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梅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SFJSZ2022040001001招标人: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2 年 4 月 2 日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51. 招标条件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 投标人资格要求64. 招标文件的获取85. 投标截止时间86. 资格审查87. 评标方法88. 发布公告的媒介89. 联系方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投标人须知221 总则221.1 项目概况2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2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2、偿标准231.6 保密231.7 语言文字231.8 计量单位241.9 踏勘现场241.10 分包241.11 偏离241.12 知识产权241.13 同义词语242 招标文件2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52.4 最高投标限价253 投标文件2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63.2 投标报价263.3 投标有效期263.4 投标保证金263.5 备选投标方案273.6 资格审查资料2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74 投标27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2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8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85 开标285.1 开标时间、
3、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285.2 开标程序285.3 特殊情况处理286 评标296.1 评标委员会296.2 评标原则296.3 评标29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297 合同授予297.1 定标方式29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307.3 履约保证金307.4 签订合同308 纪律和监督31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1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1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1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18.5 异议与投诉319 解释权32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1. 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 初步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1.2 详细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2. 评标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第一阶段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第二阶段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2.2.1 初步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2.2.2 详细评审 错误!未定义书签。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错误!未定义书签。2.4 推荐中标候选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报价清单43第六章发包人要求32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3封面(资格审查文件) 44目 录45授权委托书47承 诺 书(无在建工程) 48封面(商务标) 50投标函5
5、1投标函附录5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5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55拟分包计划表56封面(经济标) 59工程总承包报价60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61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62封面(技术标 1) 63设计文件64封面(技术标 2) 6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6第一章 招标公告梅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梅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由 扬州市人民政府 以 扬府办发202215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梅岭街道社区卫
6、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史可法路以西,万福西路以南, 规划路以北,香樟园以东2.1.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10869 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价: 约 9365.84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3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25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5 月 10 日 (暂定)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 (暂定)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
7、的开工日期为准。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 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节点工期: 中标后, 10 天内完成设计与图纸审查, 后 10 天内取得施工许可正式开工。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图纸审查及施工日期滞后, 招标人有权予以相应处罚 。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勘探报告、设计方案和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 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支护、建筑、结构、幕墙、精装修(不含移动家俱)、给排 水、暖通、消防、弱电(电信、有线电视、宽带网、门禁)、电(电房设备、管沟、电缆)、
8、电梯、人防、太阳能、室外综合市政配套、景观绿化、亮化照明、标识系统、雨水回收系统、 信报箱、市政配套接驳、相关设施设备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 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补充 勘察) (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 后期工程竣工验收、物业承接查验、各 项验收、交付到位、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负责协办直至不动产权证办
9、理结束;4)本工程项目水、电、施工临时用电、供热、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 础设施的接驳;5) 红线范围内地表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如有);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自行协调与承担临设需红线外租地的费用)以及七通一平(如工 程需要);7) 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 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8) 除专营单位实施项目外,所有其他专业工程深化(二次)设计与专项方案论证相关 费用, 投标人自行包干;9) 建造最终满足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包含 全部建设内容的项目。3. 投标
10、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 (可组成联合体)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 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
11、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5)如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 投标人以施工资质单位投标, 须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3.3.2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1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3.3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
12、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 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2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 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3.3.6 投标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3.3.6.1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 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
13、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 。3.3.6.2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4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 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 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4月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 。3.3.6.3 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3.3.6.4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 文件; 2、
14、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 。依法承发包的交 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 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 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7 自 2020 年 5 月 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15、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8 自 2021 年 5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9 自 2022 年 2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
16、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 元/份, 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5 月 5 日 10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17、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邮编: 225000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维扬路 106 号,商城国际大厦 19F1909邮编: 225000联系人:徐彪电话: 0514-87880356 /13952569366传真: 051
18、4-87880356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5343873710. 备注10.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10.2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 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 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10.3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 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
19、?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2022 年 4 月 2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 106 号,商城国际大厦 19F1909联系人:徐彪电话: 0514-87880356/13952569366传真: 0514-87880356电子邮箱: 3534387371.1.4项目名称梅岭街道社区
20、卫生服务中心1.1.5建设地点史可法路以西, 万福西路以南, 规划路以北, 香樟园以东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中标价即为合同价。2、设计费支付:施工图通过图审(或招标人认可的专家论证方式)后招标 人付至相应设计费的 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100%。3、施工费的付款: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主体封顶后付至合同价的 30%,脚 手架拆除后付至合同价的 4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 价的 60,工程结算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质保书约定支付(以上均不不计 息)1.3.1招标范围见招标
21、公告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3.2要求工期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23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25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5 月 10 日 (暂定)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 (暂定)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日期为准。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节点工期: 中标后, 10 天内完成设计与图纸审查, 后 10 天内取得施工许可正式开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图纸审查 及施工日期滞后,招标人有权予以相应处罚 。1.3.3质量要求工程
2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 设计使用材料必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达到本项目设计要 求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市文明标化工地。创优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 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 以 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 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
23、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 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1、工程渣土外运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 4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 制价)本工程
24、最高限价:9365.84 万元(其中设计费用 260 万元、 建安施工费用 8305.84 万元, 暂列金额 800 万元,总承包 其他费/万元) 。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不参与让利。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相应材料。2、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
