
44、保金。如2.3、2.4、2.5、2.6条款所发生的费用超出质保金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承包人追索。承包人逾期不补充质保金或者不承担该等费用,发包人有权依法继续追究承包人的相应责任。2.7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8承包人在保修期进出小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在进行维护维修工作中,未经发包人认可不得向业主随意解释、说明、承诺。2.9凡保修维修项目施工涉及业主现场
45、保护和装修恢复,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得到业主认可后,才能实施。保修维修施工完毕,应恢复其原样。承包人在保修期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失,由承包人全部自行承担。2.10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如承包人的保护措施、标识未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质保金中扣出相关费用。2.11承包人保修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由发包人按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保修维修工程完工后直接交发包人,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三、维修责任的界定
46、3.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以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和发包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3.2不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的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承担和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的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同时还承担总保修责任,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分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进行保修的或者经过发包方确认由承包人施工维修的,承保人应认真积极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不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的由发包
47、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由分包人直接维修的维修项目的到场时间、上门时间、抢修时间,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3.3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维修责任。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仍然由承包人承担保修维修责任。3.4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由承包人提供证据(包括设计要求、核定单、检测报告等其他书面依据)。3.5质量保修期期满,不论质保金是否退还,经过政府质检部门鉴定,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以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和发包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继续维修和承担费用的责任范围。四、维修项目的保修期的界定4.1发生了保修的维修项目(简单维修项目、一般维修项目、复杂维修项目)的保修期(即质保期),从保修维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成都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成都市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保修期限”重新计算。4.2若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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