25、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3、技术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资格审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 双方均需提供);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双方均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 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 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 门的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或暂
26、缓缴纳证明(如有);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投标人及拟派项目 负责人信息截图);施工资质的申请人另需提供:投标安全承诺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 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扬州市建管处咨询电话0514-8734239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在开 标时不再进行复核。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按招 标文件投
27、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1 条款第 4 条资格审查材 料的要求提供全套材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施工 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信用管 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 登记表)。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 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一、报价内容投标人商务报价书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 提供的资料自行编制。投标人投标总价须包含招标文件要 求及设计文件范
28、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如工程量清单发生漏 项、漏算等, 将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或者为投标人的 优惠, 投标人须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设计、施工内容,而漏 项、审图意见修改、工程缺陷、现场条件不足引起的变更 等的调整将不予结算;因图纸审查引起的造价减少,由招 标人获利,因图纸审查引起的造价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二、报价总体要求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投标人依据招标要求,自行设计图纸, 并根据自身实 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 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要求和设计 范围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未 填单价或合价的报价清单项
29、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 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 必须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完成。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 费用在本次报价范围内;4、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费在本次报价范围内;5、招标人负责将临水供至红线范围, 施工的临水及场地布置的材料和施工费在本次报价范围内;6、投标报价时请自行考虑赶工措施费用;7、设计费、施工费分别报价, 暂列金额(如招标文件有) 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一同报价;8、临时场地占用补偿及矛盾补偿费用、环境保护措施费 在本次报价范围内;9、招标控制价已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投标 人应严格按省、市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规定
30、管理, 自 行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10、按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人 民政府令第 90 号) 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工作, 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11、投标报价应包含因审图调整增加的工程建设费用在内 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相关所有费用。12、投标报价须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对周边建筑物的变形影 响,并承担处置该问题的全部责任和费用。13、投标报价须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由于扰民可能造成的工 效降低、周边居民及商户矛盾纠纷等问题,并承担处置该 问题的全部责任和费用。14、本工程绿化养护等级按二级标准执行,绿化养护期为 一年。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上述要求进行报价。15、除非
31、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 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 价均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内容及为达到 设计效果、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 要求的清单综合单价、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 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任何 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不得 视为变更, 不予结算。三、 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编制原则1) 本项目执行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
32、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8-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 版)、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 年版)、江苏省 安装工程计价表 (2014 年版)等 2014 年版及扬州市发布 的补充计价子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以及其它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现行法规、规定。市场价格信息参考标准:材料(设备)价格按 2022 年 2 期扬州工程造价管理指导价为基准价执行;指导价中 没有的,可按市场合理价格或招标人已
33、实施项目同等规 格、型号、档次的的价格计入造价。结算时,均以审计部 门(审计局)的审计价为准。四、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确定1) 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及工程量不予调整。2)本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按照 国家、省级、市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 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3)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招标人要求变动的设计变更 及要求可调;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所要求的的的变更所引起 的费用不予调增,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招标人要求变动的设计引起 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报价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 价格可以
34、参照此类工程价格执行,工程量按实计算;没有 适用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按照投标工程预 算的编制方法提出相应综合单价(考虑投标让利幅度) , 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5)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按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 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 号文的规定。6)本工程设计费包干使用, 无论是否发生变更,结算时 均不予调整。7)分部分项工程中未施工的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的项目,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结算时相应扣减。8)其他见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9)最终工程总价以审计局审定为准。10)为合理规避投资风险,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站扬建价20197 号
35、, 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投 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造价管理导 则(试行) 的通知中定额核定价法。其中 A 值为 7%、B 值为 100%,其相关费用计取标准详见发包人要求相关内 容。当定额核定价签约合同价中建设工程费价值期望 系数 B 时,建设工程费按签约合同价工程变更结算; 当 定额核定价签约合同价中建设工程费价值期望系数 B 时,建设工程费按定额核定价工程变更结算。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 (保 函)、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80 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
36、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 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 扬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银行账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其他要求: 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根据市政 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 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 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1.特别提醒: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 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 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
37、确认缴纳,并原路返回汇 款账户,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 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 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 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 户信息保持一致)。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 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 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 2 天缴纳保证金)。 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
38、”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 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 0514-87111072 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 号广 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一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咨询,对 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 任由投标人自负。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或 投标保证金未确认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采用 电子银行保函方式均需要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 子保函”的原则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按照扬公易(2020)19 号文 件要求执行。文件见附件。3.4.3投标
39、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 中标(或定标) 候选人公示完成后 5 日内,由招标人通过 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 标人公告发出后 5 日内, 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 形),招标人将在招标失败后 5 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 理。(5)银行保函原件退还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 承办, 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监管。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3.7.4技术标暗标要求本项
40、目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 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 符、徽标等。3.7.5其他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 加盖数字 证书中的电子签章。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 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设计投标文件(光盘、如有)。3.由于本工程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投标 文件可能会出现容量较大的情况。经与新点软件公司沟 通, 建议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技术标文件中设计图 纸大小尽量不大于 220
41、M,如投标单位设计图纸过大无法 上传, 可将设计图纸单独刻录成光盘(或 U 盘) ,要求 采用暗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现场,该设计图纸 光盘(或 U 盘)单独密封,封袋封面注明“设计投标文 件”。所有封袋上的盖章要求同投标文件备份光盘的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 10 时 00 分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 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 民中心 1 号楼 5 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
42、点: 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 inghallaction/hall/login)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 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 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2.0)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 需要使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 澄清、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递交投标备份文件的密 封情况进行检查;(5)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唱标顺序开标, 当众将电子文 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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